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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士培训中心的老板 ...

  •   为什么我会在今天打字的时候有些忐忑?
      难道是被人诅咒了?
      既然上一次都提起了“火锅三巨头”,今天就来说说三巨头的最后一位——狒狒。
      狒狒很帅,可我不能说他是通技班最帅,因为那样“飘发哥”会不高兴。他的颜值比我们这几个歪瓜裂枣不知道要高多少倍。哪怕我经常在说自己才是通技班最帅,可那不过是在对这个社会苍白无力的控诉罢了,就好比唐鸡经常说要在游戏里把我打趴下,气势是那么的嚣张那么的肯定,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一般他叫得多凶死得就有多惨。
      我还是要来说说第一次见到狒狒是什么时候,因为“人生若只如初见”,连一个御前带刀的家伙都这么注重初见,我就更不例外了,哪怕我从来没有拿过刀。
      那是一个气氛十分活跃的晚上,同学们彼此都是第一次见面,互相介绍一下,认识认识。有的聊聊自己的家乡,有的聊聊自己的爱好,有的比较害羞,只是简单说说名字、来自哪里。总之,那时我正打算趴在桌上打瞌睡,毕竟一到晚上就犯困的习惯一直都有。可一个黑框眼镜男出现在讲台上,不是我马后炮,我第一眼就知道这个家伙,是个长期沉迷于键盘和鼠标的人。不为什么,这是同类的直觉。然后他果然说自己喜欢玩游戏,希望有相同兴趣的,可以一起飞。
      结果当晚自习结束后,他就出现在我们寝室。这一来,就再也没有……
      再也没有控制住447的“毒”。我发现我们寝室真的有毒,只要是有人来过一次,就会不断的来,可谓整个专业串门必逛寝室之一,这倒是个好事,唯一的副作用就是卫生很难保持。说一个月打扫一次都是勤快的了,一学期打扫一次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多亏学校没有按时检查卫生,不然,我可能会在宿管阿姨的小本子上多次留名,别无其他,只因我是室长。
      狒狒是我们寝室的常客,至于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447,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他的寝室太凄凉,大神不解风情,八戒过于世故?NONONO,答案直到我有一天看到了他出现在了唐鸡的床上,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暗暗地道自己too young too simple。诶,新世界的东西太过于复杂,我还是假装没有看见比较好。
      至于他和章鱼如影随形的关系,这就更让人浮想联翩。有时我觉得是不是得和狒总换换床位,这样才能送出一个天大的助攻,然而我想起他旁边的那个胖子,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至于狒狒为什么叫狒狒,这个问题哪怕就是问该外号的原作者——福尔摩强也说不出123来,只好作为通技班未解之谜,尘封在漫长的岁月里。
      但是他为什么也叫“学士培训中心原老板”,这就得说起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一个夏天,是大学的第二个学期。没错,就是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发疯的时期。我、狒狒、加上那个时候还在对面寝室的花爷、以及被誉为全班第一“重量级”人物的达哥,我们四个组成了名震一时的通技班“翘课□□”,经常上各科老师的点名册黑名单。啊?你说还有一个“大神”?他就不是经常上黑名单了,那就是一直在上黑名单,毕业的时候挂了33科,那可是放眼全校都不多见的人物,这等人物,非我辈可及。
      我那时翘课喜欢四处溜达,花爷喜欢四处沾花惹草,达哥专注于球场,而狒总,则喜欢去可能是全学校人流量经久不衰的地方——学校官方开的网吧。价格低廉实惠,适合兜里没有几张纸币的普通学生。那个网吧还有一个非常霸气的名字:某某大学士培训中心。
      事实上那里确实有人培训普通话、计算机啥的,可最多的,自然是坐满了一排排的游戏玩家。而狒总就是其中一员,他每天估计起得很早,其他人去上课,他去培训,到了饭点去吃饭,然后接着培训。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那是因为我经常在睡梦中醒来洗漱完毕后去食堂的路上碰到他从培训中心的方向走过来。而我睡了一早上准备抱起书去上下午怎么听也听不懂的高数课,又受不了烈日的煎熬在转角路口转道买瓶饮料去了培训中心玩玩的时候,总会在一个比较固定的位置看到他在那里奋战。我会在他旁边坐下,可他不理我。
