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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人行必有电灯泡 我以为以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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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三人行必有电灯泡。
自从我和男主的蜜月之旅多了一个郑二以后,我怎么看都觉得郑二闪闪发光。当然,并不排除他整天穿金戴银的原因。
据他所说,他是被他爹命令去参加书画山庄庄主的寿宴的。
书画山庄在江湖上是个特殊的门派,因为它既是江湖门派,又与朝廷有些联系。
一般来说,朝廷与江湖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双方也都互相看不上眼。然而在这里,朝廷与江湖的关系却十分和谐,日常生活中都是不分彼此,看我和男主成亲就能看出来了,我们开府是纯正的朝廷中人,而男主他们家是江湖上历代有名西永李家,祖训简洁明了就一个词:仁义。李家子孙无论男女都得练武,男子在成年后必须出门历练,路遇不平之事必须拔刀相助,但在外不可借由家族名声贪图方便,要凭自己的本事闯荡。而李家子孙确实不负所望,各个都成了独当一面见义勇为的大侠。而我,将要成为大侠的女人。
成为大侠的第一步——凑热闹。
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大侠。本着这个原则,我和男主就决定和郑二一起去赴宴。
啥?你说书画山庄没有邀请我们?
为了庆祝庄主的寿辰,书画山庄举行了半个月的流水宴,谁都能去,不用邀请函,而且还能进入书画山庄参观。
书画山庄里有许多有名的书法画作,他们既然敢让人任意进出,肯定会有许多高手在山庄中,有幸去切磋切磋也是好的。
以上是男主的想法,因为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是想避开的,但是这是我的原则,而现在当家做主的是男主,所以我只能顺从男主了。
嗯……流水宴的宴席应该也挺好吃的吧?
反正最终我们三人的目的地统一了。
不过,我的性别差点就暴露了。
虽然我也没有特意隐瞒,但是我在外毕竟是穿男装,而且男主似乎也有种并不想让我让别人知道我是女的的想法,所以我都不会特意说我是女的而且还是男主的夫人啥的,毕竟这种拖家带口出门历练的人还是很少见的。再加上一种小说定律吧,女主女扮男装以及男主男扮女装,如果不是摸到第二特征或者看到裸体,就算女扮男装胸再大,男扮女装胸再平,也没有人会觉得是假的。
我就觉得吧,这太不科学了,就算是有些女扮男装的确英气逼人,男扮女装的确美丽动人,但是男女的声音特征还是很明显的。我们不说一些中性化的人,就说普通的小说里,女主女装的时候声音甜美可爱,身形小巧玲珑,就算是扮男装也是一眼能看得出来啊!!看不出来的是瞎了吧!听声音也可以啊,这么软糯的语气声线当然是可爱的女孩子啊!
好了,要说我为什么会差点暴露性别,是某天在外露宿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睡觉的姿势不对,衣服就勒着了。就在我半睡半醒间,我听到郑二惊讶道:“开老弟,看不出来你这么瘦弱,胸肌居然这么好。”
因为我看上去年龄很小,所以郑二这个二十多的老男人(……)就一直叫我开老弟。
我心想他又在犯什么二,有些嫌弃地半睁开眼,就看到他伸着手越来越近。
“啪!”
郑二鬼叫了一声,我整个人瞬间惊醒,就看到男主默默地收回未出鞘的剑,郑二在一旁抱着他的手。
郑二道:“李贤弟,你打我干嘛?”
男主道:“我打咸猪手。”
郑二道:“我只是羡慕开老弟的胸肌,而且大家都是男子,摸两把又没关系。”
不好意思啊,你如果想要我这样的胸肌,大概只能去泰国了。
我偷偷看向男主,他没说话。
反倒是郑二举起自己的手,道:“唉,这下真成猪蹄了。”
他的手背肿起一块形似剑鞘的青紫,整个手掌看起来还真有点像猪蹄。
说到猪蹄,我似乎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自从决定要去书画山庄后,为了赶路,我们都没有再特意找客栈多做停留,所以这一路都吃干粮,偶尔他们会打打鸟什么的,但是,一只鸟,一只没有调料的鸟,一只不仅没有调料还可能半焦不熟的鸟,根本不能满足我对美食的追求。但是,想一想书画山庄的流水宴,我忍了。
“还有多久才会到书画山庄?”
