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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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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古道,漫漫黄沙。
沙丘顶端,他挣扎着撑起半个身子,费力地望向灰色的苍天与黄色的大地。
天苍苍,野茫茫。整个世界中,似乎只有他一个活物,正在吐出最后一口气。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眼前一黑,自沙丘顶端一路滚落。
寂寂无声的古道上,远远传来驼铃声响,一支驼队在他那毫无生气的身体旁停了下来。
“姐姐,他醒了!”
首先,是一个女孩子惊喜交集的叫声穿透了耳膜,近乎震耳欲聋的声音有效地刺激着那些乱作一团的脑神经。渐渐地,眼前模糊一片的色彩清晰起来,他意识到自己正躺在一顶帐篷里,被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女自上而下地注视着。
他暗中运了运气。体内真气乱作一团,仿佛七经八脉都缠在了一起,忽觉喉头一甜,一口鲜血险些就要喷了出来!
那少女却一无所觉,正兴高采烈地对着他说个不停,清脆的声音,蹦豆般的语速,如同一只刚刚学会唱歌的小鸟:
“你好。我的汉族名字叫百灵,我和姐姐都是雅温克部的族人,世代以经商为业。我今年十六岁,第一次跟着姐姐去中原,结果就遇到了你。你是汉人对不对?你为什么会晕倒在死亡沙漠里呢?你的脸色好苍白哦,究竟得了什么病呢?……”
那叫作百灵的少女自顾自地说了许久,他却一字未答。末了,百灵终于发觉不对头了,望着他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噘起嘴来,有些不知所措。
半晌,她忽然转过头去,以本族语言大叫:
“姐姐,你快来啊!我会说的汉话差不多说尽了,他一点反应也没有,你快来救救我嘛!”
帐篷外,另一个听来稍长几岁的女子应声答道:
“我在忙着生火,你先问他叫什么名字。”
百灵应了一声,转回头来,对着他甜甜一笑,放慢了语速一字字道:
“姐姐让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问题何其简单!他却紧紧抿着双唇,没有回答。
百灵有些泄气了:“是不是我的汉话说得不好,你听不懂?”
仍是没有回答。他费力地眨了眨眼睛,深邃的眼眸里暗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痛苦味道。
百灵不明所以:“你……你想说什么?”
无声的挣扎,努力。他拼尽力气,终于,缓缓抬起右手,指着自己的喉咙,又摆了摆手。
百灵恍然大悟:
“啊!我懂了,原来你是——那个词是怎么说的?——哑巴!你是个哑巴?”
没等他皱起眉,百灵已激动地对着帐篷外大喊起来:
“姐姐,他说他是哑巴!”
帐门一掀,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女子快步走了进来。她的皮肤由于长年风吹日晒而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容颜却颇有几分西域女子少见的清秀,纯真与成熟、温柔与刚强,天衣无缝地在她身上融为一体。只见她眉头微蹙,向百灵叱道:
“你乱讲什么呢?他若能说话,还会是哑巴吗?”
“对对对,不是他说的,是我猜的。”百灵吐吐舌头,扮了个俏皮的鬼脸,倍觉可爱。
百灵的姐姐半是好气半是好笑地白了妹妹一眼,正色道:“就算人家真的不能讲话,你当着他的面大惊小怪乱嚷乱叫,也太没有礼貌了!”
“小妹以后不敢了。”百灵乖乖低下头去。
姐姐嫣然一笑,转身在他的身旁坐下。
“这位公子,舍妹天真,请你不要见怪。我叫百合。”
他点点头,目光中流露出点滴温暖之色,却仍是无语。
百灵“本性难移”,不服气地跳上前来:
“姐姐你看,我都说他是哑巴了嘛……”
就这样,他留在了驼队中。
百合的汉话虽然说得流利,却不懂汉文。所以姐妹俩与他唯一的沟通方式,只有打手势。单靠手势,当然无法确知他的来历,甚至连他的名字,也无从知晓。于是,百合擅自替他取了一个名字——不言。
当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愣了一下,继而点头笑笑,欣然认可。
不言,一个全新的人:没有来历,没有过去。百合百灵只能从他那一贯优雅温文的举止、以及修长白皙的双手,推测他定是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富家公子。可是这样一位公子又是如何会晕倒在茫茫大漠中的古道旁呢?百灵充分发挥她那十六岁少女的丰富想像,设想出一个又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从沙漠寻宝路遇强盗,到全家蒙冤流放逃亡……百合听了只是笑笑,任由百灵自去胡思乱想,打发沙漠中单调的旅途光阴。
乍看上去,不言文弱俊秀,瘦得如同风中弱柳,仿佛随时都会折断一般。加上他那异样苍白的脸色,满面的病容,任谁见了都会生出一份怜惜之情。难怪百合会对他特别照顾,早晚嘘寒问暖;百灵更是时时长伴他的左右,似乎时刻准备着在他撑不住的时候扶上一把。
然而她们都没有想到,不言竟是这样一个坚强而固执的人。他坚持不肯骑在大家特意让给他的骆驼背上赶路,坚持不肯在夜间多盖一条原本属于别人的毯子,坚持和驼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劳作,一路赶骆驼、搬箱子、搭帐篷。驼队中懂汉语的人不多,但大家都可以轻松地通过手势与不言交流。手势虽不能传达严密的逻辑,却足够用来表示友好与亲近。而更多时候,甚至连手势也是多余的,只要不言轻轻笑一笑,任谁都不会误解他眼眸中的真诚。他清俊的笑容仿佛在告诉大家:他,已经和大家一样,成为这驼队中普通的一员了。
这个来历神秘一言不发的年轻人,就如同每年夏天天山顶上流下的雪水,触手虽觉冰冷,却无声地滋润着万物欣欣向荣。
不言。
偶尔,想到这个名字的来历,他仍会觉得有些荒谬和好笑。
当时的他真气翻涌、经脉逆转,倘若贸然开口,只怕会当场喷血而亡。因此他只有闭口不言,却被百灵那自作聪明的小丫头当成了哑巴,真是好没来由!
