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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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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到了我们租住的小区楼下,我再三表示了卢赛赛住二楼我住三楼合我二人之力即使哈恪是头猪我们也能将他搬上楼这个事实,但沈默还是坚持要将我们送上楼。我忧伤的想,优秀的人果然都比较坚持。
幸好他送到门口就告辞了,如果他再要求进门喝杯茶啥的,我觉得他下句话应该是:
哈飒,还我钱来!
我和沈默的恩怨其实说来话长,当年我还是个鲜嫩的大学生,沈默还是个懵懂的高中生,我因为缺钱给人当家教,沈默的妈妈觉得他儿子有点孤僻又没啥人陪伴找个家教还可以顺便补点知识,我们身为买卖双方就不同的目标在同一个市场一拍即合,成为雇佣关系。沈默的妈妈在得知我已经有哈恪时,对我更加满意,觉得像我这种有知识又年轻还充满母性光辉的家教在市场上实在是少有的。她对我很满意,一口气付给了我一年的家教费,让我给沈默补满一年。
除了沈默为人不这么热情和喜欢发呆这两点,总的来说,我们的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只是到了最后一个月我有事回了老家,没有去补课。后来再去的时候,沈默已经出国了,他们家保姆说我最后一个月我没有去沈默很生气,把我和他在他们家花园里种的葱苗全拔了,还大骂我是骗子。我觉得很羞愧,因为我确实是骗了他们家一个月工资。我虽不能说品德高尚,但也是沐浴在祖国社会主义春风下长起来的花骨朵,所以欠沈默的钱我也是一直记得要还的。
虽然沈默今晚没有提钱的事,但很可能是他深明大义给我机会主动还钱以保留我所剩无几的颜面。鉴于当前还钱的紧迫性,我决定把给哈恪买风靡电视广告界哪里不会点哪里的步步高点读机这个计划先放放。
第二天一早把哈恪送上校车回到楼上就看到卢赛赛在我家门口鬼鬼祟祟的东张西望。一看到我就兴奋的迎上来,她脸上夹杂着几丝哀伤几丝失望剩下的全是跃跃欲试的八卦熊熊火光,配上她身上臃肿的大红牡丹棉睡衣,我有点不忍直视。
“飒飒,嘿嘿嘿,老实交代,沈默是不是你以前的老相好?”
“哦哦哦哦!他不会就是哈恪的爹吧!?”
“你刚才是不是下去送他?!你们昨晚那啥那啥了!?噢噢噢噢!!!。”
女人八卦起来果然是和购物一样没有理智的,就卢赛赛这副吃了星星屎的样子说她刚从疯人院出来我也信。
在她脑补出更多剧情之前,我长话短说将我和沈默的恩怨解释清楚。
卢赛赛半信半疑,坚持认为按一般文学作品的尿性,我和沈默在这一年里是一定要暗生情愫发生一场轰轰烈烈的禁忌师生恋,不然一点都不符合能量守恒定理。
号称初中以后就没有学过物理的卢赛赛竟然还知道能量守恒定理,我很惊讶。惊讶之余还是不能苟同卢赛赛的推论。
当年我和沈默连暗送秋波都没有哪来的暗生情愫。我那时候很有一个孩子妈的自觉,虽然沈默很帅,也从来没有肖想过他,当然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因为沈默那时候的脾气实在是阴晴不定。有一次我和哈恪打电话被沈默听到,发了好大的脾气,脸色黑得像被夺去清白还被污蔑不是处女的妇女,整整一个星期都拒绝我给他补课。
我是理解他的,一般人知道他妈给找的补课大学生竟还有未婚生子这种不同于普通大学生的独特背景都会生气的,这种生气是复杂的,它包含了对当代大学生不知检点的愤懑对社会风气的担忧以及自己智商被亵渎的恼羞成怒。这就好像你有一个每天课间相约上厕所的好朋友,有一天突然发现她竟是从泰国过来的人妖,知道真相那一刻一定是一种“卧槽,以我的智商我竟一点也没看出来!!!”的愤恨。
所幸,沈默还是很深明大义的,在我做好要重新找一份家教工作的准备时,沈默又若无其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的重新接受我知识的熏陶,只是更加喜欢发呆了。
我用林丹出轨的真相到底是不是只是在房间里玩羽毛球成功转移了卢赛赛的注意力,和我兴致勃勃的讨论一番以后,约我晚上一起去吃新疆菜,我欣然同意,没有戳穿她其实是想去看那个长得像王力宏的新疆烤羊肉串小哥的意图。
虽然很嫌弃哈恪,但作为亲妈,我还是说服了卢赛赛带哈恪一起共赴新疆餐厅。
下午去学校接哈恪,在校门口又看到了上次那辆黑黢黢的车,我之所以这么肯定,一方面是因为这辆车实在是黑,黑得荡漾黑得美丽黑得非比寻常;另一方面是因为车前站着一个男青年,手上闪闪发光的表正是我和哈恪不只讨论过一次表。
不过这个男青年实在是帅,我不好意思盯着人家看太久,只好转过头告诉卢赛赛有美男好让她和我一起看,卢赛赛果然眼睛都直了,倏地蹦起来挂在我的胳膊上
“飒飒,飒飒,告诉我告诉我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那个人真的是秦秦秦格格格吧!!!”
