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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叫安即墨 ...

  •   我叫安即墨,18岁,这样的开场白未免过于流俗和太过简单,但我也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不过我记得以前有个人曾经笑着对我说:“安即墨,你就是个devil。”我当时也笑着回应他来着,媚眼如丝,后来他死了,在我18岁的生日上,他的死,算是我的叔叔送给我的一份厚礼吧,我暗笑。
      这么多年来,我早就学会了不去哭泣,笑,狠狠的笑,得体的笑,这才是我的生存哲学,在外人看来我是安家大少爷,以后家族的产业就是我的,于是,他们对我趋之若鹜,说难听了,就像奔着腐肉去的苍蝇一样。安即墨本身不值钱,但是安即墨身后的安式企业值得这个价码。值得所有的名门闺秀都放下身段,她们在我面前上演着一出出的蹩脚戏,半中半英文的对白,华丽的衣服,□□的舞台剧,真是无聊透顶,如果说我不喜欢女人这件事情成立的话,多半还要归功于她们的一次次卖力演出。
      但是说到我不喜欢女人这件事情,大概和我的母亲也有关系,她和我的父亲就是现代版的灰姑娘与王子,甜蜜的邂逅,奢华的婚礼,她提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笑得如同盛开的玫瑰一样好看,一个女孩子所有需要的她都拥有了,我2岁的时候有张全家福,真是一对璧人,那时的我,懵懂未知,5岁的时候,爸爸和我看狮子王,我记得其中有一句:“I just cannot wait to be king,” 当时我的父亲真的是把我高举过头顶的,我也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小辛巴,“总有一天,即墨,你会拥有全世界。”当时那个男人是如此向我许诺的,可是后来他得了癌症死了,那年我8岁,我的母亲在我父亲死后几乎就是以泪洗面,她在那之后从不看我,大概他们爱的太深,我的存在只是一个多余的摆设而已,来配合外人称道的幸福三口之家。半年后,她也如愿以偿的死了,说是如愿以偿一点也不夸张,她死的时候既没有拉着我的手,说什么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之类的话,也没有表现出多留恋这个尘世,她死的时候很安详,很美,见过她的人都说即墨你和你母亲如同一个模子里雕刻出来的人型。我讨厌这样的比喻,我讨厌太过炽热的东西,那些东西,最后只能伤人害己,如同我父母的爱情,好端端的搭上一条人命和一个孤儿,于是,我对男女之情开始深深恐惧。
      当然这是后话,这是我家那位天天只知道向我讲述弗洛伊德的心理医生分析出来的,还好他没有分析出来我有什么弑父娶母的念头,因为他总觉得我父母死得时候我还不懂事呢,实际上,人比想象中的早熟,据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就听得懂人们说话,只是他不知该如何表达而已,同样,很多情绪,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宣泄,于是就闷在心里,任它发霉腐败。
      如同有一次我去果园,那是冬天,意外地看见有棵橘子树上还有一个果实,很红很大的样子,我就要父亲把它摘下来,当时他们打开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怕我失望就高价买了另一个农民的橘子,我蹲在那已经被剖开的空橘子前,终于把那橘子埋进了土里,算是滋养花肥,落叶归根吧,不过这些叶子活着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过和他们的母亲依偎,然后我抱着父亲给我买的那个橘子傻笑了好久,起码我知道,那一刻我是幸福的。
      很多年后我回忆起那个橘子,觉得就像是贾宝玉游太虚仙境得到那些命中箴言一样,它注定了我这一生只能外表无比光鲜的慢慢腐烂,至少,大家都以为我是那个小王子,他们也的确这样称呼我即墨小王子,即墨,与寂寞同音。
      只有一个人从始至终都在心里将我称呼为恶魔,他就是我的叔叔,不同于经典的哈姆雷特一样的莎士比亚剧,他不觊觎他美丽的大嫂,他只是觊觎那份家产。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还多少有点浪漫主义情怀,安家的男人可全是现实的生意人。开始他就对我的父亲忌恨,因为他是长子就要继承家业,我的叔叔是次子就分不到一杯羹,这本也无可厚非,安家的家训就是如此,后来我父亲死了,没成想我爷爷竟然钦定我为继承人,并且宣布等我年满十八岁就继承家业,八岁的我听到这一消息说不清楚是悲是喜,如同一样本就许诺给你的棒棒糖提前交付到你的手上,而你还来不及享用周围就有一群人等着来瓜分。在后来我就被送到英国去读书了,安式的继承人岂能不优秀,我就拼命地读书,倒是也没过什么太放荡的生活。
      从小我就习惯了叔叔人前看我亲热,人后死死盯着我的背影发誓要把我整死得眼神,我看得开,这不怪他,生于豪门,怎么着也是一件上辈子积德的好事。从小我也就习惯了虚以委蛇,厚黑学我没看过,不过身旁的这些来来往往的过客就是一本活生生的社会学,他们的嘴脸乍看之下很亲切,其实还不是一样面目狰狞?所以小小的我很会撒娇,虽然知道没有几个人会是真正的心疼你,但是若是掌握好尺度,有人为了利益也会装个样子,我也得到了点爱,何乐而不为呢?
