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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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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林晚穿着新买的纯白色连衣裙,正在人潮汹涌的马路上狂,干净洁白的小脸上,此刻布满泪痕,耳边还在不断回响着学长李锐的话语,“晚晚,这是我的女朋友,刘丽”,这可是她暗恋了四年的学长,本来想趁着他今天生日来表白的,没想到事情竟然成了这样,此刻,她什么也不想做,只想找个没有人的地方静静舔舐伤口。
突然,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林晚倒在血泊中,昏迷前一刻在想,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早一点告诉你我的心意。
不知道过了多久,昏迷中的林晚,慢慢清醒了过来,头还在隐隐作痛,费力的抬起胳膊,摸索中发现,额头上似乎有一块毛巾,定了定神,林晚慢慢睁开了眼睛,入目的是一间小木屋,木头相接处还用泥巴糊了一下,还好没有四处透风,房间内还有一个木制的衣柜,放在墙角,一张桌子,一把瘸了腿的椅子,林晚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盖在身上的被子,除了有些旧,打了两个补丁,还是挺干净的,可以闻到淡淡的霉味,可见房子的主人是个挺爱干净但是有点懒的人,连被子都不晒,林晚在心里暗暗思忖。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之后,林晚才猛然醒悟,不对啊,自己明明在马路上,怎么跑到了这里,而且脑子里面有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蹿了出来,原来这个女孩也叫林晚,只不过比较惨,本来是尚书府的千金小姐,但是由于被诬陷谋反,全家被判斩首,在收到风声后,贴身丫鬟香儿穿上自己的衣服投湖自尽,才勉强保存一命,后来在逃亡途中,遇到劫匪,马匹发狂,带着马车乱窜到林中,害得原身撞树而亡。然后,自己就来到了这里。折腾了半天还是死了,林晚不免有些无语。不过,多亏了原身死了,自己才能重新活下来。我一定会代替你好好活下去,如果可以,我也会帮你洗脱罪名,沉冤的雪,林晚在心中默默想着。
吱呀一声,木门被人推开了,进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端着一个碗,貌似是药,因为背着光,所以看不清楚面貌,但是仍然感觉到一束目光紧紧盯着自己。林晚被盯的头皮发麻,只好低下头并把指甲扣进掌心里。
一只药碗出现在了眼前,林晚顺着手朝上望去,这个男人一身灰褐色粗布麻衣,腰上是一根黑色的腰带,显得身材挺拔而休长,大约一米八五的样子,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薄削的唇瓣,五官周正而俊朗,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又深邃似乎能把人吸附进去,沉入其中。
秦岭发现这个小姑娘看着自己发呆,就把药碗往前伸了一下,林晚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然盯着这个陌生男人半天,这在古代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只好尴尬的咳了一下,顺便接过药碗一饮而尽,然后放在床边的桌子上,秦岭眼中的讶异一闪而过。
“是你救了我?”林晚抬头问道。
秦岭淡淡嗯了一声。
“谢谢大哥的救命之恩”林晚本想学电视中抱拳行礼,后来发现不适合自己大家闺秀的身份,只好尴尬的搓搓手。
“不客气”秦岭淡淡扫了林晚一眼。
“那个,我叫林……香儿,大哥贵姓,日后必当报答”林晚奔向说自己叫林晚的,后来想象林晚已经死了,而且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是小心为上。
“无事,我叫秦岭”,说完便拿着空碗出去了,走到门口,突然转过身来说“饭好了,我来叫你,你先休息”,然后扭头大踏步的出去了。
这个男人惜字如金,看起来有点冷漠,但是貌似人挺好的,而且还会做饭,放到现代绝对是个好老公,但是这根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这是在想什么,林晚好笑的拍拍自己的脑袋。
秦岭在门缝看见这个新来的小姑娘一会儿摇头,一会儿在那傻笑,一会儿又拍自己的头,只觉得莫名其妙,勾了勾唇。
