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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8月26日,天气晴朗,秋高气爽,最适合窝在家里睡大觉。
      简笙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一点钟,她摘掉黑色眼罩,掀开身上的米黄色毛毯,打着哈欠下了床,上厕所,刷牙,洗脸。
      她打开冰箱保鲜层,只有一听百威,又打开冰冻层,看到仅有的半盒速冻水饺,就拎到厨房开火烧水。
      思念水饺,白菜猪肉馅,程锦最喜欢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也变成了简笙最喜欢吃的食物。
      简笙靠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手机开机后发现有七八个未接电话,其中有三个是林静的,她思索了会儿才回拨过去。
      “喂,林静,不好意思,早上我手机关机了......我在家啊”
      林静端起白瓷杯往茶水间方向走,说:“你在家怎么还把手机关机啊?我还以为你失踪了呢!”
      简笙笑:“没那么夸张吧,我就是得闲在家睡了一上午美容觉,再说了,我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失踪呀?”
      “哈哈,你没跟我玩失踪就好,那你下午打算做什么?”
      简笙掀开锅盖,把冷硬的水饺倒入沸水中,盖好锅盖转身往客厅里去,说:“我就待在家里,哪都不想去!”
      林静接完热水,把杯子放到一边,笑道:“我的大小姐,你现在是在跟自己怄气吗?前几天你辞了工作,G市生活消费水平那么高,你又要付房租,现在不赶紧找新工作,你是想以后喝西北风吗?”
      简笙趴在地板上找电视遥控器,手伸入茶几底下摸索着,脸憋得通红通红的,瞎忙活了半天还是没找到。
      林静听那头没一点声音,提高音调道:“喂,阿笙,我跟你说话你听到了没?”
      简笙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睡衣上的灰尘,一边往厨房走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着话,“我听到了,你现在怎么变得跟我姐一样啊,婆婆妈妈的!”
      林静板起脸,身体离开墙面,大声道:“简笙,程锦和林夏昕都要结婚了,过去的事情你怎么就放不下呢?”
      简笙沉默。
      林静缓和了一下偏激的情绪,继续劝说她道:“阿笙,程锦对你而言已经是过去式了,你再怎么作践自己,他也不会回头多看你一眼。八年了,你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他,难道这还不够吗?你前面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即使少了程锦,我们这群朋友还在你身边啊,你怎么就不能从阴影里面走出来呢?”
      水沸了,咕嘟咕嘟的,冒着浓雾似的白色水汽。煤气的蓝色火焰燃得很旺,很烈,锅内的高气压把锅盖顶得“咣咣”直响。
      简笙听到异常的动静,回过心神,急忙关了火。
      林静问:“刚刚是什么声音?”
      简笙答:“是水沸的声音,我煮饭呢。”
      “你还没吃午饭?”
      “嗯”
      林静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手扶着额头,眉头紧皱,不过又很快舒展开来,嘴角笑意浅浅,说:“阿笙,明天周六,我们一起回高中学校看看吧!”
      简笙想了一下,答:“好啊,明天几点出发?”
      “早上九点吧,额...明天我想带个男生一起去,行吗?”
      “谁啊,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你想多了,他是我大学同学,我们两个就是普通朋友关系。”
      “哦,那就让他一起去吧,正好咱们也缺一个拍照的人。”
      林静暗喜道:“那就这么说定啦,明天九点动车站见。”
      -------
      8月27日早上九点,简笙和林静在动车站如期会面,林静果真带来了她那位朋友。
      “阿笙,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大学同学,安子逸,子逸,这是简笙,我最好的闺蜜。”
      安子逸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一头乌黑碎发,面容清秀,斯斯文文。他着咖色短衫和深蓝色牛仔裤,身后背着一个黑色书包,里面装着尼康单反相机,还有各种出行必备的物品,例如遮阳伞,纸巾,创可贴等。
      他微笑着向简笙伸出右手,“你好,我是安子逸。”
      简笙怔了一怔,出于礼貌,她扯起嘴角,轻轻触碰了一下他温热的手指,“你好”。
      安子逸还未握住,她已收回了手,脸色明显不自然。
      他脸上维持着平和的笑容,把处于半空中的手收到身侧,说:“快到检票时间了,咱们进去吧。”
      从G市到H市,坐动车两个小时的车程。周六出行的人比较多,简笙乘坐的那一节车厢不仅满座,走廊里还挤满了人。人们的交谈声与各种奇奇怪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想闭上眼睛休息会儿都难,动车不像以前的绿皮火车能开窗透气,她只能拼命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
      安子逸从书包里掏出他的相机,给林静看他之前拍的照片,林静专注其中,一时忽略了坐在她右侧靠窗位置的简笙。
      简笙望着窗外兀自出了会儿神,当视线转向车里看到林静和安子逸凑在一起看照片的情景时,她的神色忽然有些恍惚,深藏在脑海中的记忆像时空穿梭机一样把她送回三四年前。
      大二上学期,国庆七天假期,简笙,林夏昕,赵小晗,程锦,李满,盛炜辰,六人去了云南大理旅行。
      返程的火车里,程锦和林夏昕坐在简笙的对面翻看相机里的照片,两人举止亲密无间,彰显了他们非同寻常的关系。那时的程锦和林夏昕已经在一起了,而且是处于热恋时期。
      相机是盛炜辰的,他为了那次旅行专门买的。
      去云南的三天前,盛炜辰拉着简笙到市区的佳能相机专卖店里,让她帮忙挑选。
      简笙说:“你不是有手机吗?用手机拍照就行了,何必花那冤枉钱。”
      盛炜辰斜了她一眼,道:“让你选就选,废话那么多!”,然后指着一款标价为2229元的白色相机,问:“这个怎么样?”
