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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正的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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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无数次的幻想,一觉醒来,世界就不一样了,该有多好。
只可惜世上哪里有后悔药可买。
不过,孟婆汤应该是有的吧,请给我来一碗好不好?
我睡过去又醒来,睡过去又醒来,终于确定这不是一场梦。真的不是一场梦吗?会不会我沉睡在第三梦境里,根本醒不过来?
然而,一声“猫奴”彻底把我从朦胧的睡意里击醒,我显然是受到了惊吓,猛地睁开双眼,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女,她微微撅着嘴,双手叉腰,有些无奈地看着我。
我一个激灵嗖地从床下跳下来,一边慌乱地穿鞋,一边半仰头说话,“不好意思,我又起晚了。”
说话的时候真不容易,头发老是糊到嘴边。哎,这该死的长头发真烦人,虽然我一直是长发飘飘的类型,但快垂到小腿的长发只会徒增不便吧,古人真艰难。
好吧,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这真的只是梦而已。我又没有经历车祸,也没有溺水,更没有被人捅一刀,怎么就突然穿越了呢?
而且,这个朝代莫名其妙,我根本没有听过!这可不能怪我没有文化,当我看到自己醒来后身处古代时,有些恍恍惚惚,但很快明白自己穿越了。没办法,谁让我无聊电视剧看得多,而且很有可能是因为作者们都写架空历史,所以我大概处于另一个时空吧。
我能很快理清这一点,是因为灭了隋朝不是大唐么?可据可君说,前一个朝代是隋朝,而我所处的年代却是梁朝。
这里隋朝的末代皇帝也的确是杨广,但现在的皇帝却是姓苏,名讳自然不敢说的,梁朝现在已经有三位先皇了,也就是说哪怕有李世民这个人,估计也早就死了吧,没能遇见自己的偶像大概是我郁闷的事情了。虽说我身材苗条不会讨得唐人欢心,但好不容易穿越一回总该见见偶像才算所行不虚吧。
穿越,我一定是走了狗屎运。不不不,确切来说,还是不穿越的好。因为以前和杨悦讨论时,杨悦是我在现代的好友,我不见了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呢,我曾说过,要是穿越一定不要去皇宫,那实在是太苦了,做个官家小姐不愁吃不愁喝才好。杨悦则说我没有出息,要是她就要去经商,赚一大笔银子,买它一大块地,自己修个拙政园似的大园子住才有意思。
总之,我们两个人都有同样的愿望,就是远离是非,清清静静不想受苦受难地活着。可而今,我还是到了宫墙之内,这种感觉真不好,好在我只是司刑局里的小杂役,扫扫地、点点灯,跟着姑姑干活就好了,也没有多少事,传说中司刑局里的可怕的事,我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见识到。
我在发呆想这些的时候,可君已经替我将发髻挽好。啊,可君就是之前唤醒我的女孩子,据说她是猫奴的好友,两人都在宫中长大,唯一的不同是可君是穷人家卖进皇宫的,而我是个罪臣之女,但我父母是谁,又因何入罪,周围都没人知道,就连名字,取了个猫奴,不伦不类,更加不知到底姓甚名谁。
猫奴,在梁朝当然是个大讽刺,但在现代,反倒是个爱称,所以我也无所谓,别人嘲笑我也不在意。好在司刑局的人不会欺负我,看来原本的猫奴一定是善良惹人喜欢的女孩,这就跟别的故事里女主分外惹人憎的版本不同了,我尤其感谢她,不然现在遭罪的就是我了。
匆匆忙忙出了门,我和可君草草吃了两个馒头就开始一天的工作,首先当然是打扫院子,体力劳动虽然辛苦,但不用担惊受怕,也是挺好的,没吃好没喝好,能睡好也是福气吧。
其实每天的生活很有规律,这跟上班也没啥区别,就是自由度太小,好在可君一直和我一起工作,无人的时候悄悄说些家常,日子也算过得去。照我的理想推断,再过十年,我就可以平安出宫,
二十五岁在梁朝是老,可在现代正是女孩子打拼的好日子,那时候我攒了些小银子总能做点小生意,凭着现代的智慧,还怕饿死自己不成,这样想来,十年也不算什么嘛。况且我以二十三岁的心智住在十五岁小姑娘的身体里,只当重回青春期。
说来也巧,这位猫奴姑娘与我长得一模一样,这样说好像不对,古代没有辐射,也没有挑灯夜战,她不是近视眼,皮肤也比我的白和滑,最重要的是一颗痘痘都没有,更没有黑眼圈,也没有我动手术时留下的小伤疤,终上所述,猫奴姑娘比我漂亮多了。
