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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你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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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唐文让渊博大大给写死啦!”
“神马,神马,唐文死啦,我不要啊,呜呜……”
“这么好一小受让渊博给写死了,还有人性吗?”
……
阿嚏,此刻正在暗地里披着小号猛刷网页的渊博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心里嘟囔道:“至于吗,不就写死了个忠犬受嘛,我还要写死帝王攻呢,啊哈哈!”
“讨厌的作者,咒他被于子洋半路追杀。”
噗!刚喝了口热咖啡的李渊博忍不住喷了出来,咳咳。于子洋可是他这本小说里的主角攻啊,怎么可能出来出来追杀自己啊,读者大大们的想象力还真丰富。
“对,让于子洋虐死他!”
……
李渊博关上电脑准备出门去超市买点吃的和生活用品,他好几天没出门了。走到洗脸池前,抬头照了照镜子,看看他这张俊脸也抵不住岁月的胡渣啊。有几天没刮胡子啦?
管他的呢,在脸上抹上肥皂沫后拿起剃胡刀仔仔细细的刮起来,原本邋遢的面容经过一番梳洗才显示出原本主人的英气。
好歹自己也是个帅哥,这么一打扮就瞬间亮眼了。李渊博在镜子中打量着自己,心中暗自喜悦起来:老子不就就是刮了个胡子,洗了把脸,梳了个头,就这么帅了,再打扮打扮,就可以招蜂引蝶啦。这个星期去酒吧勾引帅哥美女去。
李渊博是个双儿,男友通吃,他认为只要有爱情,男女都一样。本着造福全人类的想法去找个帅哥一起生活,可不知怎么了,他就是融不进那个圈子里,所以只能在文章里写写他的男男x幻想。
也是是写的多了,也许是写的情节比较生动,慢慢的他还有了读者群,短短两三年他就成了耽美界的一座大神,屹立不倒。
最令读者兴奋的还是他一个男人居然写耽美,让妹子们心中多了几分遐想。
好比他笔下的小攻和小受统统都列在李渊博的后宫里,等待他的临幸。其实就是出场次数啊,身为作者,有对所有角色的生杀大权。就拿刚才读者群提起的唐文,本是一枚英雄忠犬受,饱受读者们的喜爱,却被李渊博给写死了。李渊博写的可爽了,但读者们拍桌子的拍桌子,砸鼠标砸鼠标,个个义愤填膺想集体把李渊博拖出来给阉了。
“阉了就阉了吧,以后叫我小李子就可以,哈哈!”
在读者群里就下三行字的的李渊博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成了他的绝笔书,早知道他就多写几行了。
……
这到底是哪里啊,好冷,呼出的气一下子就变成了水雾。
自己怎么穿的这么少,这么冷的天就几块碎布片啊,谁告诉他脸上大把的胡子是怎么回事,他记得出门打酱油之前是刮干净了啊。
李渊博四处看看发现自己此时在一片大树林子里,手里抓着一根枯树做的拐杖,离自己不远处还静静躺着一个缺了口的破碗,不用猜也知道,他现在成乞丐了。
穿就穿吧,总比没命强,想想前一刻自己还在大车轮胎下躺着,这一秒他就成了叫花子,反差这么大,让他好好消化消化。
李渊博的心里素质还是蛮强的,边顺着树林里的小路走着边思考一下今后的人生方向。这穿成乞丐还好,只要手脚胳膊腿儿没被坏人弄成残疾就行,靠自己的双手还是能维持生计的。可是看看这乞丐服他心里有些犯怵,不是嫌它有多脏,只是这破布条怎么也不像现代服饰,也不知是哪个朝代的。这样是真穿回古代他可就爽了,他的报复就可以实现了。
男人嘛,人人有个皇帝梦,什么丰功伟业,抱得美人归,一统江山,笑傲江湖……
等等,瞧他现在的落魄样,除了丐帮是没人会收留他吧。
天是越来越黑,眼看太阳要从西边落下,晚霞的余晖纷纷洒向大地,树叶随着微风摇摇欲坠。
今晚看来是走不出这片树林了,先找找有什么吃的吧。李渊博在这片树林已经走了快半天了,不知是迷路了还是怎地,就是出去,索性就不走了,看着树林也没什么飞禽走兽的。也就不担心晚上被什么东西给吃掉了。
李渊博现在最担心的不是走不出去,他最担心现在的这张脸啊,也没个镜子可以照照。这张脸要是个帅哥还行,要是个奇丑无比的人要他怎么活。说的有点严重,不过也够他好几天郁闷的。
脚底下的树叶吱吱作响,只有他一个人太无聊了索性拿着手里的打狗棒在地上画起画来,画个什么好呢?
