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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琛 ...

  •   独在异乡的感觉,在晚上一个人的宿舍慢慢发酵。
      请李星辰吃完饭(如果那也能算饭的话),常欢就回到了宿舍。常欢胆子很小,很怕黑,于是只能干坐在寝室里。
      其他三个人还没来,寝室里空空荡荡的,书架和桌面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刚才因为怕李星辰久等,所以只收拾了她自己的地方。
      常欢去卫生间把抹布洗了,慢慢地把其他三个人的桌面也擦了。灰白色铁质上床下桌,桌面是浅色木纹,不算丑。
      常欢忙活了很久,才把寝室打扫的干干净净。
      现在看着空旷的寝室,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满满当当,拥挤异常。因为那时生活的痕迹。
      常欢拄着拖把站在寝室中央,想着这间小小的宿舍会变成什么样子。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而新奇的,她要在这里度过四年时光。
      等待报道的两天,常欢一个人在学校里游荡。还没正式开学,学校里冷冷清清的,只有偶尔响起的拉杆箱的声音,像熄了灯的舞台。等到灯光亮起,这个舞台就会承载起这个学校里所有人的悲欢离合,当然也包括常欢。
      常欢自然而然却又突如其来的想起陈琛。应该说,自从踏入这个学校,常欢没有一刻忘记陈琛,可也没有一刻真正的想过陈琛。
      他一直像个挥之不去的影子,萦绕在常欢的心头。常欢觉得她的悲欢离合理所应当的和陈琛有关,可事实上,陈琛也只是活在她的心里想象里。陈琛主宰了常欢大部分的喜怒哀乐,可在现实生活中,常欢和陈琛不过是最可有可无的认识的人。
      “在想什么呢?”李星辰抱着篮球站在常欢面前。
      常欢正坐在篮球场旁边的长椅上发呆,被突然出现的李星辰吓了一跳,笑了笑说:“没想什么,你怎么今天就来学校了?”
      李星辰家离学校也就二十多分钟的车程,因为没开学,一直在家里住。
      “我有一个室友今天来,我去火车站接他。”李星辰把球放在长椅旁,坐了下来。
      “接同学专业户?”常欢笑着揶揄他。
      李星辰咧开嘴角,说:“乐于助人是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基本素质。”
      常欢抿着嘴巴笑得含蓄,李星辰接着说:“就是林一森,你知道他吗?笑死我了,他竟然提着两个行李箱还背了一个吉他,托运的行李也赶上今天,现在还在寝室收拾呢,我先来篮球场看看。”
      常欢点点头,她知道林一森,应该说,她知道她们班大部分人。常欢有很好的记忆力,班群里二十几个人并不很费力就可以记住名字,像林森这种特别话唠的人,自然印象格外深刻。
      常欢在网络上比现实生活要活泼得多,必要的时候说几句话,足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存在,可也不会引起过分的关注。
      她的人生,好像总是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和所有人都相处得不错,但没有一个关系特别好的。
      “你们寝室还没有人来吗?”李星辰问。
      常欢点点头说:“有,南一和李静和昨天来的。”
      “李静和?好像没怎么在群里见过她。”李星辰想了想说。南一和李星辰都是本市的,互相比较熟悉。
      常欢点点头说:“嗯,她好像没在群里说过话。”
      “人如其名。”李星辰调侃,看到不远处有人来打球了。
      “静和还挺好听的,岁月静好。”常欢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李星辰拿起篮球拍了两下,笑眯眯的说:“我觉得你名字也好听,特别好听。”然后拍着篮球朝最近的篮筐跑过去。
      常欢心里默默念了自己的名字,“常欢。”嗯,听着挺喜庆的。然后抬头看见李星辰没投进的三分球,笑了笑,一转身就看见了陈琛。
      陈琛。
      你看过动画吗,里面经常有闪电从天而降把人劈得焦黑。当时常欢大概就是那种状况。
      就在那么一瞬间,常欢忽然在想为什么没有穿新买的那条裙子,为什么没有把头发散下来,为什么昨天晚上睡得晚了黑眼圈很明显看着特别憔悴。
      “常欢?”
      常欢听到陈琛叫自己的名字,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稳一点后才开口说:“学长好。”
      “你们不是明天才开始报道吗?什么时候来的?”陈琛问。
      “前两天就来了。”常欢握紧手里的手机,硌得指节生疼。
      “怎么也没跟我说一声,应该去车站接你的。”陈琛看了眼手表,面上带着一贯温和的微笑。
      “一直有事忙,没来得及。”
      “嗯,我还有事,改天请你吃饭。”陈琛揉了揉常欢的头发,容不得常欢回答一句“好”就匆匆离去。
      常欢一边抬手整理乱掉的头发,一边看着从篮球场边快步走远的陈琛。
      《夏目友人帐》里夏目贵志总是很喜欢摸别人的头,笑眼温柔。
      常欢后来听同学说才知道“摸头杀”这个词,那一瞬间想到的人就是夏目和陈琛。一样的温柔,一样的无关风月。
      心还是不可控制地越跳越快。
      陈琛穿着干净笔挺的正装,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步履匆匆,却连一个背影都能让人安心镇定,一如初见。
      常欢高二那年暑假,妈妈给她换了补习班,常欢无可无不可的顺从。
      说来好像常欢对所有事都是这样,无可无不可,常欢的爸妈虽然欣慰女儿的听话懂事,偶尔也会“怒其不争”。常欢的爸妈虽然不是望女成凤的那种类型,到底也是希望她能成才,所以什么都是尽量给她最好的。
      常欢以前去的补习班,是她们学校有名的老师办的,火爆异常。据说他教出过好几个清华北大的学生,补习班外还立着巨大的人形广告牌。
      每次那个老师经过广告牌,总是一脸正经,目不斜视,常欢都忍不住想替他尴尬。
      高二那年,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忙得脚不沾地,爸爸从来是甩手掌柜,只管指挥,两个人都忘记给常欢报名预约,等想起来的时候早已没有多余的名额,最后只能再另选了一个离家近的补习班。
      其实所有的补习班都是一样的,老师上完课就走,课堂纪律什么的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课的时候,老师一脸不耐烦,学生也一脸不耐烦。常欢觉得,这可能是老师和学生最有共同感受的时候了,大家都是想熬过这个暑假。
      补习班里没有空调,电扇在头顶吱呀呀的转着,课间学生吵吵闹闹,常欢心烦得很,本来看得入迷的言情小说怎么也看不进去了。
      常欢初中的时候,每周一下午三四节是阅读课,班干部去学校阅览室挑几本书,然后发给班里的同学。这是常欢这个宣传委员除了画板报之外唯一的用处。
      挑书的时候,在科学博览那个书架,看见一本封面花哨的书,出于好奇就拿回去看了一下。
      常欢已经忘记了那本书的名字内容也忘得七七八八,但是是那本书开启了常欢的言情小说之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那天常欢只记得她的眼睛从小说上移开,一抬头就看见了陈琛。
      他手里拿着半截粉笔,靠在讲台上,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教室里喧闹的人群。那种不同于高中生的稳重温和,一下子击中了常欢,就像在盛夏奔波的人,走进开着空调的室内一样,因为炎热和噪音带来的烦躁一扫而空。
      当然,更要命的是陈琛那天穿了一件每个小说男主都会穿的白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难以言说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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