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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昏,我失去了身体 初中的宋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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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宋宛虽然依然出色,但是并没有小学那么显眼。宋爸宋妈听了许多小升初优秀的学生会因为不再鹤立鸡群而心态调节不好的鸡汤讲座,在宋宛面前表现得对成绩和荣誉看得很淡。
直到期末看到宋宛成绩单上班级第一名竟然大吃一惊,复有信心的拍拍宋宛的肩膀鼓励她好好学习。
渐渐地,宋爸宋妈和宋宛之间的相处已经越来越像前世那样,父母与孩子之间更多的时刻是沉默的。大家偶尔的对话不再涉及到心事,谈论最多的就是食物、被褥、衣服。这些琐碎的柴米油盐的事情,构成了宋宛和他们之间最多的交流。
宋宛会觉得寂寞吗?
当然。
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宋宛不是唯一的一个。只是重生的特殊性让她对于自己有时候感到的寂寞情绪更有一种理所应当又无可奈何的情绪。
和同龄人之间的心理差距太过明显。班会课上听老师讲话的感受也和其他同学不一样。
和同学相比,宋宛对待很多事情的感受都不一样。不要说正当红的歌曲和明星,即使是时下的政治事件都无法激起宋宛的说话欲。
举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例子就是,老师总喜欢讲这样一种谎话:读了大学,你们爱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但是宋宛知道,人生永远不是爱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现在不可以,以后也不可以。每一个阶段,我们都被桎梏和枷锁束缚。大学也会有辅导员和查寝,也会有早晚自修和绩点排名。人永远都在迫不及待的从这一个被限制的地方,跳到下一个被限制的地方。
宋宛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对着一块黑板报想着应该画什么和在深夜的操场上独自一人的绕着塑胶跑道跑步。那个时候的宋宛,精神是自由的,□□被遗忘。
宋宛是在这样的追求自由的梦想中,认认真真的写着作业,做着练习,刷着题,准备着竞赛。
偶尔老师在课上分享一篇考试中看到的很好的一篇作文,因为是宋宛写的,于是把宋宛叫到了台上,让宋宛当着全班的面给大家念出来。
因为从小学就有被语文老师叫起的经历,从开始的无措之后,宋宛对于写在考试卷或者每周上交的作文上的内容有了一种警惕性。大抵都是一些被修饰过的鸡汤,不涉及个人的情绪。文笔是好的,但是在宋宛看来却并不那么讨人喜欢。
虽然如此,语文老师仍然乐此不疲的把宋宛叫起来,读她挑选出的模范作文。像是小学时候规定要完成的摘抄好词好句的作业一样,在宋宛读完之后,对于她写出的某一段或者某一句话再重复一遍。这种重复一边的感情让宋宛心里想笑。但又觉得是自己太过刻薄,其实大家都是好意,只是她自己作妖。
宋宛和班里同学们的关系不远不近,大家对她的态度也都还可以。其实平常可以很容易看出宋宛待人的喜好,沉默一点的或者天真的率直一点的,大概会获得她的好感,因为对于这样的同学,宋宛在对话时候的语气会和缓一点,嘴角也会有笑意。不过真实年龄还只有十几岁的同学大概还看不出来。
宋宛倒是很一如既往的喜欢着这一类型的。这种倾向,不管是前世还是这辈子,都很明显且执着。
因为宋宛念的是有名的私立学校,所以每年奖学金的数目实在可观,再加上宋宛在数学竞赛上的成绩,宋宛的课外辅导班就这么一直上了下去,家里的经济也撑得住。
进了初中之后,宋宛已经不给小学报纸投稿了,而是在报社里换了一个部门,给它的初中部投稿。除此之外,因为宋爸宋妈给宋宛在家里买了一台XP系统的台式电脑,所以宋宛也开始在网上写东西。博客和小说都会写一点,微博也会发。因为宋宛两周回一次家,所以在家呆的一天半差不多都是对着电脑。
宋妈免不了要埋怨:“阿宛对着电脑比对妈亲。”
宋宛对着宋妈笑得没皮没脸,和对着其他人的态度不太一样。宋妈这么说,宋宛的态度就就是“嘿嘿”得笑着,像个天真的傻子。
宋宛这样一笑,宋妈就没有办法,两周后宋宛回到家,依然还是除了睡觉吃饭都是对着电脑。宋妈就继续这么说,宋宛依然“嘿嘿”的笑。
