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我不惮于独处,甚至很是享受这种独处的感觉,贵族般的享受,也模仿卢梭的忏悔录,写一下自己幼时的经历,我一直认为,人的童年如何度过,会对他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个富足安稳的童年,可以降低一个人幸福的阈值,而一个慌乱无序责骂贫困的童年,很难让一个人成年后感受到幸福。我经常把自己这种对于幸福感知无力归结于原生态的家庭及暴躁的父母,也许有基因天性之类的吧。朦胧的记忆是寒冷,吃奶时不被温暖垂到下面的胳膊,再有就是小时候奶奶鄙薄语气和别人谈论着我,一个赔钱的丫头片子,为此我一直抗争着。学前,是和小伙伴们满街跑着玩,那是孩子很多,很少有听说谁谁家的孩子被花子拍走。所以大人下地干活,而我们小伙伴就一起从村北跑到村南,甚至到田地里,尤其是夏天时候,把脚放到浇地的水洼里面,一起淌水玩,冰凉的水,让咋一入水的脚底板,有过一阵冷痛,不过一时变好了,享受这炎热夏季的清凉。我们一起去高粱地里找甜甜的秸秆拔来分着吃,穿梭在田野里找熟透了的野葡萄。在天快黑的时候从路边的河沟边上把一些家乡叫做渣蓬菜的东西带回家,守在灶火旁,母亲把它用水焯一下,然后拌上蒜,很是美味,至今提起口舌生津。
看戏关于看戏,农村年轻的父母,那时还没有电视之类的娱乐节目,唯一的娱乐就是村里的大戏,应该是河北梆子之类的,村里有喜事唱戏,丧事也唱戏,不过大抵是村里的喜事,庆祝成立大集,活着过年庙会,会请比较大的戏班子。父母带着年幼的我,一群人徒步到唱戏的村里,看完后摸黑回家,而作为小孩子的我,看不懂戏里斑斓,被五光十色的戏装吸引,总是想挤到最前面,期待的戏子们不慎从头上掉落的花饰,可是从来没有被满足过,变发困睡在父母的怀里,而后再一睁眼,在父亲的背上,一群人,走在凄清寂寞的阴冷的夜里,有时下雨更是举步难行,即便这样,也阻止不了年轻的父母看戏的心情。有一年自己村里过年有大戏,这对每个家庭来说是件天大的事情,记得当时奶奶把把太姥姥特意接过来看几天大戏,每每我们小孩子就被打发过去占位置,然后等到戏快开唱了,奶奶扶着太姥姥颤巍巍的来到戏台底下,我们小孩子的任务算是完成了,老老实实呆一会,趁大人不注意,我和小伙伴溜到边上,有个做香肠的地方,热腾腾香喷喷的香肠挂在唱戏人群的边上,我眼巴巴的看着,至今对香肠有一种执念,即便吃过更好的食物,认为老家的香肠最是美味。那时看完戏太姥姥和奶奶坐在炕上摸着牌有一搭无一搭的打着,讲着只有他们能听懂的事情,到中午了一起包馄饨,煮菜粥,记忆这麽深刻因为这些都不是我喜欢吃的,然后自己撇着嘴走开。
叔叔,记忆中的叔叔是童年的一抹无所不能的青春活力的让人无限崇拜的人,我想把他写下来,记录下来,随着一代一代人逝去终将没人再记得那个给我童年带来暖色的人,小孩子最为感兴趣的是放杂货的屋子,在那个屋子有时淘换出大人藏得一些好吃食,有时是腌好的醉枣,有时是别人送的一点糕点,甚至有些残破的书籍,都是我们的大发现,常常把能吃的偷吃,然后放好掩盖好似乎从未被动过,而我们小孩子从未因为偷吃挨过打骂,当时认为自己掩盖的好,大人没有发现,后来长大后才明白,即便是藏起来的吃食,也是本来是奶奶为我们小孩子准备的。那些凌乱的记忆,斑驳的陪着我度过漫长的童年,以为一天便是一年,真的是无趣的紧,所以家里但凡有什么异动,我都是积极的参与者,陪着叔叔去相亲,叔叔当时应该是及其爱我的,去了女方家里,我坐在他们的大衣柜上,从没有专注过对方,叔叔总是问我喜欢这个姑姑还是那个姑姑,我只是以哪个姑姑送我的东西多为标准来回答。只是认真的吃着他们为我准备的糕点,然后兴奋观察着媒人家的小女孩,和我一样大,可是她不像我这麽土和野,穿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还有梳着红色蝴蝶结的辫子,让我小小的心羡慕不已。