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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又是春来花开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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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房门,我静静倚着木门站着,奔奔在床上咬着一个枕头撒欢,我对着它笑了笑。
它很高兴,更加来劲地卖弄着。它渴望引起我的注意,倘若我有十来分钟没有注意它,它就会在我脚边摇头晃脑,非要将我的目光重新吸引到它身上不可。倘若我继续忽略它,那么它会生气,跑到床底下没精打采地趴着,非我三请五请才肯出来。
奔奔是个坏脾气的孩子,但爱我,忠贞不渝的那种。
忠贞不渝的爱是我一直的向往,从我少年读那首《上邪》开始。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唯一可悲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这种忠贞不渝的爱来自一条狗。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爱情最长能够持续十八个月。十八个月,相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实在不足以提。这就是爱情,人人渴望的爱情,如此的短命易折。
我与哲林相识到分手,也正好是十八月。他离开,而我依然在原地徘徊。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衣柜镜子里的我也跟着叹气。镜子里的我依然是旧日模样,纤眉秀目,红唇如画,和三年前相比,只是少了那股快活劲儿。我抚摸着眼眉,想要拭去笼罩眉宇的浅浅忧郁。我知道它是青春的杀手,会不知不觉给我添点皱纹,加点沧桑,直到将我变得面目全非。
我希望在韶光流转中,依然保持自己的华年盛貌。不至于,他日与哲林街角相逢时,擦肩而过且漠然地不再相认。对着镜子,我努力地展露了一个笑颜,记忆中21岁的叶静飞的笑颜。
21岁时,我全身都笼罩在一种光芒里,吸引着人人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这种光芒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叫青春。虽然名字土了点,但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那是钻石也无法比拟的光芒。
那时,我大学刚毕业,无法一下子从放任自流的大学生活状态中摆脱出来,于是放弃做个朝九晚五的白领丽人的打算。在一个不起眼里的酒吧里,我做了一名不起眼的调酒师。
这个酒吧不起眼的是它的地段,偏安一隅,连名字都叫“隐”。
我的工作很悠闲,听到心动的曲子,会一边摇着SHAKE一边快活地扭动着身子。大多数时候,我睁大眼睛,瞅着夜色里沉沦的红女绿男。
薄薄的酒精味道在空气里弥漫着,欲望在他/她隆重其事的正色背后张牙舞爪。
试探、暗示、眉来眼去、无伤大雅的调情、声色的诱惑……有条不絮地进行着,酒吧里幽暗的灯光,遮掩不了旷男怨女们入骨的寂寞。夜如水逝去,她与他或者勾眉搭眼地相携离去,或是脚步飘浮地归入自己无边的寂寞之中。
我看着这情色场里的你来我往,不易乐乎,不料却成了他人的风景。
“你是躲在角落里的快乐精灵。”这是安澜的原话。
有一次,我正张望时,他迎上我的视线,毫不吝啬地送我一个漂亮的微笑。
安澜的出现,让我对这个“隐”酒吧的新奇达到了极点,因为他实在是个漂亮人物。当他款款地穿过人群,周围的一切迅速地黯淡成为背景。
他走到吧台前坐下,冲我微笑着,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对于奉承的话,我一向爱听,所以我也回了他一个笑容。
半个小时不到,我就知道他曾是这里的常客。一个颇受欢迎的常客,一个颇受男人欢迎的常客,一个更受女人欢迎的常客。男人们拍着他肩膀说哥们好久没见了,女人们纤细的手指轻敲他背,走过后才回眸,递着秋波,幽暗灯光照着半脸媚笑。
这是情理中事,他生得俊俏,性情温和,待人谦恭有礼,天生就有一种媚惑女人的魔力。从他嘴巴里不见得会听到十分有见识的言词,但这并不妨碍他受欢迎,平淡如水的语言,伴随着他眼波一转,便添了几分漂亮味道。
有一阵子,我对他挺好奇的,央求他说他自己的故事。
他淡笑说他没故事。
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都在柴米油盐中打滚,他是真的没有故事。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经历太多人生起伏,一个微笑里可能也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也认定自己没故事。我不知道安澜是属于哪一种。而我是介于中间的那种人,哲林就是我生命中的最美的故事,我沉溺于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安澜每天坐在吧台前,看我调酒,见缝插针地跟我说着话。
他让我给他调一些特别的酒。我玩兴大发,胡来一气,有一次在金酒、白兰地里加入大量的红石榴汁,他眉儿不皱一口一口地喝了,匝巴着嘴巴笑嘻嘻地说:“这是飞飞的心。”
我跟他熟稔后,也常常开玩笑。偶尔还会调调情,顶文雅的一种,最多是羞答答地红一下脸。我不知道他跟别的女人如何,对我,他是爱护的。
