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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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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
      在地上一把餐刀的倒影中,我看到自己通红的脸渐渐恢复过来,但随后又变得惨白,扭曲。同时声音在急喘缓过来后,又变成了痛苦的呻吟。胃部熟悉的抽痛不断袭来,乃至于我终于不堪忍受伸手用力揉。可我感觉越揉越痛。最后干脆握拳打在身后的墙壁上,以此转移注意力。
      我不知道别人遇到抢劫时会怎么做,而且在抢劫犯是一个身穿校服,背着挎包的十三、四岁男孩,武器是一把不怎么锋利的餐刀,这样的情况下。我想,面对比自己矮上20公分,小上快十岁的孩子,正常人应该毫不犹豫地出手教训他,甚至好事的还会送他去派出所吧。可是,我却做不到。除了憋着气,装作从容地掏出钱包,什么都做不了。我不敢露出害怕的表情,怕他会更想欺负我这“大人”。
      我很恨自己的懦弱,却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坚强起来。就连像个平常人一样也不能。每天每天,我都在痛苦、反省、更痛苦这样的一个网中挣扎。就像一条被遗弃在渔网中的鱼,不能和其他被捕的伙伴一起“赴死”,也不能回到水里找回同伴,只能在曝晒中忍受饥渴,直至死亡。
      有时我很希望哪天有一辆卡车撞过来,那么我就能解脱了。但是这样的我又怕会给司机惹麻烦。我很怕给别人惹麻烦,很怕别人对我露出不耐烦与厌恶的表情,即使那时我已经是一具尸体。
      就像刚才,想反抗激怒那少年,让他一刀解决了我这样的念头不是没有,但是一想到可能一刀不成而重伤或被看作是疯子,我就觉得全身各个部位都在疼痛。
      被看成不正常,是我一直很害怕的事情,即使我明白自己不正常。因为我隐隐约约知道这可能和我母亲有关。在我高中时,我母亲就消失在我的生活轨迹之中。我不知道她去哪了,而当我发现周围的人开始“正常”,唯独我耿耿于怀时,我不得不装成一副我知道,我明白的样子。
      一滴血,溅在了餐刀上。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右手已经被自己捶打得掉了一层皮,鲜血淋漓。
      我慌忙翻找全身口袋,除了一抽钥匙,什么都没有。我突然后悔今早为了不被路人侧目说我太夸张,初秋就穿外套而把外套搁在鞋架上。否则我现在就可以把用外套挂着手臂上,把手藏在外套下了。
      我犹豫着要不要把衬衫脱下来把手包住。我里面有穿汗衫,即使没了衬衣也不至于赤裸上身。可是我又怕这样会令更多人侧目。初秋不算冷,可也不热,只穿汗衫,是不是太过怪异了?何况我那白斩鸡一样的身材,实在没有露出来的资本。
      低头看着红白交错的手,我想不出任何办法。烦躁渐渐抬头,我不禁捏紧拳头,而本来有点止血的地方又迸裂了,血又冒出来,一颗一颗血珠泛着光。随着血越冒越多,我好不容易从呆滞中回过神来,慢慢平静下来。
      就在这时,视线中出现一双球鞋,应该说,是一双脚。我惊愕抬头。
      来人很年轻,宽宽的T恤,好几个破洞的牛仔裤,印有骷髅的手环,发尾泛红,像刺猬。
      我吞了吞口水,死死抿着唇。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就像今天,一天遇上两回抢劫的人,恐怕就只有我吧。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餐刀,我开始计算是我扑过去捡起餐刀快还是他挥拳一拳把我捶倒快。而结论自然是后者快了。
      很后悔自己没有多锻炼身体,否则就不至于处于绝对劣势了——我似乎总是在后悔中徘徊,还有什么我是不后悔的呢?
      我猛然想到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实在没什么可被劫的。他会不会因此发怒,揍我?一想到这个可能,我全身忍不住发抖。
      “喂!你还没冷静下来吗?”他突然问。
      他在笑。是嘲笑我吗?我既害怕又气愤,却没有办法。
      我本身不矮,有175,可是他比我更高,起码有185。刚才在那少年面前的优势现在是一项也没有了,不,或许有,就是他应该比我小,但这算是优势吗?而一想到一连被两个比自己年纪小的人抢劫,我就有想哭的冲动。
      “给你。”他见我没说话,又说。
      这时,我才发现他向我伸手,手上是一个眼熟得不能再眼熟的钱包。
      “刚才我看见那小鬼扯你进小巷,又看见他拿着钱包出来,所以追上去了。”没等我回答,他又说。
      我瞠大了双眼,瞪着他。
      他的意思是他从一开始就注意到这场抢劫了?!他看见了多少,听见了多少?他看见我窝囊地主动把钱包给他口中的“小鬼”了吗?我扭头看巷口。这里离巷口只有十来米,很近。
      我想求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不要让其成为他朋友的饭后谈资。但是又怕本来他是没要这么做的,可我这么一说,说不定就提醒了他,让他发现这件事的“趣味性”。适得其反。
      他依然保持着递过来的姿势。我忙接过钱包,支吾着道谢。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打开钱包看有没有少了钱,可是又怕这样被他认为我对他不信任,我不识好歹。
      他微笑着看我,又递纸巾给我,说:“先止血吧。”
      我忙扯出笑容接过,并道谢,开始胡乱地抹右手。
      他为什么还不走?是想要报酬吗?我知道有些人会给钱给捡到自己钱包的人以表示感谢。那他是不是也要?可是该给多少?一百,两百?还是里面的一半?我记得我钱包里还有七百五十多。但我怕拿出来数的话,会让他以为我在怀疑他贪昧。如果他不满,会不会一拳就过来?那我应该先问他要不要报酬?但这样问,一般人都会推迟的吧。这样也显得我没诚意。算了,毕竟人家帮了我。
      可就在我打开钱包时,巷口传来声音:“张俊晓!”
      我扭头看去。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是他女朋友?
      他应了一声,然后对我说:“你还是赶快回去包扎一下吧,我先走了。对了,你的名字?”
      我忙点头,恨不得他马上走。待他问到我的名字时,我怔了下,稍微挣扎了一下才故作自然说:“王平。”
      其实我很不想告诉他我的名字,我很希望他一出去就忘了这里发生的一切,忘记我这个人,反正以后都不会遇见了。但是我不能拒绝,就一个名字,太过计较会让人更加在意吧。
      “噢,我叫张俊晓。弓长张,俊俏的俊,破晓的晓。迟点见。”他笑着说,然后快步离开。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也像他那样介绍自己,但我这么平凡的名字,这样费事解释似乎多此一举吧。而且,他最后一句话让我全身一僵,笑容不复。
      迟点见?迟点见!什么意思?
      是因为我没有给他报酬,他打算找我算账吗?
      连忙翻开钱包,钱没少,身份证上写的地址是老家的地址。我松了一口气。但马上又紧张起来。既然他说出那样的话,应该不是胡扯的吧。
      看了下沾满纸絮的右手,懊恼叹了口气。虽然钱包找回来了,但却已经失去购物的欲望,幸好前两天买了一箱方便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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