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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孤魂野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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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安立即转过脸,顺着邱新志的指示往后看。在靠墙的一桌,坐着三人,其中一对明显是情侣,还有个落单的客人,应该是拼桌的。
那人低头安静吃面,路灯下只见他一头卷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唇上下巴长着胡子,看上去没怎么打理修剪,因此给人毛发苍莽的印象,像是六十年代嬉皮士。霍子安惊道:“你确定是他?”
“看身形和轮廓,十之8九,还有曾可达的左手没了小指,你仔细看。”
那人果然没了左手小指。这时,云吞面摊的老板给他们端来新加的面。旁边那桌食客抱怨,“好慢啊,我们等十几分钟了。”
老板一听是游客,耐着性子用蹩脚又火爆的普通话道:“我老婆病了啊,没人帮手啊。”他嗓门大,好几桌的客人都看向他,曾可达也抬起头来。
因为灯光不足,胡子又茂密,曾可达的长相看不清楚,但那双眼却很有特点,双眼皮很深、很沉,看着懒懒散散的,像是永远睁不大似的。
由良辰知道他是霍子安的主要竞争对手,好奇道:“这人几岁了?”
霍子安:“比我小五六岁吧。”
“比子安小,但出道早,他21岁就开了第一家餐厅,”邱新志道。
“21岁?我操,真牛逼。”这一行是要熬年头的,那么年轻就能拥有自己的餐厅,要不是家里有钱,就是能力极强。
“他18岁做了主厨,21岁开自己餐厅,在那个年纪,大部分新加坡的孩子还没上大学呢。”
三人就曾可达的履历议论了一番,乔以廉不是业内人,不能理解曾可达有多牛逼,他就以普通食客的角度评论道:“这大厨头发胡子那么多,不怕掉食物里吗,在厨房干活儿的时候,岂不是整张脸都得蒙上?”
三人乐了。霍子安:“曾大主厨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吧?”
“七八年前见他,还是个大帅哥,整整洁洁的,头发剃得比良辰还短。他现在蒙不蒙脸我不知道,反正他已经离开高级餐厅了,早就不用一天十几小时在厨房里做饭。听说他现在郊区弄了块地种菜种瓜,高兴的时候开一两席。所以要吃他做的饭,比约他们总理吃晚餐还难,只要他放出消息要做一桌晚餐,外面就抢疯了。”
由良辰难得被勾起了兴趣:“他为什么离开餐厅?”
霍子安:“在他餐厅吃过饭的人集体中毒,其中一人死了。”
由良辰和乔以廉都震惊了。乔以廉以不可置信的口吻道:“他做的饭吃死了人,他还能做厨师,还有人争着吃,然后,还能跟子安一起拿奖?”
邱新志“哎”了一声:“这就是世界给天才和勇者和宽容。曾可达跟其他大厨不一样,他做了很多新食材的开拓和探索,常常使用一般人丢弃的边角料做菜,而且尽量减少加工,保持食物天然。他的贡献可不止是做一顿好吃的饭,而是尽量把手边的东西弄成可以吃的。乔医生,其实他跟你的烹调理念是一样样的,只不过你做得难吃,他做得好吃。”
乔以廉晒道:“至少我没把你弄死。”
霍子安:“那个事件争议挺多的,除了死的那位,其他人只是轻微腹泻,听说是吃了热带雨林一种根茎植物,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处理好。死者是因为brain hemorrhage 才抢救不了,那人本来就有高血压和糖尿病。”
“急性脑出血,也可能是中毒诱发的。”
“嗯,在餐厅吃完饭后出了事,无论是不是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厨师都要负主要责任。”霍子安想起自己的餐厅曾经给客人喝了假酒,万一酒里有什么,他的处境也会很糟糕。他对曾可达的遭遇,与其说是同情,不如说是同理心,心知做餐饮其实是一件如履薄冰的活儿,稍有松懈就会引来严重后果。
乔以廉跟霍子安稔熟了,说话不用太客气,于是直白地评价道:“所以明天选的亚洲厨师,一个餐馆关门了四处流浪,一个餐馆吃死人了回村种地,你们这行业的标准真有意思。”
霍子安自嘲:“没错,两孤魂野鬼。”
邱新志:“所以好玩啊,要是每个厨师只是想怎么煎好牛排,哪里买最划算的龙虾,怎么把贵食材摆成花儿,那才是餐饮界的堕落。”
由良辰洗完澡,靠坐在床上。皮肤接触到柔软干爽的床单,舒服地呼了一口气,唤道:“霍子安,过来!”
