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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浪淘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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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说着自家儿子和邻家女孩青梅竹马的趣事,顺便畅想他们长大后可能会有的美好......我瞥了一眼自动弹出的网页,心里涌过一百万声呵呵呵。青梅竹马,我也有过,那个带着我摘野果,逮蚂蚱,我妈打我时张开双手护着我,我哭的时候为我擦眼泪,永远把他碗里的鸡腿给我,给了我初吻,把我当成小媳妇的男孩,终究渐行渐远。此时,我戴着厚厚的眼镜当码农,而他正在网页里用几百万伏的高压电眼吸引粉丝。
吼,当红炸子鸡,有颜值有身材有演技的优质老干部,国民老公榜首陈明皓,居然是我当年的青梅竹马。
八岁那年,陈明皓随做生意的父母搬离我们初识的小城,渐渐断了音讯。十年后,我们居然又会前往同一座城市,只不过,这之后最美丽的十年,我们毫无瓜葛。
我早就认出他。他从来就那么炫目,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轻松成为焦点。在他报考国内著名表演学府时,就被记者偷拍成为当年最帅报考男。还没有上学,各种片约广告约就纷至沓来,星途一片大好。加上家族遗传的经商头脑,组工作室,开餐厅,买楼盘......早已身家过亿。而我,好不容易考上一所女生多于男生的二本,却进了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计算机系,风平浪静地过了四年。之后一直呆在这个某私人软件公司里,还好公司一直没倒。从低级码农变成高级码农,依旧一个人,租住不足10平方的小房间,上下班全凭地铁公交和一双腿,生活不易。父母屡屡劝我回小城,那儿可以给我一个稳定的工作和一个可靠的肩膀。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这座城市的丰富多彩和为了活下去曾付出的努力。
吼,我们都曾是河流里的一捧沙,大浪淘过,他闪了金光,我依然灰头土脸。
青梅竹马的话题戛然而止,座位上悉悉索索。我伸个懒腰,关网页关电脑,下班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