不过,将错就错,也不是没有好处吧。至少,省却了费心编造自己身世来历的麻烦。
欺骗两个这样纯真善良的雅温克少女是很不应该的,但真相更加不应该被揭露。他的身份,如同他那此时此刻已然千疮百孔的真身一样,一旦现形,只会吓坏了这群善良的凡人们。
所以,不如不言。
不言,至少算不得欺骗。
白天,他随着驼队中人一起劳作赶路,看他们惊异于自己孱弱身躯里隐藏着的不亚于其他人的力量。
每到夜深人静,他便在百合分给他的单人帐篷中盘膝独坐,暗暗捡拾着体内散落四处的真气,一寸一寸,耐心接续那七零八落断成了一截截的经脉。
白天,他可以把全部的痛苦隐藏起来,只在人前留一个略显苍白的笑;而到了晚上,当他一个人,对着整个天地,没有帮助、没有依赖,一切希望只有靠自己苦撑。
百合与百灵救了他的命,却救不回他的真元。毕竟,她们只是凡人。
百合外表温婉可人,骨子里却是个坚强能干的少女,不过二十岁年纪,已领导雅温克族最庞大的商队足有五年的时间。然而——想到这里,不言禁不住微笑了——她终归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纯真少女罢了,会毫无保留地信任一个陌生人,甚至会在与这个陌生人对视的时候,双颊上不自觉地泛起两朵动人的红晕。
至于百灵,更是个天真烂漫浑然不解世事的小女孩。每天拉着不言练习汉话,缠着不言教她吹胡杨叶,对着不言说说笑笑,那种无忧无虑仿佛能够持续到永远。
还有整个驼队的人,都是些热情开朗的普通人,每天以工作为生命,以吃饭睡觉为幸福,以简简单单的唱歌跳舞为乐趣。他们同他、同他所属的世界,实在相距太过遥远。总有一天,待他的伤势好转,便注定将会永远离开,从此双方再无交集。
然而此时此刻,他却竟然有些贪恋这平凡/平淡/平静的生活。一路东行中,他几乎要忘掉了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自己的伤痛,忘掉了近千年来苦苦追求的目标。每天,只是简简单单地走着。
走过沙漠,走过草原,走过山野,走过城镇,走过今生。
乌卓,沙漠东侧最大的城镇。过了乌卓,便算是从此出了大漠的范围。
终于可以不住帐篷,在客栈的床铺上美美地睡上一晚,泡在澡盆里洗去一身的沙尘,驼队中的每个人都显得兴奋不已。
百灵第一次来到“久仰大名”的乌卓城,更是乐得飞上跳下,活像一只被放出了笼子的小鸟。
她那活泼可爱的性子很快便赢得了客栈中所有客人的一致好感,伴着大碗的劣酒下肚,聊天的气氛渐渐热烈起来。
一个大胡子问百灵:
“小姑娘,你说自己刚从死亡沙漠的腹地走出来,可有见到传说中的神龙宝藏么?”
“沙漠里还有宝藏?我怎么没听过?”百灵的好奇心顿时升起来。
“没听过?不会吧!”大胡子把玩着自己的胡须,哈哈大笑。
“真的没听过哎!大胡子叔叔,我敬你一杯,你给我讲讲宝藏的故事,好不好?”