      曾经有人说即墨你太悲观,我笑笑,这世界本就是一出荒诞剧,你让我怎么乐得出来?他当时只是很温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后来他的那双手挡住了迎向我的碎弹片,在我的十八岁生日上,生日蛋糕都还没有打开,他的血就流下来了,他死得时候在笑,乐观的结果就是提前挂掉。
      他没得可选,他是我的保镖,保镖就是要死在主人之前,如同忠犬一样。我当时说不惊慌是假的,但是也没有那么惊慌,自我回国开始,叔叔针对我的暗杀就没停止过,爷爷也没有阻止过他的阴谋,我明白,家族企业向来只给最强悍的人,若我死了,那么只能说明我不够强,所以我放弃了讨个公道的想法。
      这次生日聚会后我又借口要休息几个月,总是这个样子,每次暗杀任务结束后我毫发无伤,之后去别处逍遥几个月再回来,说是避避风头,其实我知道,是我的暗黑想法又在作祟,我不快乐,我也讨厌看见别人高兴。我得不到的,便也希望别人都失去,我是小王子,哪里有王子在金灿灿的皇位上哭泣而他的臣民在陋室里欢呼的道理,想到这里,我有点能理解为什么古代的统治阶级讨厌那些隐士了,他们只是憎恨有人获得了真正的快乐。
      第一次出去避风头是15岁,那时我邂逅了kita,他是个摇滚歌手,很好看的一张脸,和我一样,媚眼如丝,只是他的脸上总是带着那种大孩子一样的笑容,我厌恶那种笑,为什么我没有,他有一个小小的乐队,他们赚着不多的钱,有着小小的快乐,但即使是这快乐,也让我嫉妒的发了疯,因为我从来没有朋友。于是,一切在我计划中顺理成章的发展,他们是如此意外的被所有酒吧拒绝登台,又是如此幸运的被一个经纪人挖掘,但条件是只要kita一个人,我在暗处看得出他的抉择的艰难,不知为何,看着别人皱眉头想哭的样子,我就想笑,拿着我的马丁尼笑得一如鬼魅。
      事情总是这样的,哥们情谊敌不过一顿饭,再加上我的经纪人是个极好的说客,kita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签约的那天他低着个脑袋,全乐队的人对他怒目而视,我在一旁笑出了声,我得不到的,别人休想得到,我得到的,别人也休想染指。
      后来kita认识了我们给他指派的经纪人陈成峰,我早就告诉过成峰,对于kita不必用心,我在他身上没想赚钱,可是后来的故事竟然还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他们竟然爱上了对方,我看得清楚,他们的吻,在街角,小心翼翼的,但是他们的脸上有我嫉妒的幸福,我听见kita喊他小白,小白,很亲昵的语气,我容不得别人幸福,安家人就是霸道,对于别人小心翼翼放在玻璃瓶子里的幸福我就是要砸碎它,就算代价是我的手指划伤。于是我暗笑着说我不说,kita对我傻笑说即墨你真是个好人。但我转身就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媒体朋友,第二日的报纸头条就是这个,大大地字符,如同诅咒。
      那日我还假意给他们挂了个电话,好像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一样。这件事情的结局就是成峰自杀,kita黯然退出,我记得那一日他拎着旅行箱,失魂落魄,口中呢喃着小白,小白,就象一个找不到家的流浪狗。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真皮沙发上把那些报纸好好地,仔细地读了一遍,一直读到我笑得嘴角有些僵硬了为止。
      我有蜘蛛的习性,我喜欢不动声色地织一个网出来,让对方逐步失去他原有的,亲情,爱情,凡是我没有的,他也不许拥有,后来,我会连同我许诺的一并收回,连我拥有的这些他也没有,我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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