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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三章 ...

  •   03
      那次尴尬的重逢之后,沈瑰就再也没有遇到陈微渺。
      也是,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交集。沈瑰依旧定点上下班,除了总是忍不住关注酒吧来来往往的客人外,和以往没有什么区别。

      正当她花了三个月渐渐淡忘那次重逢时,老天爷又和她开了一个玩笑。
      这天深夜,沈瑰正常下班,回家洗漱睡觉。熟睡中突然被一阵闹哄哄吵醒,她眯着眼睛翻了一个身坐起,掀开窗帘朝楼下看。
      她不清楚现在是几点,只觉得外面亮堂堂的,有很多闪着灯光的车子,还有很多吵吵嚷嚷的人群。紧接着,她就什么都看不清了,像是深冬清晨的大雾,可现在明明是刚入秋。然后伴随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沈瑰渐渐意识到出大事了。
      她赶忙从床头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和存折赤着脚就冲向门口,还没等她开门,门就被人从外强行撞开了,一位身穿亮橘色制服的男人喘着气对她说:“小姐,楼下起火了,您是一个人吗,赶紧跟我离开这。”
      他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走进来,递给沈瑰一块湿毛巾,弯腰准备背她。

      沈瑰傻了,不是这位消防员的举动,而是从这位消防员身后进来的男人。那男人天生自带降温器,这么火光冲天的楼道感觉上了一层冰霜。
      男人对消防员说:“我来。”

      消防员本想斥责男人只身闯入很不安全,但是他已经带上了防火头盔淋湿了衣裤,时间紧迫,不便指责,消防员只能答应:“好,尽快离开。”
      消防员护送他们安全离开后,又继续进入火中救人。

      沈瑰被陈微渺一路抱着安全抵达楼底,陈微渺只穿了一件T恤衫和一条大裤衩,身上是湿的,沈瑰就这么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他带着头盔,从沈瑰这个方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那头盔下一定没有什么好脸色。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火光冲天的时候她还能淡定地带上全部家当逃跑,现在却慌乱得无所适从。

      远离火灾现场后,陈微渺放下她,脱下头盔,微微喘着气。刚刚淋湿自己的水还没有干,从他的发梢滑落,滴在白皙的脖子上。他用手抹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动作却一滞,表情也有些细微变化。
      沈瑰察觉到,握住他的手一看,手心有一道明显的烫伤,“你的手被烫了,要赶紧处理一下。”沈瑰知道,陈微渺的这双手对他来说很重要。

      陈微渺把手抽回去,带着怒气,“你就是活该!”
      说完,立马转身就走了。

      沈瑰被骂得莫名其妙,气得咬牙,可是感受到他湿漉漉的睡衣,想到他被烫伤的手心,看着他整个人落寞地一点一点没入黑夜,比她这个差点被烧死的人还要狼狈,又真的气不起来了。

      他,不会是专门来救我的吧?

      这个可怕的念头涌上来,就像这大火一样浇不灭。她转头看着仍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似乎要把整栋楼全部吞噬,围观凑热闹的人都开始害怕起来,还掺杂着呜呜咽咽的哭声,沈瑰心里很复杂。

      马路牙子边,停了一辆车,里面坐着一个全身湿透的男人。陈微渺摊着自己的手心发愣。
      除了疼,还留有某人的余温,那温度竟比伤口还要炽热。
      他扳了扳面前的后视镜,照了照自己脸,头发乱七八糟地耷拉着。除了上次醉酒,这应该是他第二次这么糟,关键这两次还全部是在这个女人面前。
      他一次一次地提醒自己,这个女人不是沈瑰,而是沈瑰的双胞胎姐姐沈玫,但时隔十年,他根本无法拒绝那张和沈瑰分毫不差的脸。他怒哼哼地把后视镜捶歪,发动汽车,滋溜一下飙走了。

      这场大火直到天亮的时候才被扑灭,据说是三楼人家电路老化,加上秋干物燥,引起的大火。这里是一带出租房,有时候一层楼里要挤六七户人家,物业管理也相当马虎。
      大火过后,很多房东开始收回出租房,而沈瑰住的房子虽然没有被收回,但是被要求整顿,火灾后受到媒体关注,开始有人过来检测,测定全是危房,各种危险隐患报道得沸沸扬扬,想住也不敢住了。

