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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在通往京城的大道上,一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小乞丐正边哼着歌,一蹦一跳地走着。只见头上戴着破烂的草帽,身上的布衣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最可笑的是他的裤腿,像是被故意剪成一条一条、一穗一穗的,到很像夏威夷美女身穿的草裙。全身上下唯一完整一点的就是他的那一双鞋了,但滑稽的是上面破了一个洞,大拇指伸出了鞋子。我估计,这鞋子肯定是“解放牌”的。少年小乞丐的脸布满了灰和泥巴,完全看不出他的样貌,只是那一双灵动有神的眼睛泄漏了他的顽皮与好奇。

      不用猜了,这个少年乞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小烨了。(鞠躬,鞠躬,我小烨非常感谢大家的捧场!!)

      (以下为我的白日梦)

      某记者举着话筒问道:“请问,你好好的为什么要扮成小乞丐的样子呢?”嗯,我沉思了一下,说道:“我对于现在的造型非常满意,这要感谢我的造型师、服装师、化妆师、道具师、动作指导师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对我的精心设计及装扮。”“那么那么,”小记者继续“不耻下问”,“你的造型师、服装师、化妆师、道具师、动作指导师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小记者一口气说了那么一串名词,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但本着记者这个行业的职业精神,仍然坚持不懈地继续道:“都有哪些大师级人物呀?”“哇哈哈,那就是我!!!!”

      我倒~~~地上,该记者口吐白沫,不断的抽搐着抽搐着……

      嘿嘿,我回过神来。讲讲我改装的真正原因吧。虽然说现在是太平盛世,但究竟有多太平我还没见识过,而且就算在太平,强盗小贼的总是有的吧,尤其是色狼!想我姚大小姐在现代的时候出门就碰到过小流氓,哼想吃我豆腐,下场可是很惨的。要是以现在这副倾城倾国迷死人不偿命的脸的在路上大摇大摆地走一趟,还不把方圆几百里的那些抢劫勒索、偷鸡摸狗的人给引了来。他们来了干吗?废话,当然是抢我去山寨了。当压寨夫人我是无所谓啦,但是我只有一个人,他们那么多人,我究竟给谁当好呢?这,是个问题。他们这群人为了争夺我肯定会展开一场血战,到时候打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满天乌鸦乱飞的影响市容。所以,为了“恶人谷”未来的繁荣发展,为了城市的市容以及市民们的视觉感受,我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扮成小乞丐的样子,也以免那些男人全被我吸引,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你瞧,我多为他人着想呀,我容易吗我?天哪,再抓把泥往雪白光滑的小腿上一拍,小小的感动一下“我真是太伟大了!”(bye:臭美吧你。)

      我又向前走了一段路。古代的环境就是好!天空是那么碧蓝,蓝得透明,仿佛能看见湛蓝之外那邈远的宇宙。白云一片一片的,浓浓的厚重的白,就像是用画笔占了一大块颜料大笔抹上去的,一种大气的美,和蓝天的静美配起来相得益彰。路边的草地是碧绿碧绿的一大片,色彩明艳,若隐若现的淡色小花藏在草叶间,刹是动人。

      高深的草叶似乎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小烨好奇的看了看,哇!好美的——一、一只兔子!(一只兔子也值得你大喘气?我还以为是帅哥呢?吊人胃口,失望。)

      雪白而顺滑的绒毛,红宝石般的眼睛,让人忍不住想要抱在怀里亲上一口。小兔子似乎感觉到了我在想什么,竟然吸了吸鼻子、皱了皱鼻头(色女)!一蹦一跳而去……

      “喂,等等我呀小可爱!”我不甘落后,直追着小兔子而去。

      就这样,一人一兔开始了马拉松赛。从草原到不远的树林,又穿行在田间纵横交错的小路上。我追的是气喘吁吁,小兔子跑的是不亦乐乎(小兔子:各位,辩解一下,要不是她老那么追,我至于跑得那么快吗?!累死我了)。

      不行了,我要歇一歇。就在我那么一眨眼的功夫,小兔子竟然不见了!

