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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当年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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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夜路流光溢彩,林诺看慕念琛一路开得平稳,慢慢放下心来,她歪着头,很快睡着了。慕念琛侧着头看她,她侧脸的轮廓很圆润,甚至有些婴儿肥的嫌疑,但真是漂亮,没有一点攻击性的软软糯糯的漂亮。慕念琛慢慢停下车,他觉得自己喝醉了,因为他朝着林诺的方向伸出了手。
万籁俱寂之时,理智慢慢褪去,慕念琛怔怔地想,如果此时此刻坐在这里的是叶欢该有多好,如果是她,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啊。慕念琛从来都是理性至上的人,他不放纵自己对叶欢的感情,那些记忆一直在他心底,却从不曾左右他的理智。也许是黑暗让人脆弱,慕念琛终于彻底的放纵自己内心的痴念,他的手轻轻的抚上林诺的脸,片刻后淡淡的收回,他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心里铺天盖地的思念,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回到当初遇到的叶欢的地方。
这样深沉的夜里,他终于彻底无法掩盖自己多年来积攒的情感,真是觉得一分钟都等不下去了,一分钟都坚持不下去了,重逢遥遥无期,这样的等候还要多久,这样借着别人怀念她的日子还要多久啊。
慕念琛狠狠揉搓着自己的脸,而后常常的叹了口气,他打开车窗,冷风吹进来,慕念琛终于觉得自己慢慢清醒,他发动车子,风更大了一点,他拿起一边的外套,犹豫了一会,还是盖在了林诺的身上,他收回手的时候有些懊恼,慕念琛,他在心里苦笑着对自己说,你真他妈的没救了。
风一直在吹着,慕念琛关上车窗的时候,林诺已经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整个人缩进了大衣里,柔柔软软的样子像是某些小动物,慕念琛忽然笑了:“醒了?”
林诺点点头,又仔细看了一下路牌,这才说:“慕总,前面左转,放下我就行了,我刚搬了家,就住在这附近。”
慕念琛看着林诺叠好他的外套放在一边,忽然问了一句:“你是在金华县出生的吗?”
金华县是南城边上的一个小地方,也是林诺的家乡,她点点头,简历上有写啊,她疑惑的侧头看着慕念琛问:“是啊,怎么了,慕总?”
慕念琛认真的看着她,似乎是有些怀疑,“那你有没有被人贩子拐卖过,或者去别的地方待过几年?”
林诺失笑:“慕总,你怎么了?我是在金华长大的啊,上大学才来了南城。”
慕念琛面上不露什么,摇摇头不想再说,查也查过,问也问过,分明知道不是,可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呢?叶欢,我为什么就不能真的忘了你呢?为什么这么多年之后还要出现这样一个人来提醒我你的存在呢?
慕念琛心里烦躁极了,放下林诺之后,他开车回家,街边的风景渐次向后退去,记忆纷至沓来,一幕幕出现在他面前,他以为他已经慢慢遗忘的一切,现在回想起来,原来还是那么清晰。
慕念琛认识叶欢的时候才十四岁,那时候慕家正在上升期,在商界树敌颇多,他被人绑架,辗转几次被卖到了江城附近的一个小渔村。
江城不比南城繁华,但是地方势力错综复杂,一时之间根本没有人找得到慕念琛,时间渐渐流逝,慕念琛几乎不再抱有期待。
少年意气,慕念琛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自己在这样的地方过一辈子,他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那家的男人是个酒鬼,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人,慕念琛看着自己身上越来越多的伤痕,他想他是活不了了,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多一天都让人无法忍受,他已经到了极限。
