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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石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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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如果算得上精明有为总难免沾染了些烟火气,这是社会的大趋势自然无可厚非。尤其是在法律行业,看惯了人情世故,见多了人世沉浮,见证过许多人的生死,年少时的一腔热血虽未凉却已经很难再沸腾。
杜石聿并非完全这样。法学出身最爱的却是文学里的感性世界,他理性却难掩心底涌动的激情。没有什么比每天让一个文艺青年面对理智的法庭更无趣了,到现在杜石聿已经在这样的处境里挣扎了快十年。但也不能说他不爱他的职业,坐在法官的座位上,亲睹了人世间种种,许多罪恶经自己的手得到惩处,许多冤屈得以洗清是他的责任亦是他的骄傲。他最享受的是判决书上那发挥余地不大的文字,出自他手的每一篇判决都能在深中肯綮之余做到动情动人。相比其他法官的严苛拿捏,杜石聿总免不了更多的在法官的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诉诸人情。在他看来,法律要保证的首先是公正,然后便是有温度。他要做的便是让通过无情的国法得出的判决至少不是寒凉刺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