郑二举着他的猪蹄想了想:“大概再两天吧。”
再过两天,郑二就能住进书画山庄里,享受热水,享受美食,但是我和男主只能自费在客栈解决。
虽然男主家有钱,出门历练也带了不少,但是这钱只出不进,还是能省则省得好。
男主把我带到河边洗漱,一本正经地批评我:“以后注意不要在他人面前暴露性别。”
然后一脸“多亏我你才没有暴露”的表情递了捆洁白的布条给我:“还是缠着吧。”
我大喊:“我拒绝!”
男主不解地皱眉,仍然坚决地伸着手。
我!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在发育期!男主居然要我裹胸!没天理啊!我要誓死捍卫我的发育!
于是我继续坚定道:“我不!我不!我就不!你要是让我缠,我就哭给你看!”
我顺势蹲了下来,捂着脸,呜呜呜地叫了几声。
男主:“……”
男主伸手在我头上捋了两把,感觉像在摸狗。
男主:“好吧,你起来。”
我偷偷瞄了眼男主,发现他已经把布条收起来了,就站起来整理一下仪容仪表,回去继续上路了。
到了书画山庄所在的鲁山后,我们立即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这次我很矜持地慢步跟在男主旁边,男主也很体贴地走在我一旁,虽然我觉得他是怕我再拉他裤子,不过好歹这次没有出糗。郑二一下就窜到楼上,见我们慢吞吞地还嘲笑了两句。
哦,为什么他还在这,因为他说比他预计的还早了两天,所以他决定先在街上玩个两天再去祝贺。
好吧,虽然我不是很喜欢多一个电灯泡,但是他看上去很会玩的样子,就勉为其难地和他一起吧。
奔波许久后,最爽的就是洗个热水澡然后吃顿好的。
我洗好澡后便去找男主,男主已经十分贴心地点好了一桌的饭菜,而且,已经和郑二俩人开吃了。
不是吧?你们两个下来吃饭不叫我?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就在我用无声的目光谴责着他们俩的时候,郑二对我露齿一笑,道:“哎呀,开老弟你居然下来了,我们还以为你已经歇下了。”
不,实际上我快饿死了,我觉得我现在都能吃下一头牛。不不不,矜持,矜持,要记得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我坐了下来,对他微微一笑,然后埋头吃了起来。
在我的帮助下,中途又添了两道荤菜,才填饱了我们仨的肚子。
吃饱了睡意就上来了,虽然这样的生活很颓废,但是爽啊!我这辈子的追求就是怎么爽怎么过,于是我遵从内心的想法,圆润地回自己房里睡觉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们便去了街上。
我觉得应该是书画山庄即将举办寿宴,导致鲁山来了不少人,街上熙熙攘攘的,一转眼,我都差点和男主他们走散了。最后没办法,男主只好让我牵着他的剑走。
……
什么啊?!这时候不是应该男主女主手牵手吗?为什么我牵的是男主的剑啊?这货真的是我的男主吗?
“唉,这么多人,要什么时候才能走到目的地啊。”
原来我们还有目的地啊。
郑二转头对我们说:“李贤弟、开老弟,看见前面的那栋最高的楼没?我们就在那会面吧。”
说完,他就钻进人群中不见了。
……其实我觉得他应该挺有做扒手的天赋的。
男主抬了抬剑……等等这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然后对我说:“抓紧。”
我条件反射地抓紧手里的剑,在心里舒了口气。
我还以为男主因为被人海困着所以打算拔刀杀出一条血路呢,我有罪,我居然把男主想得这么残忍,男主可是要成为大侠的人。
就在我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动了起来,抬头一看,男主正扯着我穿梭在人群中,而且似乎还有越来越快的趋势。
你考虑过一个弱女子的感受吗!
“慢点!”我跟不上你的残影啊男主!
我有种在人山人海的步行街上飚摩托车的感觉。
真特么刺激。
当然了,也有可能发生车祸,像我就因为跟不上男主的速度所以撞上了一个人,然后我就被弹开了……弹开了……开了……了……
我以为以男主的身手,他会立马一把将我接住,但是我错了。
男主的身手没问题,所以他反应迅速地扯了下剑,然后,我完美地站稳了,正好停在郑二说会面的地方。
郑二正好从里面笑嘻嘻地走了出来,准备带我们上去。
男主整理好剑,向他走去,而我不为所动。
我伫立在那儿,内心在纠结着两件事:是先吐槽男主还是先为自己完美的动作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