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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雄救美 ...

  •   汶希拿起烟盒,递我一支,我摇头,押了一口热气腾腾的花茶。花茶是我的最爱,由爱用瓷制小壶泡一壶独啜,不加奶和糖,保持天然香味。茶引花香,花增茶味,相得益彰,既有浓郁爽口的茶味,又有鲜灵芬芳的花香。裴汶希则爱烟爱酒,吃喝嫖赌简直五毒俱全了。

      我撇了撇嘴,对她说:“抽烟对身体不好,一支香烟的尼古丁可以杀死一只小白鼠,所含的苯和焦油,还有多种放射性物质都能致癌,心血管病啊……”裴汶希不停拿白眼鄙视我,我的健康教育算是浪费口水了。

      她从烟盒里又拿出一支继续点上,吸一口,吐出:“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点没变,土就一个字。与时俱进你懂不懂,Get with it,你才28岁,生活是多姿多彩的。”

      才28岁?我一直认为是“已经28岁”了。

      裴汶希没夹烟的手在桌上轻轻敲打节奏,又拿起威士忌加冰块的酒杯转着,最后凑到红唇边品了一口,漫不经心的说:“你这人就像那杯花茶,小酌清香宜人,久饮便平淡乏味。说真的,既然霍天帆不想结婚,那就干脆和他分手好了。七年,七年对着一个男人,你不烦吗,没准他也是烦你了才不想结婚,只是不好开口拖延时间罢了。”

      汶希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均匀,饱满有型的指甲上染着妖艳的珠光丹寇。我留不来指甲,总是剪的很短,天帆说我的手很可爱,白白嫩嫩像两只小馒头。我却很期盼有人夸我手漂亮,可从来没有。

      汶希还在说着:“你说咱们上大学那会儿,谁都傻了吧唧的,就霍天帆,长满脸的招亲广告,怕谁不知道他尚且青春似的。还有你,胖乎乎的整个一白面团子。我也特傻,裤子还是吊脚的呢。大家整天读书看报没见过市面,见了老外都能傻乐半天。可现在不同,我们已经毕业五年了,霍天帆是部门经理,整天应酬交际,我瞎混吧好歹也出国了,你呢还是那个木讷呆板的小会计,除了瘦得跟条白骨精似的,你一点变化也没有。”

      我嗤鼻:“傻怎么了,傻人有傻福。没变化才好呢,你不是花大把银子保养吗,我连银子都省了,因为岁月没能在我脸上留下痕迹。唉汶希,你变的很多哦,一条、两条、三条……好多皱纹。”我端详她的脸,说的一本正经。结果又遭一顿暴打。她其实没有一丝皱纹,精致的鹅蛋脸上透着绚丽迷人的光泽,羡慕死我了。

      我被裴汶希连拖带拽的“请”到了酒吧,我很少过了晚上9点还不回家,更没有来过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她美其名曰:“让你看看什么才叫生活”。五光十色的霓虹下,尽是与我大相径庭的潮人,他们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处处透着我看不懂的另类和前卫。
      城市的夜晚散发着纸醉金迷的妖魅,酒吧暧昧的灯光配合醇香的烈酒容易让人滋生出原始的欲望。

      裴汶希点的自然是洋酒,在我还没来得及问侍者有没有花茶时她便替我点了红酒,还用眼睛瞪我,一副你敢再喝茶水试试看的凶狠模样。“不是我说了吓你,你和霍天帆,七年之痒难过关啊。你们恐怕早没有爱了吧,还不如快刀斩乱麻,来个了断,别等他外面有了人淘汰你,多凄惨啊。”

      “损友。”没有爱了吗?我也不知道。爱情——遥远又奢侈的词啊!

