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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午的玉米发糕 类似的惊喜 ...

  •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过三分,所有的学生都饥肠辘辘地往食堂赶去。相比之下,我妄图逆着人潮行动的行为既是愚蠢的,也是不道德的。在我经过一个穿着短裙长靴的女生时,我不小心撞到了她的肩膀。
      “喂,你干什么呀!”美女果然非同凡响,连皱着眉头的样子都这么可爱,声音也还是很好听。
      “对不起,不好意思,我错了。”我急着去找推销糖果的销售员,只有一边道歉一边鞠了个躬,就跑了。我感觉得到那个女生还在看着我。真丢脸。
      等我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到达教学楼时,推销员已经不在了。
      我孤零零地站在玻璃门外面,想到自己没有了脆皮蜂蜜糖,也许以后再也吃不到了,不禁悲从中来。
      眼泪像不长不短的小蚯蚓,顺着我的脸颊往下爬。天真冷啊,为什么推销员这么早就走掉了呢。
      我正准备回去,正巧看见王可晃晃悠悠地从教学楼里走了出来,嘴里正在嚼着什么,书包斜挎着。大冷的天,他却只穿了一件看起来薄薄的长袖格子衬衫。冻死他算了。
      看见我,王可停住了脚步,古怪地盯着我的脸看。
      我知道自己的模样一定很丑,但是现在我没买到了糖果,也懒得跟他讲话。所以我吸吸鼻子,头也不回的走了,一路走一路擦着脸上的泪水。
      你看,我就是这样奇怪的一个人。因为找不到突然喜欢上的糖,就会哭。或者说,更奇怪一点,在我意识到自己很伤心之前,我就会哭出来。
      冬天的饭点一到,学校外面的街道就空空荡荡的,连车都很少。在郊外的新校区上学就是这么可怕,连想吃个章鱼小丸子都很难,还要打外卖电话。
      等我走回自己租住的小屋时,已经快一点了。放下书包,我准备做点点心安慰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刚刚我没有遇到吃不到喜欢的蜂蜜糖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会做点心的。只不过在做什么上面会有天翻地覆的差别。
      本来早上我计划的是做蛋黄酥。这道点心很费时间,也有点麻烦,但是做好之后配上茶一起吃绝对是天下第一美味。咸蛋黄很香,边上是甜软的红豆沙,外皮酥脆,吃在嘴里还有沙沙的口感。蛋黄酥是卡路里杀手,幸好它做起来麻烦,不然我肯定会忍不住天天做天天吃。
      但是,现在我沉浸在巨大的失落感里,可能根本没有足够的力气把面团揉到出膜状态。而且我很饿,几个小时之后才能出炉的蛋黄酥满足不了化身饕餮的我。
      我看了看家里剩余的材料,决定做发糕。
      外面卖的发糕都很难吃,这是我的真心话。看起来方方正正的一块块是蓬松的样子,但是吃到嘴里没有一点酸甜的口感,全是防腐剂的味道,还是硬邦邦的。
      我把冰箱里储存的米酒拿出来,准备好中筋面粉,红糖,酵母和玉米粉,还有一点点盐。
      做起来很简单,所有材料混合,把米酒过滤代替水,然后让它静静地发酵。
      我特别爱吃玉米面包。小学的时候,外教带我们做过他家乡的玉米面包,做法不难,但是出炉之后的玉米谷物香味几乎能把屋顶掀起来。面包松软香甜,表皮有点脆,吃惯了连锁面包房花里胡哨的肉松面包奶油毛毛虫的小学生们都兴奋地没办法。
      我也一样。从我开始做饭的第一天起,只要是做面包点心,我都会加一点玉米粉,虽然这样做有时候会改变它本来的颜色和口味,但是依然很好吃。
      面团发酵好了,浅浅的棕色看起来很诱人。饿得头晕眼花的我直接把面团放进做戚风蛋糕的方形蛋糕模里,稍微整了下形,用最后的耐性等着它松弛和二次发酵。
      忘了说,红糖也很重要。普通的白砂糖、媚俗的糖粉、招摇的黄砂糖怎么能和朴素又大气的红糖相比?红糖的甜味和其他的糖都不一样,是一种很大方自在的甜味,不会让人觉得腻。当然蜂蜜也不错,我想起来家里的一罐已经空了,下次还得记着买。
      过了十五分钟后,我再看看面团,现在它显得很饱满很蓬松,占满了戚风模的每一个角落。我直接在蒸锅里放足了凉水,把装着发稿的戚风模放进去,开始蒸。
      现在已经过了两点了,我的胃萎缩成了一团,委屈地叫着我的名字。我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安慰它马上就有吃的了。
      走到卫生间里洗了把脸,我重新把头发梳了一下,但是看起来还是有点奇怪。镜子里的人矮矮的,脸颊红彤彤的,眼睛水汪汪的,头发梳成了最老套的马尾,看起来就像宣传画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小学生一样。
      我编辑好了中午的发糕的微博文案,就等在蒸锅旁边,已经有米酒酸甜的香味飘了出来,混合着谷物的香味。
      出炉啦!
