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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怪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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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落山的时候,老A 们的路程已然完成了大半,翻过前面的山头就到指定集结地了。
队伍匀速前进,每个人之间默契的保持着几乎相等的距离。
瞄一眼某人背包侧边绑着的那棵秀气的植物,走在最后的袁朗快走几步赶上了他前面的吴哲:“我说,你知道么?若是在宋朝,临阵收妻可是杀头的大罪。”他说着就很欠手的去摸玫瑰的花茎,却冷不防被突出的硬刺扎的缩回了爪,吮着出血的手指,袁朗一脸的无辜。
看到他被扎,起初吴哲很是关切,这东西扎人疼,刚才自己也领教了。
可是,关心的话到嘴边又被他吞了回去,心道:谁让你随便乱动我的花,活该!
“队长,相信您也知道‘朋友妻不可欺’这句古话。小玫,做的好。”吴哲目不斜视,“一脸正气”的继续前进。
“小玫?不是吧,吴哲,你这么快就给她起好名字了!她扎我你还夸她?同志,你这时典型的重色轻友啊!”袁朗哭笑不得,却依旧热衷于毫无营养的斗嘴活动。
吴哲耸耸肩,一副“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神情。
看他不搭茬,袁朗很是无趣,抿抿嘴唇,眯起了眼睛。
“吴哲啊,你这棵“新妻妾”漂亮是漂亮,可是满身长刺,一点都不温顺,你还当个宝似的。你说,你这嗜好是不是也算怪癖啊。”袁朗不抛弃、不放弃的和吴哲搭讪。
“当初,评估的时候我当着那么多领导的面“揭露”你,你最后干嘛非得留下我,还给我钥匙让我查岗。如果按你刚才的说法,你这是不是也算怪癖啊?队长大人。”吴哲想都不想的顶回去。
“噗!”袁朗一脸坏笑的退出三步,双手叉腰望着吴哲,眉梢眼角都写着“邪恶”俩字儿。
吴哲看着他的样子呆了一秒种。
“烂人!你去死!”吴哲欺身上前,抬脚就踹。
袁朗奸谋得逞,敏捷的躲闪着,嘴还不闲:“吴哲啊,你说的对,我就是怪癖,我就喜欢你这带刺的“妻妾”,诶哟!你轻点•••谋杀亲夫啊•••。”
吴哲满脸通红,拳脚一齐往袁朗身上招呼:“烂人,你给我闭嘴,你再说,信不信我,我一枪毙了你!”
“信,我信。不过你可要想好,打死了我,你不就成了寡妇,你后半辈子怎么办啊。”
走在前面的众老A早已听的满脸黑线,好在大家长久以来“训练有素”没人傻到去做“劝架的炮灰”。齐桓领头,每个人都知趣的加快了速度,拉开了和后面这两位的距离。
你一拳,我一脚,吴哲和袁朗玩上了瘾,渐渐的偏离了原来的行进路线,向林子深处跑去。
“玩一会怕什么?大家走的又不快,一会赶上去就是了,就凭我们俩还会迷路么?”
希望以后每个人这么自信的时候都想想一句老话:淹死会水的。
袁朗在前面跑,吴哲在后面追。
听到身后啪的一声,吴哲知道那是野玫瑰掉了。中午的时候因为怕伤了花茎,没有捆的很紧,刚才这一顿折腾,绳子松脱了,但他追的性起没有停下。
“好了,吴哲,我错了,咱别跑了。”又跑出100多米,袁朗意识到玩的太久了,就开口求饶。
“切!先放过你,我得去捡我的花。”吴哲说着就往回跑。
“花,一天到晚就知道你的花。”看着他的背影,袁朗无奈的遥遥头,也慢慢的跟上去。
暮色四合,吴哲的迷彩服掩映在草树间,看的人眼花。
在许多年以后,那个黄昏的瞬间还经常出现在袁朗的梦中:子弹破空的声响似乎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袁朗的心跳空了两拍,等到他又能呼吸,不远处的吴哲已然无声的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