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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次见面 ...


  •   我家是今年年初才搬到平城的,我住在石山镇时,就听说平城很不太平,常有怪事发生。可是搬到这里来以后,我并没有发现它与中国东北的其他小镇有什么不同。
      “爸爸,我们为什么要搬到平城?”搬家那天,一切都安顿好了以后,我问爸爸。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期住下去,不喜欢换新环境。半年前,我家从内蒙古搬到吉林,我也是这样问的。
      “当然是工作需要。”爸爸坐在沙发上点着了香烟,“你以为我没事愿意搬家么?人说搬三次家等于失一次火。不过,平城怎么说也是县城,对你的学习有好处。石山那么偏僻,想买本参考书都难。而这里条件虽比不上市里,总比石山强。你的梦想不是中考状元吗?我觉得这里离你的梦更近些。”爸爸悠悠解释道。
      “什么‘梦想’?那是我的阶段性目标!”我纠正道,“我的梦想是做个与福尔摩斯、与您齐名的大侦探!”
      “啊哟,我可比不上福尔摩斯。”当刑警的爸爸嘴上谦逊,却面露喜色。我刚打算进一步猛拍马屁,赚点零花钱,爸爸又接着说:“还有,你的姑姑也住在这里,你和李应也正好是个伴儿。如果没人对李应施以正面影响,搞不好他会变成职业小偷的。”李应,是姑姑的儿子,我的堂兄。
      姑姑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姑夫是个骗子,他凭自己的一副忠厚长相和一条如簧之舌将姑姑骗到手,又去外面骗钱,骗到了便喝酒赌博挥霍一空,然后继续行骗,实在没钱了才会回到家里夹着尾巴装几天金盆洗手的好人。后来他终于落入法网,蹲了班房,姑姑总算过了几天安宁日子,但她已经怀上了姑夫的孩子,不久孩子出生,她随自己的姓,给他起名李应。
      应哥五岁那年,姑夫出来了,回家看见应哥,喜欢得不得了,并向姑姑保证再也不和从前的朋友鬼混了。姑姑很高兴,以为孩子拴住了他的心,让他走回到正道上来,一家三口可以安安静静过日子了,可不出两个月,姑夫又偷偷走了,而且带走了应哥,杳无音讯,把姑姑急得大病一场。
      四年后,传来了姑夫的消息:他又进监狱了。当时他带着应哥在一家酒吧里喝酒,竟与别人动起手来,差点儿闹出人命了。姑姑把应哥领了回来,但没有去看姑夫——他们之间早就没有感情了。
      在这出走的四年里,姑夫给应哥随他的姓,取名东方鹰扬,而且应哥练就了一身本事,能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毫不费力地开锁,能把比自己大得多的孩子揍得满地找牙,但无论我们怎么问,他绝不肯将那四年的生活吐露一星半点。爸爸曾教过我一些武术,却不敢教他,因为怕他步姑夫的后尘。
      应哥确实有一段时间和一些小哥们儿在一起混日子,以打架玩游戏来打发无聊的时间,而且,虽然多数人年龄比他大,他们还是尊他为大哥,因为没人敌得过他的铁拳。这真是伤透了姑姑和爸爸的心。但令人吃惊的是,他自从上了初中,就与那些人断了来往,名字也改了回来,比从前用功多了。姑姑和爸爸自然高兴,但还多少有些不放心,姑姑很早以前就提出让我到平城读书,顺便带带应哥,但爸爸一直没有答应。这次,看来我必定要转到应哥所在的学校去了。
      早晨四点,我推开家门,一阵寒气袭来,晨星尚在天空闪耀,应哥已经站在外面,含笑看着我:“走吧。”现在才二月末,学校还没开学,我家离姑姑家不远,于是我与应哥约好,每天早上一起跑步。
