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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动了,神伤了 ...
7月,家里上下忙开了锅。其实我觉得就是一次军训,像我这样不缺乏自理能力的孩子根本不用担心什么。可是我妈不这么想。大到被单床套,小到毛巾牙膏全部塞进小小的旅行箱里,满满当当,临出门时还不忘叮嘱一番,我想,我是越活越小了。
我个头不高,确切地说是班级里最矮的吧。自己因此懊恼过很久,比如爸妈的基因遗传的不好之类的。不过直到明翔出现之后我才发现,小小的女生更受欢迎,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因为身高的原因,我只能排在队伍的最后,所以就认识可也排在男生队伍最后的林宋。
第一次注意到这个男生的时候,他安静的坐在水泥地上,用飘落一地的松针细心的排除一个个字来,是女孩的名字。当时我就想,原来世界上还有你这样的人,那么细心的喜欢一个人。
林宋的眉眼很漂亮,带着眼镜的时候更好看,所以就一不小心的记住了他。 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们讨论我们班男生的时候,一不小心说了他的名字,于是,有一不小心的成了他的爱慕者。
在进入高中之前没想过谈恋爱之类的事情,大概是家庭教育比较到位,总觉得早恋,是个不光彩的词。但这一些彻底被林宋推翻了。
他不知从哪里要来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就成了每天的必修课。想来,之后飞快的发短信的速度也是从那个时候就练起来的了。
军训结束以后开始真正的高中生活,除了觉得教室比以前小了点,暗了点,其余的也没什么大不同。所以依旧开始我的懒人生活。大概就是那种在学校里做完作业,回家捧着手机发消息发到手软的生活。每一次翻盖手机的彩灯欢快的亮起来,我也就欢快起来,虽然当时也有其他好事者打扰我可亲可爱的手机,但一概都是敷衍了事。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林宋了。
喜欢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在明翔出现之前我应该都是不知道的,所以一厢情愿的以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人就要很努力的去争取。我毕竟是顺风顺水惯了的孩子,还没想过受伤的种种可能,一只脚就已经迈了进去,自拔已经是来不及了。
时而会和林宋打打电话,从晚上十点一直到凌晨三点,整整受了五个小时的辐射,挂了电话还会偷笑一会才乖乖睡觉。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是很好听的,缓慢不急躁,他总是说些他自己的事情,而我只是听着,像极了听话的木头。所以说,我是不懂的喜欢的,哪有人会喜欢木头。
这样的关系一直到了去年的春节,我因为一时头脑短路,跟林宋说:喜欢你。我想我那时候大概是疯了,疯了一般的自信,一位小小的自己能有多大的力量绑住这个不安分的人,所以我错了。他说,他也是。所以,他也错了。我应该找一个能疼我爱我的人,而不是他这样,带着隐身的刺的人。
同年4月1日,愚人节。这个很讽刺的日子就是要代给我耻辱。我称之为耻辱是因为葬送了我的骄傲。
不才小女在进学校以后混到了不错的官位,外加成绩还过得去,怎么也得算个人物吧,可是一到了林宋面前,一切的骄傲和自信都像是泡沫灰飞烟灭。我们坐在快餐店里,像是演一场拙劣的戏码,他演多情,我演专情。最后,被他牵了手,被他挥了走。
我像是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吗?不,绝对不是。所以愚人节的耻辱知道一年之后我才有勇气告诉死党灰灰,一年之后再揭开的伤疤,应该只剩下难看的皮囊了吧。
关于林宋,我只能用这样流水账的方式来记叙,因为已经伤过了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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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动了,神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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