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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在北京我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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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我开始我的第一段婚姻。
她叫云歌,比我小一岁,胖胖的特招人喜欢。我是在一次超市购物中认识云歌的,当时她是那家超市的收银员。为了追云歌我经常去那家超市买东西,结账的时候故意磨磨蹭蹭,为的是多看她一会。爱情这东西是经不起软磨硬泡的,云歌在我的攻势之下投降了。
我们开始了同居。我第一次成了男人,那感觉像是在天上飞,晕乎乎的,美滋滋的。直到云歌有了我的孩子,惊动了她的父母。
云歌的父母是比较保守的人,接受不了云歌未婚先孕。跟一个小生命相比,其实这有什么呢?我们的孩子被打掉了。当时我不明白父亲代表什么打掉也就打掉了,以后可以再生。
年底,我如愿以偿的娶了云歌。
有了老婆是多么美的事!我以为我以后也就这样了——挣钱养老婆,以后养孩子。也许是我们都很年轻吧?婚后我们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对于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混蛋来说,吵架的结果就是我动了手。打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更多次。后果可想而知,云歌有了别的男人。
对于这顶该死的绿帽子,我忍无可忍——我动了离婚的念头。当愤怒之火渐渐熄灭,理智也慢慢走回了我那个混蛋的脑子 。不!我不能离婚,爸妈花尽了积蓄给我结了这次婚,我有什么资格说离婚?
也许你们不能理解,为了几个钱我就能心甘情愿的背上个王八壳。
不,没有那么简单。随着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在我们那地方,像我一样大的光棍可以用成千上万来计算。离了婚想再娶个媳妇,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就是抻长了脖子也甭想够到。
你们说我还能离吗?我那个哥们儿的老婆明目张胆的跟两个男人睡过,他还不是一样要了。不要怎么办?就算那娘们儿在不是东西,我那哥们儿也得要,不要俩个孩子就没亲妈了;不要这个家就完了;不要想再娶个,房子你得是全款。全款?对。你没有听错,在我们那地方,买房子不是全款,女孩当场走人。真不知道她们是嫁房子,还是嫁男人。
所以,我还要把我的日子过下去。为了过这个日子,我甚至答应云歌,陪她一起去见那个和她在床上干那事的男人,为的就是云歌的那句话——“你陪我去见他最后一次,回来我就和你好好过日子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就是这个笑话里的孙子,纯孙子。为了守住这段婚姻,我连脸都不要了。脸算什么?比起我妈的那句“你可愁死娘啦!你要是把这婚离了,咱这个家就完了。”简直一文不值。
我努力的维持着日子。云歌变了。也许是我伤她太深了吧?云歌开始动不动甩我巴掌。没人的时候甩也就甩了,就像那句话——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可她有时候竟会当众甩我巴掌。
那一次,我陪云歌买东西,云歌要买瓶洗衣液,我随口说了句:“买洗衣粉也行。” 她当着几十人的面狠狠的甩了我两巴掌,似乎她很解恨。那时候我的感觉比死难受。我的手指甲深深地嵌在了掌心里,血流了出来,但我感觉不到痛,我只感觉我的面子,像千金重的石头重重地砸在地上,砸出了个窟窿。我想钻进这个窟窿中把面子捡回来,但是我找不到我的面子去哪了?
就这样,我还是忍耐了下来。还是那句话,不忍又能怎么办?不忍怎么跟我妈交代?不忍又是光棍一条了。不忍。。不忍。。。我他妈的必须忍。
走到这一步都是自己作的,怪得了谁呢?云歌也算是个好女人,只能说我和她身上都有太重的孩子气,以后的人生各自磨练吧。
最终,我们还是离了婚。一段仅靠维持的婚姻,注定是要完蛋的。
我又成了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