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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学 开学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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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天。
白洋对这所大学已经熟悉得不行,他在这里读了四年的全日制本科,大四临近毕业的时候,别的人要么忙着找工作,要么忙着考研究生,而他早早就获得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资格,相比其他人的忙碌,他的大四倒是清闲得多,每天清晨都会有一波又一波的学生挎起书包就往自习室跑,而白洋则会慵懒地躺在床上跟着周公叙旧。
结束了暑假,白洋拖着他那个用了四年的行李箱,来到研究生宿舍楼,新学期即将开始。
研究生的住宿条件明显要比本科生的好不少,两人一间,下铺是书桌,上面睡人。其实这样的住宿条件在很多大学本科中已经普及开来,无非就是多几个人一起住一间。
白洋所就读的这所大学,在学术上颇有名望,教学条件整体也是不错,怎奈他本科所就读的学院刚好是在学校最老的校区里,住宿条件一直维持着过去几十年的样子,上下铺都睡人,中间拼接着几张大课桌,卫生间是每层楼公用的,洗澡就得去澡堂了。而校方一直宣称的改善学生住宿环境,无非就是把每间房的住宿人数砍到个位数4人,并重新装修一下,就像是给学生一个很大的恩惠。所以他们学院的学生一来报道,便怨声载道,说是被学校遗弃的孩子。
不过白洋还是挺喜欢他之前所在的老校区,望眼放去,一片的古老建筑,镶嵌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之中,脚下所走的碎石小路都烙印着无数的陈年往事,就好像在看一部老电影,很有历史的那种厚重感。白洋闲暇时候就喜欢在老校区里散步,就跟翻阅老照片一般,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人,后来偶遇林想,身边便多了一个伴,直到临近毕业的那年。
白洋并没有怨恨那个人,世事无常,身不由己,只是心口上的伤痛还在隐隐作痛,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但是这一切也就仅仅过去了几个月,他需要的依旧是时间。
白洋把行李简单放置,便出门看看研究生院校区。
这个校区要比之前的老校区现代化不少,一座座现代建筑拔地而起,一水的玻璃和大理石瓷砖,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这里是找不到老校区的那种感觉了,生疏又有点偏冷。不过也好,换个环境,换个心情,重新开始吧,白洋心里想。
白洋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闲逛,此时手机铃声响起,屏幕显示着两个大字:“猪头”,这是白洋对自己好闺蜜的雅称。
“怎么着,”白洋接起电话,“你不用上班的么?”
“有什么事情比得上这更重要呢,我这不抽时间打电话确认你是否还活着么。”陶丽丽在电话那头一开始便进入调侃模式。
“托你的福,一时半会儿还死不成,”白洋习以为常,“哎,跟你说,我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我现在怎么对上学一点感觉都没有了呢,估计也就接近考试那阵子会有点反应了。”
“你才知道,”陶丽丽嘲笑起来,“你说你姐姐我每个月例假总会按时到来,谁跟你一样,整的半年一次。”
白洋这边脑子里还没想到怎么回她,不过眼睛里已经冒光了:“不跟你说了,我看到帅哥了,我得挂了。”
“谁?哪个帅哥?我认得吗?”
