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那个名记,大逃杀 ...
-
那个名记,大逃杀
这是极其奇怪的一场茶会。
要么是参加茶会的人疯了,要么是看到茶会的人眼睛坏掉了。
没有桌子,没有椅子,甚至没有茶杯。两个人在空无一物的房间中,坐着并不存在的椅子,用并不存在的杯子喝咖啡,好像面前的空气是铺着白色餐布,摆着英式下午茶的小餐桌。
主编假装喝了一口并不存在的咖啡,舒了一口气,说:“真是美味啊。”
塞巴斯蒂安冷冷看着他,露出点嫌恶,说:“对着空气做出好像真的在喝什么的表情,难道年纪老的人真的有毛病的居多?”
主编无奈道:“现在的年轻恶魔,第一次见面就敢这么说话吗?”
塞巴斯蒂安垂眸,没什么感情地说:“我并不喜欢地狱。无聊的宴会,毫无美感的堕落,恶狗一样地捕食猎物,我已经不在地狱许久。即使如此,我也听过你的名字。阿加雷斯。”
主编摊手:“我真是有名啊。”
塞巴斯蒂安道:“无耻的骗徒,阿加雷斯。”
主编:“麻烦能叫我命运的从者吗?”
塞巴斯蒂安:“从没有人给你起过这样的绰号。”
主编:“可这是我最喜欢的。”
塞巴斯蒂安:“我想,别人描述的,无耻的骗徒,这样的名字更加符合你的特质。但命运也好,天意也好,不过是人类从脑子里衍生出的,无聊的想象。我不相信那种事物,我想,你能得到这样的名声,不过是使用了某些骗局。。。”
主编苦笑道:“被你看穿了啊。”
塞巴斯蒂安惊奇于他的坦白,但他向来对这些和天地一起诞生的恶魔不感兴趣。他们来自不同的时代,如果三十年算作一次代沟,他们之间相差了整个宇宙。他没有和阿加雷斯扯淡的兴趣,他小主人的命令还等着他去执行——教训那个乱写的记者,把他带到我面前。
他刚想起身,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动不了。
主编又喝了一口并不存在的咖啡,但仿佛他真的品尝到了咖啡的美味,他舒服的叹息是那么真实,就好像塞巴斯蒂安脚下的魔法阵一样真实。
那和印象中的五芒六芒星不同,刚刚被伊顿扔出的墨水瓶洒了一地,刚好形成一条蛇的形状。那条黑蛇在地上逡巡,所到之处,时空仿佛被冻结。
主编叹息道:“看来,你只能留在这里,和我喝一天茶。”
塞巴斯蒂安评估着杀掉阿加雷斯的可能。
答案是不划算。
不是不可能,但是不划算。如果在这里打得两败俱伤,即使杀掉阿加雷斯也没什么意义。
他沉着脸,问:“你的目的。”
阿加雷斯:“如果真的让你追出去,可怜的小伊顿该怎么办?”
塞巴斯蒂安微笑道:“可你想不到。。。”
也就是这时,枪响了。
主编皱起眉头,面色惨白。
塞巴斯蒂安微笑道:“我并非独自前来。出门的时候恰好被几个仆人看到了,他们可是不管不顾,想让少爷刮目相看的人呐。”
主编一副老鼠看到猫拜年的惊恐样子,吓得瓜子都掉了。
===============================
曾经主编给他讲过一个故事,叫罗拉快跑,讲的是罗拉的姘头快挂逼了,罗拉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跑到姘头身边,否则他的姘头就真的会挂逼。
这个故事的主旨是,为什么那种动不动就会挂逼的男人也会有女朋友,而伊顿这种被生活抛来扔去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家伙却没有人爱?
世界果然是不公平的。
他一瘸一拐地在街上狂奔,生怕那个鬼畜执事追上来揍他。但奇怪的是,那执事就眼睁睁地看他从窗户里挑出,什么反应都没有。
他迅速冲刺了一阵,其实他还能再跑一阵,但见没危险,忍不住慢了下来。
甚至停下来回头看。
甚至有点想回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以至于执事没有追上他。
就好像傻狍子一样,心简直不能再大。
就在他回头的片刻,枪响了。
擦着他的胳膊,拉出一条血痕,狠狠地打进地里。
他目瞪口呆地盯着胳膊上的血痕,回头看见一个金色短发的壮汉子肩上扛着猎枪,嘴里叼着半根烟,拉长声音对他喊:“小子,不想死的话就乖乖站在那,跟我们去见少爷!”
看起来很帅。
如果不是他喊的时候没叼住烟,烟头掉下来砸在裤子上,忙伸手去拍裤子上的火星,也许伊顿会给他个六十分吧。
伊顿心脏跳地很快,心想,我可是把凡多姆海恩写成一个喜欢黑魔法,昼伏夜出,从坟墓里面挖掘死人,和尸体结婚的家伙,真见了那货,他还能绕过自己?
