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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林远看着电脑屏幕,额头上青筋暴起。
      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何夕房间的门被钥匙打开后又被一只脚踹上。何夕坐在床上翻杂志,头也不抬地道:“有本事你别用钥匙开门,直接踹。”
      林远:“......踹不动。”
      何夕微微一笑。
      林远:“等等,我来不是和你讨论这个的。姓何的,你最近是不是太放飞自我了。我问你,你昨天和那个男星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不拉窗帘?”
      何夕的眼皮跳了跳:“你的重点在拉窗帘?”
      林远长叹一声:“这个,和你吃饭的那个我认识嘛,我知道你和他死都不会搞到一起。只是你们孤男寡女的,媒体看见了总是不好的。”
      作为经纪人,林远知道,何夕向来谨慎行事。最近何夕的反常让他着实吃了一惊。起初他自然是对着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生气,到了后来就成了疑惑......
      他总觉得,何夕是故意的。
      可是能有什么理由能让她任性成这样子?二十岁,当红明星,拥有高高的位置。她舍得放弃这一切?难道不该为了保住地位而努力地做事,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的形象吗?
      林远的声音软了一些,拿出他逼问时特有的柔和姿态。他走到床边,柔声地问道:“小夕啊,你最近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你要是敢因为什么喜欢的人决定隐退,我现在就把那门给踹过来砸你床上。相信我,这次我绝对有力气。
      何夕的手指又翻过一页杂志。她的眼尾泛红,带出一分娇弱而妩媚的感觉来。他们都说何夕的古装扮相绝对很美,而何夕也确实曾经唱过越剧。
      某次,何夕说这是天生的,林远便笑着说:“家族遗传?真是幸运。”
      是啊,家族遗传,遗传下来的可不止这个。
      林远看着她泛红的眼尾,再次问道:“小夕,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何夕笑道:“没有,你放心好了。”
      说罢,她看了眼自己房间的窗子:“我今晚可没拉窗帘,要是被人看到我们两个在一起也不好。你先回去吧,我今晚写份检讨书,明儿就送到你那儿去。”
      不管是不是真的有恋人,只要何夕嘴上不承认,那么说明她还不至于为了谁退出圈子。林远把心放回肚子里,出门时还不忘帮她把门关好。
      只是......门好像被踹坏了。
      “没事,留条缝也挺凉快的,你回去吧。”
      在门被轻轻地关上的那一刻,何夕的嘴动了动。
      她说:“再见了。”
      第二天,林远是被吵醒的。穿着丝绸睡衣的女明星正对着酒店的服务生发脾气,林远依稀听到“门”、“小偷”等几个字。
      同行的另一个人过来拼命地摇着他,几近于崩溃地道:“赶紧劝你手头的那位艺人消消气吧。”
      艺人?
      对了,是叫赵岚吧。林远起身,匆匆地去处理事情,被折腾得头大。
      “这门怎么会被踹开的?赵岚睡醒后才发现,昨晚要出了事的话怎么办?”
      当林远说到“踹”这个字的时候,他的脚莫名其妙地疼了一下。
      为什么他会觉得“踹”这个字怪怪的?
      接下来便是忙忙碌碌的一天。林远坐在店里吃饭,耳尖的他立刻听出了身边女生手机里在放什么剧。
      这可是赵岚主演的最近最热门的一部电视剧。
      林远又夹起一筷子面,同时心里也咯噔一下。
      不,似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是哪里不对?是哪里出了差错?他想不起来了,可是心里似乎总有个声音在挣扎,在告诉他出错了。
      啊,真烦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郊区。
      这座古城保留着很多古代的建筑,但不是任何建筑都能被被变成旅游景点的,比如郊区的这座大宅子。
      据说这里每晚都有人在饮酒歌唱。是狐狸还是鬼?没人知道。去过的人说到了晚上,这里富丽堂皇,人声鼎沸,可一到白日里便恢复了颓败的景象。
      何夕是从大学时的一位好友那里得知这个地方的。那人平日里神神叨叨的,不过有时说的话还是很靠谱。得知她姓何后,那人看着她泛红的眼尾,问她:“你去你们家的那座宅子里看过了吗?”
      “什么宅子?”
      “你居然不知道你们家的那座宅子!”