      “绕平城环城路跑一圈,比赛怎么样?”应哥的话里充满浓浓的挑战意味,“平城你也不是没来过,不会迷路吧?”好家伙,刚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
      “当然不会。”我自信地说。除了数学和推理,我最擅长的就是体育了。我在石山小学可是得过全能运动员的,虽然上中学就没有再练过,但我相信自己不会输给他。
      “你是弟弟,我让你先跑五十米。”
      “好应哥,真狂啊!”我笑道,“可别后悔!”话音未落,人已跑了出去。
      “悠着点儿!长跑别一开始就把劲儿用完了!”后面响起应哥的叮嘱和脚步声。
      短跑,我比应哥迅速,长跑,我的体力就不如应哥了,两千米以后,他就跑到我前面去了,超越我时还得意地申明刚才一直在让着我,令我有点后悔自己的盲目自信。
      “应哥,你平时都这样绕环城路跑吗?”我随口问。
      “不一定,有时在操场上跑一万米。”他头也不回地答,又把我落下一段。看着他的背影我想喊他等等我,但转念一想,还没比完就认输,多没面子,于是便咬紧牙关拼力向前。
      “哈,早啊!”有人与应哥打招呼,应哥停下了脚步,我终于有了追上他的机会。
      我挪动几乎已经不听使唤的双腿好不容易来到应哥身边,应哥两颊微红,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我这样痛苦,我真嫉妒他!
      同应哥说话的是一个穿白运动服的女孩,她是从对面跑过来的。“李鹤鸣,你也在这儿啊!”她一眼看见我,兴奋地叫道。
      “这是我表弟。”应哥拍拍我的肩,“荆冲,你们以前认识吗?”荆冲,一个陌生的名字。我仔细打量她几眼,瘦削挺拔的身材,俊俏中透着英气的脸,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不认识啦?”她眨了眨金黄色的眼睛,神情顽皮狡黠,更令我觉得熟悉。
      “绿野。”她提醒。
      我恍然大悟:“噢,你是……”我们相视而笑,一年多没有见面,彼此都长高了不少。
      “你知道雄野昆的下落么?”她问,“黑山雨你后来有看到么?”
      我黯然摇头。
      应哥看看我,又看看她,一脸茫然:“你们在说什么?”
      “冰姐姐!”荆冲忽然冲我们身后叫了一声,我和应哥都转过身去。
      我们身后站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女子,她穿着白色皮大衣,白色长统皮靴,一头卷曲的短发,戴一副红色眼镜。凌晨的街道又暗又冷,除了我、应哥、荆冲和她外,没有其他人。
      “冰姐姐,对不起,我……我没保护好小兔子……”荆冲内疚地垂下了眼睛,低低地说。
      “我不怪你……”白衣女子的声音于平静之下隐藏着难以抑制的凄楚,她上前抱住了荆冲,两行清泪滴在荆冲的肩上。“看这个。”她把颈上用黑线拴的一个小匣子打开,取出一粒子弹,“我一直带在身上,不找黑山雨报仇,绝不罢休!”
      黑山雨?我精神陡然一凛,竖起了耳朵。
      “如果黑山雨不在这里,冰姐姐你也不会在这里了。”荆冲说,“你有她的消息了吧?”
      那女子点头:“我不但找到了黑山雨,而且知道了她……”她的声音被一阵轻微的刹车声打断了,一辆幽灵般的白色轿车停在路旁,一个年轻男子摇下了车窗:“难得啊,荆冲,玉壶冰,去兜风!”荆冲抱歉地对我们笑笑:“有个朋友……再会吧。”她和玉壶冰进了汽车,那辆车风驰电掣地远去,留下我和应哥在原地发愣。
      “白雾凌,有车就那么牛吗?”应哥愤愤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子,“对了,你是怎么认识荆冲的?”
