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回望打工岁月 ...
-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本地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我的职称是兽医师,相当于人医的主治医师,刚够“专家”档次。在独立完成省科委下达的一项重点科研任务后(验收“达国内先进水平” ),我同许多科技骨干一样“外流”,而去南方打工了。
事前,大家说就聚钱而言,在南方干一年,相当于在此地干五年。但我去打工,并不因为收入多许多,而是求生存,挣点钱打官司。因为,我太善良,红黑两道又无人,单位的头头敢欺负,其在合同期还有一年的情况下,将我正在使用的厂房卖给别人了,造成10万元损失不赔偿,并且,因为这经济纠纷,而停了我的工作,整得我靠借钱吃饭。“上访”无效,从而,有了经济官司和劳动官司。打官司没大把钱请律师不行。
招聘单位是熟人事先联系好了的,属于国营企业。
该单位经理将我的技术证件即《任职资格证书》过目后,说:
“中级职称,档次是很高。可是,我们这里已无管理职位可安排。派你到下面的猪场里,当一名普通兽医,你看怎样呢?”
“行!”我爽快地答应了。
该公司有两个种猪场,多个商品猪场,并有屠宰场,饲料厂,兽药经营部,可谓配套齐全。经理如此这般做过简单介绍后,叫书记用“宝马”将我送到南头种猪场。
这南头种猪场,有11栋猪舍。其中,有九栋呈前后纵向分布。最后一栋是新建成的母猪产房和仔猪保育舍。前八栋每栋九格栏,是母猪舍,其前后墙皆居中剖了半栏宽的口子,墙口两侧分别与两道1米多高的矮墙呈垂直连接,矮墙将九栋猪舍串连而成巷道。巷道只为方便临产母猪去产房,亦为方便驱赶育成外调的仔猪到场前“上猪台”。
我对书记说:
“为什么不将巷道设置在东山墙之外呢?目前这巷道,设置太不合理。且不说各栋的内廊新设了两道栅门于职工过往长日长时不方便,直接妨碍了生产,只说这猪栏改成巷道,既直接报废了价值数十万元的猪栏,又导致连年减少饲养量,相应地,因时间的延伸而损失不断增加。我们要清除社会上某种不合理现象,也许无能为力,但要祛除我们生产中的病容,应该是心想事成!”
书记说:“这设置是经理的主张。我们只有按‘既定方针’办!”
我直接找经理提意见,经理则喜笑盈腮地说:
“这不关你的事。你的事是打猪针!”
后来,崭新的巷道被拆除了。这样,只浪费了建巷道的红砖、泥砂和人工,损失减到最小。便有人说这拆除新巷道,有我一份功劳。
试用期未满,书记通知我,说公司已决定调我到北头种猪场,任副场长。
临走马上任,被经理叫去。经理当书记的面,一再对我说:
“是我提拔你当副场长的,你今后一定要为我负责!”
公司和种猪场都只设一个副职。副职专管技术。不过,副经理还有一个帮手,帮手名曰“技术部长”。种猪场的猪只死亡或淘汰,要经技术部长过目,和签字认帐。
任副场长才个多两个月,猪场暴发了五号病。据说,该场此前多次暴发这种传染病,损失相当大。我未曾遇到过这种传染病,只是处理过叫作“猪瘟”的传染病。大凡传染病,处理的手段即措施基本相通。我是科班出身,并且一直在做本行,不象现在这样丢生,所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与场长相配合的作用,很快控制和扑灭了五号病。包括观察期,历时三个月。损失微乎其微。
事情结束,已临近春节,公司决定让我们的场长回家过春节,假期一个月。因为,场长自7年前参加工作以来,未曾脱身回家过年。就是说,猪场有我在,他才得以脱身。当然,公司也照顾我,决定让我于放假前回湖北,将老婆孩子接到场里去,待春节过后,于公司内给我妻安排一份工作。当时,我的小儿才两岁,大儿九岁。由于学校太远,妻未动身南行就与我商定不送大儿上学,由曾经当过教师的我余业教大儿读书,要大儿一边读书一边做他弟弟的保姆。(本来,附近有幼儿园。若大儿能就近上学,则小儿就近上幼儿园。)
开春后,经理以腾不出位置为由,没给我妻安排工作。那么,由妻当小儿的保姆。
其实,我妻没被安排工作,只因我在场长面前体现了舍己救人的精神。这是悖论。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
南方极少下雪。猪舍开放式。不习惯于保温。场长回家了,那么,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所有职工都得执行我的命令:抓紧时间防寒!防寒工作刚刚结束,暖烘烘的老天陡然变脸,而北风呼呼,云合雾集,随之寒雨斜织,继而雪飘如絮!雪絮比棉絮厚。这就是检验。我场没冻死猪。另个种猪场呢,就有两百多头仔猪和十三头母猪做了雪祭!