      我郁闷。眼看着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而我这个正宗的路痴在埋头追了兔子一下午之后,已经完全脱离了原来的“正道”,误入了“歧途”。

      俗话说,祸不单行,屋漏偏逢连夜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人倒霉起来……
      总之是,原来的天空已是阴沉一片,层层的乌云从天边不断的压过来,是个人都知道,要下雨了。现在唯一该做的就是找个地方避雨。想着,我便撒着脚丫子跑起来。(注意形象!!)
      天完全黑了下来。

      前面有隐隐约约的火光。太好了,有人!得救了。我奔着火光跑去,近了才发现是一座破庙。破庙就破庙吧,总比没有的强呀,再说了,好多小说里男女主角都是因为了避雨然后来到破庙之后一见钟情,美丽的人生由此打开……

      拍了一下脑袋,我都在想些什么呀!急忙加紧脚步向破庙而去。

      刚到庙口,正准备抬腿进去,只听一声响雷,大雨瓢泼而下。吓了一跳,伸出去的那只脚不由得被门槛畔了一下,身子向前跌去。正当我以为要和大地作亲密接触时,意外的跌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里,我一抬眼,一双阳光般明亮的眼眸……(bye:深呼一口气,男猪之一终于出来了~~~~汗,写了几千字才出来,我是不是太能吹了一点?)

      不用看他的脸,光凭这双眼睛,我就已经被迷住了。我的视线竟不能从他的眼睛上离开!

      我有点恍惚,仿佛看见童话故事里浪漫故事发生的热门地点——城堡。我闭着眼睛,静静的躺在床上,身旁围满了鲜花,嗯,大概是玫瑰吧,爱情的象征嘛,呵呵。这时候,王子披着铠甲、带着佩剑,走到我的床前。慢慢地、慢慢地俯下身来,在我的唇上落下轻轻的一吻。于是,我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我缓缓得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一双清明的眼眸。接着甜甜的童声响起:“王子吻醒了公主。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

      ——以上幻想摘自《睡美人》

      我深陷在美梦中,如痴如醉。

      “小兄弟,你没事吧?”耳畔响起了一声温柔的询问声。“哦?”经他一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正在人怀里呢,不知道有没有流口水下来,我立马伸手去摸了摸,嗯,还好,哈喇子只流了一点点,马上销毁证据!别看我平时大大咧咧的,在帅哥面前我可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

      “呵呵,不好意思呀。”我立马站直了身子,捋了捋额前露出帽子的刘海。

      “小兄弟,你大概是我们丐帮的弟子吧。下雨了,就跟着我们在这避避雨,然后一起上路吧。”阳光男孩说着,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又稍稍愣了一下,嘿嘿,原谅我的花痴本性啦。才问道:“上路?去哪儿?”“你不也要去漫城参加武林大会吗?那就一起走吧!”

      “武林大会?”我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而且是那种贼亮贼亮的。“一起去,当然去!”

      “那好,时间也不早了。小兄弟你还没吃饭吧,咱们一起吧。”

      哇,跟帅哥共进晚餐耶!不要太爽!

      “嗯,那个,我叫姚烨,你叫我小烨就好了。”

      “好,小烨,在下成治泽。”

      好名字,可怎么听得怪怪的,不像是江湖大侠的名字,倒像是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好奇怪呀。

      什么味道?好香。“成帮主,晚饭弄好了。”一个洪亮的男声。

      “那好,大家开饭吧。”说着,成治泽拉着我向里走去。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庙里有那么多人——丐帮中人。一个个盘腿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头上扎一根带子,有的人衣服甚至比我的还破旧,手上都抓根竹竿,大概是为了施展“打狗棒法”吧。

      感情我在那么多人面前犯花痴出洋相,这人丢大了。懊悔当中~~~

      他们围坐成一圈,中间是一大团篝火,一个大锅正在上面煮着。也不知道里面煮了什么,飘着阵阵香味,引得我的肚子咕咕直叫。

      “饿了吧,这碗给你。”成治泽递给我一个破碗。

      我接过来,好烫呀。丐帮就一点不好,什么东西都是破破烂烂的。我也顾不得什么卫不卫生了,吃了一口,味道挺不错的,这大概就是电视上讲的百家饭吧。

      再看看一旁的成治泽,啊,同样是不算太好的衣服,怎么穿在他身上就显得那么有型呢。人帅就是没办法呀。

      “一遇见你,so wild 我意乱情迷……”

      还有还有,漫城,一定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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