再后来从大人背后的私语中得知,那家的女孩是要来了,不是亲生的,我有了一种奇特的不为人知的满足感,和一种隐晦的羡慕感,为什么被要走的女孩不是自己,一直有一种隐隐的关注,为了那个美丽的红色蝴蝶结,后来的后来她嫁了人延续的村里妇人的命运,而自己一步一步靠着学习考试走出了农村,早先心里有些隐约的得意,至今才明白,所谓幸福不是在于身处的环境,而在于心境。物质上我可能获得了比那个蝴蝶结更多的东西,心理上我永远是那个妒忌着想往着别人东西的女孩,永远不被满足。接着写自己的叔叔吧,他于集市上归来总是给我和弟弟带一些小东西,偷偷的让我先挑选,我正在奶奶的炕上,津津有味的自己玩,看着透过窗棱的阳光里面挥舞的尘土。透过的那一束光中尘土的世界真的很奇妙,我能那样躺那一动不动,看一整天,也许只能躺着一动不动时发现的吧。叔叔来了,带来一个拨浪鼓和一个拍打的钵的东西吧,我挑了一个钵当时觉得那是两个,小小心思很有意思。叔叔是个活泼的人,走路总是一蹦一跳的,不像那些总是嫌弃着我们这些小孩子的大人。每次他回家,奶奶的家里大门边种着一棵枣树,他总要往上一跳,用脚踢一下垂下来的枣枝,他还会给我们在枣树歪斜的枝干绑上绳子,做一个简易的秋千,那时在我们看来,真的是好叔叔,关心着我们小孩子的喜怒哀乐满足这我们小愿望。小时候最多的是去姨家做客,每隔3、4天,叔叔便是去接我回家的人。我每次住到3天时就会坐在姨家田梗上等着叔叔来接,有时他接的晚了,他用自行车带着我,走在两边都是柳树的村间小路,还给我讲着神鬼狐仙的故事,这些我都是不怕的,小小的心里觉得从未见过都是假的。唯一害怕的是讲路上会有劫道的,他讲到时他会把我这个小侄女扔给他们就跑了,说你看他们就藏在树上,一会就跳下来了。我总是怕的手心出汗,紧紧的捉住车把。有时他假装大叫一声,然后我吓得也大叫起来,以为是劫道的来了。然后叔叔大声的得意笑起来,我才知道上当啦,然后哭了一路回家,等待叔叔的是奶奶的责骂。
电视,再然后有了电视,一个村子只有一台电视,放在了村大队办公的地方,当时里面演着三毛阿信。我们小孩子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玩耍,大人们的语气,看你们比他们幸福多了,是了。当时小孩子很无感,什么是幸福,我们小孩子不懂得,只知道冷了加衣服,饿了吃饭,困了睡觉,醒了找邻家小孩玩耍。后来邻居家买了电视,我开始上学了。那时电视里演的是血疑,大岛茂和幸子,那时画面我怎么也不懂,只知道刚刚上学的我,怎么也学不会,缠着母亲教会自己,我坐在院子里,院子里的绳子挂着白天洗过的被单,握在被单旁边,趴在小板凳上认真的学着老师教的自己怎么也学不会的东西。那时大人们对孩子的学习是不怎么重视的,还不像现在意识到学习可以改变命运。他们只是一门心思的想看那个匣子里放出来的画面。等我学完去找他们,后来又换成霍元甲,再后来是射雕英雄传,冬天是满炕满屋的人,夏天满院子的人。那时一直想不明白,而且很是羡慕,因为我作为小孩子分不清真实和戏剧,总是想,电视里那些人真是幸福,一直想弄明白,他们日日生活就是那样的吗,为什么不去干活,挣钱,可是手里随时总有钱。谈情说爱的就是全部。再后来我们小孩子一天一天长大,也被那个匣子深深吸引着,开始是西游记,我一遍一遍的看,看到每个人物的下一句台词都能背下来,还不厌其烦的看。
对世界的感知是荒芜的混乱的,混淆了真实与想象,我从小是个喜欢阅读思索的孩子,所以表现的有些木讷,不被大人所喜爱。所以带个我的认知是不系统又异于旁人,而我自己有非常恐惧着自己与别人不一样,其实现在才明白,每个人都有他存在的意义。个性鲜明也好,模糊也罢。我从小不承认不服气,关于女孩子不如男孩子,男孩子可以顶门立户,女孩子是赔钱货,长大找婆家之类。我从不服输,不服软。就这样不被人喜,倔头倔脑的过着,以前一直为这个不被人喜欢的童年抱怨父母及祖母,实在是自己可能不是那种讨喜的小孩,我从现在开始不再与那久远的事情较劲。最初的阅读印象深刻的一本武则天传,希特勒传,还有王阳明的心学。