林晚又在床上躺了一小会儿,是在睡不着了,就起来了,掀开被子,发现自己穿着黑色的麻衣,不对劲啊。这是男人的衣服,难道秦岭脱了自己的衣服?可是待着这里半天,也不见别的人出现,说明他家里就他一个人啊,林晚马上下床冲出去,刚走出门口,就看见秦岭端着两碗菜走出厨房,走到院中的小木桌上,林晚跑到厨房,就见灶台旁放了两碗掺了红薯的稀粥,赶紧过去准备端到外面去,就听见秦岭淡淡的到“我来”,林晚还在发愣的时候,秦岭已经大踏步出去了,林晚只好快步跟出去。
饭桌上放着一碗肉,块头很大,基本上都是肥肉,冒着油光,还有一盘野菜,估计是用水煮熟了,没什么味道,整个饭桌没有说话,只听得到食物吞咽的声音,秦岭吃饭的速度很快,却不粗鲁,也没有听到喝粥时的吸溜声,一个荞面馒头,一口被他咬下大半,由于喝了药,林晚并不是特别饿,喝了一碗粥,吃了半个馒头就饱了,看见秦岭吃好了,就赶紧起来收拾。
“不用,我来就好”秦岭拿起林晚的碗筷,淡淡说到。
没关系的,让我来吧,我已经在你家白吃白喝,什么也不干,我会不好意思的”林晚摆摆手说到。秦岭见此只好由她去了。
林晚把剩菜放进通风的地方盖好,把碗筷放在盆里清洗好以后出去,就看见秦岭在院中擦拭弓箭,林晚现在才有空打量这个小院,一间主屋,一间堂屋,一间厨房,还有一间偏房,估计是杂物室,房顶都用茅草盖的整齐,密不透风,院中地上现在放着几只野鸡和兔子,不远处还有一只狍子,再无它物,林晚想着怎么不见鸡圈和猪圈,一般的人家都有这些牲畜,小院围墙是一圈木棍围城的篱笆,半人高,倒也安全,不远处是木质的大门,很厚实。
打量完小院,林晚就盯着秦岭,想问他衣服的事情,但是又有些不好意思,估计是林晚的目光太过炙热,秦岭似乎有说察觉,就看到林晚欲言又止的样子,只好开口问“怎么了?”
“我之前的旧衣服是不是不能穿了?”林晚本来想直接问,是不是你把我的衣服脱了,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所以转了个弯儿。
秦岭略一沉思,就明白了林晚的意思,淡淡到“救你回来的时候在村口碰见李大娘,我让她帮你换的,你的旧衣服都被树枝挂坏了,还有很多血迹,我就扔了”
“知道了,对了,秦大哥,你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林晚想,你还不是个趁人之危的小人,还知道男女收受不清。
“这里是和平镇李家村”
“还是不知道是哪里,这里离京城远吗?”
提到京城的时候,秦岭的眸光闪了一下,片刻恢复正常,接着道“很远,有一千多里呢”
林晚心想,这么远,估计朝廷是找不到了,而且这里这么偏僻,估计路都不认识,现在应该安全了。心一安,林晚就放松顿了,秦岭明显感觉到林晚刚刚还紧绷的神经现在和缓了许多,不过秦岭不是话多的人,基本都是林晚在问,他回答,话很少,基本几个字都解决了。林晚告诉秦岭自己是个丫鬟,回老家的路上遭人抢劫。秦岭看着林晚,虽然粗布麻衣,依然难掩身上的优雅气质,素手纤纤,白净无暇,一看就不是下人,但是也没说破。
后来,林晚有些累了,就又回房休息了。等到她睡醒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林晚起身推开房间的门,四周黑压压的一大片,就只看见厨房微弱的灯光,随风飘摇,虽然不甚明亮,无形中却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冬日雪地里的一杯热茶,从头暖到脚,润入肺腑。
秋日的晚上还是有些冷的,林晚拢了拢身上的外衣,搓了搓手,哈了口气,朝厨房走去,远远的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弯着腰在锅里不停翻炒,空气中还传来一阵香喷喷的肉味,林晚似乎感觉到了食物入口的香甜和满足,突然,一阵咕咕声打破了宁静,林晚的脸唰一下就红了,心理还在不停腹诽,怎么这么不争气,以前不知道吃了多少好东西,现在区区两片五花肉就馋成这样,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肚子。
秦岭听到声音扭头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个头快低到地上去的小姑娘,此刻她的小脸红扑扑的,比涂了胭脂还要好看,好想上去用手摸一摸。看她半天站着不说话,估计是害羞了吧,秦岭率先打破沉默“再炒一个野菜就好了”。
林晚听到声音迅速抬头,就看到秦岭冷峻的五官在昏暗的灯光下,似乎柔和了许多,“没事,我来帮你生火吧”,说完直接奔向灶门前,坐在小凳上,拿着旁边的木柴往里添加,林晚抬头环顾了一下这个小小的厨房,案板上的东西比较乱,灶台上放着两个小罐子,估计是油和盐,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调料,厨房角落放着一个柜子,里面有几个扎了口的袋子,还有一个露出来一些面粉,林晚心想,果然是君子远庖厨,他一个大男人,能把饭做熟就不错了,哪里还有那么多的计较。
秦岭看着她在厨房四处打量,有些无奈,不过看她也没有流露出嫌弃或者鄙视的表情,倒是淡然多了。林晚还在神游天外的时候,秦岭已经把野菜做好,端着肉,准备往堂屋而去,林晚赶紧盛了粥跟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