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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酒吧的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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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怀瑾推拒了很多次,还是被一群狐朋狗友拉进了酒吧。
“陆哥,不是我唬你,你要是不去,肯定会后悔。”谭文一边拉着陆怀瑾往里走,嘴里还不住地念念叨叨,生怕他半路跑了。陆怀瑾听他说过很多次了,酒吧里新来了个年轻的小姑娘,也不怎么露面,就是每晚坐在台上唱唱自己写的小情歌。气质很干净,声音也很好听,最重要的一点,眼角有一颗泪痣。
陆怀瑾知道他打的什么心思,但随着年岁渐渐长了,时间缓缓流逝着,他早就断了念头。他只是说,“你小子最后别跑了叫我买单就是了。”
他们到的时候时间正好,酒吧里的人还挺多,大多是些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还有些个附近的大学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倒没什么妖魔鬼怪,看来格调还算正常。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几瓶烈酒,喝了几口脑子就不太清醒了。台上空空荡荡,谭文显然有些醉了,嚷嚷着要叫人上来。陆怀瑾倒也不急,他原本就不想来,见不见得到人都没关系。
又等了好久,在谭文几乎要耍着酒疯冲上台时,酒吧内终于响起一阵刺耳的杂音,于是人们的注意力全集中到台上去了。谭文这才悄悄松了口气,偷偷去瞧陆怀瑾的脸色,见他平淡的神情,像是丝毫没有兴趣搬,也沉默下来。
但登上台的,却是一个少年。
他只身穿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和一条蓝色的牛仔裤,普通的打扮,但他脸上的张扬却让他显得很不普通。他嚣张地抓住立在台上的话筒,另一只手抱着个电吉他,懒洋洋开口道,“之前那个唱歌病殃殃的太遭罪了,今儿个我绝对让你们知道什么才叫带感。”说完也不再看台下,只是低头调试起他的吉他,发出些零零碎碎的音节。
酒吧里大多是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听到这话都觉得很有意思,很快为他鼓起掌来。只谭文一下子惊了,转头去看陆怀瑾,“陆哥,这……”却见他盯着台上眼睛一动不动,再仔细一看那个少年,也泄了气,心中也说不出是庆幸还是苦闷。
那个少年,眼角也有一颗泪痣。
音乐渐渐从少年指尖流淌出来,他也凑近了话筒,唱起第一首歌。不同于之前那个女孩的忧伤自怜,他的歌是有些激烈,甚至有些不顾一切的味道,随着音乐越来越激烈,他的声音越来越放纵自由,脖颈上也渐渐有了点点汗湿的水光,很恣意,很漂亮。一曲结束,他已是半跪在舞台上,绚烂迷幻的冷紫色灯光打在他身上,陆怀瑾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有些醉了。一曲又一曲,少年似乎不知疲倦似的,只在舞台上尽情地歌唱,唱着他心中所想发泄的一切,到最后,他躺在舞台上喘气,汗水已是将他额前的碎发打湿了。台下的人仿佛受到了震撼,久久才回过神,热情的掌声持续了很久,少年半眯起眼,很是享受的样子。他直起身,仍是嚣张又有些懒洋洋的语调,“记住了吗,我叫程飞扬。”
陆怀瑾久久地盯着他,只觉得他的眼睛亮得惊人,衬得眼角的泪痣也十分张扬,让他的心口直发烫。他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了,他摸着砰砰直跳的胸口想,但这种感觉也不太坏。
谭文兴奋地拽住他的手臂,“这小子看来还真不赖,果然够带劲!我见了那么多俊男美女,都不及他吸引人!”