百灵说到做到,竟当真端起桌上的酒碗,眉头也不皱一下便一饮而尽。顿时,客栈中彩声四起,百灵娇美的脸蛋红得越发娇美,一张可爱的小嘴也嘟得越发可爱。
大胡子哈哈大笑,也端起面前的酒碗喝了个碗底朝天,然后便真的讲起故事来。
严格来说,神龙宝藏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件正在沙漠上演的奇闻。
大约三个月前,大漠四周的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在某一天晚上见到天上亮起了一道光柱。那光柱散发着耀眼的白光,自九天直泻而下,分明地插入了沙漠的腹地中去。
于是,“天降宝藏于死亡沙漠”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兴致勃勃地传说着、猜测着,有胆大妄为者更是冒险深入沙漠腹地,想要找到宝藏一探究竟,却都是无功而返。而另一些人,则从此再也没有走出沙漠,也不知是缺水迷路了,被争夺宝藏的对手杀害了,还是因为真的发现了宝藏,从此不想出来了。
毕竟,沙漠蕴藏着太多的神秘,不是人力所能窥破的吧。
直到十几天前的一个中午,仍是当日光柱坠落的方向,忽然惊天动地地一声巨响,刹那间,血色的光芒笼罩了半个天空,地动山摇,就连远在数百里之外的乌卓也感受到了大地的震动!
于是乎,更多人迫不及待地深入沙漠腹地,找寻事件的根源。这一次,终于有了重大发现——
沙漠中心某处由于剧烈的爆炸形成了一个直径十几里的大坑,坑底横卧着一条身长接近十丈的银色巨龙!激动的人们小心翼翼地下到坑底,才发现原来那并非神龙,而是一张银光闪闪的蛇皮。可是,天底下又岂会有如此巨大的蛇皮呢?
一时间,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是神龙升天后丢弃在凡间的真身……
也有人说这是成精的巨蟒被神仙收伏后留下的残骸……
更有人说这是天赐的宝藏,包治百病,凡人吃一块,便可白日升仙!
如此传闻一出,即使是沙漠的神秘莫测,也再难挡住人们贪婪的脚步。
短短十几天内,各种武林高手、江湖豪杰、强盗土匪、亡命之徒,纷纷涌向死亡沙漠,一幕幕争夺、拼杀、陷阱、诡计,轮番上演。据说那张蛇皮由于太过巨大,已被争抢的人们撕成了碎片,但即使是得到一小片,也足以长生不老、或是富甲天下了……
大胡子一面说着,一面从眼中射出热切的光芒来,客栈中的其他人也都听得入了神。除了雅温克商队的成员们,大家都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了,然而这个故事是如此引人入胜,配上大胡子那充满了憧憬与向往的语气,足以唤起每个人埋藏于心底最深处的欲望。没有人发觉,此时此刻,雅温克商队中那个面色苍白、一言不发的汉族青年,已皱紧了眉头,眼中隐隐闪动着痛苦和愤怒的火光。
百灵听得正开心,刚要开口追问江湖厮杀的详细情节,却被百合以担忧的口吻插进话来:
“大叔,照你这么说,最近这附近有很多强盗出没,岂不是很不安全?”
大胡子面色一沉:
“想不到姑娘年纪轻轻,思虑却也周全。不错,如今在这乌卓城里,自然是安全的;但若出了城,到了那荒野无人处,那些亡命之徒们远道而来,宝藏捞不到,打劫个把商队只怕是在所难免了。所以小姑娘,你们可要小心哦。倒不如,在城里多住几天吧,大叔天天讲故事给你们听。”
百灵拍手叫好,百合则嫣然一笑:
“多谢大叔了。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得早点歇息了。各位朋友,晚安。”
出了乌卓,便再也不见大漠风光。然而古道寂寂,深山密林,一样是杳无人烟。骆驼已被换成了马车,从此不闻驼铃声响,却有马嘶阵阵。
由于前一天晚上听了神龙宝藏的传说,大家在百合的吩咐下加强了戒备。一把把打猎用的弯刀出现在雅温克族人的腰际,时刻准备着同一些比野狼更加危险的生物搏杀。
雅温克部虽世代经商,但也同样没有荒废武术。甚至连百合与百灵,也装配起了闪亮的弯刀。百灵挎着那把直垂到她膝盖下方的弯刀,神气活现、得意洋洋。
值得一提的是,队伍中除了雅温克人之外,还多了几名彪形大汉。他们是昨晚那讲故事的大胡子和他的伙伴。也许是太过关心两位少女的安危,也许是觉得与全副武装的商队结伴而行更加安全,也许仅仅是怀念给百灵讲故事时她那副崇拜的神情,大胡子一早追上了商队,决定一同出发。百合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百灵更是一路缠着大胡子叔叔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以至于连不言都被她冷落在一旁了。
不言是整个队伍中唯一没有佩戴武器的人。也难怪,他那文弱的身子,看起来实在不像是能够握刀拼杀的人。于是不言沉默地走在队伍之中,在这样危机四伏的紧张气氛下,大家自然而然地选择了忽略他的存在。
不言皱了皱眉。他并不在乎被人忽略,但眼下空气中正隐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似乎除了他以外,尚没有人嗅到。他必须发出警告!
