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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识强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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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决定正要去学校的时候,身后突然有人叫我“嗨,站住!”
当时吓了我一跳,是谁在叫我?我回头一瞅,有两个比我高半头的岁数也比我大不了几岁的男孩,我不认识,但是看他们的样子是明显冲着我来的。
我愣愣的站在那,看着他俩来到我面前。我心里明白他们一定不是什么好人,而且是来者不善。果然,其中一个恶狠狠的问我“哎,小孩,有钱没有?”
吓的我不由的用手捂了一下裤兜的口袋,这一动作被他们很容易的发现了,另一个家伙用手直接往我的裤兜里面伸,我连忙用手捂着裤兜,口中不停的哀求“这是我上学的学费,这是我上学的学费,不能给你们……”
突然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了我的左脸,顿时我的左脸火辣辣的疼,耳朵也“嗡嗡”作响。我哭着用手紧紧的按住裤兜,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他们还是从我手中把那42元钱抢走了,临走还使劲的踹了我一脚,这一脚可是够狠的,我差点没背过气去。好半天才缓过来。
等我惶惶悠悠的站起来时,看到他们俩已经走的很远了,我用手背擦了一下眼泪,便向他们跑去,去要回我那42元钱。但是还没等我跑近他们,就看到他们被四个大约二十来岁左右的男孩给拦住了,那俩个家伙象是老鼠见了猫一样,不停的点头哈腰。
当我走到他们时,看到那四个人当中,有一个穿着花哨,带着黑墨镜的人,他看了看我,然后向我问道“刚才他俩是不是抢你的钱了?”
我擦了擦眼泪,默默的点了点头,就看着那个带黑墨镜的人对刚才那两个家伙大声的吼道“他妈的,你们连小孩的钱也敢抢,是不是不想活了,还不赶快拿出来。”
就看到那两个家伙也没有了刚才那样的硬气,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乖乖的从兜里拿出来一把钱,递给了带墨镜的人,嘴里还不停的说着“强哥,我们错了,下次不敢了。”
“还有没有钱了,都拿出来。”
“没了,强哥,都给你了。”他们喏喏的说着。
“下次别让我看到你们,滚!”
那四个人其中的一个用脚使劲的踹了两个一人一脚,说道“听到了吧,强哥让你们滚。”
而那两个人象是接到了圣旨一样,千恩万谢的跑了。
我刚才听见那两个家伙的叫带墨镜的那个人强哥,就知道这一定是社会上混的人了,看到他旁边还跟着三个长相凶恶的家伙,也许强哥就是他们的老大了。
“小兄弟,过来。”强哥微笑着向我摆了摆手。
我低着头,慢慢的靠过去。
“多大了?”强可问我。
“十五”
“叫什么名字?”
“陈越南”说到我这个名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名字还是我爷爷给我起的,我出生时正值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时期,为了纪念那段特殊时期的岁月,他当时就我起这个名字,也一定没有考虑到我以后的感受,就是因为他给我起的这个名字,我在我们班差点没有被同学们笑死,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越南鬼子”,所以我对我这个名字非常的反感,我在想如果有机会我非得把名字改了。其实我的父亲名字叫陈抗美,也是爷爷起的,是因为生我父亲那年正值抗美援朝。我听父亲也对我说过,他对爷爷给他起的这个名字也是十分不满意。
“那你怎么没上课?你爸爸妈妈呢?”
“我爸爸妈妈都死了,就我一个人,我不上课了。”我说完这些,脸上不由的红了,我知道我在撒慌,其实我这样说就是为了让他们觉得我可怜。
没想到这招真是管用,那个强哥还真的可怜起我了,然后把手中刚才从那俩家伙那要来的钱拿给我,说道“这些钱你拿上,回家吧。”
我伸出手接过钱,嘴里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强哥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叹了口气说“你长的还真像是我的弟弟,他要是还活着也比你大不了几岁。”
当时听他这么一说,我心想他的弟弟一定是死了,不过无论他弟弟是怎么死,他肯定是非常想念他的弟弟。
等强哥他们走远了,我开始点着我手里面的钱,怎么多了?竟然有二百多块钱。也许是那两个家伙连他们自已的钱也都给了强哥了,看来这个强哥还真是厉害,要不然那两个家伙会那么怕他。
于是一个令我都觉得有些大胆的想法瞬间冒了出来,这个想法把我之前所有的想法都拍灭了,就连我刚才还打算要去学校继续学习的决定也给否了。
我此时心里想反正已经是从家出来了,也不打算去上课了。心里就是一个想法―――跟着强哥混,也许跟着他还能过的更好些,再也不挨父亲的打了,再也不用努力的去学习了,再也不被同学嘲笑欺负了。
于是看着远去的强哥,我抬腿追了上去,来到强哥面前,对强哥说“我没有家,我想和你们一起走。”
强哥听我说完,当时觉得很意外,站在那愣了好一会,然后扶着我的肩膀“你说的是真的?”