      她知道他们这一支家族遗传的“病症”,却并不知道那座宅子。父母消失得匆忙,哪里来得及问。他们在被人遗忘以后,选择结伴出游。
      小时候何夕学着写毛笔字,用的是写上去后很快便会消失的那种纸。何夕起了玩心,重重地在上面写字,蘸更多更多的墨水,以为这样就能在纸上留住字。
      徒劳无功而已。
      父亲说:“小夕,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就是这张纸,我们就是那写上去的字,再浓重再漂亮都会迅速消失。我们家的人,会在某天突然被人忘掉,除了我们家的人以外,别人都会忘掉我们。这便是我们代代遗传的病症。”
      她不信,也不服气,甚至选择做明星。拍戏,出名,接广告,记住她的人数不胜数。这样就能在这个世界留下印记了,她一定不会被忘记的。
      在照片里,胶卷里,书本上,有关她的东西,会永远地保存下去。
      然而这“病症”并没有放过她。她出现了和父母一样的症状,她在夜里失眠,一整夜一整夜地睡不着。
      这是即将被人忘记的征兆。而在被人忘记了二十天后,她会必死无疑。
      绝望之下便是疯狂。何夕开始做出格的事情,就像当初重重地写字一样。
      纸上的墨迹迅速地干了。
      何夕已经被人忘掉。
      她不能再在人群中待下去了,她必须走。
      去哪里呢?
      就去那座宅子里吧。

      见到地上的牌匾以后,何夕更加地确定这里是自家的宅子。
      那上面的“何”字虽然被灰尘遮盖,但是还算清楚。她看了眼漆黑的两扇大门,犹豫再三后还是没有进去。
      长久没有住人的地方,谁知道里面会有什么?
      何夕的父母常给她讲《聊斋》里的故事听,其中有一段让她记忆犹新。
      那是狐嫁女这一故事。讲的是殷公和人打赌,去荒废的宅子里探险的故事。殷公去的那天晚上,恰好院子里的狐狸在嫁女儿。
      一更向尽,恍惚欲寐。楼下有履声,籍籍而上。假寐睨之,见一青衣人,挑莲灯,猝见公,惊而却退。
      那青衣人便是一只狐狸精。
      何夕自家的奇异事情让她相信这世上的鬼怪大概也是真的。
      不知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今夜是不是也有狐狸宴饮?
      她靠着门口的石狮子,想了一下午,觉得该想个能平安进去的法子,尽管就目前的情况看来,里面应该什么也没有。
      到了日落时分,何夕隐隐地听到有什么人在说话。
      “阿辰,再去打些酒来。”
      “好端端的,又要酒作甚?”
      “这家人的小姐回来了,我们该好好招待。”
      那漆黑的大门自行打开,走出两个穿着古代小厮衣服的人来。他们的个子都很矮,而且和正常人相比,长得都有些尖嘴猴腮的感觉。
      其中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对着门口打了个呵欠,道:“占了别人家的院子这么多年,到头来只给人家一口酒喝,老爷真是小气。”
      “有的酒喝都不错了。只是也要看这是什么酒,如果是老爷惯常使的黄泉酒,那是喝不得的。”
      躲在石狮子后面的何夕毕竟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极会察言观色。听了他们两人的话,顿时觉得自己都不该来这里。
      而那穿着蓝色衣服的人显然已经发现石狮子后面有人了,他提高了声音,往这边望着:“那里的是什么人?可是何家小姐?还请你快快出来,我家老爷要请你进来吃席。”
      何夕知道自己是藏不住的了。情急之下她发挥自己演员的本事,走出来,施施然地道:“我哪里是什么何家小姐,过路的人而已。只是看你们这宅子十分气派,所以停留了一番。”
      何夕心想努力背台词果然是有用的,那些古装戏里的台词关键时刻可以拿来装逼......啊,不,表演。
      话说回来,似乎鬼怪还能记得她?早知如此,当年做道士去。
      这句夸奖让穿着蓝色衣服的人显然开心了不少,他向前一步,道:“那你也进来罢,今夜其实本该就有场宴席。尽管进来吧,不碍事。”
      何夕硬着头皮跟着那人。刚迈进大门,又听得那人问道:
      “你们家在哪棵树下?”
