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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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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晚10点38分
“我们要结婚了,婚期定在10月5日。”
咣当......
昏暗的光线里,传来杯子碎裂的声音,清脆刺耳,如同某人的心,连一秒钟反应的时间都没有,顷刻间便碎成了渣。
今夜,对简笙来说,注定是一个无眠的夜晚。
有人说,失眠是因为孤独,而孤独是因为你内心深处在惦念着某一个你忘不掉的人,那个人也许是你曾经的爱人,也许是你曾经的挚友。但是,这两种可能在简笙身上显然都不准确。
爱人?不是!相识八年,他们从没真正在一起过。
挚友?也不是!异性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友情。
她爱他,作为一个暗恋者,在自己最美好的八年青春时光里,她对他倾尽了自己全部的爱。她单纯而真挚地爱着他,哪怕他爱着另一个女人,她还是傻傻地等着他。
也许有一天他会回到我身边,对我说一声“抱歉,让你久等了”,她如是告诉自己。在收到他发来的这条短信之前,她一直都坚信着这一点,可千等万等,等来的却是一个“致她于死地”的消息。
程锦,程锦,那个一辈子她都无法割舍下的男人啊,终究是和他心爱的女人结了婚!
简笙斜倚在冰凉的墙面上,置于地板上的左手掌心里握着不停闪动的手机,右手的食指和拇指间捏着一块尖利的玻璃碎片。深谙的夜色中,皎洁的月光透过玻璃窗倾泻进来,淡淡的亮光笼罩在她身上,徒增了一丝悲凉。她瘫坐在地板上,一头长发凌乱不堪,原本灵动漂亮的一双眼睛此刻呆滞无神,唯有脸颊上的两条泪痕还能彰显出一点儿人的气息。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同事林筱打来电话,问简笙为什么没去上班,简笙说她感冒了,让林筱帮自己请一天病假。
挂掉电话后没几分钟,林筱又打来电话。
简笙耐着性子接起:“又怎么了?”
“阿笙,苏总说就算你感冒了也必须来上班,不能请病假。他态度挺强硬的,我跟他求了情但是不管用,要不你自己跟他说明情况吧!”
“......好吧”
她迅速找到上司的联系方式,拨了过去,那头很快接起。
“喂...”
简笙深吸一口气,语气平静地说:“苏总,我是简笙。”
“嗯,什么事?”
“我昨天晚上感冒了,想请一天病假。”
“你是感冒到需要住院的程度了吗?”
“额...不是...”
“那就是病到不能下床的程度?”
简笙恨得咬住下唇,在心里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最后老实回答:“不是”。
“就算你病到不能下床走路,你也得给我爬回公司,今天上午我要是见不到你人,明天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说完,他“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简笙看着手机屏幕,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燃起,胸腔里迸发出熊熊火焰,越烧越旺。
一分钟过后,她再次拨通备注“苏矮子”的电话,态度极为嚣张,大声道:“喂,苏矮子,老娘要郑重地通知你一件事,你他妈给我听好了。老娘在你这破公司呆了一年零两个月,没有双休没有节假日也就算了,还他妈天天让我们加班,加班费就那么一点,都不够老娘一顿夜宵的钱,老娘早就受够了。但你知道老娘为什么还坚持这么久不辞职吗?那是因为老娘看在跟你是校友的面子上可怜你!可怜你,你懂吗!所以,老娘决定不干了,我他妈今天就要炒你鱿鱼!!”
痛快骂完后,她立刻摁下结束通话键,扔掉了手机,用被子蒙住头继续睡觉。
十点钟的时候门铃声响起,简笙下床开门,见到来人一脸嫌弃:“你怎么来了?”
简宁站在门口,用关切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她,见她安然无恙便松了一口气,轻皱着眉头,说:“你没死啊,害我白跑一趟!”
“谁...谁告诉你我死了!”,简笙铁青着脸,怒吼一声道。
“我猜的”
简笙冷哼了一声,“你是不是以为我会为了程锦自杀,所以才一大早来我家打算给我收尸?”
知道她心情不好,简宁不再跟她争执,直接进屋换上拖鞋,在客厅里转悠了一圈,又到厨房查看一遍,没发现什么异样。
简笙跟在简宁屁股后面,不满地责问一句:“你在我家瞎捣鼓什么呢?”
简宁没理睬她,返回客厅坐下,质疑的眼神盯着她,问:“程锦和林夏昕要结婚了,你真能承受得了这么大的打击?”
简笙垂下视线,默默地在沙发上坐下,打开了电视,风轻云淡说:“能啊!”
“那你会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吗?”
她停顿半晌,说:“他们的结婚地点在北京,太远了,我去不了!”