我很想告诉卢赛赛,不是所有重要的事你都需要重复三遍的,比如人家的名字。但我忍住了,只是问她“晴格格是谁?”
卢赛赛给我普及了晴格格是网上一众女青年对秦格的爱称,像秦格这种有钱能看还单身的男青年是绝对会引起一众对爱情抱有美好幻想的老少青女青年追捧的,这一点从繁荣的言情小说市场可见一斑。只是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要给秦格起一个晴格格这么一个略显娘气的爱称,完全可以叫秦岭,秦国或者大秦这种恢弘大气又富有内涵的爱称嘛,实在不行叫格子或是禽兽也是可以的嘛。对此,卢赛赛的解释是叫晴格格有一种别样的反差萌
我:“……反差萌是什么。”
作为一个6岁孩子的母亲,我果然是已经被社会的潮流抛弃了吗?我有点忧伤,更加嫌弃哈恪了。
很快就看到一大波红领巾向校门口袭来,不得不说,哈恪虽然惹人嫌弃,但在人群中,那小脸,那小身板在一众祖国的花朵中间还是很显眼的,我觉得这主要是遗传了我的美貌。
卢赛赛带着我,我带着哈恪,我们三个人在新疆餐厅浓郁的孜然味和盗版王力宏小哥纯正的新疆口音中酒足饭饱。
卢赛赛提出去旁边的商场逛逛消食,哈恪和我在打嗝的间隙表示同意。
我同意是因为真的想消消食,可哈恪的目的就不那么单纯了,一进商场就趁我不注意把我拉到了步步高专卖店门口,用他黑漆漆湿漉漉像小狗一样的眼睛眼巴巴看着我,我恨铁不成钢,果真是犬子呀犬子。
我把哈恪拉到一旁不忍心地告诉他买点读机这个计划可能要往后延迟那么一丢丢。
哈恪看着我,打着嗝,我也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打着嗝。在此起彼伏的打嗝声中,正当哈恪要在我的眼神攻势下放弃买点读机的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低沉的声音悠悠从旁边传过来:
“喝一口水闭气分7次咽下就不会打嗝了,哦,小朋友。”
说话的主人本来应该是要说“喝一口水闭气分七次咽下就不会打嗝了”但临时起意要加上说话的对象“小朋友”,但加了“小朋友”后为了表示亲切又加了一个“哦”导致这句话充满着即使是低沉好听的嗓音也掩盖不了的喜感。所以啊,做什么事是要有计划的。
我抬头朝着声源看去,发现此人竟是受卢赛赛大力追捧的晴格格,我赶快东张西望找卢赛赛,但此人不知道已经钻到哪个试衣间去了,全然找不到她的身影。
“是在找水吗?”秦格递过来一瓶水。
看向那一瓶水,认出是我和卢赛赛曾经在屈臣氏大骂过的贵族水,当时我的原话是“不就一瓶矿泉水吗,这么贵,喝了还能长生不老咋的”
但此刻我接过了那瓶水,不是我想长生不老,
而是,
刚才新疆王力宏小哥的羊肉串烤咸了,我实在是口渴的紧。
喝了几口,我砸了咂嘴,和我平时喝的一块五哇哈哈口感一模一样嘛,完全没有传说中灵魂升华的感觉。广告果然都是骗人的,贵族果然就是人傻钱多。
哈恪巴巴的凑过来喝了一大口水,认认真真的数着分七次咽了下去,然后像被按了暂停键一样静静等着看还会不会打嗝。
我的儿子怎么能这么蠢,这实在是不能忍,我一掌拍上哈恪的后背,
“小孩子不要听大人胡说八道,打嗝嘛,拍一拍就好了呃嗝!”伴随我话音落下的是一个经过我腹腔再到我喉咙最后从我口中冲出的完整且洪亮的打嗝声,没有一丝防备,没有一点缓冲,人生第一次见名人就这么毁了,我羞愧难当的看了名人一眼,发现名人在一旁笑得很开心。
丢人丢大发了,我拉着哈恪打算遁走,无奈我的亲儿子在关键时刻总是坑妈坑得彻底,哈恪抱住我的大腿抵死不走,眼中闪烁着对点读机的狂热光芒。步步高的店员很快发现了商机,进一步对哈恪进行了言语上的诱惑。哈恪现在就像一只面前摆满肉骨头的大狗,即使主人不能吃陌上人给的东西,但也抵不过骨头的香和狗贩子的花言巧语。
我感觉大势已去,正要妥协,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喜欢点读机?叔叔带你买一个好不好。”
我一看,妈的,秦名人你这是要搞事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