初升高的时候,宋宛凭借着初中里竞赛的加分,可以进省里最好的高中。;初中同校的和她一起进去的也有几个,大家因为平常一起竞赛培训所以彼此也都认识。
宋宛在初中大部分的日子过得乏善可陈。但是她有每周写周记的习惯,每两周回一趟家,就把自己写的周记发了博客,手写的小说连载发了更新。
初中毕业,累计的博客篇数也十分可观。博客和小说的数据都是宋宛的心肝宝贝,至于微博,宋宛在上面表现得更加日常一点,就像一个普通的初中生,记录着自己的生活 。
总是来说,宋宛大概是一个离不开网络的人,她身上具有很明显的网络时代的痕迹,就是那个她重生的时代。虽然用的是老旧的XP系统,microsoft office也是很早的版本,但是宋宛依然甘之若饴的,像很久以前那样,和属于她的电脑安静的互相守候。
很久以前,宋宛看过一部电影,叫做《云端情人》。西奥多爱上了萨曼莎,当人工智能表现得更甚人类的时候,宋宛大概是会拥抱他们的那类人。
宋宛的高中在出生的城市之外的另一座城市,两个城市之间距离倒不是很远,只是高铁没开之前火车要坐一个多小时。
因此,就算高中学校规定了一周放一次假,宋宛回家的频率依然和初中一样。
毕竟是一个省最好的学校,宋宛一进学校,高考的压力仿若一座大山一样,深切的压在了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头上。就这样,宋宛却喜欢上了自己的前桌。
没错,她陷入了没有边际的暗恋中。
妈的智障。
作为一个颜控晚期患者,宋宛喜欢上的男生,有一张校草级别的温润英俊脸,说话声音倒是平常,但听久了就觉得也挺好听。脑子不错,长相甚佳,身高竟然也很可观,性格在大多数时候属于安静沉稳那一挂,偶尔和男同学一起打闹时候的时候也会活泼起来。
总之,宋宛因为暗恋魏泽序的关系,没有反抗地变成了一个白痴。
少女情怀总是诗,就算只是有幸披了一张少女皮,宋宛内心还是充满着诗意和萌动。
她开始写起了诗。
“黄昏,我失去了身体。”
要死。
这大概就是宋宛者一段时期的微博风格,清一色的少女表白贴。一贯文艺优雅的博客也毫无意外的成了重灾区,一水儿的分享笔记都有关于爱情小说。
“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却很不习惯。对他来说,她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数值涂覆的草匡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
如果把“他”和“她”的位置对换,宋宛觉得自己对于魏泽序的爱大概就是这样子的。
喜欢上一个人的宋宛妹子,比从前更加在意自己的衣着、发型、眉毛、肤色、言行和每次写在试卷上的作文和笔迹。
高中的宋宛在一群牛人聚集的学校已经越来越泯然众人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从小都学着几样乐器、练过书法、至少一件很拿手的体育运动,会一门或者更多门的其他国家的语言。
富裕的,也许一年之中会出国几次;最勤奋的,每天除了一日三餐都是学习;运动好的,也许参加过国家级的运动会,获得过二级运动员称号;有才艺的,身上也许背了不知多少的奖项和光环。
而长得不是最出色,成绩不是最好,人气也不是最高的宋宛,就像是小学课本上《伤仲永》里的孩子。
只是也只有宋宛知道,她不是那个被埋没天才的叫仲永的人,只因为她从来就不是什么天才。她只不过是一个侥幸重生的人,比其他人提前掌握一些东西,可是最后却又有很大可能无法掌握得比擅长者更好。
喜欢一个人,让宋宛比从前更内心敏感。在除了做题目上课的其他时间里,她几乎是不可抑制的在内心反省着自己的成长,和一直以来对自己的人生做过的努力。她看着书,神思却在游荡。跑着步,却感受到了从前没有过的痛苦。
我是个没有懦弱且没有用的人。宋宛有一种时刻这样评价自己。
一个人,一生中可以有很多时刻可以改变她的某一种思想。看过一部电影,读过一本小说,听了一个很发人深省的讲座,跟一个很特别的人相识,遇到一段值得铭记在心的感情,即使那段感情从来都没有过开始。
宋宛在怀疑自己和内心受着煎熬之后,选择了最老土的方式选择告白。
如果说宋宛身上还留有什么品质是值得大书特书,甚至可以慷慨夸奖一句的话,就是她与常人衡量标准不太一样的勇气了。
更加准确的来说,是一个重生人,觉得再坏不会比没重生之前更坏的底气。因为最低数值实在够低,所以看起来也没什么可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