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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
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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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的月亮很圆,开着车子送朋友回家的时候突然的发现。据说明天是中国农历的正月十五了,喜庆的新年明天便到了头,那我这飞到夏天的暖冬,思念看来也起了头。
刚下飞机的那两天,人昏昏沉沉的睡个不醒,是时差么?感觉疲倦,连眼前的事物都混浊不清,但记忆中他的轮廓却很明晰,善于回忆是上帝赐给女人的天赋,12号的那天,12朵的玫瑰让我脸红红的回避,沉寂了两年七个月又9天的心居然被殷红粉红唤醒,出了机场我便唧唧喳喳的聒噪个不停,他的眼里看来是笑,让我有被包容的甜蜜,也想嘲笑自己的幼稚无知。此刻的我还没有好好的看他,因为不敢?或是。。。或是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匆匆填了饿瘪了的肚肚,用不好吃的牛肉鸡肉盖浇饭,我憋了瘪嘴,精神十足的拉他陪我在熟悉的商场里乱逛。故意的加快了我的步伐,东冲西撞,用余光瞄到了他酷酷的深棕色皮衣仍然跟在我的身后,那种想作弄他的兴奋,让我的嘴角不自觉的往上翘。一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男生,拖着红色的皮箱,捧着一束代表爱的的花朵,跟在他眼里只能看见的女生背后,帮她挑选粉红色大衣的时候,那种爱,是不是也只有现在回想才能发现呢?我笑闹的拉着当时还没有爱上的他,当时只想作弄的他,替他围上我胡乱编的围巾,他傻傻的看着我笑,看这当时用手机拍下的照片,看得连眼泪也想掉。
04年和北京特别有缘,6月的时候也曾看过他,发现若没有用心看一个人,同样的眼,看到的人却是两样。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回忆他的脸,总是从大蒜头开始。
记得这天,他有作业要赶,手机总是滴滴鬼叫不停,他假装无所谓的态度让我小有成就感,呵呵,女生总是喜欢被宠爱的感觉。我的一身行头搞定了,从头到脚的粉红色,上次去长城的时候他说过喜欢女生的长发,粉红的裙子。不知不觉中,我变成了粉红色的长发女生,能说是因为他吗?在乎他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呵呵,这个问题我们忽略不计。打扮一新的目的是为了见路和俭,这年头至交知己难得,正所谓:相见时难别亦难,惊鸿一瞥在打扮。哈哈,为了我多年营造的美女形象在大家心目中长盛不衰,但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不过可惜,在北京那么个天寒地冻的夜里,接到的俭真是让我的下巴受到了残酷的考验,确实是个需要大修的烂尾工程。好在朋友是注重年代与品质,所以我们的友情仍像冷酸灵牙膏一样坚韧不拔。在路租的小小的房间,插进肯德基大塑料杯里的玫瑰被暖气哄的异常的娇艳。这天第一次领教了他的厚脸皮,虽然猜他早就料到我不会帮他画那张A2的图,但一直待到12点的精神和勇气也算是值得嘉奖了。哈哈,值得一提的是,他辛苦剥的蜜柚一点也不蜜,牛奶倒香醇可口。那晚听路说,当他知道我口袋没荷包就跑到超市买牛奶的时候,把已经拿在手上了的蜜柚一丢,就马上冲进了那个小小小小的超市,我的感动,和我眉间的笑,其实早就预言了这爱情。12朵玫瑰,倒像在说我:我要每天爱你多一点。