我又点了点头。
“不过看你还小,你还是上课去吧。”
“我早就不上学了,我现在也没有家,也不知道去哪。”我装做很可怜的样子。
“好,那你就跟着我吧。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没想到强哥爽快的答应了。
为了强哥这么痛快的接收了我这个小弟,我拿着手里的二百多元,请了他们下了一顿馆子,其实我还是第一次下馆子吃饭,到了饭店竟不知该点什么菜,还是强哥最后点了几道菜,才给我解了难,那一天能认识强哥是我最开心的事了。但还是有一件事让我深感愧疚,就是不能去白雪那给她过生日了,我心里只能默默的祝福她了。
就这样我跟着强哥开始了我混迹社会的生涯。白天到处闲逛,打台球,打游戏。到了晚上去录像厅看录像。饿了吃饭馆,困了住旅店,在那个年代这是相当奢侈的了。
自从跟着强哥,我就觉得他总是有花不完的钱,因为他没有钱的时候,就领着我们四处抢钱,专挑一些单身的人,而且很快就能抢到钱,起初的时候我还有些害怕,但是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必竟还是怕我们的人多。尤其是跟着强哥的那三个人,每个都长的凶神恶煞一样,不用说话,光是看长像也不像是好人。后来混的熟了,我才知道,他们三个都是和强哥一起长大的伙伴,后来都不上学了,一直就这样的混着。他们对我一直很好,像弟弟一样照顾着我。
他们三个当中一个身体比较壮的,他们都叫他“二胖”,听说是父母离婚后就没回过家,但是也不知他为什么叫二胖,也许是过去在家排行老二,才这么叫的,反正他们都这么叫。还有一个叫肖三的,外号“三太监”,长的高高的瘦瘦的,总是弯弯个腰,还真的挺像电影里面的太监。剩下的那个我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只知道都叫他“大老鹰”,长的也是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的,尤其是那个大鹰勾鼻子,总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看动画片“蓝精灵”里面那个巫师的大鼻子。
也就是在那会我学会了抽烟,还学会了打麻将,并且我学的很快,甚至还学会了出老千。但是强哥一直都没让我用过,他认为如果被人识破,我一定会被揍死的。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
有一段时间正赶上香港回归,市里开始进行大清查,有好些录像厅和游戏厅都不开门了,我们也没有地方去了,全都来到强哥家。强哥的家在城郊,是一处带着小院的两间平房,平时强哥也不回来,一进屋里都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开着窗晾了一天味道才小点。两间房,外间屋是客厅,里间屋是住人的,客厅后还有一间隔开的后屋,是用来做饭的厨房。
屋里很零乱,我第一次来到强哥家,看到屋子这么乱,我主动开始收拾起来,能洗的全部扔进洗衣机里倒上洗衣粉洗了起来,然后我又找了块布子开始擦家具,最难收拾的是后屋的厨房,锅台的油泥快有一寸了,还有碗筷扔的到处都是,有些都长毛了。我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收拾干净,光是地面我就用拖布拖了三遍,等到我拖完最后一遍时,我才累的坐在了沙发上休息起来,看着我的劳动成果,心里还是比较满意的。
而整整一上午他们几个一直都在打着麻将,好像完全没有理会我,中间还叫我给他们沏过几次茶。看来我这个小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中午的时候,我出去给他们买了方便面煮好了,每人给他们盛了一大碗,他们这才抽出时间停下手,吃着我煮的面,看了看被我收拾一新的屋子夸了我几句,当时我心里那叫一个美。
在强哥家的这段时间,我除了给他们几个做做饭外,剩下时间就是看录像。强哥家的VCD光盘可是真够多的,有几百张,什么内容的都有,不过还是以枪战的,武打的居多,这对我来说比过年还高兴。因为在我家里别说是VCD机,就连电视机都被父亲砸烂了。我非常喜欢看录像尤其是武打的,但是过去我只看过有数的几次,还是同学请我去录像厅看的。这次可真的是过足瘾了。
