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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在沈夏的记忆里,童年的天空是灰色的。
      城市最南端的老城区,空气中总是漂浮着薄薄的尘埃,经年累月,砖红的厂房都被熏得没了颜色。

      那一年,沈夏七岁。

      大雪静静的下了一夜。
      一大早,父亲就挎着他的小木箱去路口摆摊了,他说逢年过节人们讲求体面,总要把鞋子好好修整一番的。
      沈夏坐在八仙桌旁边,百无聊赖的翻着瓷碗里早就泡胀的面条,小嘴撅得老高。三年来,父亲修鞋的手艺越发纯熟,厨艺却是原地踏步。她开始有些怀念母亲做的鸡汤面了。
      她怀念的只是那鲜美的味道,至于母亲,她甚至已经记不起她的样子。可是,别人都说她长得像母亲,尤其是那一双微挑的杏眼。
      墙角的五斗橱上,摆着一个木质相框,从来纤尘不染。
      黑白照片上,一对青年男女相互偎依,男人眉清目秀,女人明艳动人。如今,男人已是满面风霜,女人却不知作了谁家妇。
      沈夏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一夜之间人间蒸发。
      这实在算不得多大的耻辱。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都不甘心在城南贫民窟呆一辈子。遇到这种倒霉事的,老沈家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沈夏摸摸手肘上针脚粗陋的补丁,竟然十分理解母亲的选择,她也痛恨一贫如洗的生活,正月里头,竟然连一口鸡汤都喝不上。
      渐渐的,这种理解,已经足以抵消她对母亲的怨恨。

      “姐姐,香!”
      三岁的妹妹沈颜扯着她的衣襟下摆,拧麻花似的蹭来蹭去就是不肯罢手,嘴角上亮晶晶的一片,分明是新鲜流出的哈喇子。
      沈夏瞅了瞅窗外,皱皱眉头,毫不客气的扒开妹妹的手。
      年前,同院简老太离家多年杳无音讯的女儿突然从天而降,还带回一个孩子,是她儿子,随她姓,名叫简墨。
      这对光鲜体面的母子在这个穷山恶水的地界简直是异类,可他们偏偏对所有人好奇的目光视而不见,每天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奢侈的日子。比如,简妈妈隔一天就会熬一锅鸡汤,用她带着南方习惯的北方口音喊道:“墨仔,吃饭啦!”
      这会儿,鸡汤在火上熬得嘟嘟正浓,诱人的香味冲出厨房,见缝插针的钻进了沈家,无止无休的勾引着姐妹俩肚子里蠢蠢欲动的馋虫。
      “墨仔,吃饭啦!”
      果不其然,简妈妈适时的叫了一声。之后,便听得吱嘎的开门声和窸窣的脚步声。简墨应该从书房出来,乖乖的去吃饭了。

      “姐姐……”
      沈颜有些心痒难耐,又伸手抓住了姐姐的衣服,三两下拧成一个大疙瘩,大有不依不饶之势。
      沈夏给她一个白眼,拿着姐姐的架子,装腔作势的说:“想吃你自己去要,我才不去!”
      沈颜一听,眉开眼笑,立刻松了手,撒开两条小短腿,拧身奔着大门就去了。鞋底下的铁掌敲击着地面,啪哒啪嗒,掷地有声。