想到这里,不言快步上前,追上了走在队伍最前端的百合。
“有什么事么?”百合回过头,赫然发现不言深邃的双眸里正映出深深的关切与担忧,不觉一怔,心头似乎有只小鹿悄悄跳动。
不言冷静地做着手势。
“你说那位大胡子大叔是坏人,要我提防他?这怎么可能呢?”看懂了手势的百合大吃一惊。
不言认真地点头,沉默中自有一股不容质疑的信心。
“可是……荒郊野岭,前后只有这么一条路,我们如何甩得下他们?”百合沉吟。
不言轻轻将手按在百合的肩膀上。手掌冰凉,却有一股莫名的暖流袭遍了百合的全身,带给她依赖与安全。
“明白了,我会小心。”
不言点头一笑,如同乌云后阳光初绽,刹那间前路尽是一片曙光。
“打劫!!!”
不言一言未发,却不幸言中。
听到百合提出分道扬镳的建议后,大胡子猛地跳了起来,手中宝刀出鞘,脸上凶相毕露。
百灵呆住:“大胡子叔叔,你这是要做什么?”
大胡子扯开一个狰狞的笑容:
“做什么?老子是强盗,当然是要打劫啦!小姑娘,念在你一口一个叔叔叫得恁甜的份上,老子不要你的小命,只要把这几车货物留下,如何?”
当然不行!
雅温克族人,岂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伴着一声呐喊,大家纷纷拔出弯刀,一拥而上。四五个强盗,十几个商人,一场混战眼看就要上演。
“住手——!”
响亮的声音压倒了所有人的呼喝,百合高举起右手,声音里充满了威严。厮杀中的双方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百合的脸上仿如罩了一层寒霜,清秀温柔刹那间化作寒气逼人的冷峻。
“这位大叔,我们人多你们人少,混战起来你们占不了便宜,而我呢,也不想族人受伤。不如你我一对一地公平决战,如何?”
大胡子哈哈大笑:“好!若我赢了,你们的人再不许反抗,货物全部由我带走!”
“若你输了呢?”
“我和我的兄弟们立刻消失,再不来骚扰你们!”
“一言为定!”
一个彪形大汉,一个纤纤少女,似乎比武还未开始,结局便已注定。
不言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剑拔弩张的二人,忽觉掌心一暖,低头看时,右手已被百灵悄悄握住。
“放心吧,姐姐的武艺曾得高人指点,我们族里所有男人加起来,都不是她的对手!哼,这个大胡子,骗了我这么久,真希望姐姐给他点颜色瞧瞧!最好,把他的胡子全都剃掉!”
不言不觉微笑了。百灵这丫头,不论到了多么紧张的场合,竟都能这样若无其事,真是难得!
然而看过两招之后,他也放心了。
大胡子刀沉力猛,每一招出手都有惊天动地之威,惹得他的兄弟们不住喝彩。百合却连人带刀化作了一团光芒,围绕着大胡子凶猛的攻势一圈圈游走,看似险象环生,实则稳操胜券。不言忽然想到一个有趣的比喻:她那灵活迅捷的动作同对手比起来,正如同一只蜜蜂在围着狗熊打转!狗熊虽力大无比,却碰不到蜜蜂分毫,反而随时有着被蜇出一个大包的危险。
旁观众人看不透其中奥妙,强盗们仍在为老大彩声连连,商人们则一个个忧心忡忡,就连百灵也不禁皱紧了眉头。现场的所有人里,没有被最后结果惊呆的,只有三个人:
不言,百合,以及大胡子自己。
当他发出最后的也最惊天动地的一招,百合身后一棵碗口粗细的大树再也支撑不住,应声而倒,激起尘烟飞扬。待得尘埃落定,百合的刀,已然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商队众人愣了片刻,这才齐声欢呼起来。
“你输了!”
百合漂亮地回刀入鞘,看着大胡子等人在欢呼声中狼狈地消失于密林中。这一刻,少女天性涌上脸颊,成功与荣耀陶醉了心扉。她转过头去,看到欢呼的人群中,不言默默地望着自己,眼中满是赞赏的笑意。
——这一刻,生命如此美好!
第二天早上。
商队依旧准时上路,队伍前方却不见了百合的身影。
不言心头一沉。
他找到百合过夜的那辆马车,敲敲车窗,一个脑袋探了出来。
那是满面泪痕的百灵!
顿时,不言心头的不祥之感更甚。
——百合呢?