      “回去我再对你讲啦。”我故意卖关子,应哥性急,跟在我后面一个劲儿地催。最后,我觉得把他的好奇心折磨得差不多了,刚要开口,却见前面过来一个人。
      “等一下,那人过去再讲。”我低声对应哥说。
      那人离我们越来越近,待我借路灯光看清她之后,不禁怔了一下。她身材矮小而结实,齐耳的短发,皮肤呈现一种久经风吹日晒的黝黑,戴一副黑边眼镜,穿着长长的灰色风衣。现实与记忆中的人影重叠——是她!
      这个早晨,在寂冷的街道上,遇见了多少人! “盯她的梢!”我悄悄对应哥说。
      “为什么?她是谁?”
      “黑山雨。她就是我、荆冲、玉壶冰都在寻找的那个人!”

      现在才四点半多一点,天仍然很黑,道边有树木、电线杆、垃圾筒作掩护,那女人走得很快,我们跟踪很十分轻松。走了六七条巷子,绕了八九个弯儿,她在一家小院前停下了。很普通的红砖房,小院周围是篱笆和砖墙。难道她住在这里?我正暗自揣测,她四下里张望了一下,吓得我赶快把头缩回去,隐在拐角处竖起耳朵听着。“这是我们的生物老师郝老师家!”应哥疑惑地低声说,“她来这里干什么?”“郝……好像听黑山雨提过?”我拼命在脑海里搜寻回忆的残片。他拉了我一下:“这边,有捷径。”于是我随他绕到了小院的另一边,藏在篱笆后面,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一点点往前蹭,直到离她很近的拐角处,我们蹲了下来,她只要再沿这条小巷走三五步,一拐弯就能看见我们,我们大气也不敢出。
      黑山雨叩响了大门,院里的狗狂吠起来,但屋里没有动静。她等了一会儿,又更重更急地敲了几下,仍然没有人应。她咕哝了一句“老家伙”,狠狠在门上踹了起来。两三分钟后,屋里的灯亮了。
      房门开了,有人趿拉着鞋走进了院子,一个苍老的声音拉长了腔调问:“谁呀?”打开了大门。黑山雨的笑声高而尖利,如一柄小刀子刮着耳骨:“哈哈郝教授,我们又见面了!”是啊,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内,有多少人再次见面哪!“命运”这种东西,真的是不可捉摸呀!我在心里暗自感慨。
      “你来干什么?”
      “调研路过平城,来看看您老人家。”黑山雨十分客气地说,虽然音调听起来有点别扭。两人都进了屋。
      “咱们怎么才能听到他们说话呢?”我有些发愁,“院里有狗。”
      “跟我来!”应哥带我绕到了后墙,翻了过去,毫不费力地打开了房子的后门,就好像他是这户人家的主人一样。
      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他养了许多动物,把鼻子捏好。”应哥提醒我。后屋的笼子里都是动物,有兔子有刺猬有狸子有松鼠。不愧是生物老师……我暗想。“这些都是他的朋友,他专门救助受伤的动物,治好它们以后放生。”应哥悄声说。
      走廊不长,很快我们便来到了房子前部。应哥无声地身一扇透出灯光的门靠过去,我也跟了过去。门板很薄,是胶合板。我将耳朵贴在门上,屋里的声音清晰可闻。
      “这么说,您已经没有那卷资料了?”黑山雨阴沉沉的嗓音里包含着威胁。
      “是啊,没有啦。现存的资料就这些了。”苍老的声音缓慢地说,“你要什么,尽管拿去,不然我也是用这些破烂玩艺儿烧火。”
      “不必了。”黑山雨的声音透着失望的勉强,“您留着自己用吧。”他们又闲聊了几句,黑山雨起身告辞。从门上的活页看,这门是向外开的,我忙和应哥躲在门后。
