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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所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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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坐在咖啡馆里发了半天呆。
明明半个小时前我还在肯德基宽敞明亮的餐厅里边喝可乐边敲文,为什么一眨眼就穿了呢?
想想我既没有许什么乱七八糟的愿望,也没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这么个亿万分之一的机会,怎么就落到我的头上了呢?
无力无语无奈。
好吧,我错了。其实现在穿越正大行其道,走路穿车祸穿上吊穿跳楼穿喝口水都能穿,坐在肯德基里随随便便就穿了也不算怎么莫名其妙的事。
可是就算穿越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搞得上一秒在床上睡觉下一秒跟西索打牌也很平常,也不用轮到我头上吧?我没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啊穿越大神!
如果不算偶尔弃个坑雷个人的话……
默││是我的错……夜路走多了总会撞鬼,穿越写多了总会成真。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常在坑边笑,哪能不遭报。
穿就穿了,大不了当一次免费旅行。
反正也没能力改变不是?
……
什么叫胡言乱语,什么叫祸从口出,我想我明白了。
现世报。
可不可以收回前的话……
不征求我的意见就让我穿了也罢了,为什么穿的还是这个恐怖危险高犯罪率高死亡率的猎人世界?!!╬ ╬看着咖啡馆的海报上那蝌蚪一般扭曲诡异的符号文字,我穿越以后第一次有了宰人的冲动。
冷静,冷静,不可以在公共场合杀人,善后起来会很麻烦。
我好象开始适应猎人世界了……
不知道是不是好现象。
穿的是哪个无良作者的笔下呢……
亲妈还是后妈……
应该是后妈吧……
送我穿来的神仙连影儿都没见,更别提补偿能力之类的……
我可怎么活啊……
可是也有可能是亲妈……
毕竟我没有一上来就落到旅团手里(为《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女主默哀……)
也没有不幸地掉进揍敌客家(为《终极任务》女主默哀……)
更没有被扔到流星街(为千千万万的穿越者默哀……)
到底是亲妈还是后妈呢?
……
算了,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想也没用),我该考虑的是现在怎么办?
看看身边的东西,用来写文的笔记本电脑还在,装随身物品的咖啡色手提袋也在,嗯?好象多了什么?
视线落在左手无名指上,我的嘴角止不住地抽——
一枚略显诡异的戒指,做工精良,造型优美。逆十字状的铂金底座,上面雕刻着五朵镶着红宝石的交织的玫瑰,中间是一只凝聚了最深沉黑色的叠起双翼的骷髅蝙蝠,转动间夜的光华流转。
摘下来,看着内侧代表了斯堪的那维亚的金色的花体字母“S”。
神的后裔与该隐的信徒。那个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传说中的指环,“十字缚戒封”。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枚戒指,它的由来,它的功用。
封印着血族力量的钥匙,可以使佩戴者拥有凌驾于亲王的速度和能力,却不会受到阳光影响。即便使用者并非血族。
我所创造的,我的新文里女主的保命符。
现在却出现在我手上。
……虽然想过从JJ上随便抓个无良的作者来做主角,但不至于那么巧这个人是我自己吧?
这叫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我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