      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有一天我们一伙人从培训中心经过时,我对小强说了一句: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小强很奇怪,心想这不就是网吧吗?
      我冷笑,道:这里叫狒氏IT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就是狒狒。
      小强顿时哈哈大笑,从他的笑声中我明白了他懂我的意思。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对小强说而不对唐鸡或者章鱼说,因为我喜欢和智商高的人说一些重要事情。
      后来狒狒就变成了狒总,并且谁都知道网吧是他的公司,而本人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狒狒还喜欢跳舞,成名舞技:斧头舞。就是周星驰电影《功夫》里的一大帮人穿着黑西装拿着斧头跳的那个,犯二且有趣。因此狒狒得到了“苏富成”的名号,他经常一脚踢开我们寝室的门,在我和章鱼目瞪口呆的目光中,扭动着他A4的细腰,手舞足蹈。然后开始做一些比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事,比如骚扰章鱼,在一番挣扎对抗后,两个人坐在了一起!!!
      看电影……
      我这个时候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细微的动作,因为我在使用我的国产手机狂拍。
      狒狒在他最轻狂的时期有个女友,还请我们吃过饭。由于年代过于久远,我也不记得那个女的长什么样了,我只记得那顿饭不怎样。那个时候我是比较郁闷吃这种饭的,但仔细想想,其实还是对我比较有利的,因为我光杆一个,又不谈恋爱。所以不需要回请,啊哈哈哈。反正章鱼请的最多,因为他换得最快。
      后来不知怎么的狒总重新回到了我们“单身屌丝”的怀抱,还买了新电脑,就是左手腕不知道怎么的受了伤。那伤得是真重,我估计再深一点就能看到动脉了。我们几个私下讨论的那伤口的时候,章鱼在分析事情时比较单纯,说是在打工的时候弄伤的。我当时微微一笑,对章鱼说了两个字:天真。
      打什么工会伤这么重,还是在左手,还偏偏伤在手腕这么敏感的地方。哼,要我看,手伤得很重,只怕是心伤得更重吧。
      小强道:你的意思是说……
      他自己弄的,目的就是,诶,自古多情空余恨。
      但这些都是我的猜测,他本人是闭口不谈,所以在后来,再提到情感问题上时,我从来没有刺激过狒总,毕竟,同是天涯沦落人。
      或许狒总本人不承认,其实我感觉他很像我,或者说我很像他。还是那句话,狒狒了解最真实的我,小强了解最平凡的我,唐鸡了解最不堪的我。
      在游戏方面,狒总估计能把我们几个串起来吊打一遍,或许只有被誉为“绝望三件套”的嘴哥才能和他抗衡。不过要是到饭桌上,狒总就成了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
      我们每次和嘴哥吃饭都要吃亏,因为吃不过他。我们几个还好,小强喜欢打扫战场,在我们都开始吃好擦嘴要走的时候在锅里捞到好东西,比如埋藏在汤里的回锅肉或者培根,聊胜于无嘛;唐鸡人小吃的就少,也不是很吃亏;大飞绝对和嘴哥有得一拼,怎么可能吃亏,当然也有点偏差,也不是太多;至于我,不吃饭的时候我是风度翩翩,看上去有些不食烟火,可所有人都不知道,当我一旦上了餐桌,我就不喜欢说话,抓住主要矛盾,然后运用科学的手法,化解矛盾,抹嘴走人,潇洒而去,搞得嘴哥每每愤愤的说:你们都针对我,你看看老冯,哪里吃得比我少!可没有人在意他的话,因为我会表现出很无辜的表情。要说到最吃亏的人,莫过于狒狒,不打扫战场,吃饭拖泥带水,每次肉一下锅,他转身弄蘸碟的时间就足够我们几个解决主要矛盾了,尤其是嘴哥,显得很得意,打着“不要让狒狒看到肉”的口号消灭了大半的肉。
      可说到吃肉,回家怎么吃吃多少都可以,可就是吃不下,和silly吃饭也是一样,我很少对肉动筷子,搞得silly很生气:下次不要和我吃饭了,更不要再点肉!还没我吃得多,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很好吃呢。
      说到了这里就有些伤感,最后一次看到狒狒就是毕业那天。我送了只钢笔给狒狒,随手从他那里顺走了一块香皂,得,血亏。现在还在洗脸架上放着呢,不好用。亏得狒狒还表现得那么肉痛,不过他不也是从嘴哥那里顺来的嘛。

      我们都被忘了
      都被忘了很久
      时间就是一段路的小偷

      当你发现时间是贼了,他早已偷光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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