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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吃的胡萝卜 我姓沈名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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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界是各种精怪的居所,以花草树木类型的精怪为尊,以飞禽走兽类型的精怪为卑。
上一任灵界之主——子岚宣布由兔子继承灵界之主的位置之后,众精怪一脸懵逼。
兔子?为啥是兔子?它就只没啥用只会卖萌的兔子精啊……
虽说新的灵界之主是只没用的兔子精,但最开始的时候没有精会不识趣地招惹它,因为……树族最强的树妖——林子是它的好闺蜜。
但有一天,林子忽然失踪了,兔子派手下找遍了整个灵界也没找到她。
原本忌惮林子而选择静观其变的一些精怪开始蠢蠢欲动。
“把这只兔子精赶出灵界!重选灵界之主!”众精怪的呼声惊动了神界的远古神灵。
那位神灵听完众精怪的吐槽抱怨后,满脸嫌弃,似是觉得太过无聊。
“这兔子精没准真有治理好灵界的能力呢?”那神一把抓住兔子的俩长耳朵,将它拎了起来,“不如让它去凡界历练一番,看看它的实力是否配得上灵界之主这个身份,再作决定如何?”
神的提议自然是不容拒绝的。
于是兔子被送到了冥界,奈何桥。守着奈何桥的孟婆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她见了毛茸茸的兔子,汤也不熬了,抱起兔子,就揉啊揉啊揉……
因为成功地刷满了孟婆小姑娘的好感度,所以兔子顺利地带着记忆入了轮回。
转世为人之后,兔子得到了新的身份——祈京的名门世家沈家的嫡少爷,名为沈彻。
*
人间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沈彻便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啊呸,是男子。
沈府的暗卫们为沈彻暗中调查林子的下落已有十七年,但仍然没有打听到林子的半点音讯。
作为祈京数一数二的俊美少年郎,沈彻每次出门都会被众多姑娘追着跑,因此他无奈决定——男扮女装,亲自去找林子。
这是一个机智的决定……因为没有姑娘追着他跑了,虽然现在姑娘们看见他,眼里都冒着谜之火光……估计是被沈彻的美貌惊艳到啦!
这同时也是一个愚蠢的决定……因为京城里的许多男子都看上了“她”,经过多方打听,他们还是调查不出“她”的真实身份,于是纷纷摩拳擦掌地寻找着强抢民女的时机……就连青楼的老鸨们,看着沈彻的眼神也别具深意。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沈彻在祈京颇具美名,爱慕他的少女数不胜数,但是在他打扮成女子模样之后,竟然没人察觉,他就是沈彻,根本不是什么女孩纸……
沈彻想,也许是因为凡界的人比较瞎吧……
凭借着呆在凡界的二十年里积累的阅历和沈府势力的暗中守护,沈彻成功地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逃离了祈京。
*
祈京西郊,一个身穿橙色衣裳的少年拦住了沈彻的马车。
这个少年是来蹭车的。
“我姓胡,名萝卜,来祈京赶考不幸落榜啦,打算回江南继承家业,哥们儿能捎我一段么?”
少年眼睛亮晶晶的,好似早已看穿了一切。
沈彻一听,心想,难得遇到一个不瞎的人类,居然一眼就看出他是个男孩纸!
于是连忙邀请对方上车。
坐定之后,胡萝卜询问起沈彻的姓名。
全然忘记自己现在是女子扮相的沈彻,自以为风流倜傥地甩开手中的折扇,回答道:“我姓沈名彻,字兔子,萝卜兄叫我兔子就好。”
“……”
萝卜的内心是崩溃的:哥们儿你这字是参考我的名字临时编的吧!也太随便了吧!
然而前身是兔子精的沈彻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字有啥不妥,直到……盯着萝卜的橙衣裳看了半晌,他才想起以往教书先生曾说过,凡界的兔子都爱吃胡萝卜……
如果萝卜兄再戴一顶绿色的帽子,就更像一根胡萝卜了,沈彻心想,胡萝卜诶……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胡萝卜:……天呐哥们儿,拜托你不要用看食物的眼神盯着我看啊!哎哟!有话好好说,别一言不合就咬我的胳膊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