偏偏于我们大干防冻工作的时候,副经理和技术部长莅临过。他们看见防寒却象没看见一样,不督促别场将防寒工作抓起来。这是严重失职,应当革职。
我场的《月报表》,历来是场长的爱人做。而春节后的第一份《月报表》,依然是休假期满归来的场长的爱人做。
如果这次据实填报表,那么,经理必定从中得到启发,从而查出部长和副经理的问题,给予免职处份,甚至调离。另一方面,公司只我职称最硬,而且是防寒功臣,由我当部长的可能性最大。场长的爱人当然明白这些,当然不情愿我比她的丈夫爬得高,当然要救两位曾经抬举了她丈夫的上司,所以,在母猪死亡栏偏右填了“6”,即6前留了字位;仔猪死亡栏空着,待填。
一份假《月报表》,摆到了我的面前,场长要我签认。
我明白如果我签认了,那么,不但自己的功劳被埋没了,而前功尽弃,而且,自己的前途将非常危险!但我到底还是默默地签认了。——我知道部长不会追究“这些猪死亡,未经过目”。
报表于公司会齐后,经理撤了那个种猪场的副场长的职。虽未撤我,其神情已明显冷漠;报销一点点药费,公开表示厌烦!不过,我大笔一挥,终究挽救了部长等人。
如果一个普通干部一旦被领导认为平庸,那么,这个干部也就没希望了,况乎家属。
内情,妻一概不知。她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应聘上岗。痴心妄想,多么可怜。我本想将实情相告,却怕她跑到经理面前,抖出事情真相,导致部长他们丢职与调离。
于此,我的道德评判标准是:
作弊固然可恼,万一失去了这几位技术中坚,公司将有无可估量的损失;副经理和部长他们,应当能引此事为鉴戒!当然,这是以不考究他们曾经与经理之间是否存在暧昧关系为前提。
值得欣慰的是:正因为我妻没被安排工作,我的儿子的性命,才得以保全与存世!
那年七月一日下午,小儿跟大儿一起出宿舍玩耍。一会儿,坐在室内的妻陡起心慌,她急忙往外跑,出门数十步,望见几十米远处的许姓渔业老板娘,便连忙喊着问:
“看见我儿没?”
答曰:“两个伢,刚才在这里,”话犹未了,回跑几步,到棚门喊:“快救命!”
渔业老板闻声冲出,顺指而下塘,抱起水中小孩!
小儿的脸色,乌若铸铁,呼吸已停止。这事,当“临时保姆”的大儿,浑然不知。此时,他还蹲在塘坝中段另一侧脚下的水边,入神地观赏鱼虾蚌螺!
幸亏渔老板有办法。他使我小儿呕了水,继而灌服了两粒药(大概是“人丹”),服药两三分钟后,我的小儿睁开了眼睛!
但是如果我妻正在上班,而小儿一直由大儿带,那么,渔业老板就帮不上这个忙。小儿溺死的事,在所难免!甚至,也许大儿因小儿也魂丢异乡!
这种思想上的阴影,使我心疼不已。
几天后,母子返回湖北。
几个月后,我与公司达成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而不再打工。到底我是过路客,而场长、部长、副经理是地方主人!
即使小儿没有遭遇危险,我也该回湖北了。——并不是我打官司的钱已经足够(这个国有企业,工资待遇不理想),只是由于长期吃场内有着严重碱性的井水患上了碱性肾结石病(据说工会主席和技术部长曾经住该厂患过这种病。井水富含碱性是因为厂地长期用烧碱消毒而碱随雨水渗入井内),而一边治疗一边继续接受病因的危害,就导致疗效甚微;吃药时间长了伤胃肠,报销药费,反遭经理白眼。即“环境”决定了我选择提前一年终止合同。
当时,我本想于经理面前,坦诚地回顾两年来的工作,和所遇到的麻烦,所受的委屈。
但是,我终究将诸多事实,永远掩盖起来。
回望打工岁月所遇人和事,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