      何夕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绝非人类,哪有人住在树下的?不过片刻的惊惧过后,她得赶紧想出法子来应对。
      何夕说:“山西大槐树底下。”
      何夕记得自己身边有不少同学的祖籍似乎都在山西大槐树底下,她那时很困惑,不晓得为什么会从山西大槐树底下迁来这么多人。
      穿着蓝色衣服的人听后没再多问,领着她穿过长长的回廊,直到后面的院子里,那里正有些人在坐着喝酒,有些看上去已经有些醉意。
      穿着蓝色衣服的人就骂道:“老爷还没出来,客人还反倒先喝上了,什么道理!”
      喝醉的人旁边的伙伴立刻害怕起来,不过有一个穿着水蓝色长衫的,倒是淡定自若,他作揖,说:“我给你家主人带了礼物来的,又不是白喝。”
      “什么礼物?”
      “东海的珍珠。”
      话音刚落,有人笑骂道:“你这鱼精,珍珠对你来说和石头有什么区别,要多少便有多少。有本事拿些稀奇的东西来。”
      可是那小厮听了珍珠二字后便眉开眼笑,并不计较这些。他想起来身边还带着一个人,赶忙让何夕入席。
      何夕坐在了最右边,一个人。
      等老爷出来时,月亮早都挂在了天上。那老爷捏着长长的胡须,坐在高高的椅子上,身边围了一群身形很小的人,应该是他的狐子狐孙。
      因为知道刚才院子里的事情,老爷问道:“不知各位来的时候,都还带了什么礼物?”
      有一个壮汉抱拳道:“没有别的什么,一套舞而已。”
      别的人都大笑起来。这么一个壮汉,跳舞?
      老爷挥手示意大家安静:“想必是剑舞?什么名字?”
      “钟馗捉鬼。”
      院里顿时哗然。何夕也觉得奇怪,这家伙要对着一群鬼怪表演......钟馗捉鬼?
      大概是因为这时有所放松,何夕小声地道:“演出来的算什么,我可是真正地捉过鬼。”
      她低估了鬼怪的听力。
      见众人都纷纷望向她,何夕只好给自己猛灌酒,扮演出酒后失言的样子。可是别人并不肯放过她,于是何夕只好道:
      “我也没有带礼物过来,不如把这个故事当做礼物。说的是在某个小剧场里,有一天,大家要唱越剧《情探》里的活捉一折。”
      那时知晓她家事情的人也在戏剧社里。本来当天要唱别的,她突然找到何夕,问她:“你能不能唱敫桂英?”
      敫桂英是“情探”里的人物,这是越剧的经典曲目,她自然是会唱的。
      那人见她应允,又笑道:“这里新来了一个人,也很会唱戏,可以演王魁,你跟这个人合作一次吧。”
      那人算是戏剧社里的头头,何夕觉得她纯粹是在下达命令。不过她是业余的,和谁唱戏倒也无所谓。
      唯一让她觉得不对劲的是,换上戏服时她总觉得这水袖比往日沉了许多。
      唱王魁的人也是个姑娘,扮起男子来倒也十分好看。她见了何夕后,忽然用袖子遮了一下自己的脸,之后又偷看何夕好几次。
      那姑娘长得水灵灵的,顾盼生辉。何夕其实也是非常喜欢她的。
      首先进行的是彩排。
      王魁:吓,果然是桂英,桂英我......千里迢迢你是怎么来的?
      桂英:千里迢迢,王郎你来得,难道我就来不得么?
      其实每次唱这出戏时何夕都无比痛快,在心里默念着“怼死负心汉”。和别的剧目相比,她更喜欢这出收拾了负心人的戏。
      她看了看对面的王魁。一身红衣的状元郎。
      只是,那红色好像红得有些过了头。
      到了最后便是冤魂索命这一段。何夕拖着水袖,王魁举着剑,两人搏斗一番后何夕会用水袖缠住王魁的脖子。
      王魁:害死?你......你到底是人还是是鬼呀?
      桂英:正是敫氏桂英鬼魂到此。
      桂英:王魁呀王魁,我试探了你半天,实指望还有你半点人性,我可免你一死,可惜你......你竟如此丧尽天良!