和俭挤在路的床上,让可怜的路陀坐在旁边的沙发里,我们三人就这样彻夜长聊,路偶尔的烟火是我们那晚唯一的灯,那样单纯开心又真诚的夜晚,不是真的只能在岁月如歌中寻找了吧?哎!让我早知道下一秒会发生的事情,我也不能替未来作主,可是,如果我早能预见后来俭在我肩上的痛哭,说不定我会换个方式来让我们大家相处。这些如果也是后话了,千金难买早知道。
之后的一天,是没有见到他的,仍旧快乐的一天,快乐,却不完整的一天。奇妙的寒假,我总在争取每天和他的见面,见不到他的时候我仍然是我,我仍旧快乐,可这快乐却总像少了些什么,他的爱让我快乐得完整。
为了给俭庆祝生日,我自作主张的把她的生日提前到14号,比她原来的生日早了9天,我可笑的理由是:所谓九九归一,提前九天,也就等于同一天。我们大家一起熬到了2点去唱午夜晚晚场,他整晚也没有和我说两句话,却连着唱了两首男朋友,我和俭相视而笑,他这种迂回的表白方式让我面红耳赤又心跳不已,庆幸KTV的灯光总是那么昏暗,成功的让我隐藏了我所有的躁动不安。喜欢他唱歌的声音,从第一次和他一起唱歌开始。趴在他的胸口,闭着眼睛听他唱歌成了我的享受。很自豪的抱紧这个为我而成的男人,贪婪的嗅取他身上我的香水味,在他的耳边颈下烙上我的痕迹,张扬的表明狮子座女生的所有权——这是我的老公,我的男人!
他说双鱼座的男生浪漫而体贴,我从那次的卫生棉看了出来,他是怎样站在一堆“女性专用”前悉心挑选的呢?要超薄日用,要蝴蝶带翅膀的加长夜用。脸红?心跳?还是有阿姨心领神会的说:疼老婆,没错!哈哈,我爱的牛奶,念慈庵他一样不落,温柔善良爱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允许自己放过他?
第一次挽着他的手,竟是因为一件不开心的事情,我挽着他匆匆离开,同样,这也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了他在保护我的时候的坚忍,没有他手臂的阻隔,我会不能自由的远离危险,路和那个无理取闹的人甚至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社会的阴暗丑恶面向来是不为我所见的,我的眼泪因为心疼路的伤口和我们被自己祖国的人民蔑视而落,来不及感受他皮衣的冰冷,我已经握紧了他和俭同样冰冷的手,开心的是,原来我的热量真的能让他们温暖。
第一次靠在他的肩上,是在去长城的路上,只是因为想睡觉,没有撒娇成分的依靠,忽略不计。我愿意认为的第一次是火锅店的走廊里,我们疯闹嬉戏的累了,倒在他的肩上,能说是因为冬天的衣服穿得多吗?他的肩膀感觉厚实而可靠,我狡猾的说,以后不许你老婆靠我靠过的这边,你左边的肩膀是我的。他大方的笑说,连右边的肩膀也赠送,我先说不要,可是后来发现连右边也喜欢,干吗不要?他的两个肩膀就都是我的了。靠在他左边,让他抱我,这个阿土真是搞笑,伸过他的右手说抱不到,都不知道展开他的左臂就能把我圈在怀里,这样送上门的软玉温香都不懂得享受,难怪他要学土木系。
第一次有预谋的想亲他,和俭计划了半天,可惜这个又土又木的原则男不解春风,还非要开灯来看清楚,他竟然不知道黑暗给我邪恶勇气才能给他被强吻的宝贵经历。不过现在也只能说可惜了,直到我的短信发给他,他居然从头到尾都搞不清状况,居然回答:I wana kiss u too!我晕!
第一次把他当枕头一样的靠在我的身后,听他的心跳,咚咚咚咚,节奏快得象打小鼓,他故作谦虚的说:不好意思阿,他吵到你了,我会跟他商量让他不要吵了。不过可惜,他和他的心脏的商量过程一直没有达到妥协,所以我就一直忍耐着被小鼓捶着,被甜蜜的打动着。我耍赖的霸着他不许他走,他就一直温柔的躺在我的身后,用他的胸膛当我的靠枕,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悄悄的走了。他这轻轻悄悄怕吵到我的温柔让我的心也在被轻轻悄悄的搔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