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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

  •   伍媚不知道自己是被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还是因为那一缕正好刺进双眼的阳光,总之,她很不爽。

      “姑奶奶,昨天我陪酒陪到半夜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么一大早的给我打电话干嘛?”伍媚从她那张几乎挤满卧室的大床上坐起来,一边对着电话抱怨,一边闻了闻自己的头发,露出嫌恶的表情。

      “小姐,现在呢,已经下午两点了。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比赛主办方的协议我已经签好了,然后呢,你要找的小助理我也给你找到了,一小时之后去你家楼下接你,来一趟公司。”麦穗拿着电话,悠闲的坐在办公桌前。

      “去公司干嘛啊,公司什么时候需要我了。”伍媚慵懒的扭了扭脖子,不情愿的往卫生间移动。

      “宝贝儿,你知道的,公司一直需要你的稿子。”麦穗放下电话,整了整桌上凌乱的文件,打开电脑,悠闲的刷起微博。

      伍媚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要被麦穗压榨了,她开始有些后悔,当时为什么要听麦穗的谗言,跟她的工作室签约,她觉得可能做一个自由的撰稿人更适合不受约束的自己。

      她又不需要考虑养家糊口,反正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人需要她来养活了。

      伍媚涂好口红,还没来得及自恋一番的时候,电话就响了。

      “喂。”

      “媚姐吗?我是您的新助理,我已经到你家楼下了。”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上去像是一个毕业不久的学生,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和活力。

      不知道这个能坚持多久,要是一直这么有活力也算是他的本事。

      伍媚穿上大衣,提起包包,在门口的穿衣镜前欣赏自己一番,出门,落锁。

      伍媚看见大概二十出头的小助理看了自己一眼却完全没有惊艳的表情之后表示非常受挫,伍媚的自恋程度不允许有人对她的反应如此冷淡。

      也许是个Gay呢,哦不,一定是个Gay。

      “媚姐好,我叫林牧森,今年23岁,大学刚毕业。”

      “恩。”伍媚对这个Gay的印象很差,也不想搭理他,就拿出手机,准备给麦穗打个电话。

      刚刚拨出去,伍媚就看见街边那辆黑色轿车上下来的背影。

      有些人,只看背影就知道是谁。

      “停车。”

      伍媚穿过车流,无论是刺耳的鸣笛声,还是今天穿的那双有点超过日常高度的高跟鞋,都阻止不了伍媚的脚步。

      终于,她拉住男人的胳膊。

      “小叔,好久不见。”伍媚顾不上自己因为快步赶上来有些凌乱的大衣和头发,她盯着眼前的男人。

      九年了,他变得比以前更成熟,也比以前更有魅力了。

      “媚儿,好久不见。”伍白看见眼前的女人,依稀有一点九年前的样子,不过变得太多了。如果是他先看见她,一定想不到眼前的女人就是当年听见自己要离开之后,只说了一句后会有期的,那个脆弱,却又十分坚强的女孩。

      “忙吗?”伍媚放开伍白的胳膊,理了理衣服,神情比刚才淡定了许多。

      “不忙。”

      伍媚跟着伍白进了一家咖啡店,两个人相对而坐。

      “什么时候回来的?”伍媚看着伍白往自己的咖啡里加了两块方糖,慢慢开口。

      “回来有两个月了。”

      “哦。”其实此时的伍媚还有一点不可置信,她以为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到的男人就这样出现。

      “媚儿,你变了。”

      “恩,九年了,谁能不变。”

      “这是我的电话,你要是想联系我,我一直都开着机。我公司还有事,先走了。”伍媚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潇洒的提着包离开。

      这是伍媚计划了无数次的重逢,优雅的放一张名片在伍白面前,剩下的,就交给命运吧。

      从咖啡店出来之后,看见车子就停在路边,位置也刚刚好可以让伍白看见,一切都很完美。

      自从伍媚重新坐上车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事实上她也没在想什么,她只是在脑海里不断重复,刚才自己做得完不完美,是不是每一步都按照她以前计划的那样做了。

      该死的是,她什么也想不起来。

      大概是都做好了吧,应该不会丢人吧。

      伍媚捋了捋头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媚姐,媚姐。”伍媚被林牧森叫醒的时候已经到了公司楼下。