      “啪”地一下,有人重重开门,撞上了我的鼻子,黑山雨和郝老师走了出去。我的鼻子又酸又涩,什么味儿都有,我担心我会从此丧失嗅觉。用手一摸,全是血。我见鼻血箭一般射出,不免有些慌张,暗骂黑山雨又欠了一笔血债。“我们走吧。”我带着鼻音对应哥说。“没事,这里有冷水,我去找给你。”应哥说,“我有事想问问郝老师。”等听到大门关上,黑山雨走了之后,应哥轻车熟路地去找冷水帮我止血,刚拿了水瓢回来,郝老师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怎么了?”郝老师吃惊地问。好像他对我的鼻血颇感惊讶,而对我们的擅入民宅毫不在意,“来,孩子,把手举过头顶。”他帮我揩净脸上和手上的血迹,一切处理完毕后,将我们让进他刚才与黑山雨谈话的房间。房里陈设简单得很,除了炕上凌乱的被褥,地上只有一张木桌和一个条凳。我和应哥坐在条凳上,老师在炕沿坐了下来。他将近六十岁,清瘦,皱纹纵横,头顶秃了大半,一撮花白头发滑稽地竖着,像鸟儿头上的羽冠。身子看上去很硬朗,腰板笔直,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抱歉老师,我们是为了那个女人……”应哥说。
      郝老师给我们倒了两杯开水,看了看我们:“噢,她怎么了?”
      应哥转向我:“这个问题由你来解释。你能够对我说的,都可以对郝老师讲。”
      我在心里抱怨应哥的轻信,但是应哥很认真地看我,我也只有赌一把了。虽然我不知道应哥有什么理由如此信任面前的老人。
      “她是个很麻烦的人,抓走了我的朋友。”我简单地说。
      郝老师扳住了我的双肩,焦灼的盯着我的眼睛:“孩子,告诉我实话,你的朋友与常人相比可是有什么特别?”
      “特别?”我装出茫然的样子,“怎么个特别?”
      “比如,会变成动物!”他一语刺中我的要害,石破天惊般,我的身子轻轻一抖。
      “开玩笑。”我勉强作出一副笑脸,嘴角的肌肉不自然地牵动了一下。
      “别骗我了,孩子。”他慢慢把手松开,“我懂读心术。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在说谎。”
      我不语。他叹了口气:“你还是不信任我。不过,我相信有些东西你一定很想知道。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当听个老疯子的幻想故事吧。”他坐在炕上,背靠着墙,眼睛望着天花板,仿佛他要说的都写在上面,只要读出来便可以似的。
      “我本是生物学教授,和黑山雨的父亲黑山教授是同行,也是好友。二十年前,我们第一次遇到一种奇特的生物——狼人,这使我们充满了兴趣,便对物种的突发变异展开研究。也许是上苍的眷顾,十年后,我们初步掌握了身体突变秘密的钥匙,正待深入研究,黑山教授由于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他毕生致力于科学,终身未娶,但他有一个养女黑山雨和养子黑山风。黑山风正是狼人的孩子,黑山教授对他施以人类的教育,让他接受了人类文明,但他仍然保持了变身能力。黑山雨则是普通人,那一年她恰于A国大学的生物工程系毕业,于是她继承了父亲的遗志,继续与我合作。但是我发现,她不仅热衷于工作,同样热衷于金钱与名利。一天晚上,我无意间偷听到她与她的助手彭金斯密谈,才知道他们都是A国的间谍。我假装不知他们的阴谋,开始装病,一步步抽身从项目组中退出,最后我说要找个清静的地方休养一阵,便隐居到了这里。而且,我走时带了一批资料,有真有假,有宝贵的也有没有任何价值的。其中有一份最为关键,我看过了,记下了,就烧掉了。我要叫她永远也找不到那份资料,除非她有本事将我这老头子的脑袋劈开,将那份记忆提取出去。”郝老师将目光转向了我,“我的话说完了,该你讲了吧?”应哥也向我投来鼓励的目光。
      我终于想起郝老师这个人在哪里听过了,于是徐徐道:“我经历的那件事发生在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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