      家回不去了,天刚刚亮,距离她上班的时间还早得很。沈瑰看看自己,穿着睡衣,赤着脚,蓬头垢面,手里只有一张存折和装有银行卡及证件的钱包。
      她深呼吸了几下,给自己灌了大碗鸡汤,假装又是一条好汉。
      当务之急先去买衣服和鞋子,还需要一部新手机,然后去找个新房子,然后……

      早晨的风有点冷,沈瑰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她颓废地蹲在马路边,毒鸡汤消化完了,什么事都没做就已经感觉到精疲力尽。承认吧,现在的她和流浪汉没有区别。

      忽然,一辆车停在她的脚边。
      哎,连流浪都占别人的地方。沈瑰默默地往旁边挪挪,等待自己情绪稳定。谁知她挪一步,车子往她身边蹭一步,挪一步,蹭一步,等她挪出停车线外,车子还是不停地往她身边蹭。

      这就有点欺人太甚了!
      一肚子倒霉怨气没地方撒,终于找到出气筒,沈瑰打算好好理论一番!

      她站起来的瞬间,车窗门也打开了,她瞬间没气了,甚至还有点想哭。
      没气是因为来的是陈微渺,那个为了救她烫伤手的人,至于想哭,沈瑰默默地打了矫情的自己一巴掌。稳稳情绪,说:“那个……有事?”

      车门没开,只从车窗里送出一袋东西,沈瑰没敢翻,问:“是什么?”
      陈微渺没回答,又从车窗里递出来一把钥匙,说:“地址你知道,去那里,有人会在门口接。”

      沈瑰渐渐意识到他什么意思,没有接钥匙,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去。”
      陈微渺似乎没有时间和她瞎废话,简单明了地说:“好啊,我不介意揭穿你的过去,沈玫小姐。”
      他加重了“沈玫”两个字。可能是因为这十年的逃避,让她在下意识里惧怕他,她伸手接住了那串钥匙,还没反应过来,车子就飙走了。

      她翻了翻袋子,是一身衣服一双鞋,还有一部手机。
      他倒是考虑得很周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安排了这场大火,逼她走投无路回去找他呢。
      想法一出,沈瑰恨不得掐死自己。陈微渺从来不是这样的人,她不应该这样以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谁都可能为达目的干出这种事,包括她自己。但陈微渺绝对不会。

      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钥匙,这钥匙她见过,就是九江天地城那栋房子。她是真不想去,并不是她有多清高多仇富,只是她感觉,那里是关着金丝雀的大金笼子,憋闷得慌,还有一种住个十年都不会知道隔壁的邻居叫什么的不安全感。
      陈微渺最后那句话,他应该认为自己是沈玫。也对,十年时间,她早已和“沈玫”这个名字融为一体,即使自己不承认,她也不会再是沈瑰了。

      她找了个卫生间换上衣服,衣服很良家妇女,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一双白色帆布鞋,大小刚好合适。唯一失败的就是,她睡觉都是真空,而陈微渺这个大老爷们似乎也不会想到给她买内衣……
      于是,本来很良家妇女的衣服,让她穿得依旧是这么充满魅惑。

      穿好衣服后,她没有急着按照陈微渺的安排去天地城,而是往酒吧去,那儿算是她第二个家,有熟悉的朋友和同事。

      “什么!你什么意思!”沈瑰忍不住大吼。
      白天的酒吧很萧条,没有什么人,经理好声赔不是,“沈玫,今天早上有人来赎了你,付了双倍的违约金。对不起,以你的条件,我们是真舍不得你走的!”
      沈瑰说:“他是不是还给你什么好处了?”
      “这……”经理说得扭扭捏捏。
      沈瑰就明白了,转身离开,再不离开等着别人撵吗!

