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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相见 我知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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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冬天的羊肉火锅都很感伤
我叫吴桐。那年21。大四准毕业生。
在那个每天烈日当头的日子,我遇见了林诚。
那是2009年的初夏,我正在南方的一座小城上大学,大三刚结束。
我喜欢这座城市。
这里有山,不够高,刚好可以用来平时锻炼的时候爬一爬。
这里有水,一条江横贯整个城市,沿途还有一条风光带,夏天的时候,很适合吹吹风纳纳凉。
还有其他很多各有特点的地方,虽然我并没有完全去过。
平时有空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搭个公交到江边,站在江边看着整个灯火闪耀的城市。
内心很安定。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心中有所希冀总是不孤单的。
在这里呆了已经三年了,我很喜欢在这里生活。
我是喜欢江城这座城市的,我家不在这,在邻省。
但每次坐火车,当播报提示前方即将到站的时候,总恍然有一种到家的错觉。
这里俨然是我的第二故乡,知道出站往哪走,知道哪趟公交是到达江城的哪个角落,知道路过的是哪一条街道,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我曾经达到过这里……
看着每个路人都觉得分外亲切,每个建筑都格外熟悉……
我学的专业是室内家装设计,成绩并没有多出众,但也没有多无颜见人的地步。
我不是那种闪闪发光漫天耀眼的人,我很大众,但很安心。
因为我也在很努力地活着,很认真地对待身边所有人。
记得莎翁说过,爱所有人,信任一些人,不伤害任何人。
我一直很坚信这句话。
当时我大三下学期,快要大四了,正四处寻找实习单位。
我在一家又一家的公司门口徘徊。
希望找到一份实习工作,能够在九月份秋招的时候让简历有所增色。
那天我穿着省吃俭用一个月买的正装,收拾好自己,满心欢喜地进入一家不太高端的公司面试。
面试地点在那个公司附近的酒店会议厅。
那会正是5月初,十分晴好的季节,春末夏初,艳阳高照,但是又不是很热,但是正中午就会有点热了。
我上午7点出门,面试时间是9点。
阳光灿烂,照在脸上不觉得热,反而淡淡地暖意袭来。
我坐在公交车上,抬头看了看窗外照射到车内的阳光,微微眯了眯眼。
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
我早早地到了那里,发现来的人没有几个。
因为这公司本身规模并不大,来的人不多当时并没有觉得太奇怪。
我拿着包站在等候区,在心里排练着待会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不久,就有人过来喊我的名字,说我可以进去了,
我就赶忙拿上我的包,整理了下仪容就进去了。
然而当我进去之后才发现,现场只有一个男人坐在里面。
我有点不知所措,这和我想象以及传闻中的面试场景完全是不同的。
当看到那个男人肥硕的身形,笑意的嘴角,凸起的啤酒肚,以及指尖叼着的烟的时候。
我有点慌了。
这个场景这让我有点惊恐,他的笑意让我背后发凉。
他让我坐在他桌子对面的椅子上。
我想想了还是坐下了,想着毕竟外面还有很多人,应该不会有什么。
那个男人先问了一些家庭背景,学校背景。
最后开始问了我一些专业性的问题。
那笑意的脸庞,微眯的眼睛,以及时不时地伸向我的指尖泛黄的手,都让我很不舒服。
在我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那个男人突然起身,开始向我走过来。
那皮鞋踩在木质地板上哒哒的脚步声,深深地撞在我的心上,一下,一下。
我心跳很快,手不断地在裤边上摩挲,我很紧张。
终于我控制不住了。
站起身抓起腿上的包夺门而出。
还好门是我自己进来带上的,并没有反锁。
当我打开门的一瞬间,整个人仿佛才活了过来,才真正呼吸到了空气,之前在里面整个人都是秉着呼吸的。
在我在走廊上仓皇出跑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迎面走来的一个人。
也许是我跑的太过用力,冲击力太大。
那个人也没来得及反应,我们就这么被彼此撞倒在地。
其实事实上,应该是我自己被自己绑倒在地。
他踉跄了一下,扶着墙站稳了。
很不幸,为了面试,那天我穿了个很高的高跟鞋。
有史以来的最高跟。
我不是个喜欢穿高跟的女生,还是平底来得舒服,平时一般都是运动鞋在身。
于是,我就这么悲剧地脚崴了。