      挣扎许久,沈夏忍不住提起筷子,准备捏着鼻子生吞冷面。
      这时,吱嘎一声,门开了,啪嗒啪嗒的声音由远及近。
      她撂下筷子,没好气的教训道:“我怎么有你这么个没出息的妹……”
      话未说完就噎住了。
      站在她眼前的不是她妹妹沈颜,而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简墨。
      他穿着一身极有质感的牛仔服,脚踩一双比雪还白的旅游鞋,鞋帮上的残雪在他脚下化成一滩黑水。
      “我来给你送鸡汤。”
      他怀抱着一个小砂锅站在那里,冲沈夏羞怯一笑,一双眼睛弯成半月形,深深嵌入圆嘟嘟的脸蛋里,这让沈夏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地理课上老师讲过的日月潭。
      这时,沈颜从简墨身后探出脑袋,冲着瞠目结舌的姐姐吐吐舌头,一脸无辜。
      “我……我先放下行吗?”
      简墨被砂锅烫得呲牙咧嘴,在得到应允之前竟然死死抱住不肯松手。
      沈夏被他一副书呆子相逗得直乐,憋住笑示意他自便。
      简墨丢也似的把砂锅搁在桌上,两只手迫不及待的捏上了自己的耳垂,显然被烫得不轻。
      不等沈夏开口,简墨鼓着腮帮子,一鼓作气的说:“以后你们玩能算我一个吗?”
      说完,他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一副心脏病发作的样子着实把沈夏给吓了一跳。她一个紧张,忙不迭的答应了。
      那时的沈夏,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活脱脱一个假小子。她对读书没有太大兴趣,玩闹起来却是上窜下跳花样百出,不折腾到人仰马翻灰头土脸绝不罢休,天长日久,竟在孩子群里混成了一呼百应的大姐大。
      对于简墨这个外来人口,她早已暗中考察过。此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八杆子打不出个屁来,就连做军师都嫌太过缄默。
      可是吃别人的嘴短。如今稀里糊涂的收了他的鸡汤贿赂,沈夏有一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事实上,上了贼船的人,分明是简墨。
      为了成为集体的一份子,他把自己的小金库公有化,于是学校无故丢失的粉笔数量明显降低,于是大伙口中的泡泡糖换成了大大牌。
      这位冤大头如此割肉放血,似乎只是想证明自己不再是离群索居的孤家寡人而已。可惜他并不热衷于调皮捣蛋,依旧每天埋头读书,依旧神龙见首不见尾。
      一帮泥猴子似的小孩儿,疯起来没心没肺,只要有充足的粉笔头练手,有足够的泡泡糖练牙口,生活就算完满了。至于提供经济支援的简墨此人,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夏姐,他到底是不是跟咱们一伙儿的啊?”
      天长日久,小团体中终于有人忍不住发话了。
      说话的人叫苏九生,外号“苏两七”,自称城南战斗机。
      其实论起年龄,苏两七比沈夏还大一岁,因为成绩太糟,连蹲两级,不得不做了沈夏的小师弟。虽然他长得白白胖胖,一副肉包子相,却是小团体中如假包换的进攻型人物,维护自家大姐,绝对当仁不让。对于小团体内可能存在的奸细,自然秉着“宁可错杀一百不肯放过一个”的铁血原则。
      沈夏靠在太师椅上,仰头吐着气,专注的看着那块粉色的泡泡糖在嘴巴上慢慢膨胀,半透明的小拳头眼看就要触到鼻尖,突然嘶的一声泄了气,严丝合缝的糊在她嘴巴上。
      她忿忿的剜了苏两七一眼,一边扯着黏在嘴上的泡泡糖,一边没好气的说:“你就是看他不顺眼吧?”
      本来处于一级备战状态的苏两七跟泡泡糖一样,瞬间蔫儿了下来。他偷偷看了沈夏一眼,嘴上一声不吭,心中却早已暗暗骂了一万八千遍:我就是看那暴发户不顺眼怎么着吧!

      此时外面传来一声轻呼:“沈夏,你在家吗?”
      苏两七脸色一黑,说曹操曹操就到。
      他一个急转身,脚底生风,炮弹一样冲到门口,把屋门堵了个严严实实。
      简墨擎着两只大串冰糖葫芦,仰头看着眼前的大块头,不知所措的站在外面。
      午后的阳光洒下来,琥珀色的糖浆格外晶莹剔透,红彤彤的山楂煞是玲珑可爱。
      苏两七拼命抑制着口中疾速分泌的唾液,抱起胳膊斜睨着简墨,树桩一样钉在那里,不肯退让分毫。
      “起开,真当自己是门神了。”
      结果只因沈夏一句话,壮硕的小跟班就乖乖闪到一边去了。
      沈夏笑逐颜开,对于简墨隔三差五的福利,她已经习以为常。
      “这个是给你的……”简墨笑眯眯的把右手上的冰糖葫芦给了沈夏,然后不自然的瞥了一眼身旁的苏两七,似乎在艰难的定夺剩下这支的归属权。
      “我不吃那玩意,甜不啦叽的。”苏两七歪头做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简墨于是笑眯眯的把左手上的冰糖葫芦也送了出去:“这个是给沈颜的。”
      苏两七咬牙切齿的怒视简墨的后背,再一次诅咒这个笑里藏刀的暴发户。
      梁子,似乎从那个时候就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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