      简笙看着它,答:“不怎么样”。
      “……那个黑色的呢?”
      简笙瞄了一眼价格,1599,说:“还行”。
      专柜小姐把一黑一白的相机从专柜里拿了出来,放在无色透明的玻璃台上。
      盛炜辰盯着那款黑色相机看了会儿,摇头说:“不行,颜色我不喜欢,还是选白色的吧!”
      简笙有点气急败坏,眼睛瞪着他,大嗓门道:“盛炜辰,你不是说让我帮你挑选的吗?”
      他看向她,眼神无辜,又含着些嘲意,“你的品位不行,白色比黑色更时尚!”
      你丫才一点品位都没有呢,黑色才是最经典最时尚的颜色,OK?
      简笙咬着唇,目光如炬,忽而意识到这是在人流涌动的商场,不能不顾淑女姿态对他发飙,便和美丽高挑、眼波撩人的专柜小姐对视了一眼,弯起嘴角,笑容十分甜美。
      盛炜辰侧目瞧着她,笑了,对专柜小姐说:“黑色这款,我要了。”
      毕业前夕,盛炜辰把那个相机送给了简笙。
      简笙问他:“为什么送给我?”
      他淡淡地说,“我要离开了,也没什么送你的,这个相机是我和你一块儿买的,里面有很多我们共同的回忆,你留作纪念吧。”
      “对不起”,她说,声音很低,脸上带着深深的愧意。
      “你什么都不欠我,所以不用跟我道歉,更不要感到内疚。”,他望着远处,面无表情,内心却是一片萧瑟。
      简笙低垂着头,一丝悲伤的情绪在脸上漾开,夏日的微风无声地吹落了她睫毛上的泪珠。她握在相机机身的手指颤抖着,骨节泛白。
      “对不起”,她说完最后一句话,踉踉跄跄地从他身边跑走。
      空旷的草坪上,白衬衣西裤的男人垂下含着泪光的眼眸,一只手插着裤子口袋,另一只手遮住脸,高大伟岸的身躯像一根卑微的小草一样随风轻轻颤动着。
      我对你说了无数次“我爱你”,但每次你都会回应我一句“对不起”。
      同样都是三个字,我却比你更心痛。
      你的自责与内疚只会让我更痛苦,更无地自容,所以这辈子都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因为对我来说,“对不起”比“我爱你”要残酷千倍,万倍!
      万般思绪在心底涌起,几乎要掀翻了简笙心中稳稳行驶的小船,而引起她强烈反应的不是程锦,竟是盛炜辰,这让她不由得质疑起自己来。
      程锦和盛炜辰,她到底在意谁更多一点?
      --------
      抵达H市已接近中午,简笙,林静,安子逸三人在一家面馆吃了牛肉拉面,顺便买了些礼品到高中班主任杨晓家探望,聊了些会儿,杨晓便和他们一起乘坐公交车前往市一中。
      正值酷暑时期,炎炎烈日下,高一新生正在操场上军训,青涩通红的脸蛋上挂着汗珠,眼神清澈又坚定。
      安子逸站在不远处,捧着相机“咔擦咔擦”地连拍了数十张,然后换个角度继续拍,又几声“咔擦咔擦”,吸引学生纷纷侧目注视,有几个胆量大的男生还窃窃私语起来。
      冷峻的教官面朝着队伍,大喝一声:“都给我站好了!”,然后大步走到安子逸面前,夺下他的相机,质问道:“谁让你拍的?”
      安子逸怔了一下,连忙向他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挺直身板,微笑着说:“教官,您好,我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今天回到母校,我想拍几张照片留作纪念。”
      教官抬眉,“你是这所学校毕业的?”
      “是的,教官!”
      教官看向手中的相机,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还给他,“相机不错!”
      安子逸捧起相机,殷勤地笑说:“给您拍一张?”
      教官忙摆手,冷声道:“不用!”,然后举步走到队列前,用凌厉的目光扫视着他们,高声喊道:“全体都有,向右看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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