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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们的八年 我与余洺西 ...

  •   我与余洺西是初中以及高中同班,初中的时候,班里有四五个自称抗霸的男孩子,他就是其中之一,还有郭元朗,他们凭着自己帅气的外表蛊惑了不少初中女孩的心。也因为家里有钱有势,这几个男孩子在学校没少闯祸,当然是老师最头疼的孩子,很顺利的,我们这个班也成了全校最烂的一个班。
      而我却是这个最烂班的班长。
      当时的我除了学习好,拥有一副惊天嗓子以外与那些平凡的初中女孩没什么区别,相貌平平,也不瘦,只是皮肤很好,白皙透亮像牛奶一般,在众多美女当中根本不算,也自然不会成为他们选择的对象,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可能上帝不喜欢这样普通的结局。
      初三时,那个被人们炒得沸沸扬扬的世界末日,在我看来不是世界被毁灭,而是我重获得新生——余洺西在那天向我告白了。怎么都不会想到是同一条路上的人,他竟然向我告白了!
      混混与班长?!
      这是云淇给我发过来的大字,初号的字体加粗。
      在很多人都不被看好的眼光里,我们一步一步,走过了五年。
      五年里,他为我收起一副玩世不恭的混混模样,开始认真学习,不得不说,他的脑子实在是太好了,竟然轻松的就把我一直认为拿手的科目比了下去,陪我一起上了那所他父母不认为他能考上的重点高中。郭元朗是洺西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自然也就把我认作他的好朋友,凭着他爸爸的关系也进了那所高中。
      他每天按时接我上下学,早自习魔术般的从包里变出热乎乎的早餐,逗我把它吃下,只有他知道我一般不爱吃早餐;在晚自习上悄悄的把一杯珍珠奶茶摆在我的桌前,替我多带一件他的外套,在初雪的时候拉我去看雪,在雪地里踩下属于我们的印记,在我面前把他那些少爷脾气藏的一点不剩。
      我也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不断减肥,打扮,想无论在任何时候都配得起这个富家公子哥。依然保持骄人的成绩,保留着我与那些普通女孩不同的东西。
      因为他说,他喜欢的我就是这样。
      我并用我的积攒稿费买了两条宝石手链,那种能将爱情锁在两人心中的宝石手链。还要他戴在手上,他皱着眉头,用两个指头抓起那条手链,怨艾的说:“这是男人带的东西吗?!”我笑嘻嘻的强制性的戴在他的手上,“不许摘哦!”。
      转眼高考迫在眉睫。
      我们俩个人天天腻在图书馆,这下也到了我请教他的地步,自从上了高中我的理科一年比一年的烂,他总是在讲题的时候用笔杆敲敲我不开窍的脑门。
      终于高考结束,其实高考成绩对于我来说不是很重要,因为我的手里已经有了一张我梦寐以求的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且,我马上就要去英国了,要离开他了。
      那天,在机场,满眼全是送我的人,洺西也在其中,他悄悄的把我拉到一边,单膝跪地,手中蕾丝装饰梦幻般的钻戒盒子向我打开,我惊喜的看着他,脸上溢满了幸福的笑容,红晕也点点泛滥开来,他用他迷人富有磁性的声音向我说道:“绾瑶,嫁给我,好吗?”我呆呆地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好的。”他麻利的将盒子里的戒指取出,小心翼翼的给我戴上,然后轻轻地吻了我一下。他两眼中露出正经的光芒,认真的说:“绾瑶,我等你。”我激动的点了点头。
      那天我感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带着我们的爱上了飞机,远远的向他们招手,看着手中那枚亮晶晶的的钻戒,我等待着回来那天迎接我的他。
      在英国,为了他,我刻苦勤奋的用三年的时间修完了本该四年修完的书,一年的硕士,两年的博士,就这样我顺利的完成了博士学位,因为表现优异,被导师亲自带去一家企业做了两年的高管。心心念念,八年里,他总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甚至有时间就飞过来有时,我们却也高兴的不得了。马上就是回国的日子了,我满心期待着两只戒指重逢的时刻,我一直期待的那个时刻。
      可是,在回国的前三月,我在租赁的公寓的信箱里,发现了那封红得透心的信封。
      还有那个女人的亲笔信。不辞辛苦的两张纸远渡重洋,科技如此发达的年代,却让绾瑶亲手触碰那张红的透血的请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我们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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