他焦急地问。
“姐姐病了……”百灵挂着泪珠的小脸显得分外楚楚可怜。
不言再不多言,翻身一跃上了马车。车厢里,百合发着高烧,已陷入了半昏迷状态。
不言右手一翻,三根手指按在她的手腕上。
百灵先是一怔,继而恍然大悟:
“你……你懂得汉人的医术?太好了!姐姐有救了!太好了……你真棒!”
百灵破涕为笑。不言却皱紧了眉头。
百合并非生病,而是中毒。毒性虽不算难解,然而荒山野岭,要到哪里去寻解药?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决不会无缘无故地中毒。这毒,必是昨天那个大胡子强盗下的。想必他早已计划好了准备今日动手,却不巧地昨天便被自己识破,又被百合干净利落地赶走!
那么今天,明知百合已无力抵抗,他会放弃这大好的机会吗?
不言强自运了口气,仍是气血翻涌,苍白的脸上顿时涨得通红,良久不退。
想运功逼毒是不可能了,此时此刻,看来只能用凡人的方法解此困局……
——百灵,你命令所有马车围成一圈,所有人严加戒备。我要去附近的山上寻找草药,不论发生任何事情,一定要等我回来!
不言的手势中,头一次传达出如此繁复的信息。
他并不担心百灵看不懂他的手势。对他来讲,汉语、雅温克语、手语,其实根本没有差别。他所赖以与万物沟通的,并非语言,而是心灵。
也许正因为此,百合姐妹才会时常感到他的双目中闪动着无数复杂的语句和清晰的感受,深邃得足以令人泥足深陷吧?
也正因为此,百灵清清楚楚地明白了此刻情况的危急。当不言文弱的身躯消失在路旁的密林中时,她开始调动车马,围起一座坚固的堡垒……
不言,你一定要快些回来!
他不是没有采过药,却从没有觉得采药竟是如此艰难!
不能凌空虚渡、不能隔空取物,每一座山,都要用脚一步步踏遍;每一座崖,都要四肢并用才能爬上顶端。
所幸,这座山上盛产药材,止血草几乎遍地都是,而可以用来解毒的草药,也足够多了。
他顾不上手上脸上被草根树枝划出的道道伤口,背着满筐草药,归心似箭。
然而,终归迟了一步!
古道旁,数十人围绕着车马组成的堡垒战作一团。
大胡子果然回来了!而且这一次,他带来的同伙不是四个,而是四十个!
没有了百合压阵,商队显然寡不敌众,每一分钟都有更多的人负伤流血。只是凭着雅温克族人独有的顽强意志的抵挡,强盗们才无法再向前推进。
百灵紧握着那柄与她的娇小身材完全不相匹配的沉重弯刀,独力抵挡着大胡子的进攻。她的武功曾受过姐姐指点,颇具章法,但与对方这个彪形大汉比起来,仍是差得太远!
此时此刻,大胡子根本不是在同敌人战斗,而是在挑逗一个已经惊慌失措的少女。一面出刀,一面扮出种种凶恶的鬼脸,吓得百灵花容失色、步法散乱。她就像是一只被恶猫戏耍的可怜的小鸟,无论如何挣扎,也飞不出恶猫的魔爪!
路旁的密林中,不言攥紧了拳头,强忍的愤怒令得他浑身上下都在颤抖。恃强凌弱,大概可以算是他这辈子最痛恨的事情之一了!真想现在就跳出去,把这些不配称之为“人”的恶魔一掌扫入地狱的烈火,令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然而他做不到。现在的他只是一个虚弱的凡人,无力保护别人,甚至无力保护自己……
他该怎么办呢?
没有时间犹疑。不言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十几天来辛辛苦苦一点一滴收集起来的那几分宝贵的真气,顿时在丹田中沸腾起来。蓦然间,一道无声的惊雷在体内炸响,真气自四肢百骸一涌而出——
激战正酣的战场上,一阵阴风平地卷起,刹那间黑色的浓雾笼罩了一切。却听得一声凄厉的惨叫!