      走在江边,江风把她吹醒了。从三个月前的偶遇开始,陈微渺就已经盯着她了,哪怕她只是沈玫,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与沈瑰有关系的人。而这次的火灾似乎已经让他下定了某个决心,她可能逃不了了。
      她掏出手机,点开新手机里某人存入的唯一的联系人,发送消息。
      “你真狠。”

      很快,消息回复。
      “和你那位妹妹比,差远了。”

      沈瑰默默收起手机。
      回忆与他重逢,除了醉酒的话,他和她说过的话寥寥无几,而且句句带刺。
      “一杯,关于你。”
      “沈瑰!”
      “你就是活该!”
      是啊,沈瑰,你就是活该这么倒霉。

      还能回得去吗。他很恨她,恨之入骨,这一点她很清楚。

      江面上的风一浪一浪的,不时有小商船来来往往。
      来这座城市十年了,她依旧觉得这里很陌生,初起的太阳很近很刺眼,入夜的黑暗很静很残酷。

      她承认,这十年,无时无刻不在疯狂地想念一个人。
      比遗忘一段过去更痛苦的事情,就是承认一段感情。
      一段刻骨铭心却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沈瑰进入田瑛高中的第一天,就认识了陈微渺这位校园风云人物。

      “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个新同学,这位同学很厉害,她在去年拿到了省数学竞赛一等奖。大家热烈欢迎!”班主任冯婷婷如是介绍她。

      她从位置上站起来,朝那个矮矮小小的、挂着招牌微笑的女老师走过去,转身,面向大家,鞠躬,开口,“大家好,我叫沈瑰……”突然沉声,像卡壳的旧磁带,“……玫瑰的玫。”

      台下静默了两秒来消化沈瑰的口误,随即以人耳可闻的窃窃嬉笑声传开,到底已经是十六岁的孩子,都知道不应该嘲笑得太过明目张胆,可是这种私语,只会更加刺耳。

      沈瑰的脸色没有变化,静静地看着大家,看着大家用一种戳中笑点一样的眼神打量她。

      小个子班主任此时挺身而出化解尴尬,“沈瑰同学,那你平时有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和大家分享一下呢?”

      台下细碎的声音渐渐停止,沈瑰继续说:“我喜欢大提琴的声音。”

      同学们又立即闹哄哄起来,不过这次的目光不在沈瑰,而在另外一个男同学身上。

      这是沈瑰第一眼见到陈微渺,初见,他就是被班级三十二双眼睛注视着的焦点。关键这人偏偏很享受这样的注视,大马金刀地坐在位置上,小小的空间根本容不下他那条修长的腿,不是拦腰截断过道,就是直接蹿到沈瑰的凳子下。
      他就是沈瑰的后座,陈微渺,年级公认的校草级音乐天才。

      小个子班主任笑嘻嘻地说:“陈微渺同学去年元旦晚会上演奏大提琴,可以说一战成名,你们以后有兴趣可以交流交流。”
      沈瑰微笑着点头,得到班主任允许,她往位置上走去。

      不可避免地与后座的陈微渺对视,他的皮肤白净,不是那种病态的白,而是倾向于俄罗斯人的肤色,白得健康。他的骨架子不大,校服穿在他身上感觉垮垮的,但是四肢修长,伸手能碰到前面的桌子,伸腿能踢翻沈瑰的凳子。他的眼睛是五官的焦点,看人总喜欢眯眯眼,但是瞪大的时候就像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各种在他眼前的事物都能倒映其中。
      此时,他正瞪着一双呼呼的大眼睛望着沈瑰。

      沈瑰丝毫没有寻常女孩的羞涩,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回看他。第一眼,她就知道她很讨厌他,至于为什么讨厌他,这个原因到最后的最后才意识到。
      她讨厌的不是陈微渺,而是厌恶从陈微渺那双纯净的瞳孔中倒映出的自己。

      陈微渺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在走读生会议上,可能觉得班里就他俩走读生,坐在一起不讲话太尴尬,陈微渺主动搭讪,“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很像赵灵儿?”
      那个时候风靡的《仙剑一》中,刘亦菲饰演的赵灵儿是所有男孩女孩心中的女神。
      她当时顿了顿,想起了她的姐姐,侧过头说了一句,“我认识一个,比我更像的。”
      “谁啊,我可以见见吗?”
      “不可以。”
      “……小气鬼。”

      第一次交流,有点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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