陆怀瑾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只是沉声一字一顿说道,“我想要他。”
谭文的叫声戛然而止,只是愣愣地盯着他,好像在探究这句话的真实性。陆怀瑾抽出自己的手臂,没有看他,眼睛看着前方,又似乎只是在看着那个少年,“他很迷人,尤其是我们这种人。”
“走吧。”谭文再回过神时,台上的人早就走了,他急忙追着陆怀瑾的背影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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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到程飞扬时,他正坐在吧台前仔细地擦拭着他的电吉他。他的头发似乎有些长了,零零落落地垂在额前,长长的眼睫在眼底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显得有些落寞。
陆怀瑾呼吸一窒,缓缓地走到他身边坐下。他点了一杯无酒精的果酒,推到程飞扬面前。他这才稍稍抬眸看了一眼,又很快垂下眼,似乎是完全不感兴趣。距离近了,陆怀瑾才发现他眼睛的形状也很好看,眼梢微微地向鬓角扬起,眼睛有些浅浅的深灰色,像是蒙蒙的雾霭。
“我叫陆怀瑾。”话刚说出口他便有些后悔,这种又傻又老套的开头,绝对不像是他这种人说出来的。
少年发出一声轻笑,半侧过身来看他,眼里映出绚烂的光,“程飞扬。”
“我知道……我那天看了你的表演,很精彩。”陆怀瑾小心翼翼地措辞了很久,才低声说道。
少年扬起一抹大大的笑,有些嘚瑟又很可爱,“你以后会经常看见我的。”说着又想到什么,眨眨眼睛,补充了一句,“你一定要来哦。”
陆怀瑾觉得自己一定是魔怔了。
连续几天他都悄悄跟在少年身后,目送他回到家后便转身离开。他承认自己这样的行为很变|态,但他忍不住这样的冲动。好几次他都差点被发现,幸好他敏锐的直觉总能让他躲过一劫,在堪堪要被看见时躲了起来。
他发现少年每天都会绕路去另一个小区,在一桩楼前停留一段时间,看着某个窗口,然后又踢着石子离开,被路灯拉得长长的身影显得孤单落寞。他忽然很想冲上去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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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飞扬早就发现那个变|态大叔的存在,虽然他长得确实有点帅,但每天这么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也有点吃不消。渐渐地,他又起了逗弄那个人的心思。有时都突然回过头,瞥见那人快速闪躲的残影,听着他在静谧夜晚中格外明显的呼吸声,心情总会好得不得了。被跟踪还玩得不亦乐乎,他觉得自己也变|态得没救了。起码他没有想要害我嘛,他不无乐观地想。
又在酒吧里唱了一晚上的歌,身上都有了层薄薄的汗,黏黏的有些难受。他趴在吧台上,小口小口地抿着酒,觉得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没有那天他点给自己的果酒好喝。他眼睛四处打转,寻觅着那个人的身影。他似乎很久没有来过了。正当他莫名失望之时,手里的酒杯猛然被抽走了,他一惊,嘴里还未咽下去的酒就这么呛在喉咙里,让他不住地咳,眼角都渐渐泛了红。
转过头,却是那个男人正盯着他,眸色幽深。“小孩子不能喝这种含酒精的饮料。”说着,他又示意调酒师端来一杯果酒。
虽然才和这个人见过几面,程飞扬却觉得莫名放松,于是小声嘟囔道:“我已经17了,还有几个月就成年了……”
然后就听到那个男人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笑意,“果然是小孩子。”
程飞扬觉得很不服气,但也不好说些什么反驳他。如果他是自己的兄弟,他早就一个拳头招呼上去了。那个人一直在找些话题和他聊着天,程飞扬咬着吸管,时不时点头嗯一声,表示自己真的在听。先前已经把精力耗得差不多了,现在坐下来才感觉到累,眼睛都有些睁不开。陆怀瑾有些无奈,但也看出这小子真的很困,只好也盯着他发呆。最后两人坐着默默无言,一个是已经半梦半醒了,另一个却是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很晚了,陆怀瑾看着已经睡过去的小孩,笑了笑把人背在背上走出酒吧。晚上的风仍有些微凉,程飞扬几乎是一出酒吧,就被吹得有些清醒了。他感觉自己趴在一个宽阔的后背上,蹭了蹭,肌肉的纹理也很好。他感觉那个脊背有些僵硬,抱得更紧了些,小声说道:“冷……”
那个人没有回话,只是背着他默默向前走,脚步加快了些。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没过多久,他感觉自己被放了下来,有人轻轻晃了晃他的手,问他,“你的钥匙放在哪了?”
陆怀瑾盯着那小子睡得迷迷糊糊的脸,感觉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戳中了。但那个小子似乎不太领情,听到这话艰难地撑开眼皮,笑嘻嘻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
陆怀瑾瞬间冷静了,一时竟不知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每晚跟着你这条路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吗……
那小子也没有真的想听一个回答,继续自顾自说:“你不就是那个变|态大叔吗!天天跟着我……我的魅力果然够大!”他有些骄傲地昂起头,哼了一声,还是老实地说:“在我裤子口袋里。”垂下头,又睡过去了。
陆怀瑾眯起眼,他果然早就发现了,之前是在一直耍自己玩吗?虽说如此,他心头还是没有半点恼怒的感觉,只是摸出钥匙开了门,给他脱了外衣安置在床上。他轻轻抚平少年皱起的眉头,在他耳边低声开口:“对,我每天跟着你,因为我喜欢你。”
少年不耐烦地蹬了脚被子,似乎在埋怨他怎么还不走。陆怀瑾想象着少年张扬的眉眼,如果他醒着,一定会说:“如果喜欢我,那就来追我试试!”
他替他掖好被角,坐在床边抽完一根烟,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