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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蝴蝶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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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桃花正盛,宋瑾踏上去盛京的路。
早在一年前,宋瑾就已然决定来盛京了,不同于楚千夜动作的迅速,宋瑾倒是觉得,这天下就如同一个桃子,去了桃核,吃起来就不会磕牙了。这一年,想必,该准备的都已经准备好了。
宋瑾雇了了马车,开始沿着官道往盛京走去。越靠近盛京,越见繁荣。虽玉连之战后已十年之后,百废待兴,不论朝堂还是民间,都已发展为首要目标。果真勤奋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啊。
盛京在思河之北,临河之南,风景伊人,山普遍不高,多以林木灌木为主,时局乱世,所以林匪众多。赶车的小哥见宋瑾慵懒不急,便也每当过山路沟壑都是跟随大众,便也是稳稳当当行了数十日,不曾见过什么麻烦事。
宋瑾虽从小住在山里,出山前,在鬼谷的金库里抓了大把金叶子,又从楚千夜手里骗了好些许永安票号的交子。永安票号遍布各地,因各国地域交接,货物运转用真金白银实在太过抢眼,也不知道是哪位大神发明了交子这种东西。随取随存。方便货物买卖。当时发迹便是始于南境,那就真能说得通为何南境商业之发达了。
宋瑾喜欢穿青色的衣服,头发很长,如墨青丝,却只是一根发带轻轻挽起,宋瑾也是个慵懒颓废之人,宋瑾常想,这大概是“师之过”的缘故吧,只是楚千夜那副慵懒的样子,不论怎样,都是妥妥的美人图,而宋瑾一直觉得自己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车内一壶清茶,一盘棋,一席软褥,一个软枕外加几卷书。
“先生,前面二十里就要入丰城了,天色将晚,要不就先在前面驿馆歇下吧!”赶车的小哥对着车里说到。宋瑾没说话,轻嗯了一声。
盛京四面皆环山,虽不高,但普通人家出行一般会绕道而行,而这丰城便是入盛京的唯一入口,用兵法的理论,这丰城属于要塞,城守则国在,城破则国亡,所以这里人口流动极大,而这驿馆离丰城不远,却是路边唯一一间官方客栈。所以入住率极高。所谓南北客汇集,很有江湖气息。
这种驿馆,鱼龙混杂。人口贩卖亦是很常见的事,一般富裕人家都会通过牙婆来买卖一些奴仆杂役,而这法度凭证就是卖身契,若卖身契在主家,而本人逃跑者,被抓住,是要仗杀的,所以卖身契实则就是一条无形的锁链。
刚踏入大大厅,就听到拐角处断断续续的哭声,宋瑾余光扫了一下,大致明了,约莫是拐骗过来的姑娘入盛京去卖,看她们的相貌,的确属于上佳,顾盼神飞,极具韵味,看起来倒也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虽然一直在哭,面色憔悴,可能人贩也想卖个好价钱,给她们收拾得倒也干净,细看下肤色也极佳。
为什么敢如此正大光明的带着这两姑娘在大厅吃饭,估计是被迫签过卖身契了。宋瑾看了看那两姑娘,无奈的摇了摇头。却在此时,其中一位也朝着宋瑾望来。宋瑾一愣,报以一抹微笑。
司雅歌眼眸一沉,似下定了决心,忽然站了起来,猝不及防往宋瑾这桌扑来,“先生,救我!”
先生是对学者的尊称,大家之所以喊宋瑾为先生,正是她这一身青灰色的长袍。所谓三百六十行,杀猪的拿刀,打铁的拿锤,那自然读书人也有读书人的特征,在这个年代,权贵好养门客,奇人异士颇多,称呼一声先生是决计没错的。宋瑾并未女扮男装,只是穿的不似那么明显而已。
宋瑾明显一愣。没想到会有这出。
旁边的大汉反应过来,立刻去抓她的衣服,却不想,这衣服似散了架一般,被大汉抓了去,雅歌也似一片落叶往地上一趴。只着肚兜,中裤的雅歌就这样趴在了宋瑾的脚下。而那后背,除了各种新旧鞭伤外,竟有一只红色的蝴蝶胎记。
大汉一怒,扔掉手中的衣服,一鞭就迎了上来,啪的一声,皮开肉绽。管彤冲上来趴在雅歌身上,声撕剧烈,“求求你们不要打了!”
而雅歌就这样看着宋瑾。仿若那一鞭根本没打在自己身上。
宋瑾很无奈,实在想不通她怎么就看出自己能救她呢!宋瑾端起酒杯,在第二鞭落下的时候,悠悠地说了一句:“你这一鞭下去的话,价格就不好了。”
那大汉一愣。忽而大笑,往宋瑾桌边一坐,“小相公,你有兴趣买下她?”
宋瑾看了一眼司雅歌,微微眯了眯眼,其实她并不喜欢太过自作聪明的人,却也是见不得这样的场面,掏出两枚金叶子往桌上一放。大汉一见,顿时两眼发光,这可比在盛京卖得多多啦,金叶子可是不常见之物,伸出手刚要去拿,宋瑾手掌一按,“卖身契先拿来!”
大汉谄媚地从怀里拿出卖身契,宋瑾接过,“你们可是叫管彤、司雅歌?”
司雅歌低着头穿衣服,管彤一个劲点头,一边用力跪拜“谢谢恩公!”
大汉拿着金叶子跨步出去。宋瑾拿着卖身契踱步到她们面前,蹲下,细细地瞧着司雅歌,久而微微一笑。拿起她的手,将卖身契往她手里一塞。说完站起来往二楼客房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