那个人回过头来扶起我,询问我有没有事。
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疼痛从脚腕沿着神经传入我的大脑,连带着还有他那低沉,很闷,略带沙哑,但还是很好听的声音。
脚扭到的那一瞬间真的很疼,疼到我忘了回答。
当时真的很痛,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扭脚。
不一会就开始肿胀了。
我看了那个人一眼,他很高,也很瘦,显得五官棱角分明。
他扶着我的手很有力,不是那种软弱型的,应该平时也是爱运动的。
他不属于那种让你很惊艳的样貌,走在人群中也不是那种能让人频频回头的容颜。
但是,却是我很中意的。
我喜欢这种棱角突出的,而不是那种白面小生那样青嫩的脸。
所以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我知道,我喜欢在我面前的这个人。
他应该也是来面试的,另一只手里还拿着简历。
考虑到是我自己太匆忙才撞到他的,于是,等我缓过劲来的时候,我就着他的手站了起来。
我对他摆了摆手,钳着腿,扶着墙站好。
然后很抱歉地对他说,没事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撞到你了,实在不好意思。
我顿了顿,又道,你是来面试的吧,你赶紧去吧,我自己可以走的。
我本来是想自己一个人走的,当我尝试着放开扶着墙的手时,然而我无法做到。
因为我发现我根本无法自己站立,更不可能用一条腿走多远。
应该是看出了我的窘迫,他并没有就此离去,说,我送你去医院吧,看你这脚应该走不了了。
我不是那种爱麻烦别人的人,没什么大事,我可以自己去的,你先去忙吧。我笑着对他说道。
本来我以为崴个脚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他很坚持。
我已经面试完了,没关系,我送你去吧,脚扭了也不是小事,没弄好,以后也很麻烦的。
说着他就要扶着我。
我应该是有私心的,我希望与面前的这个人在以后的岁月里有所交集。
所以我没有再坚持,于是点了点头、
他说,我可以先给你看看吗?你介意吗?
不介意不介意,你要是会的话就帮忙看看吧?
他说,有过几次经验就知道这要怎么处理了。
于是蹲下来,看了看我的脚,顺势帮把我鞋给脱了,然后用手碰了碰。
我顿时嘶嘶地叫出了声,看来真的蛮严重的了,他轻轻地碰一下都很疼。
然后我这时才察觉到有点尴尬了。
毕竟我们是陌生人,突然觉得我是不是有点太殷勤了。
除了我爸以外,从没有男人看过我的脚,或者说碰过我除手以外的其他部位。
他说按着他的经验,我的情况貌似还蛮严重的,所幸并没有伤到骨头。
他说话很慢,很低沉,我细细的听着。
他说,要不我背你吧,这样方便点,也不会伤到脚。
算了,这时候再来扭捏也没什么意思。
何况此时的我并没有其他的办法。
我对他笑了笑,说,好啊,那麻烦你了。
最后,他背着我进的电梯。
趴在他背上的我,看着拿在手里的,足足有五厘米的高跟鞋,不禁暗想今天的这双鞋不知是福还是祸。
看着这个背着我的男人,我知道,我心动了。
那是我第一次被除了我爸以外的男人背着。
他的背很宽厚,很舒服,让人很安心。
从后面可以看到他的后脑勺,左耳,侧脸。
他的头发发质很好,很硬。今天应该是有整理过,我闻到一阵洗发水的香味,很好闻,有清爽干净的感觉。
他的侧脸很好看,耳朵也很好看,耳型很好,就是耳垂不大,听老人说这样耳垂的人没有福气。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希望不是真的。
我希望他的人生变得幸运一点,开心一点。
是可以看出他是个好人,相比较之前面试的经验来看。
而且从我多年与人相处的经历来说,他给我的感觉很舒服,不张扬,不扭捏做作,但很细心,很温暖。
我知道当时的我心跳很快,咚咚咚地击打在我的胸腔,消失在他的脊背上。
圈在他脖子上的手很热,应该是出汗了。
我想干点什么来消除我的紧张感,或者掩饰我的小心思。
于是我问了他的名字,在哪里上学,什么专业,面试的什么公司等等。
他都很坦然地告诉我了,只要是很平常的问题,你问他什么,他就会告诉你什么,很诚实。
一如他的名字~~诚。
看来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很好地诠释了这个词的含义。
等到我们站在酒店的门口,他伸手在招出租,我就没有再打扰他了。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的路边,他把我扶进后座,让我先坐好。
然后他坐到我的旁边,关好车门,向司机师傅说了附近医院的地址,车子就开走了。
那天趴在他背上的我,仔仔细细地看完了他的一切,也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在后来的时间里,我知道了有关他的一切我想知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