      我把热气腾腾的发糕取出来,来不及等它冷却,就切下一小块放到嘴里。酸酸的米酒,甜蜜的红糖,厚实的玉米粉,蓬松的口感,吃起来太满足了。
      忘记拍照了!我连忙开了灯,把发糕在洁白的圆盘里换了个方向,拍了一张照片。想了一想,在发送微博之前,我又加了一句:“中午吃到了一种脆皮蜂蜜糖,真好吃!”最后配上小太阳的表情,我点击了发送。
      发糕吃到一半,我才想起来忘记在里面埋上一颗红枣了。虽然很多人会在发糕表面点缀一些果干和红枣,这样显得好看,吃起来也有趣,但是红枣和果干的香味却进不到发糕里面。所以我都是把红枣切成小瓣,藏在发糕里面。
      类似的还有圣诞布丁里的硬币和米粽里的红豆,当你咬掉一大口发糕,发现里面还有红枣的味道时,那样的惊喜,和被推销员塞了一颗无比好吃的糖果一模一样。
      下午我没有课,所以在吃完发糕之后,我没有收拾厨房,直接补了个两个小时的午觉。晚上有一节全年级一起上的公共课,我会去,但是我不会听,可以利用那两节课来完成上午布置的作业。
      等我慢悠悠地收拾了厨房,已经没有时间做完饭了,不过我也不是很饿。往书包里装几本书,我锁上门去学校。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灿烂的。现在天还没有黑,但是已经看得见灰色的影子,柔和的太阳光线打在脸上,很舒服。虽然如此,我穿着羽绒服依然冻得发抖。我的手也是冰凉的。我从小就这样,无论穿多少衣服,在操场上跑多少圈,我的手都是凉凉的,靴子里的脚也是冰冰的,很难受,但是也没办法。

      晚课的教室位置很糟糕,离我的校外小家非常远,骑车都要十分钟,更何况在深冬漆黑的夜晚我也不敢骑车。虽然有路灯,但是我总是会害怕撞到人。我的骑车技术不怎么样。
      校园太大,我一路走过去没见着几个学生。我看了看表,才发现现在又正是晚饭的饭点。我好像已经背离了常人的饮食生物钟。
      经过图书馆,理科楼,综合楼,文科楼,艺术学院楼,我终于到了上晚课的教学楼门口。我不知道它叫什么楼,其实我根本分不清楚理科楼文科楼艺术楼,因为它们隔得很近,长得有点类似,很容易弄混。只有图书馆例外,因为图书馆是唯一一栋永远每扇窗户里面都亮着灯的,里面永远有莘莘学子不知疲惫的苦读。
      计算机老师来得很早,一个人坐在讲台上玩手机。我还是坐在最后一排,不是因为怕被老师发现做作业——因为上这样的公共课几乎三分之二的人都会做作业看杂志,还有三分之一在玩手机甚至用电脑。我只是因为要在九点下课后第一个冲出后门回家。
      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我看见了早上口语课的搭档的彩虹女神,她换了一件很好看的洋红色大衣,看起来很暖和,也显得她皮肤很白,像是多汁的石榴一样。她和她的室友坐在靠前的第二排,这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课很无聊,或者说所有可以考前临时突击的课都很无聊。我花了一节半课的时间完成了阅读理解作业和口语课演讲大纲,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我开始饿了。
      为了转移注意力,我拿出手机,找出了学校地图。仔细看一看,我才发现我对学校的记忆完全是错误的。头上有一撮毛一样艺术品的不是艺术学院的教学楼,而是理科楼;灰色红色搭配、还有中国结图案的不是文科楼,而是水电学院楼;我现在正在上课的,是综合楼;其他就更不要说了,我真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找到教室的。
      下课铃声一响,我飞快地提起书包奔向后门,第一个跑了出去。走廊里还是空荡荡的,花哨的大理石地板上留着清洁工拖地后的水印。我一边小心翼翼地害怕摔倒,一边尽可能地在人潮出现之前跑出综合楼。综合楼没有什么特点,但是位置鲜明,我想我不会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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