他撒腿就跑。
那猎人模样的人手里是□□,也就是说,里面最多只有两发子弹。他已经躲过一枚了,也就是说还剩一枚。。。他猛地朝旁边的小巷拐去。
和整齐划一的伦敦东区不同,西区的建筑简直是群魔乱舞。有的地方路宽的能踢球,有的地方,一层楼和另一栋楼之间的距离只够伊顿这么瘦的人勉强钻过去。伊顿钻进的就是这样窄小的一条巷子。他从狭窄的巷道里爬行,脑子里飞速地想附近的地形。
那猎人一样的男子身形高大,一定钻不进这么小的巷子,就算能钻进来,猎枪的后坐力极大,开枪时把枪托顶在肩膀上才能免于被伤,这也就是说,就算男子追进巷道,也很难摆出开枪的姿势。如果不能开枪,伊顿奋力地往前爬,坚信在这么窄的地方,自己一定比男子要快得多。
问题是,往哪个方向去?
突然,一颗子弹直接打进他身前几公分的地上。
伊顿:“。。。”
头顶上传来咔嚓一声,换出的子弹壳还落在他脑袋上,砸了一下。他捂着脑袋往上看,见一个红发的小姐姐穿着女仆装,单脚踩在楼顶边沿,裙裾飞扬如波浪,眼神冰冷若寒冰,单手扬着狙击用枪,冷冷地说:“站住,乖乖跟我们去见少爷,否则的话,后果自负。”
伊顿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是白色的啊。
小姐姐的underwear是白色的呀。
老脸不禁一红。
想跟小姐姐去见少爷,去地狱也可以呀。
不,等一下,是去见那个,被他描述成是因为从小有恋母情节,因此对女性同时抱有爱慕之心和罪恶感,以至于只能挖尸体结婚的凡多姆海恩伯爵么?是去见那个被他描述成因为和尸体不清不楚而被诅咒,变成吸血鬼的凡多姆海恩伯爵么?
去见那家伙真的会下地狱!
他脑子一凉,猛地清醒过来,心想,幸好幸好,没有被小姐姐迷惑。
其实根本没人迷惑他。
他乖乖站起来,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反抗的意愿,特别乖巧地说:“没问题,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说着乖巧地往巷道的出口走,却不是他进来的方向。
小姐姐依旧用枪指着他,冷冰冰的,好像没有人类的感情。
伊顿垂头丧气地走到另一边出口,突然抬头一笑,说:“据我所知,能够连射的狙击枪还没有研制出来吧?”也就是说,打完那一枪以后,女仆手里的枪,其实已经没有子弹了。
伊顿龇牙一笑,拔腿就跑。
往距离更远的楼那跑。
女仆既然站在楼顶,有着更广阔的视角,但是缺点也同样明显。当伊顿躲到大街另一边的楼缝中时,女仆总不可能从这边的楼顶一下子跳到另一边的楼顶上吧?
他觉得那少女没有一次性跳几十米的能力。
所以他很安心地躲在另一边的楼缝间,侧着身体往集市的方向赶。
男子也好,少女也好,使用的都是枪械,而且很显然不想伤人,既然如此,就往人多的地方跑。躲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可以找路逃脱,也可以防止两者开枪——毕竟他们都不想伤人呀。
伊顿觉得这样有原则有正义感的对手实在是太好对付,太好摆脱了,忍不住哼起歌来。
他得意地太早了。
他转过拐角,在略宽的,但一样阴暗的巷道里,就看见亚洛伊斯单手卡着一个瘦弱男子的脖子,把他摁在墙上,还用小刀尖抵着男子的脖子,平淡地说:“打劫。”
眼前出现了一个既没有正义感又不好对付的家伙!
伊顿缩缩脖子,想退回去,又想起背后追着两个有枪的家伙。。。只好往前了,好歹他也算收留狗子那么久了,他不相信狗子会伤害他的!
狗子你不会的!
狗子我相信你!
他往前一步,踩出轻微的响动,亚洛伊斯瞥了他一眼,杀气四溢。同时,受害人也向他投来充满希望的眼神,好像在说,好汉救命!
伊顿心想,我连自己都救不了!
亚洛伊斯扫过他流血的手臂,还有破破烂烂的衣服,本想说,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伊顿抢先讨好道:“狗子我好想你!”
受害人笑了。
毕竟狗子这个名字的杀伤力基本上和欧阳采花,皇甫二柱齐平。
狗子。。。啊,不对亚洛伊斯揉揉额头,决定忍,不对,是忍无可忍我可去他妈的。他狞笑道:“你,过来。”等伊顿走进,一把揪住他的领子,说:“打劫!”
伊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