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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壹章 ...

  •   来了,坐吧。
      最近已经不太忙了,我退圈的事只剩公告,公司面上再怎么留,手里不也得忙活两个新人以备万一。周姐前两天合同到期,跟我说:“东子,要不再留几年?”我没答应。她暗自里收的那个孩子我见过了,还不错,比咱俩有天分。大家那么多年朋友,别为我这鸡毛蒜皮的事闹得不开心。
      你别搁那摆脸色,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就是“离了这没人捧着,日子过不下去还得回来”吗,是,我承认,这例子不少,但你也别老把我当个大老粗,道理我都懂。当初意气风发,身边24小时不缺人伺候,把自己当个大爷,以为退圈照样潇洒,说退就退了。没隔几年,大手大脚惯了,日子又不比从前光鲜,满心想着当初回来了。结果呢,粉丝跑了,绯闻对象结婚了,最要命的,公司不捧了。好不容易接个通告,还被一些小记者写得好像就靠扶贫过日子,最后还来句“昔日天王沦为龙套为哪般”,呵呵。
      我没学贯口,你这人,别喝了。这话周姐刚开始跟我说了八百遍了,倒着都能背出来。我说,你们就不能盼着我点好。像我这样力气大,手脚快的小伙子,哪个工地不抢着要,再说,我就算回老家,还有一亩半水田,耕耕种种,再和村花结婚,生个大胖小子,日子别提多美满。那时候,别说你开奥迪了,你开着法拉利,我都不从拖拉机上下来。别笑啊,我承认这话现在听假了点,但好歹是我人生前十六年的奋斗目标,给点面子。我又不是离了唱歌不能活,之前不有个老头说我“没个艺术家的心和高雅的音乐态度,靠着脸糊家弄口”害得我差点被公司解约吗?那时候周姐拉着我大半夜去他家门口堵他,给他赔罪,知道他爱喝酒,还给带了两瓶五粮液。结果呢,跟你说你都不信,那老头家最起码俩小模特,他也不怕精尽人亡。所以你也甭拿什么梦想来压我,就这么一俗人,就这么一娶老婆的梦,这辈子也实现不了了,我怕什么。
      后悔?没有。是个有血性的爷们嘴里都不吐这俩字。当初刚进城,一开始还挺激动,想着也算是我们村难得几个来城市发展的“大人物”了,后来搬砖,扎钢筋,没事还得跟着漆匠学粉墙,也累得想这些。后来不碰见你了吗,直接飞黄腾达,唱歌,拍戏,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做梦似的,根本也和这俩字不搭边。我乐得想它。
      少喝点,弟妹回去嘴上骂你,心里还要埋汰我这二流子不上路。不过说起来,你小子也是牛,当初弟妹爱我爱得多深沉啊,千里迢迢从武汉到北京来看我的演唱会,结果听你弹了个钢琴就转粉了。会弹钢琴的男人很有魅力吗,手指长点了不起吗,我这也不短啊......你别笑,这事我就翻页不和你计较了,但你俩结婚请我做伴郎,婚礼上还把这梗剪进VCR,就有点不厚道了,当时来的客人脸都憋红了,我就知道是你小子算计的。今天估计也是我俩最后一次在一块喝酒了,饶你这回吧。
      ......真别喝了,给我...给我!