有一天,我在一个VCD盒子里看到一张上面写的“古惑仔”的碟片,我之前听同学们说过,这是描写香港□□的片子,并且场面非常的暴力血腥,其中里面有不少的人物都很厉害,都是那种非常讲义气不怕死的混江湖的人。当时我听的非常入迷,总希望有机会能够亲自看一看。
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看到这张碟片,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拿出来放在VCD机上,按下播放键。故事的内容主要讲述的是香港□□洪兴社成员陈浩南、山鸡、大天二,等人出生入死的故事,片中陈浩南由一个社团的最底层的小弟最后成为了“洪兴社”的龙头老大。其中的兄弟情义、友情岁月、刻骨爱情,均感人至深。我看完这部片子之后,顿时感觉到自己热血沸腾,脑海中不时出现打打杀杀的场面,心中开始幻想着自已也许有一天也会成为□□老大的样子。
我认为我的名字和古惑仔中“洪兴社”的老大陈浩南只差中间一个字,也许我真的会成为□□老大,然后带领一帮小弟混迹社会,做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大。
后来,我还专门去五金市场买了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没事的时候也偷偷拿出来耍耍,但这也是偷偷的,因为强哥根本不允许我玩这些东西。
从那以后几乎“古惑仔”系列的电影都被我看遍了,甚至都看了很多便,每次跟着强哥出去,我都爱摆出一幅恶狠狠的样子,总希望来一场腥风血雨的拼杀,然后把自己的大名报上去,我还曾试图给自己起了几个非常响亮的外号,到时候让别人一听到我的大名都惧怕三分。
可是一切都还是那么平淡,直到1998年夏的一天,我和强哥他们来到了一个对我来说比较陌生的城市,在一个人比较多的广场,按照我们之前安排好的,强哥和二胖找了人流量比较大个地方,在地上放了一个小盘子,盘子里面放了几颗我们预先做过手脚的瓜子,然后用乒乓球拍子完起了猜瓜子的游戏,我和“三太监”、“大老鹰”负责当托,不停的在那押钱来聚拢人气,靠这招我们在好些地方都挣了很多钱,我们管这种骗术叫“开局”和打麻将的叫法差不多。
今天也不例外,慢慢的人都多了起来,有好多人上当,输了很多的钱。可是那些输钱的人不明白,他们明明看见放到盘子里面是两颗瓜子,却变成了三颗。其实玩这种“猜瓜子”游戏本身就是骗人的,我们想让他赢就赢,想让他输就输。有些人输了钱不服气,还检查盘子和乒乓球拍,一点问题都没有,所以只能自认倒霉。这种游戏我们一般不恋战,赢的差不多就撤,要不然让人举报到公安局对我们就不利了,所以等警察们来了我们早就走了。
上午我们业绩不错,中午我们找了个大酒店好好的吃了一顿,强哥他们还喝了不少的啤酒,我比较反感喝酒,所以我只喝了些饮料。酒足饭饱我们找了一家有赌博机的游戏厅玩了几个小时,然后下午又找了一个人多的地方打算再开一局,可是当我们刚把盘子摆好时,走过来了满脸横肉的家伙,身后还跟了两个小混混样子的青年。以我们的感觉,这几个人明显不是来玩的,更像是来找茬的,我也有些紧张起来。
只见他们其中的一个来到强哥面前,一脚踢飞了放在地上的盘子,然后指着强哥,对强哥恶狠狠的说“来我们的地皮玩这些东西,也不和我们打个招呼。”
强哥也一改往日蛮横无理的态度,笑嘻嘻的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颗递给那人“哥几个,我们也是初来乍到,对这地方不熟,也不知道这是你们的地盘,多多包涵,我们这就走。”
“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先交点地皮费再走吧。”那人接过烟扔在了强哥的脸上。
我在一旁,看到他这样的对待强哥,顿时心生不满,再看他们总共才三个人,而我们有五个人,根本就用不着怕他们。于是我自做主张,学着古惑仔里面“陈浩南”的口气大声说道“想要钱没有,怎么样。”