……
浓雾散尽,众人都停下了打斗,怔怔望着倒地毙命的大胡子,以及持刀呆立的百灵。鲜血,一点一滴自她的刀尖滑落。
不言顾不上体内翻涌着一阵阵恶心和眩晕,三步并作两步地自路旁抢出,及时接住了晕倒的百灵。
修长冰冷的手指,掐在百灵的人中上,美妙的感觉顿时袭遍全身,那是一种无以言喻的安全感,沉静一如幼年时父亲的怀抱。她睁开眼睛,恰好一头撞进不言关切的眼神之中。
看到百灵安然转醒,不言淡淡一笑,松开了抱着她的手。此时此刻,有太多事等着他去做。
他给伤员们挨个包扎伤口;
他把止血草的样子指给没受伤的伙伴看,要他们去附近的林子里有多少采多少;
他还要为百合调配解毒的药物;
对了,阴风骤起,老大命丧,强盗们早已作鸟兽散,扔下大胡子的尸体孤零零留在古道正中,也只有靠他来指挥大家打扫战场、替大胡子掘墓下葬。
这位文弱俊秀的汉人公子,俊秀的面容越加苍白,文弱的身体简直像是随时会被风吹倒一样。然而在这紧急时刻,却是他那沉稳冷静的态度、身先士卒的勇气,鼓舞和激励着所有人,令得他们不至惊慌失措。
“不言哥哥,你看起来好累的样子,去歇歇吧,姐姐的药炉由我守着就是了。”百灵一日之间似乎长大了许多。
不言望了百灵一眼,明白这丫头已经担得起生活的重责大任,于是欣然站起身,以手代口地交代了一番后,转身离开。
但他却不是回车上休息,反而抓起一把新采回来的止血草,就着一块大石捣起药来。
百灵望着他那摇摇摆摆的背影坚强地屹立风中,不觉心中暗暗叹道:
“不言哥哥,你一定要撑住!百灵,也会学你一样,坚强地撑下去!”
昔日纵横江湖的悍匪大盗,而今也不过一个土馒头。
百灵面对着大胡子无碑的荒野孤坟,喃喃自语:
“大胡子叔叔,两天前,我还请你喝酒,你还给我讲故事。当时的我没想到,你竟会来打劫我们;而当时的你必定也料不到,你竟会命丧在我的刀下吧?这个世界,真的好奇怪……”
百合站在她身边,把一只手轻轻搭在妹妹肩上。她中毒初愈,身子尚虚,就连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幽幽的:
“小妹,世界就是这么残酷。但你要记得,我们之所以能在这世上生存,不是因为我们比世界更残酷,而是因为我们拥有坚强:坚强,是我们雅温克族人最高贵的品质!”
——其实,坚强不止存在于雅温克部,汉人中,同样有人如同金子般高贵坚强……
百合的最后一句话,却没有说出口来。她悄悄转头,远处,不言迎风独立,一脸危机过后的轻松与倦容。
伤口留在身后渐行渐远,通往中原的路,仍在前方。
接下来的几天里,不言显著地衰弱了,几乎比大病初愈的百合还要憔悴,轻飘飘的身子给人一种随时都有可能随风而去的感觉。没有人知道他的健康状况为何又回到了刚从沙漠中被救起时的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为何他高明的医术却唯独救不了自己。百合和百灵眼看着他那抹淡定的笑容愈发苍白,他眉间那丝莫名的忧郁与绝望日益加深,空自着急,却无计可施。
他到底得了什么病呢?
在他一言不发的背后,又究竟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苦衷?
只有不言自己心里明白:辛苦积攒了十几天的最后一点真气,都随着当日林中那阵平地卷起的阴风而消散于无形了,再想把真气聚起来、把经脉接起来,只怕难上加难!
也许,他将会一直拖着这身病体和这脸病容,行走在这群善良的凡人们中间,直到有一天,真元耗竭,现出原形而死。
倘若真有那么一天,他一定要找一个远离商队的地方,免得吓坏了百合与百灵这对姐妹花。
——见鬼!真到了那时候,死都死了,还顾及她们做什么呢?
他甩了甩头,暗自诧异:莫非千年修行,我竟已炼成了一颗如同凡人般多愁善感的心么?
深山老林多强盗。
然而并非每一伙强盗都是专为报仇而来——
原来大胡子还有个师兄,姑且称之为秃头吧。因为他的头顶真的很秃,秃得发亮,亮得能照出人影来!
这秃头大王率领数十名强盗兄弟不远千里而来,不为打劫,只为替莫名惨死的师弟报仇!
强盗嘛,注定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杀人者人恒杀之,原本也不足为奇。可是若被个小丫头莫名其妙地一刀捅死,却着实死得太不光彩了!除非,这个小丫头能再打败大胡子的师兄秃头,证明她杀死大胡子并非侥幸;又或者,让秃头砍掉小丫头的脑袋,替大胡子挽回死后残存的一点点颜面。
面对这一干穷凶极恶、满口霸道歪理的强盗,百灵实在太像是一只无力挣扎的小鸟!
百合挺身而出:“我替小妹接你这一战如何?”
秃头一愕,以轻蔑的眼神打量着病体初愈、仍是娇喘连连的百合,再扫视一众握紧了刀柄的雅温克族人——
“好吧,你们之中,无论派哪一个出来同我比武。倘若赢得过我,我便放过你们;倘若赢不过我,我就要用这里一十七条人命,血祭我胡师弟的阴灵!”