      果然是见过他之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了。伍媚揉了揉眉头,算是给过去九年里心心念念的一件事一个比较好的开始。嗯,有个好的开始就足够了,现在的她,有自信让伍白放下那些所谓的伦理道德。好吧,其实也没那么自信,毕竟对方是伍白,她从来都无法掌控的人。

      “大小姐,你终于来了。”在麦穗刷完第三十次微博之后,终于看见了光彩照人的伍媚踏着高跟鞋走进来。

      “嗯,让我写什么直接发给我不就行了,还让我专门跑一趟。”伍媚拉开椅子坐下,自觉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安逸的喝着。

      “这次要求有点多,我怕不当面给你讲你又忘这个忘那个,到时候还得返工,你不是更嫌烦吗。”麦穗关掉微博,拿出文件来给伍媚。

      “好了,我知道了。就这些要求吧?”伍媚看了半小时之后把文件收进包里。

      麦穗差点把水喷出来。

      “大小姐,你今天怎么了?吃错药了?”

      “我好好的呀。”

      “你竟然没有抱怨要求太多?你还认认真真看了半个小时?你一定是遇到什么事儿了,告诉姐,你是不是在路上出车祸把脑子撞坏了?”

      “我说麦穗总监,你就不能想我点好?工作认真是我一向的态度好吗,没别的事儿了吧?我先回去了奥,那个谁,送我一趟。”伍媚提起包就出去了。

      “媚姐,我叫林牧森。”林牧森跟在伍媚后面进了电梯,按了-1之后,认真的开口。

      “哦,我知道了,林木森吗?六个木?你命里缺木头?”伍媚看了一眼麦穗给自己找的新助理,刚毕业的学生,不管是做事儿还是说话都透着一股子青涩。她有些羡慕这样看上去就晒足了阳光的年轻人,她也有点嫉妒,每次跟这样年轻的人在一起,就会衬托出她的年老色衰。哦,不,为什么要用年老色衰来形容自己,自己不过是一个顶着27岁高龄的未婚少女,年老色衰这四个字,哪一个也不适合她。

      林牧森在伍媚身后支支吾吾,有些窘迫的红了脸。

      “真是好久没看见脸红的男孩子了,我看你啊,不是命里缺木头,是本身就是块儿木头。”伍媚偏头恰好看见窘迫的林牧森,感觉更加好笑。

      林牧森有些不知所措,他对于揣摩新老板的个性完全没有头绪。突然之间,他感觉自己虽然离伍媚很近了,但是好像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更远一些,是的,以往。
      以往多久呢,大概三年了吧。他一直觉得三年之前的相遇就是上天给他的安排,他就这么相信了三年,或许会更久。

      林牧森出生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里,父母都是很普通的工人,他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人。家庭平凡,读书的时候还算是比较用功,但也不是特别努力,考了一个差不多的大学,算不上什么一流的好学生,但也离三流的人群有点远,这么不上不下的将就着,就是林牧森的生活。

      三年前,他和同学第一次去夜店。记忆中,那是他第一次在晚上十二点之后还没有回家,还是浪迹在他的认知里,自己永远不会进入的夜店。也就是那一次,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女神,在他的心里一直是女神般存在的伍媚。

      和夜店里那些脸上的粉都快比身上的衣服厚的女生不同,伍媚事实上是和夜店格格不入的风格,尽管伍媚看上去是浓妆艳抹的,可她浑身上下都透露着生人勿近的气息。林牧森就傻傻的看着伍媚点着一支烟,一个人坐在那边喝酒。

      林牧森是没有勇气上前搭讪的。

      可是总是混迹在夜店里的其他男人不一样,很快,林牧森就看见有人坐到伍媚身边。他看见伍媚瞥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她用力吸了一口烟,把剩下的烟丢进酒杯,提起包就走了。

      然后林牧森就追了出去,一路跟着伍媚到了她家门口。从此以后,林牧森总是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路过伍媚的家门口。并不是每次都会遇到,只是偶尔地看见伍媚出门或者进门,但永远都是一个人。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中了魔。

      他知道自己一开始是被伍媚的美所惊艳,但肯定不仅仅是美丽吸引了他,那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吧,不然为什么世上千千万万的美女,他唯独对伍媚动了心,唯独对伍媚守得住三年。

      从来都不相信小说里狗血桥段的林牧森知道,鬼迷心窍大概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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