我刚说完,就看到那个人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他妈算个球,有你说话的份吗?你是不是想找死呢。”说着一脚向我踢来。
我还没有防备就被他踢了一脚踹倒在地上,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太丢人了,我站起来就要和他们拼,被强哥一把拉住,接着强哥对准那家伙就是一脚然后和他打了起来,二胖他们一看强哥动手了也跟着打了起来,场面顿时一片混乱。我在一旁跟本就插不上手,只恨我当时没有从家拿上我那把砍刀,如果我有砍刀非的把他们剁了不可。
他们三个人必竟打不过我们几个,很明显我们占了上风。就在这会就听到强哥大声向我们喊“快跑。”接着他就拽着我开始玩命的跑。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大帮他们的人,手里都拿着棍棒砍刀正向我跑来。目测了一下大概有十五六人,这下我可真的是害怕了。最后我们还是被他们追上了,并且挨了一顿暴打,打的我们跟本没有还手的机会,只能用双手抱着头将身体缩成一团。直到我听见有人喊警察来了,那帮人才住手,转眼都跑没影了,要不我们非得被打死不可。
我受伤最轻,一直都是强哥在保护我,后来我们都被警察送到了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强哥悄悄的对我说“如果有人问你,就说是来这里游玩被一帮不认识劫钱,还被他们的人打了。”
后来警察真的来找我们录口供,为了口径一至,我头一次对警察说了慌话,说我们是来这里游玩的,碰到一些我们不认识的人向我们要保护费,我们没有给他们钱,才被他们打的,警察给我们做了个登记后就走了。
在医院里,我们都做了包扎,伤的最重的就是强哥了,我清晰的看到为他缝针的医生,用剪刀剪去他的头发,露出一条十来公分的刀伤,还不停的往外流着血水,他的头被那帮人用刀砍的很深,缝了十多针。手背的肉也被砍开了四五公分,都能看到里面白花花的骨头和手筋。二胖的后背被人用刀砍开了一条,血乎乎的肉向外翻翻着,当医生为他缝合时我都不敢去看。而“三太监”和“大老鹰”也都不同程度的有轻微的骨折和外伤。反正我们一个个身上都是青一片紫一片的,衣服上全都是血,已经结枷了。
回到我们住宿的宾馆后,我主动的向强哥他们承认我的错误,都是因为我一时的冲动换来强哥他们几个受这么重的伤。没想到强哥他们一点怨我的意思都没有,好像这些伤对他们来说小菜一碟,反而强哥还因为我的勇敢对我大嘉赞赏。
强哥对我说如果在江湖上走动,不受伤那是不可能的,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处事冷静,学会分清当时的处境,不要太鲁莽,必竟强龙难压地头蛇。但这一次不怨我,因为那帮家伙就算是我们给了他们钱,他们也会找我们麻烦的,只是早晚的事,不难看出他们也是有备而来。对我们来说最主要一点就是打的过打,打不过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要不然就会像今天这样。
晚上吃饭的时候,强哥他们都喝多了,显得非常高兴,并且把医生不让他喝酒的嘱咐也都忘的一干二净,强哥还给我看他们以前打架时头上、身上留下来的伤疤,大大小小二十多道,后背最长的一道有七八厘米长,也许是当时没缝好,就像是一条大蜈蚣爬在上面,再加上喝了酒,更显出刺眼的红色。是我还看到了他们身上的纹身。有纹龙的,有纹关公的,各种样子,非常好看。我没有打过架,所以身上也没有伤疤,我认为身上如果有一道伤疤或是一个纹身那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情,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先给自己纹个图案。
这件事算是平息了,不过这次教训对我太大了,从这件事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们并不是最历害的,也不是谁都会怕我们,挨了一次打,我也收敛了我火爆的性格,但是“古惑仔”中陈浩南的影子在我心里还是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