他话音未落,便闪电般拔刀出鞘,众人只觉刀光一闪,三尺之外,一棵大树轰然倒下!
如此武功,莫说百合身体尚虚,就算是一身完好,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更遑论商队中的其他人了。
百合脸色煞白。她清楚这一战自己毫无取胜的可能,但她更清楚,除了自己,族中绝没有第二人可以应战!
想到这里,她深吸一口气,带着背水一战的决心,带着雅温克族人最高贵的坚强,刚要开口——
一个清朗的声音抢在了她的前面:
“我来应战!”
话一出口,所有人都为之一怔。就连这声音的主人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有些遥远和陌生。
也难怪,他已有近一个月没有听到过自己讲话的声音了。
那一刻,不言瘦弱的身躯昂然上前,仿佛连天地也在这刹那间静了下来。
雅温克的族人们不觉呆住,他们没想到不言居然会讲话,更没想到平日那个文弱的/随和的/温柔的不言,居然会这样一往无前地挺身而出!——这可是真刀真枪的比武啊,他,难道不要命了么?
与此同时,强盗们也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想到,对方竟会派出一个如此文弱俊秀,看起来简直比女人还女人的小子应战。看他那满面病容,只怕根本无需拳击刀砍,只要吹一口气,便足以令他倒地不起了!——这小子,就凭他,也想学人家玩命?
秃头是强盗中第一个回过神来的人。
“小子,你用什么兵器?”
“我从不用兵器。”
淡淡的回答,出奇的镇定,压过了全场惊疑的目光。镇定中,自有一股睥睨天下的傲气。
他尽量不去想身后的百合、百灵、以及众位伙伴。
此时此刻的他们会是什么表情呢?“不言”突然开口说话了,被欺骗了那么久,他们会怎样想呢?
这些事,都留到以后再考虑吧。此时此刻,只要关注眼前的秃头;也只有一心一意地关注秃头,他才能保持绝对的镇定。
与秃头对战,是眼前唯一的选择,也是他与命运的一场豪赌!
他不相信,即使真元不聚、即使气虚体弱,单凭武术,他就会败给这个凡人么?
秃头哈哈大笑,手中宝刀陡然飞出,擦过不言的鬓角,直插入他身后的树干之中。
“你不用兵器,我也不用兵器,这才公平!”
不言面不改色地淡然一笑,颔首道:
“算是一条好汉!”
这场决战,看花了在场所有人的眼。
秃头硕大的身躯,不言文弱的体形,竟都可以做出如此迅捷无伦的动作,一个拳威力猛,一个轻描淡写,举手投足间却处处透着以命搏命的凶险。
百灵还不觉得什么,百合却越看越是心惊:
这个始终闭口不言的文弱公子,原来竟身怀着自己也望尘莫及的上乘武功……
然而他的武功虽高,却似乎没有丝毫本应与这上乘武功相辅相成的上乘内功,甚至,根本没有丝毫内功……
他招招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暗藏着一股与敌偕亡的悲壮气势,每一次出手,竟都像是抱着必死的决心……
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为了区区一个雅温克商队,不惜拼掉性命,又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言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他的出招看似同归于尽的打法,其实自有道理。
一来,他的武功原本走的便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路子,这与他一向轻视生死的性子多少有些关系;二来,他此时的出手绵软无力,若不下狠招,又如何架得住对方凌厉的攻势?每一点,都在他的计算之内;这一战,他决不能输!
——对付区区一个凡人,竟也需要这许多的计算,想想也真是好笑!
然而,终于还是有些计算之外的事发生了……
伴随着激烈的打斗,纠结在各处经脉中的散乱真气也如同一锅烧开了的水,缓慢地沸腾起来。渐渐地,不言需要面对的,已不只是面前招招狠辣的敌人,还有体内凶险无比的真气翻涌。敌人的招数尚可招架防范,体内的战场却全然由不得他来控制。
他的脚步开始散漫起来,他的出招失去了应有的准头,他的脸色时而苍白如鬼魅,时而又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
终于,伴随着旁观众人的齐声惊呼,他紧咬着的嘴唇猛地张开,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天旋地转之间,只觉秃头的一拳迎面击来,他的身体却全然不听大脑号令,瘫软在地动弹不得。激烈的拳风,扬起散乱的发梢,划过嘴角最后一丝苦笑——
想不到千年修行,我竟会命丧一个凡人之手……
“砰”!
平地骤起一声惊雷!
在趁势猛攻的秃头与束手待毙的不言之间,赫然间已多了一人!
那人如天神降临般陡然现身,竟像是自空气中凭空冒了出来似的。秃头一怔,收势不及,眼看着自己硕大的拳头击中了那人的胸口。然而那人却分毫不动,反而随手握住秃头的那只拳头,微一振臂,秃头硕大的身躯顿时飞跌出去!