有点想老家的小黑了,就画小黑吧。李渊博的优点没有几个,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缺心眼”!
这都什么情况了,他老人家尽然拿着树棍子在地上作画,这绝对在考验他的智商。
李渊博正画的起兴,随着不远处在地面上摩擦树叶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大。李渊博不得不抬头朝远方望去,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一群黑衣人正狂奔乱跑的追着两个青年男子向他这里冲过来,手里个个抄着家伙。由太阳光的反射的阵阵白光,李渊博才反应过来,这是真刀啊。
快跑啊,要不自己也跟着遭殃。拿起自己的破碗,举着打狗棒就跑起来。
这越跑越费劲,越跑越气短,这身体怎么这么弱啊,没吃饱饭吗这是?
就算李渊博使出全力也没跑过身后一群黑衣人,一个黑衣人一把抓住李渊博朝他肚子猛地一踹,李渊博整个人被踹飞在地,李渊博吐了口红血,疼得他直打滚。太倒霉了,这年头炮灰就是这么死的吧。
黑衣人再次举刀朝李渊博的胸口狠狠的砍去。
这下真要没命了,好不易活过来,再死一次吗?
绝望的闭上眼睛,只是那刀迟迟没有落下的迹象。真开眼一看,那黑衣人已被白色月褂长袍人一剑刺死,躺在离他不远处的地上。
“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快起来!”男人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如春风沐雨般叫醒他的耳朵,顺着那微微张开的淡粉薄唇,目光锁定那双黑曜石般的狭长凤眸上,睫毛随着眼睛微微颤动着,洁白无瑕的脸庞又似轻笑着现在的看得发愣的李渊博。
“喂,乞丐,看够没有!”另一男子正被黑衣人团团围住,他反而不把这些杀手当回事,还管起这边的事来。
“哦,我起,我起。”李渊博真的是看愣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古装丽人啊,娶回家里可好。
“你躲在我身后。”薄唇微起,留下这句话,白衣人将李渊博护在身后一剑出击,招招致命。
黑衣人顿时措手不及,个个被逼的向后倒退。他们互对眼神,示意是否撤退。
“想活着回去,把命留下来!”另一男子大吼一声长刀在手,像只嗜血的怪物一样朝黑衣人砍去。
李渊博就像个无助的孩子在白衣男子躲藏,只是太倒霉了,全是血,有自己的还有别人的,不行了,他快晕倒了。两眼一黑,腿一软,李渊博就这样倒下了。
再次真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与其说是自然醒,还不如说是被药味给熏醒的。
“啊,你醒啦,快把药给喝了。”又是那好听的男声,他已经猜到是白衣丽人啦。
“都说了把他留在树林里,你非要把他给救回来。”男人的嗓音有些沙哑,但也掩盖不了那磁性般的男声,李渊博抬头看了看声音的主人瞬间被吓傻了。怎么可能,男人的五官如刀削般深刻,宛如天神的旷世遗作,英气逼人,身着藏青色丝绸长袍,华丽又不失男人的气度。
“唐文,看看你捡回了个傻子!”藏族色长袍男子嫌弃的瞅了李渊博几眼,别过头看向别处。
唐文,怎么这么耳熟,这不是我耽美小说里的主人公小受的名字吗?
“于子洋,偶尔发发善心是好事!”白衣男子朝我笑了笑,又看向藏青色长袍男子。
唐文,于子洋!你们,你们……李渊博倒吸一口凉气,这怎么可能,自己不会是穿越到了自己写的小说里面了吧。
“这是什么朝代?”李渊博忍不住颤抖的声音,惊恐的向唐文问道。
“这是宏元王朝啊!你是其他国的子民吗?”
让我再睡会,李渊博刚做起身来又稳稳的躺了下去。
这蛋疼的世界,他可是胡乱编造的,眼前的这个唐文小受,自己可是把他给写死了,还有那个拽的不行的于子洋,以后可是要称王当皇帝的啊。
啊,头疼啊,本着自我幻想随便写的小说竟然成真了,说好的一攻一受啊,这要是死了一个唐文,要让于子洋守寡啊。
李渊博的头开始疼起来了,现在这故事情节他可是想起来了。
唐文和于子洋认识没多久之后再树林里救下一乞丐,这乞丐日后可是杀掉唐文的罪魁祸首啊!
之后就是于子洋把乞丐大卸八块给唐文报仇的遥远故事。
我可不想被于子洋手撕啊,妈妈,我要回家,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