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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决定 ...

  •   周末剩下的时间唐乐兮被困于方寸之间,遨游于书山书海之中,彻底感悟到为什么当年大闹天宫的弼马温日后居然能心甘情愿的追随胖和尚西天取经。这就是佛性!普度众生的佛性!

      别说是孙猴子了,就算是希特勒他都能够变圣人。

      唐乐兮觉得自己真的是个挺爱学习的,可是这么连轴转二十四小时不干别的只有学习,到了周日晚上发现,还真是有些吃不消。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周末两天好歹是熬过去了。

      星期一上学唐乐兮惯例起了个早,每个星期星期一早上的车最挤,稍微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迟到,所以一般她都习惯于早走十几分钟,错过上班高峰期。

      早晨出家门早,到学校的时间也就早了不少,进了教室还没几个人。唐乐兮放下书包掏出英语书,准备趁早上头脑最清晰的时候多背两个英文单词。

      单词才背了十来个,身侧忽然一重,两团软绵绵的东西就挤到了自己手臂上。

      唐乐兮当即一愣神。

      也不知道宁萌什么时候进的教室,一到座位上就迫不及待的没骨头般瘫软到她身上。两只大眼睛还闪呀闪呀的,一脸陶醉模样。

      唐乐兮抬了抬胳膊,想挪走身上的这个大累赘,“姑娘,咱稍微矜持点成吗?”

      偏偏宁萌根本就没有一点的自觉性,依旧懒洋洋的赖在唐乐兮的胳臂上一动不动,甚至两条手臂还软绵绵的缠绕了上来,发出梦幻般的声音:“糖糖,你周末过的怎么样啊?有没有什遇到什么艳遇?你说怎么办啊,我觉得我好像是恋爱了!你快帮我说说,你说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啊?”

      没来由的,唐乐兮的心漏跳了两拍。

      下意识的,她扭头朝后排最靠墙的那个位置看了过去。平时那个人总是懒洋洋没骨头似的靠在墙上,脸上挂着惯有的慵懒表情,略微有些长的黑发微微有些挡眼,山根高挺,就像是古希腊时期阿波罗塑像般的完美。

      可是今天,平时早就被那人占据的位置空荡荡的,安静的就像是睡着了一般。

      耳畔却恍惚回荡着那人的声音,“唐乐兮,我觉得自己似乎是喜欢上你了,反正你现在也没男朋友,要不干脆就做我女朋友好了……”

      心没来由的就是一颤。

      手臂被人嗔怪般的拍了一下,宁萌略微不高兴的撅起了嘴:“糖糖,我问你话呢!”

      “啊?”唐乐兮猛然扭头,一脸的懵懂。

      没办法,宁萌只得又把自己先前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事情就发生在上个周末的时候,宁萌去超市购物,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正急的火急火燎的没想到后排队伍里站出来一个帅气的正义使者,从紧贴在宁萌背后的黑皮男人手里夺回了她被偷走的钱包。

      小偷被帅气的正义使者亲手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宁萌本来想要向好心的帅气正义使者表达一下自己内心的感动,可惜调过头找人的时候才遗憾的发现,好心帅大哥早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不见了踪迹。

      一颗少女的芳心,黯然凋零。

      说来也是缘分,等到这个周末宁萌又出了家门,居然再次偶遇上一周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大哥,这才知道敢情好心人大哥居然就是学校临街那家小资情趣颇为浓厚的咖啡厅老板。

      简单来说就是校邻居。

      小姑娘一颗芳心当时就和触了电般的,突突突突突突的,控制不住的激情跳动了。

      “……反正吧我就是觉得,自己这辈子怕是再也遇不见这么棒的人了,特别的正义,特别的MAN,最关键的是非常之帅,简直比吴彦祖还要有味道。你说我可怎么办啊,糖糖?你帮帮我吧……”

      唐乐兮终于耐着性子听完自己好闺蜜倾诉衷肠,心里面觉得感动之余还有一丝的唏嘘。

      人家电视里面都说春天到了,就连小动物们都耐不住骚动,纷纷钻出巢穴寻觅配偶,虽说现在她们还差那么一丢丢才成年,但是好歹也是十六、七的青春萌动期少年少女,略微有些个血气方
      刚、青春骚动什么的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吧……明明春天都过了,这都已经是秋天了啊!

      下意识的,唐乐兮又回头朝后排座位看了一眼。

      全部的学生差不多都到了,可那个人却还没有出现,座位空荡荡的寂寞异常。

      一瞬间,唐乐兮的内心升起了一团淡淡的失落,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还记得周六那天他怒气冲冲离开的模样……

      会不会是自己说的太直白?