众人这时才来得及看清,此人光赤着上身,腰间围着兽皮,浓眉大眼,长发飘飘,十足像是一个自幼生长于山林之间的骠悍野人。
强盗们发一声喊,追随着老大飞出去的方向,如同前两次般迅速消失不见。
商队诸人同样目瞪口呆,谁也想不到要说话,只得眼睁睁看着那野人向倒在地上的不言走了过去。
“白哥,你没事吧?”
谁能想到,这野人看似桀骜不驯,对待不言的态度却是轻言细语、关怀备至,如同对待自己最尊敬的兄长。
不言倒在地上,一手抚着胸口,眉头紧锁,看起来似乎很生气的样子,眼角的笑意却分明泄露了久别重逢的喜悦之情。
“你这死猴子,还不、咳咳、还不扶我起来!”
“死猴子”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快步上前,几乎是双手一提,顿时便令得不言的身体离开了地面。他愣了一下,才又小心翼翼地把不言放回到地上摆正。
“白哥,一个月不见,你瘦了好多!”
“废话,要不换你掉一层皮试试?”
不言有气无力地笑骂,那苍白的面容却看得猴子心痛如绞。
“白哥,都怪我来迟了。我们马上回昆仑山,助你重塑真元!”
不言做了个稍等的手势,在猴子的搀扶下缓缓转过身来,与百合和百灵正面相对。
“百合,百灵,救命之恩,来世图报。我要走了,保重!”
这是他对她们讲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这句话的余音未落,猴子已不耐烦地抓起不言的手,“砰”地一声巨响,二人同时消失在空气之中。
百灵不死心地向着天空大喊:
“可是你还没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间的微风,隐隐送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平淡如云,潇洒如风:
“既名不言,何需多言,一切,尽在不言中……”
百灵呆望着天空,半晌,喃喃自语:
“他,是神仙吧?”
百合没有回答。
这样一个人,偶然而来,又倏然而去,和自己不曾交换过只言片语,却分明地印在了自己的心底。他的文弱,他的苍白,他的神秘,以及他那笼罩在神秘之后的医术、武功,还有那颗默默关怀庇护着整个商队的真心。追忆此情种种,不禁柔肠百结。只不过,有些话,尚未来得及出口,便永远也不会再出口了。
依稀记得,汉人曾有一句诗词这样说过:
“别后悠悠君莫问,无限事,不言中。”
昆仑山,天绝峰。
他负手立于众山之巅,眼望脚下大千世界、滚滚红尘。风,扬起他的一袭黑衣,更衬得那张过于俊秀的脸,肤色如雪,异样苍白。
猴子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他身边。
“白哥,整整三百年啊,你的伤终于痊愈了!那阴阳铃真是厉害,只是碰一下,便造成如此巨大的伤害!”
他头也不回,只淡淡一笑。
“可是白哥,你那张皮怎么办呢?”猴子每次想到他真身上那层银光闪闪的皮肤竟会生生撕裂脱落,便觉分外惊心。
他耸耸肩,轻描淡写地回答:“自从遗落在沙漠里,便被三界众生当作宝贝撕成了碎块,变作他们你争我夺、自相残杀的理由了。”
猴子满脸气愤之色:“这些人,太可恶了!”
他仍是悠闲地负手而立,语气平淡,却信心十足:
“既然伤已经好了,我自会把那所谓的‘神龙宝藏’,一块一块地全部找回来!”
“为了一条觊觎阴阳铃的青蛇,牺牲掉三百年道行修炼的真身,值得吗?”猴子终归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他不觉笑了:
“既为同类,岂能见死不救。倘若你见到有猿猴蒙难,会冷眼旁观吗?何况,她也并非忘恩负义之徒,事实证明我毕竟没有白救她,不是吗?”
“还好她懂得感恩图报,不远千里赶到昆仑山来报信;也还好她遇上了我。不然,白哥你的千年道行,只怕要就此不保了!这小家伙,当真害人不浅呢!”
猴子自腰间取下一个酒壶,拔开塞子,一条小青蛇迅捷地窜出来,仿佛一眼认出了自己的恩人,直向对面的他扑了过去。
他摊开手,任由青蛇盘在他的手掌上,亲昵地舔着他的手心,碧荧荧的身子,闪着温润如玉的光芒,甚是可爱。
“白哥,以后我们就叫她‘玉儿’,你说好不好?”
他望着那条碧玉般的青蛇,温柔地笑了:
“玉儿,不必谢我,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她有说谢你吗?我怎么没听到?”猴子挠着头,莫名其妙。
他的目光扫过小青蛇玉儿,扫过猴子,扫过山下红尘滚滚,悠然答道:
“有些话,不必言之于口,用心去听,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