霍子安刚从浴室出来,用毛巾擦了擦头发,正要套运动裤。由良辰懒懒道:“甭穿了,一会儿还得脱。”
霍子安把毛巾扔他身上,“你还有力气呢,明天还要工作一天。”
由良辰抱着他的腰,把他扯到胸前,“有啊,今晚不睡也行。”
霍子安笑了,反手摸着他的脸,“今天累不?”声音说不出的温柔。由良辰拿起毛巾,给子安擦拭仍然潮湿的头发,答道:”不累,你呢?”
子安笑道:“累啊,跟老邱吃了一天,把乔医生都吃跑了。”他把一天的经历告诉了由良辰。
说到苏老二时,霍子安问:“这苏家公子要给我们钱开餐厅,你说要不要答应他?”
“你想回北京吗?”
子安点点头,又摇摇头,“回不回都无所谓,我是想念北京,但我觉得还没准备好。”
两人在一起时日久了,有些话一说就懂了。由良辰:“你是在考虑我吧。我回不回也没关系,回去挺麻烦的,还是在外头自在。”
“你不想有个稳定的环境,有自己的酒窖和熟客吗?”
由良辰一笑:“我要那么多干嘛,我有你就行了。”说着把霍子安压到身下,亲了亲他的鼻子。
霍子安反抗:“跟你说正事呢,认真点……”
由良辰已经伸手去扒他裤子:“我都说别穿了,这裤子怎么那么紧?”
邱新志在床上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摸了摸身旁,没人。转头一看,乔以廉正坐在沙发上看书。
两人一直是有“时差”的,每次他起床时,乔以廉恨不得已经吃完两顿饭了。就算出来旅行,乔以廉的生物钟还是精准得很,但跟平时有点不同,他仍然穿着晚上睡觉的半袖短裤。
邱新志走了过去,弯下腰,亲了亲他的额头。乔以廉放下书,把他抱在身前。
“今天起那么早?”
邱新志看了看钟,刚七点出头。乔以廉:“惦记着找子安?”
邱新志笑了:“你吃子安的醋?”乔以廉摇摇头,“没有啊,他又不喜欢喝养乐多。”
“嗨,”邱新志躺倒在乔以廉的大腿上,“我跟良辰啥事没有。我是追过他,他不理我啊。”
“你不用告诉我。”乔以廉蹙了蹙眉头。谁都有过去,不至于成为现在感情的障碍,但当面说出来总是膈应的。
邱新志却认真道:“你听了可能不舒服,但你舒服不舒服的,我跟他就这两句话,再多没了。我对他早就没想法了,你别放心上。”
乔以廉调侃:“话是只有这两句,但感情很长啊。”
“我是很长情的,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很久。所以,我很幸运找到你,我最喜欢的是你,不止是放在心里喜欢,还能随时摸得着亲得着,没有比我更幸运了。”
乔以廉忍不住笑了:“大主编真会说话。”
“乔以廉啊,我对谁都会说话,但对你从不花言巧语。”
乔以廉看着他难得正经的脸,愣了愣。他俯下身去,吻上邱新志的嘴唇——他岂能不知道,邱新志对谁都能说出花来,唯有对他直来直去,从不在嘴上哄着。
两人嘴唇分开时,邱新志觉得全身暖烘烘的,直起身来,贴着乔以廉的脸道,“还早呢……”
“嗯,我们出去跑两圈。”
邱新志把他推倒在沙发上,“跑什么啊,做别的运动。”
乔以廉笑了,伸手进他的内裤里,“好,做完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