      呵,合着这半天您老喝的都是白开啊,我还以为老白干呢,喝那么起劲。也好,咱俩都省了一顿埋汰。你和她,真挺合适的,圈子里那么乱,就别去再把水搅混了,好好过日子。打小我就没听过“爱情”这词,都是你们这些思想家,艺术家搞出来祸坏人心的。有什么爱不爱,喜欢不喜欢的,我就觉着相亲最靠谱,合了眼缘,家底清白,人品可靠就能成了。大家一切都朝着过日子去,还怕过不出?再说弟妹那么好,你上哪再找一个,别亏待人家。
      这就遗言啦,那等我真两腿一蹬,一个屁都不跟你放,行了吧。去哪?再说吧,等演唱会办完。总之往老美那跑,人不老说美国技术先进吗,他那病罐子,不杵那杵哪?这倒还是我第一次出国,白瞎给他了。翻译?不用啦,我自己最近也自学了点英语,再不济也有软件,本就处理私事,身边带个人,多不方便。再说,找得着找不着还两说,到时候人家走还是不走,总不能老跟我四处流浪啊,就没这必要再结个梁子。
      嗨,我也不能再喝了。这酒喝多了还上头,我咋这么想哭呢,奇怪。
      我知道,两男的在一块,不好,伤风败俗。可我就是稀罕他呀,我有什么办法?最开始,他不知道有我这么个邻居,我也懒得猜他的背景,只是觉得他弹得琴很好听。所以我每天都会躲在他家篱笆墙底下听琴,我也不懂什么专业,那时候就猜他一定是全国弹得最好的人。全国这词在当时我们那人的心里,就是最大的单位了,只有那些干部广播的时候才能用上,结果傻兮兮的,还真蒙对了。他那时候在练《小螺号》,离以后挑战那些名曲还有很远的路,而我却很兴奋,因为那是我会的唯一一首歌,但他只弹不唱,就觉得有点遗憾。终于我鼓起勇气,在他练习第三遍的时候跟上他的节奏,后来再也不曾拉下他的拍子过。
      你知道吗,连我自己都被闲言碎语弄得相信我是一野种这事不赖旁人,就赖我这天生的贱命。他跟我说:“你不是。”也该的我,当年好骗,被人家这三言两语就打动了。帮他家弄杂物,干重活,比忙活自己都起劲。
      他那时候说教我唱歌吧,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乡下孩子,学什么唱歌,学了又有什么用?但他喜欢,我也就勤勤恳恳地学。那一次我对他唱了一首《我只在乎你》,本想着他听不懂,结果他很冷静地看着我,当天晚上就走了。
      那时候,我看着一群人搬空了那栋山里最好的别墅,搬走了他的钢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当时就觉得吧,挺可笑的。我也真正笑了,微笑,轻笑,开怀大笑,撕心裂肺地笑啊,笑得眼泪都止不住,那群二愣子还以为我神经病,其中一个直接把我扔到墙边,还狠狠打了我一拳。有什么用呢,我还是笑啊,鼻血流得到处都是,看着他们这么忙活,就说了句“何必呢。”那人又要打我,不过被其他人拦住了。
      你说,何必呢,就躲一个变态,这么大张旗鼓。好歹老子也鞍前马后做了那么久他小弟,不给钱就算了,面子都不给。我一直以为,一个人都不计较你的身世,总该是真心对你,但其实那些怜悯比唾弃还要让你卑贱。后来我也去帮着搬东西,毕竟帮了他那么久,也不差这一回。那群搬家公司的一开始还以为我是去顺手牵羊的,暗中盯了我好久,最后一打二闹反成了朋友,我就是跟着他们进的城,再后来,就遇见你了。后面的事你也都知道,说也没意思。
      啧,蠢吧。是啊,现在想想人家什么身份,何必理你,又哪里是你可以肖想的。所以你也别老惦记当年那事了,就算没有你,我也会这么做。人总不能为了什么劳什子的念想,活活饿死。所有一切存在的文明,初衷都是为了存活。别那么惊讶,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林绍说的,也就只有你们这些人,连说话都得文绉绉的。
      你也别问,这个答案,我早就给了林绍了。对,就是我对他唱歌的那次,当时他很严肃地问了这个问题:“你确定那是爱吗?”那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也不会什么花言巧语,不过确实不愿意骗他,所以当然也很认真地回答:“不确定。”额,如果你收敛一下你的幸灾乐祸,我真的不会打你。这不是什么情商问题,难道像你说的,来句:“我非常确定,就是你了。”他就真的不会走?你错了。那天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离开我的世界,又何必昧着良心呢。
      今天话有点多了,你就当我撒酒疯吧。关于林绍,都别去打探了,大家多忙啊,还得为这事分心。和他,也就剩下善后了,不值得再费神,我都不急了,你们也别上火。我想着吧,这样也好,剩下那么长的时间,我边旅游边找人,从小就是山里的,进城了也没怎么玩,到处转转,多见见世面。到临了了,自己一把老骨头,找个当地大爷问路,一抬眼这么一瞧,竟然就是对方,再好不过。
      这些年来,我认得兄弟就你,什么感谢我俩之间也都不受用了。这张票你拿着,助演就算了,最后一次,自己来吧。弟妹的?她早就问周姐要了,没告诉你啊?走慢点,就要了一张,人没得跑,哈哈。
      慢走不送,兄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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