      牙齿咬上嘴唇,咬得死死的,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留下了一排整齐的齿印,微微有些刺痛。

      一直等到上午两节课都上完了,也不见严喆的身影。

      唐乐兮的心情愈发有些低落了,垂着头跟着宁萌一起去操场集合。

      每天上午两节课后除了周一是升国旗仪式,其余几天都是早间操时间。高中部的学生按照年级、班级一溜排开,男生一纵队女生一纵队,高个在前面矮个在后面。

      唐乐兮觉得这种按高矮个头排序的方法挺不科学的,高个子挡住了矮个子的视线,站在后面的矮个子除了人家的后脑勺实际上什么也看不见。

      挺可悲的是,她就是那个矮个子。

      不过唐乐兮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善于自我安慰,反正国旗旗杆高,学生个头再高还能高过旗杆去?只要能向国旗行注目礼,保持个仪式感就成。

      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不能计较太多。

      正自我感动着,就听见最前方的领操台上体育江老师拿着麦克风大声说:“今天担任升旗手的是高二二班的胡璐璐、王子腾、杜伟三位同学。大家立正,升国旗、奏国歌!”

      唐乐兮闻声抬头,目光直直朝远处的领操台看了过去,三个身材蓝白校服的细小身影,距离太远根本看不清楚三个人的面孔,只能看到其中一个女生留着长发,黑亮黑亮的,柔软的披在肩头。

      “诶,那个长都发的就是胡璐璐吧?看不清楚啊!”

      “这么远能看清楚才怪呢,你去二班门口看去。”

      “靠,我敢么我?活阎王的女人!我不想活了啊我?”

      “看一眼应该没什么关系吧?没那么小气吧?”

      “你觉得没事儿你去啊!”

      “我?嘿嘿,不敢。”

      “我艹”

      旁边的声音有些刺耳,天上的阳光也亮的有些过分,明晃晃的扎的人睁不开眼。

      唐乐兮半眯着眼睛,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的两只眼睛怕是真的要被晃瞎了,明明都快十月份了,天气怎么还是这么的热?简直是热到有些烦人了。

      升国旗仪式结束,各班按照顺序回教室。唐乐兮几乎是迫不及时一头冲向教学楼,晒了那么长时间的太阳,两只眼睛里都是黑乎乎的重影,视线模糊的几乎看不清楚脚下的道路。

      才磕磕绊绊走到一半,手腕忽然一紧,唐乐兮下意识的脚步一顿,高大的身影瞬间遮挡在她面前,一道紧张而急促的声音攸的传入她的耳道之中:

      “这两天我想了很多,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唐乐兮,有一句话我必须要跟你说个明白。”

      话音刚落那人便不由分说拉着她的手腕,快步朝旁边没人小花园走了过去……

      九月底阳光灿烂,灼热的空气中充斥的浓郁的鲜花的香气。

      唐乐兮和严喆面对面站立,两个人的身影被郁郁葱葱的繁茂枝叶所隐匿。

      “我喜欢你,”严喆的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神充满了真挚的感情,黝黑黝黑的几乎能将人整个吸进去一般,“我真的喜欢你唐乐兮,不是其他的什么喜欢,是那种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唐乐兮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强势的将自己带到这里居然是为了说这么一句疯话,当即人都僵住了,耳根子火烧火燎的,“你、你别胡来,我、我走了!”

      说着转身抬腿就要离开。

      身体才微微侧过一个角度,手腕骤然一紧,她心头一惊,回头,正望见他一双深邃黝黑的双眼。
      她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看见过那样的表情,那么的英俊、那么的迫切、那么的紧张,紧张的语气都变得有些急促,“你、你别走。”

      严喆觉得自己整个人几近自然,心头仿佛揣着一只暴躁的小鹿,咚咚咚不停的在心尖蹦跳,这辈子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激动的窘态。

      “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喜欢你!喜欢到想靠近你,想抱着你,想亲你,还想上了~你,但是……”
      唐乐兮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不但是耳朵,就连面颊都烧了起来,她刚才根本就不应该心软,根本就不应该听他在这里说这些荤话。

      根本就是她自己疯了。

      但是紧接着就听见严喆以一种无比真切的口吻快速倾诉:“但是我知道不可以!因为你并不喜欢我……”

      只那么一瞬间,心脏仿佛遭到致命重击,整颗心都骤然酥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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