      把水袖拂过那王魁的脸颊时,何夕差点给摔了一跤。
      好重。这水袖实在是太重了,让她差点失去重心跌倒。
      而更让她害怕的事还在后面,等她把水袖在王魁的脖子上绕了一圈以后,跪着的人耸了下双肩,然后一点点地塌了下去。
      再仔细一看,哪里还有什么人,一摊红衣服而已。
      还好这时只是彩排,要是此刻底下有观众,那会出大事。
      那人从后台里走出来,也不管吓得直哆嗦的何夕,慢悠悠地拿出一张黄符贴在红衣服上,把红衣服给收走了。
      “没什么,这是我盯上的一个年代久远的鬼罢了。你们何家的人有异能,想请你帮忙收鬼而已。事先没和你说,是我对不住你。”
      事后何夕让那人请她吃了一个月的饭。
      何夕问她:“这鬼到底弄干净了没有?要是没有,会不会来找我的麻烦?”
      对方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立刻给她碗里夹菜:“当,当然弄干净了,你吃你的!”
      何夕把故事里的自己说成是别人。故事讲完后,院子里安静许多。
      老爷说:“那红衣鬼看来生前是个爱唱戏的。也许是为情而死?我认识的爱戏文的人,大多多情。”
      正说着,一朵云遮住月亮。
      有人问道:“胡老爷,你不是说何家小姐今日会来吗?我们还等着绑了她去邀功呢。”
      何夕喝到嘴里的酒差点吐出来。
      绑了邀功?难道她是唐僧,怎么这么多鬼怪等着绑她?
      胡老爷点头道:“是啊,大大小小的告示在坟间都贴遍了,那老鬼搞得现在不少人都盯着何家小姐。”
      “那老鬼要活捉何家小姐。”
      何夕真的想溜了,
      不过这时院子里刮起大风,大得迷了所有人的眼。等何夕勉强睁开眼后,院子里多了一个一身红衣的姑娘。
      “吓,那老鬼来了!”
      这姑娘环视着众人,忽然把目光落在何夕身上。
      她长得极水灵,顾盼生辉。
      对视之间,何夕恍然大悟。
      那老鬼不是别人,正是她当日“杀掉”的那个。
      何夕有些无语。如今很多人都忘了她,但是鬼怪居然还能记得她,真是有趣。更为有趣的是,记她记得最牢,还执着地要找她的人......是来寻仇的。
      仇恨的力量果然大。
      何夕站起来就想走,那姑娘却扑了过来:
      “你可是何夕,何家小姐?”
      何夕汗毛倒竖。
      在场的鬼怪纷纷看向她们。
      那红衣姑娘抓着她的手,急促地道:“我找你很久了,我有件紧要的事要和你说。”
      何夕:“你打算清蒸还是活剐?”
      “什么清蒸还是活剐?我想说,那日见到姑娘,一见倾心。虽然差点死在你的袖子下,但心里仍记着姑娘的眉眼。我三日后往东村投胎去,若是姑娘愿意,可否等上我个十来年,定下一段姻缘?”
      红衣姑娘说得恳切,何夕听得懵逼。
      在几乎所有人都忘了她的时候,有一只鬼细细地叮嘱她说:“我三日后投胎,你若有心,带着银镯来找我。”
      何夕哭笑不得。
      只怕你出生后就忘了我。人间现在已容不下我,除了我父母以外,只要是人,都会忘记掉我。
      可是看着那姑娘情真意切的样子,何夕也不好拒绝。她只好道:“姑娘只管放心投胎去,我自会登门拜访。”
      快要天亮时,院子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那老狐狸,啊,不,胡老爷仍坐在椅子上,看着何夕:
      “借用了你家的宅子,十分抱歉。”
      “也没什么,再过几十天后我就要死了,这宅子你们尽管留着用吧。”
      “人如露珠,瞬间消逝。不过如此。”
      何夕在他的自言自语中看到天亮了。宅子里恢复了颓败的景象,而何夕往门外走去。
      门外的地上多了一个胭脂盒,旁边有一封书信。上面写道:
      我思量了很久,害怕自己出生后忘了你,故而决定不投胎,附在胭脂盒上陪你。等你死后,你我二人都是鬼,自可长相厮守。
      活捉不成,死守也是好的。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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