      “不提那些不高兴的事了,今天带你来这就是要让你开心的。我们来摇色子比大小,点数小的输,输家接受赢家的惩罚怎么样?”裴汶希抓起桌上一副色盅推到我面前。她紧身时装下的□□若隐若现,惹人遐思,我好心提醒她走光了,又糟一记白眼。

      第一回合她输了。我想了半天命令她一口气喝光杯里的酒,她“切”了一声仰脖饮尽。第二回合我输。她□□,说:“去找个帅哥搭讪,把姓名和电话号码要来。”

      “这这,我是良家妇女,不成。”搭讪?还不如杀了我吧,这个词不在我的辞典里。
      “能把号码要来就算过关。”
      我摇头,她又道:“愿赌服输,耍赖我和你绝交。”
      我仍摇头,她抓狂:“颜星,有点出息行不行,不就是要个电话吗,我鄙视你。在这个一夜情泛滥的天下,居然还有不敢搭讪的人,我今天就和你杠上了,你非去不可。”

      其实我也没汶希说的那么羞涩,毕竟都是奔三的人了,只是觉得我和这酒吧的气氛极为不协调,我衣着平平,相貌平平,气质平平,要是我也拥有汶希那样的花容月貌,丰乳肥臀和性感妖娆,我肯定也会自信满满的扑倒一个又一个帅哥。

      “那个,就他了。”顺着汶希手指的方向望去,不远处的角落里站了一个人。“靠,真帅!便宜你了星星,百年不遇啊,回国后还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呢,快上。”裴汶希两眼放光的盯着角落那人,像极了垂涎小羊羔的狼外婆。“可惜,是个服务生,不过也好,碍于职业素养人家应该不会拒绝你。”她补充了这句就把我拽起来推了出去。我狐疑的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力气怎么会那么大?

      极不情愿的朝角落移去,我视力不太好,在座位时看不清那人的样貌,等慢慢走静了,也不由自主的愣住。我自认绝不是花痴的人,盯了那人半晌,也开始感慨自己犯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花痴。

      男人怎么可以长的那么漂亮!

      确切的说应该是男孩,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比我高了大约一个头,身形颀长清瘦。那五官……哎,都怪我语文不好,一时竟想不出美丽的形容词。帅?显然是不足以表达的。不知道能不能用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来形容男人,也许不贴切,可一点也不为过。他隐在昏暗的角落,身穿侍者的制服,亦让人觉得惊艳万分。

      感受到了我的注视,那男孩走过来,很有礼貌的询问:“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他神色平静,面带微笑的等我回答,没有丝毫的尴尬与胆怯。我想他应该是很习惯别人惊艳的目光和呆愣的注视吧。咽了咽口水,我硬着头皮说:“那个,请问我能要你的手机号码吗?”这男孩笑起来更好看了,微翘的嘴角两旁挂着浅浅的梨涡,细长深邃的眼睛宛若凝了水一般。

      可是下一秒他便收起笑容。嘴角仍保持上扬,眼眸里却毫无笑意,甚至能看出一丝鄙视:“对不起,我没有手机。”

      为什么要鄙视我,人人都鄙视我,我也有脾气的好不好。我有些不满他略显高傲的态度,语气也差了些:“别以为我乐意跟你搭讪,我玩色子输了被朋友逼的。我是第一次跟陌生人要电话,真丢脸。”看他一脸戒备,我顿时气馁,摆了摆手,转身奔回座位,“哎算了,对不起打扰了。”

      咦?那只妖精呢?座位上空空如也,我朝酒吧四周张望,没有汶希的身影。无意间瞟至刚才的角落,见那男孩正看向这边。完了,他肯定以为我说被朋友逼着搭讪是瞎编的,我这桌哪有朋友。

      话说有美女的地方多是非,这不,等了几分钟,裴汶希拎着小坤包出现了,她板着脸孔,身后跟了个长得不咋地的男人。那男人突然拽住她,说了句什么,她蹙起眉头。我顿感不妙,我了解汶希那暴脾气,她蹙眉绝没好事……果然,她转身朝那男人脸上扇去,干脆又响亮。

      嘶~我下意识的摸自己脸,替那男人疼,我家妖精就是力气大。

      后面的情节嘛,挺恶俗。
      男人当众丢脸固恼羞成怒,拽着汶希就走,还边招呼酒吧里的同伴。我一看,糟了!三四个酒气冲天的男人跟了上去。我小跑过去拦住那男人,汶希看见我松了口气。只怪我是小绵羊敌不过大灰狼,他们不听我劝阻,袖子一摔就把我推倒在地。汶希心疼了急了怒了,抬脚就往那男人脆弱的致命猛踹。男人呜咽倒地,众人傻了。就在我以为我和汶希要被群殴的当口,救美的英雄出现了。

      英雄不但貌美,而且身手不凡,修长的四肢如龙卷风般扫向众恶霸。英雄不屑恋战,趁着混乱带领我们从酒吧后门撤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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