“北京远...吗?”,简宁小声嘀咕一句,看着她憔悴的容颜,霎时沉默下来。
简笙对爱情的执着令她身边所有人感动,但唯独感动不了当事人。程锦是简笙的初恋,她从高中开始暗恋他,这一恋就是八年。她爱他已经爱到骨子里,高三那年,她为他挡下歹徒的一刀,在鬼门关走过一遭,大学四年,她为他拒绝所有男生的追求,甚至和最好的朋友反目成仇。大学毕业后,他丢下她跟自己心爱的女孩去了北京,但她却还在原地傻傻地等着他。
“姐,我跟你说件事,你别跟爸妈说。”
思绪忽然被她打断,简宁把目光转向她,问:“什么事?”
“我把我老板给炒了,还把他臭骂了一顿!”,简笙得意地说。
简宁斜视着她,怀疑道:“真的?”
简笙重重点头:“当然是真的!”
简宁忽然一笑,满面春风,“我早跟你说让你辞了,你那份工作满大街都能找到,也就你跟捡了个宝一样。唉,阿笙,你当时怎么骂他的,跟姐讲讲。”
“就那样骂了呗,懒得跟你再重复一遍。”
“不说算了”,简宁移开目光定在电视屏幕上,过了会儿用余光瞥她一眼,正色道:“阿笙,是时候结束了。”
简笙不说话,眼神渐渐黯淡下去。
良久,她才开口道:“太阳遵循自然规律,早晨升起,傍晚沉下,日复一日,始终没有结束的一天。程锦就是我心中的太阳,在我人生最低谷最黑暗的日子里,他用周身的光芒照亮了我人生的暗区,让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是他造就了现在的我。即使他结婚了,和别人组成了家庭,他也一样是我的太阳,永远都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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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市某小镇
一个身形矮胖的长辫子女孩走在满是小贩的街道上,一身蓝白间校服,身后背着浅灰色帆布书包,脚上穿着跟衣服颜色很不搭的大红色运动球鞋,鞋面明显褪色,鞋底沾满黑泥。
她低着头,像是害怕被人看到一样,步伐很快。
“胖妞,去上学啊!”,一位卖菜大妈慈祥地问候道。
“嗯”,她头也不抬,声如蚊蝇,脚下如生了风一样,匆匆而过。
又有一位卖早餐的大叔叫住她,笑着问,“胖妞,要喝豆浆不?”
她微微抬起头,快速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小声答:“我在家喝过了。”
菜市场卖东西的小商贩吆喝声四起,她步伐匆匆地在狭窄的街道离穿行,脚底的泥巴不小心甩到裤腿上,沾上些星星点点的黑色泥浆,她没留意只是专注着脚下的路。她小心翼翼地跨过一个积满水的褐色小水沟,又往前走了两三分钟,刚要举步穿过大马路,一个年轻女人突然出现拦住了她,欢快地叫道:“阿笙,去上学啊!”
她闻声仰起头,微微一怔,随即咧嘴笑了起来,“咦,小姑,你啥时候回来的?”
女人叫简芳,是简笙爷爷一个兄弟家最小的闺女,她初中毕业后就去了广州打工,每年过春节才回来一次。简芳比简笙年长5岁,她很喜欢内向懂事的简笙,小时候经常带着她一起玩,她也是简笙最喜欢、最亲近的人。
简芳捋了捋她脑后的长辫,笑道:“我从广州回来好几天了,你都不知道,是不是把你小姑给忘了?”
简笙傻笑:“我没忘呢,小姑,你一般都是过年才回来,为啥这次回来这么早呢?”
简芳帮她把胸前皱巴巴的红领巾整理好,说:“你三爷在镇里给我找了一份新工作,在酒店做服务生,以后我就呆家里不外出打工了。”
“真的吗?小姑”,简笙兴奋地问道。
“是真的,我什么时候跟你扯过谎。”
“太好了,小姑,等我考完试就去找你玩!”
简芳想了一下,问:“阿笙,你快中考了吧?”
简笙点头,“嗯,还有一个月时间。”
“阿笙,你小姑我呢,脑子笨不会读书,就是一辈子打工的命。但你不一样,你脑袋聪明,又爱读书,你一定能考上咱市里最好的高中,然后考上重点大学。”
简笙羞涩地挠挠头,“小姑,我学习没你说的那么好。”
简芳捏了一下她胖嘟嘟的脸,宠溺地笑着,“小胖妞,小姑说你好你还谦虚起来了,真是长大了!”
简笙笑了,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儿,几乎看不到乌黑的瞳仁,肉嘟嘟的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模样十分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