关于武则天与希特勒,那时我在上小学三年级时读的,磕磕绊绊,好多字也不认得全,只是以为每个人都会像他们一样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无论人们对希特勒的评价如何,那时我是如何崇拜他,把整个世界都搅得天翻地覆的人。以为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可以改变世界。其实现在才明白,是自己被这个世界改变着。如意的不如意的,关于爱情生活工作,统统作用在自己物质及精神上,变成了一个现在的我,没有成为像我三年级读的武则天和希特勒那样的人。只有王阳明的心学可以片面的自我麻醉一下,心动风动幡动。好读书不求甚解,然而沾沾自喜。我思故我在,我深深记得刚读完王阳明小小的被震动了,在徒步去田野给父母送饭的路上思索着,我存在的这个世界,闭上眼它还是存在着,可是我闭上眼看不到,它的存在对我来说就失去了意义。想象着没有我的空间时间是个怎样的世界。
关于谈情说爱即是生活全部,可以让人为之生为之死。从乡村里母辈切切私语中,某某和某某好上了,来自家庭的反对,两个人或私奔,或自杀,或偷偷睡在一起,再后来就是谁谁要把怀孕的女儿打死,被邻里拦住,高高兴兴的嫁给心上人,每每人们谈及此,好像自己多么的开明,自己的高明成全了一对新人,挽救了一个小生命,及至那个小生命降生,好似 自己有了无上功劳,从而尤为关注对那个孩子。我当时不明白那个隐晦的说法。只是知道男女之间的事情,那是生死大事,这个认知对我影响至深,至今才明白,那只是世世代代为了繁衍,上帝在你脑子里放的调料而已。后来接触到了武侠,金庸的梁羽生的,还有其他等等人的,痴迷的阅读着,期间也看过东周列国传,三国演义这些,都让我拿来当做闲书看。里面的生死情仇,尔虞我诈,让我认知到,他们距离我是遥远的,我当做看了一场场闹剧,凌驾于各个人物其上的,这让我自傲,我是多么的博学,在那样的一帮农村的小孩子中。后来一识琼瑶终身误,作为一个初中的女生,自傲的农村女生,青春萌动的青春女生,现实中没有我可崇拜认可的可以称之为男士的人,我投入琼瑶的小说了,陪着女主角,爱了一场又一场,从在水一方昨夜之灯等等,每本我都或借或租统统读完,在书里面寻找我的白马王子,总是认为自己可以遇到一个那样,全心包容,改变我这穷困苦顿的日子的白马王子。我那时把生活的改变,寄希望于遇到一个这样的男子,这让我对爱情的认知有所偏差和偏执。后来读了纳兰容若,觉得自己的另一半,应该是像纳兰一样,多才多情的才子,我们一起悲秋悲月,悲花落,悲春逝,我扶着他阶前看腊梅花开,而后瘦弱的他花前吐了一口血,惨白脸色,殷红的血色,一直一直以为爱情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多才多情,瘦弱的男子。而事与愿违,我确实爱上了一位温柔多情的人,可是无才无德,陷入情海的女子,总是给对方优点无限放大,最后成了拯救自己的救世主,我就像涸泽的鱼爱着水一样爱上了他,在脑海里疯狂的演义着我们的爱情,现实中他周旋在不同的女子之间,或许我是他最爱的那个,或许不是,或许当时他有心或许无意,我不再纠结追究,当时我认为他如同我身体上的毒瘤,要么一起同归于尽,要么我挥刀切除,我死而复生。我想了无数次,带瘤生存,可是禁不住一次又一次,让我认清现实,这个我爱着的人,我是爱错了,就像张爱玲爱错胡兰成一样,可是拯救自己的方式更是荒唐,新的叶子不生,旧的叶子不落,疯狂的用身体去痴缠着另一个人,以便通过身体的欢愉,忘记精神的痛苦。我终于做到了,忘掉了,切除了那个毒瘤,而我获得了重生。不是以爱为名义的与我的爱人结合,我一直愧疚于这件事,即便结果是好的,我也是愧疚的,如果不是我,他可能会遇到更好的人,而不是这个神经质的我,强势的我,不完美的我,不贤惠的我,不会做贤妻良母的我。他遇见别人会更幸福,而我真的不是一个适合婚姻这个事情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