安澜对我的亲近,多少惹来一些蜚短流长。那些常来酒吧的女人看我的眼色都有点不同,甚至有女子当着我的面对他撒娇:“你可真是喜新厌旧啊……”半嗔半笑的口气,长长的尾音,即使是责怪也是媚到极点。而且她说这话时,描着长长眼线的眼角斜睨着我,似是示威又似是轻蔑。
安澜只是微笑,不解释,不申辩,也不恼怒。
我对他越发地好奇,从他人的嘴里打听到他的背景,并不全面,仅是一爪半鳞。知道他有些来历不明的钱,知道他有数不清的女人。他是一只醉生梦死的蜉蝣,一无所长,除了在床上冲锋陷阵。
我厌恶轻浮,但不厌恶他。除了不务正业,他心底善良,待人温和,尤其对待女人,总是那样温柔而且面面俱到。他不掩饰对女色的贪恋,但从不谎言欺人。他开诚布公地表明只对露水姻缘感兴趣。曾有女子一夜销魂后眷恋上他,天天来酒吧缠着他,他与她对面坐着,也不责怪,只是无奈地微笑着。如果别人缠的太紧,他就会自动消失一段时间。
我来到酒吧上班这段时间,正好是他消失的那阵子。
与我认识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吧台前,静静地看我调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直坐到酒吧打佯,然后开车送我回家,微笑着跟我说明天见。
酒吧里其他侍者跟我开玩笑,说他动了真心。
我只是笑笑,我有个花花公子的父亲,所以非常清楚,浪子就是浪子。
我每天早上2点钟下班,睡到中午12点,起床后吃完中饭,换上简单的衣服就出门。
那时我不缺钱花,但向来不在衣服上花太多的钱。我年轻,一件简单的T恤也能穿出别样的风情,慑人的活力。
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常常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配着五元的T恤,脚踩一双自己做的麻线编成的鞋子。
“穿衣服是要展示自己,而不是弄个商标做活广告。”这是我对方屏说的原话,她对我的衣着总是有着成箩的意见。
方屏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一度比较要好。
我们的性格南辕北辙,之所以要好,我想是因为出于对各自异世界的好奇。
她是狂热的品牌爱好者,勤于研究时尚杂志,并对每年每季的流行趋势了如指掌,脚步准确地踩住流行的节拍。
我俩曾尝试着改变对方,但谁也没有成功。她依然如数家珍地跟我说着宝姿、范圣思等品牌的新款;我依然按照自己稀奇古怪的想法打扮着自己。
有一阵子听到蔡琴的《渡口》,深受震憾,于是我天天弄了朵花别在胸襟上。
方屏捧腹大笑,说:“干脆,你结两根麻花辫,拎一小篮花儿,在这个城市天天叫卖吧。”
通常我会在下午两点钟出门,从自己住处慢慢地朝酒吧走去。途中经过一所小学,我会趴在铁栅栏前,安详地凝视着他们红扑扑的小脸。经过一丛开满白花的绿树,我会静静地站在下面,细嗅花的芬芳,直到白色的花瓣落满我的肩头。经过照相馆时,我会特意停下脚,伫立在橱窗前,分享每一张笑脸后的快乐。最后我会推开咖啡馆的木门,要一杯现磨的蓝山咖啡,坐在靠窗的台子边,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摄影杂志。
我只爱看摄影杂志,那里面有远方的景色,而我向往远方。
这个咖啡馆离我工作的酒吧很近,有个很平凡的名字“木棉花下”。名字虽然平凡,却极为应景,在它门口,就是一株挺拔的木棉树。蓝色天宇下,但见它昂首直立,铮铮然,风骨独特,不禁令人心驰神往。
深圳的春天很短,象个猝不及防的屁。而木棉花总是能及时地抓住,把短暂的春光缚在光秃秃的枝头,以饱满的红色放大。
我翻看的摄影杂志正好有一张木棉花的图片:冷清的浅灰色天宇,横亘着炫红的花朵,诡异至极而且美丽至极。我的心受到震动,不能自己,翻出随身携带的笔,在图片下写了一句话:天宇拒绝了大地的爱,木棉花是大地流泪的心。
几天后,我信手翻开这本杂志时,发现在我的留言下,另外有一排刚劲的字:大地与天宇是相爱的,而木棉花是它们燃烧的爱火。
我一笑而过,继续翻看着。翻到稻城亚丁红色的草地时,心又被震撼,拿出笔写下一句话:希望有一天,在红色的草地上美美地睡足24小时,既不错过日出也不错过月落。几天后,我在此留言下面发现同样刚劲的一排字:你唯一不会错过是多若繁星的牛屎,它将粘满你的背。
我有点恼怒,知道他说的是实情,草原上没有公德心的牛羊们总是随地大便,但如此不留情面地破坏我的美好向往,实在是扫兴的人。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我将用它堵住你的嘴。
第二天,我如往常一般,准时准点走进咖啡馆,坐在窗边,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并翻开那本摄影杂志,没有在我的留言下发现新的留言。我得意地一笑,偏头凝望着窗外燃烧的木棉花。
有一个人在我对面坐下,不经邀请的,也未经我许可。
我盯着他,用眼睛责备他的不礼貌。
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我只是想看一下,是谁要用牛屎堵住我的嘴。”
目所能及的范围内都没有牛屎,我只好请他喝了一杯咖啡。
他看起来很年轻,但我知道他肯定超过30岁了。
20来岁的男人和30来岁的男人是不同,区别不在容颜上,在眼神里。20来岁的男人急于想证明自己,30来岁的男人已想着要包容别人,包容一切。他的眼神很温暖,无论别人说的话语多么可笑,也许在他心底不屑一顾,但面上风清云淡,一律是宽厚的笑容。
这就是于哲林。在一个春天,一个叫木棉花下的咖啡馆里,他一脸浅笑走进我的生命。窗外的木棉花开得灿烂无比,燃烧了天宇,燃烧了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