性格,似乎也和我一样开朗,因为可君完全没有察觉我的不正常,说我和平时一模一样,所以我想除了我比她稍微懂些没用的知识外,没啥区别了吧。
真不知道这样的穿越有什么意义,我又不是来拯救她的人生的,难不成就如同旅行一样就是到此一游?反正我不觉得自己能够做出什么惊天创举,小说里的女主总有过人之处,而我一无是处!既不会唱歌,又不会跳舞,不用医术,不懂古书,更没有所谓的权谋智慧,最大的优点应该是和普通人一样平凡简单。
反正,只要老老实实地呆十年,就能平安了吧。
十年啊,有种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感觉,嘛,权当是一场高考好了。
就在日日无聊的某一天里,宫中发生了一件事,那日,锦音宫的宫女们送了个头发蓬乱,被扭成一团的小宫女过来。锦音宫里住着绕妃,封号是不是很奇怪,据说是绕妃弹得一手好琴,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嘛,这个封号够霸气。
领头的宫女是个小角色,我一向不记人名,也不管她是谁,我自穿越来就决意尽量不踏离司刑局,为的就是少做少错,反正有新人来了,衣着华丽的宫女就叫姑姑,差些的就叫姐姐,也不会有别的更高贵的人来这儿。
那宫女对正在扫地的我和可君说道,“这个小贱人就交给你们了,她打碎了娘娘的一只金玉簪子,娘娘气得不得了,让送来你们这边打发,随意一百板子就好了。娘娘说这人锦音宫不要了,你们随意打发吧。”
我和可君还没接话,早有曲珍姐姐过来,略微欠着身子超为首的那位宫女笑道,“辛苦夫一姐姐亲自过来。”话未说完,早有司刑局管刑法的太监过来架住那个偷东西的小宫女到后院去了,便听得凄惨的叫声响彻整个司刑局。
我听在耳中,只觉得恐怖异常,虽然鬼片也看过一两部,可那到底是假的,如此清晰的叫唤声出现在耳边,只觉得可怕异常。
我不免用手紧紧地护着胸口,根本无暇顾及其它,曲珍倒是继续与夫一赔笑道,“多大的事情,竟要夫一姐姐亲自过来,”说到这里,曲珍的声音变得很轻,我还是勉强听见了,“娘娘可是发了好大的脾气?”
夫一点了点头,“可不是嘛,那是皇上赏赐给娘娘的,娘娘平日也最喜欢这只金玉簪,那玉可是上好的佳品,质地澄澈,入手即温,恐怕娘娘现在还怒着呢。”
曲珍连忙说道,“那姐姐还是快回去吧,有姐姐在,还能劝劝娘娘。”
我根本不在意她们说了什么,只觉得那小宫女的声音越发凄凉,越发无力,只抬眼觉得可怜可怕之时,早有小吴子出来对曲珍和夫一回复道,“她断气了。”
我听在耳中,颓然将双手垂下,一个大活人突然间没了生命,实在是可怕,光是听,我没有那么大的震撼,紧接着我就看到血淋淋的尸身被抬了出来。
那场面我已经无力去形容,只觉得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了。
我只觉得全身都十分不舒服,梦里也尽是那血淋淋的身躯与异常凄凉的惨叫,耳中听得轻微的“猫奴”唤声,勉强睁开眼来,不甚清晰地看到可君的脸庞。
可君正拿着手帕为我拭汗,见我睁开眼,忙说道,“你没事吧。”
我挣扎着要起来,可君制止了我,轻声说道,“你发烧了。曲珍姐姐还算有心,让你休息等病好了再干活,只不过你这病连助医都是不配请的,药也没有,只能靠你自己辛苦挨过去了。”
“谢谢你,可君。”
可君浅浅一笑,“谢我什么。”转而又眉头紧锁,“可你来司刑局已经差不多一年了,还是不习惯见血事,今天还当着夫一姐姐的面倒下去了,要不去曲珍姐姐替你说好话,恐怕当时夫一姐姐就要把你打发去浣衣局洗衣服了。”
我听了,不免对曲珍心存好意,只得勉强笑了笑,又觉得不舒服,迷上双眼睡过去了。
七日后,我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继续干着扫地的活,不过曲珍打发我去更偏远的地方工作,免得我见到血腥又晕过去了。
可我心里却总是隐隐不安,或许说我已经感受到了宫廷的可怕,这一天实在是来得太早了,过早的害怕,我又将如何熬过剩余十年呢。
这样想来,我越来越不敢出格,全然将本该有的无所谓态度一扫而去,只怕行差踏错。
说起来,我也隐隐觉得比自己比其它书中的女主角幸运,至少我一开始就真正地经历了可怕,不至于未来犯了错误受了苦头才知悔改。
我开始尽量不说话,就是怕所谓的祸从口出,本来是个马虎的人,现在做什么事情都战战兢兢的,连扫地也要反复检查有没有落叶,就是怕被人抓了把柄责罚。如今,连觉也睡不好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吃不好睡不好的悲剧人生吧。
还好,我现在只是个杂役,不会为人所注意,只要默默混个十年,可这样下去,压抑了性格的我还是我自己吗?
十年,十年啊,我的日子该怎么熬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