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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当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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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最先开当铺?
一般认为,当铺出现在南北朝;但典当活动汉代时在民间已很普遍,当时大才子司马相如就把自己身上穿的用鸟毛织成的袍子,拿到集市上阳昌家里去赊酒,有了钱以后再去把它赎回来。
真正的当铺,却是出现在南朝。南朝重佛教,到萧梁时代达到高峰。当时京城有佛寺500多所,每个寺庙都拥有很大的财产。佛寺积蓄的财产多了,就开始将钱生利。。
当时江陵长沙寺中人将黄金铸成金龙,埋入土中。有个人叫甄彬,因为缺钱用,就拿一束苎向长沙寺库房质钱,以后他有钱了就把苎赎回,没想到苎中夹有黄金5两,问寺库是否有人搞错了。寺库一查才知道另有人拿黄金来质钱,管库人员误放入苎里。可见当时的寺庙,小自一束苎,大至黄金贵物,都可以质钱,经营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佛寺设立的当铺称“质库”,是向民间开放的,以赢利为目的。
当铺的规矩
后来社会上当铺多了,大致上有了分工。当铺业分典、当、质、押四类。典,即质贷,典铺的规模较大,顾客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来典铺质钱。
当铺与典铺稍有区别,当铺的交易额不如典铺大,当铺可以拒当,典铺则不能。押的对象偏于小额的借贷,期限也比较短,一般仅几个月,但利息较高,多三分九扣。商办“质库”古代较多,他们以典当贵重的珍宝金银或房屋田地为主,也兼当一般物品。明代当铺还有一种叫做“解库”、“解铺”的,其实质都与典当差不多。
在乡镇之中,还有一种称为“代当”的,即顾客将物品典当之后,利用所得之款作资本,押得物品,再转押于典当者。典卖也是典当的形式,又称活卖,即将物品出卖给当铺时,约定期限,到期可备价赎回。和“活卖”相对的就是“绝卖”,过了时间而没有钱取回物品,此物就归当铺。
旧时当铺,所受当之物约有三种,一为田地,二为房产,三为物品,包括珍宝字画、日常用品等。典当土地是很大的业务,自耕农民迫切需要钱,但又想保持土地的回典权,就采取典地方式。但到期如无力回赎,这块地就成了绝卖。出典人此时可以向当铺索取找价,但这个找价,为数极微。
一些当铺就常用这种形式压低地价,不断兼并农民土地。承典人在交付农民典价后,在典当期间,即获得该地的使用及收益权,并可转典。土地的典价极低,远远低于绝卖价格。房产作为不动产也常作为典当对象。在典当不动产时,有抵当权和质权的分别。
一个顾客向当铺借一大笔钱用,以房子作抵当品,为将来偿还作保证,称抵当权。若将来还不出钱,则房屋归当铺。抵当权与质权不同,质权必占有借钱人的物品;抵当权却不能占有。质权以物(包括动产、不动产及无形的权利);抵当权则限以不动产。质权的利息,即以质物之出息作抵;抵当权的利息,即由借钱人另讨。不动产的出息,债主不能获取和干预。
典当铺在受押物品成交后,要付收据,称为“当票”,上面载明所当物品及抵押价款,交押款人收执。当票是双方交易的“契约”,最初称“质钱帖子”,帖上写明押当物品的名称、质量,当多少钱?利息多少?当然还要写明赎当日期。当铺收取利息很高,但放款额却很低,一般在抵押品价值的五成以下,并极力贬低所当物品,压价凶狠,因此遭来百姓憎恨。
当铺黑幕多
自明清以来,典当铺黑幕甚多,作奸犯科,诡诈百出,重利欺人,使人咋舌。
例如强盗小偷作案以后,将赃物送往当铺,当铺也知道其货来路不明,借机压价,一方急于脱手,况且不是自家东西,故不论价钱。但当赃物是桩冒险生意,一旦官府获悉或盗贼供出赃物去处,这些赃物就要充公,当铺损失惨重。
当铺伙计常在当票上玩花样,写字仅写半个,以便日后作手脚,如衫为“彡”,袄为“夭”,棉为“帛”,皮袍为“毛夭”。殷登国先生在《当铺》里说:当铺里通用一种徽语行话,外乡人自然不懂,就是安徽人也未必听得懂。
《大公报》也曾载文揭露说:“如数字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彼等即呼为‘摇按瘦扫尾料敲奔角杓’;如一市钱,则称‘摇得斋’,又如称呼人为‘饶’,姑娘称‘官妞儿’,老太太称‘勒特特’,东西称‘端修’,什么东西为‘杨木端修’。
如有老妇当物,经甲伙计看过,言定写洋一元,老妇要求多写,如此交易不成而去。假若老妇换他儿子或别的人来当,此时原物上已被甲作有暗记。甲伙计见该人来时,则以行话告另一伙计:‘照个勒特的端修摇款斋’,乙伙计即知道,于是只写六钱,最多乃是一元,决难再加分文。”
也有人靠骗当铺吃饭的。通常的手段是以假充真,骗去当钱后,也不来赎。当铺碰到这种假货,最伤脑筋,只好制定谁经手谁赔偿的规则。一般货物的鉴定由外缺人员担任,外缺人员分首柜、二柜、三柜、四柜,他们各自负责押当物品的鉴定,然后由中缺人员写票、打包、挂牌交内缺人员收藏保管。外缺人员责任心很重,如果自己拿不定主意,则与老板(俗称朝奉)商量,以免吃进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