“还能是谁?真不说了,挂了。”
“你照片还没给……”
没等陶丽丽把话说完,白洋就把电话给挂了,不等她说完白洋也知道,陶丽丽这女的毛病不少,有一点就是特八卦,一旦白洋身边出现个谁,她准好奇,非要问个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白洋看到的是他本科期间的一个学长,比他大一届,林想的同学和铁哥们,张超。
白洋先认识的林想,然后通过林想的关系,认识了张超,后来还被张超招进学生会,打了几年酱油,跟一些校领导混了个脸熟。
“哥!”白洋脸上挂着夸张的笑容迎了上去,自从跟张超熟络之后,白洋总觉得张超就像他失散多年的亲哥一样,自己特受到照顾,也总想着法子在张超那折腾点事,然后让张超替他收拾,自己呢就一边干看着,心里也乐得很,觉得自己各种受宠,心里的幸福感就跟着爆表了。
张超看到白洋心里也确实高兴,他觉得白洋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淘气归淘气,但是心也不坏,反而挺招人喜欢。
“来报道了?”张超虽然只比白洋大一岁,但是明显老成得多,大学期间是校学生会的干部,也是学院辅导员眼里的红人,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众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张超家里颇有背景,加之后天也较努力,各方面能力都很优秀,毕业时不仅手握多家名企的offer,还早早被学校推荐保研和参加选调生考试,基本上所有的好资源都被他占用了去,最后他选择保送本校研究生。在白洋眼里,他除了是直男以外,就真的没有第二个缺点了。
张超每每看着白洋的眼神总是带有一丝温柔和宽容,白洋很享受这样的感觉,随着它自由地发展,越发得寸进尺。
“那还不是因为太想你了呗,”白洋一贯的不要脸作风,“我在家里根本呆不住,两老总是唠叨我个不停,叮嘱我读研期间,不仅要做好学业啊,还要兼顾社会实践啊,要出去实习什么乱七八糟的。”
张超微笑地看着白洋,眼前的学弟虽然也是研一的学生了,却跟个初中生似的模样,说道:“家里人也是为你好,毕业之后你也得工作不是,总不可能一辈子留学校里,提前跟社会接触也好。”
不管是什么话,只要是从张超嘴里说出来的,那就是顺耳得多,白洋自然也是连连点头答应。
张超领着白洋在校园里认了认位置,便一起到校外的一家小餐馆吃晚饭。
众所周知,大学食堂的饭菜质量一直都很受诟病,所以大家都喜欢时不时地结伴下馆子。白洋好吃这是自小养成的习惯,他妈妈烧得一手好菜,也把他的爱好给养成了,自己也慢慢学会了做菜,口味也养得越来越刁,所以一上大学,原本属于享受的用餐时间对于白洋来说,就变成了受罪之时。于是他也是经常到外面吃,一开始是跟舍友或者同学,偶尔陶丽丽也会来蹭饭,后来跟林想好上之后,就变成为两人的甜蜜时光,但有时也会把张超叫上。
他俩走进一家看着还不错的餐厅,找到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来,不用想,这顿饭肯定又是张超买单,白洋抓起菜单就看,不一会就选好目标。叫来服务员,点好餐。
只见张超笑着看着自己,白洋有点儿莫名其妙,自己出洋相了?不解地问道:“怎么了?这是要把你吃破产了哇?”
“那倒没有,就是过了一个暑假,你饭量竟增长了那么多。”
这么一说,白洋才意识到自己确实点了不少,习惯性地按三个人的量来点了,一时间,一种落寞的感觉涌上心头。
白洋从来没单独跟张超吃过饭,以前只要张超在,那必定也会有林想。白洋虽然知道张超是直的,不过他们两人之前的默契和感觉还真让白洋产生过他们像是一对的幻觉,每每他俩走在一起,身后必定会有一些比较腐的女生在幻想他们之间恩爱的场景。
张超看到白洋有点儿走神,问了句:“怎么了吗?”
白洋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摇头。
吃过晚饭,张超便回校学生会做事去了。凭他的能力、本科时期的表现、以及自己的家庭背景,研究生期间再次成为学生会的主要干事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白洋在附近的超市买点零食,打算留着看美网直播时候吃。一个人慢慢走进夜已经降临的校园,路灯渐渐亮起,周围的教学楼零星地点起灯火,一片静谧祥和。
以前他跟林想一吃完晚饭,也喜欢在校园里散步,而且喜欢从校园的侧门走进来,绕着一条小道,走到老师的住宿区。白洋的金融学老师是个亲和的中年女性,曾经留过洋,还养着一只金毛犬,憨憨的,每次路过他老师住的小院子,他们总会忍不住去逗一下那只金毛犬,本来金毛就很亲近人类,没几回便熟了。
白洋晚饭后喜欢到处瞎逛一两个小时的习惯就是跟林想那时候培养起来的,以至于日后莫晓枫都不得不迁就着他,走到最后,莫晓枫还得再吃点宵夜,非要吃得饱饱的才肯休息。
一个人在这还陌生的校区里走了一会儿,白洋就觉得有点倦了,于是便回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