叶欢,就是在慕念琛最绝望的时候出现的。
那天早晨,男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端着碗饭进了关慕念琛的地方,慕念琛站起来一把推翻了,男人一巴掌直接把他打翻过去,慕念琛蹲下来环抱住自己,男人狠狠的踹了他几脚,粗着嗓子骂,饿死你他妈的,慕念琛冷着眼看他走出去,缓缓闭上眼倒在地上,动也不想动。
很久之后,一个乱糟糟的小脑袋挤进来,慕念琛有些诧异,他一直被关在一个破房子里,根本不知道这家还有其他人。
叶欢当时年纪小,看他脸色不善有些害怕,她怯怯的举起手上的馒头和水,低低的说:“哥哥,我给你送吃的来了。”
慕念琛当时唇角干裂,刚被打过的唇角甚至有血,叶欢拿着卫生纸沾了水慢慢给他擦,一边擦一边说:“哥哥,你要听他的话,不然他会打死你的。”
慕念琛哼了一声,很是不屑,阳光透过唯一的窗户撒进来,叶欢身上一半阳光,一半黑暗,只是整个人耀眼到不可思议,明明那么普通的甚至有点脏的丫头啊,可慕念琛当时就觉得很漂亮,他这人没什么审美,可叶欢是长到了他的眼睛里,这么多年来,他没遇到过比叶欢还合他眼缘的女孩。
当时慕念琛身上的好衣服早就被扒下来,换上了最不起眼的破衣服,然而十四岁的少年,还是很有些气质的。叶欢那时候胖胖的,身上的裙子有些小了,而且几乎看不出颜色,她很不自在的拽着裙角,那时候年纪小,还不知道自惭形秽这样高深的词,但叶欢头一次这样厌恶自己的脏。
慕念琛吃饱喝足了才嘲笑她:“你这穿的什么破烂?”
叶欢瞪着大眼睛,她特意换了这件裙子过来的,这是她最好的衣服了,七岁的小姑娘已经有了一点懵懵懂懂的自尊心了,于是她低着头当下就掉了泪。
慕念琛没有和这样的小姑娘打交道的经验,只觉得她哭的让人不耐烦,于是吃了最后一口馒头,恶狠狠地说:“别哭了。”
叶欢抽噎了两下,真是不敢哭了,只是眼泪一直一直的落下来,慕念琛瞬间罪恶感炸裂,他粗暴的吼:“不许掉眼泪。”
叶欢慢慢的停下来,她不哭了,慕念琛找了个破垫子让叶欢坐下,然后很不耐烦地问她:“你是谁?叫什么?”
叶欢偷偷瞥了他一眼,然后说:“我叫叶欢。”
无聊了这么多日子,好不容易有个说话的人,慕念琛硬撑着和叶欢聊天,不过他那时候还小,既骄傲还不怎么会说话,于是冷冷的说了一句:“这名字可真难听啊。”
叶欢觉得自己的名字不难听啊,但是她不敢反驳了,这个哥哥虽然漂亮可是好凶啊,于是她仰着脸问:“你叫什么啊?”
慕念琛想起自己父亲的样子,他循着自己的记忆模仿,努力的仰着头,挺直背,用一种漫不经心却又志得意满的语气回道:“慕。”
淡淡的一个字,一个骄傲的姓氏,慕念琛的脸上流露出自豪的神色。叶欢甜甜的笑了笑,她伸出手,轻轻拉住慕念琛的尾指,有点讨好的说:“慕哥哥,你要记得我的名字啊,我叫叶欢。”
我叫叶欢。
这名字可真难听啊。
很多很多年的夜里,慕念琛总在梦里想起这些话。叶欢这个名字刻进了慕念琛的骨血里,他思念,寻找,痛苦,不甘,却始终不曾忘记。
真正的失去一个人,往往不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却会在某些时候,带来铺天盖地的思念。
最固执的感情不是一直想着一个人,而是无论多久没有想到她,只要想起,就会难过的无法呼吸。
人的一生究竟有多少情感,又有多少值得铭记一生,有时候,明明知道只是自苦而已,可为什么不能放弃呢?
岁月抽丝拨茧,慕念琛一步步走到今天,已经有了完美的人生,甚至有了完美的伴侣,青年才俊,执手偕老,完美的人生啊,没有什么应该不满足的了,可慕念琛心里有个洞,那里塞满了叶欢,只有她能填平。有些感情,时日越久,越觉得难以放下,这是执念。慕念琛知道自己应该放下了,可回过头,他还是希望能看到幼年的叶欢轻轻的握住他的手,这是他的心底最深刻的渴望,也是他这么多年唯一的求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