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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番外-钧天梦,月(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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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柯尔坤,索尼诸子中,唯一长年离京,仅领有虚衔,没有在朝中担当实差的一个。在京城里,柯尔坤只是个无意追随父兄脚步、胸无大志的纨裤子弟,但出了京城,却长袖善舞、能言善道,奔波于南北间累积了惊人的财富,是资产雄厚的富商大贾。
他从未谋面却能一眼认出赫舍里兄弟中的老四,凭的就是传闻中柯尔坤那副即使是最冶艳的女子站在他面前,都要逊色三分的容貌。太过漂亮精致的丹凤眼和线条太过完美的侧颜,使索尼的四子有着一副令人无法亲近的面容。
“说来惭愧,这都是我的主意。”柯尔坤行至他面前,礼貌的做了个揖后低头看向开心拉着他衣角直喊着“四叔”的女孩,问道:“身上可有哪里不舒服吗?”
重耳一听柯尔坤如此问,便知道方才女孩坠马的那一幕他见着了,在袖中仅仅攥住拳头,胸膛擂鼓般作响。生平第一次,真正有了害怕的感觉。
他一直是小心的,京城里看质子不顺眼的权贵多,喜好搬弄是非的言官更多,每时每刻他都必须计算着如何讨好、怎么施惠同人搏交情,唯独方才眼睁睁的见死不救,那样的冷漠才是他真实的模样。
女孩没听出柯尔坤的言外之意,疑惑摇摇头,笑答:“四叔回京城我开心,又怎么会不舒服呢?”
柯尔坤拍拍她的小脑袋,竟也不再追问,转身向重耳解释道:“这是我的主意。父兄朝务繁忙,府中事务由我一手操持。如额驸所见,这孩子为我所喜,故擅做主张将额驸赠礼转予侄女。转赠既为私心,自不便对父兄侄女言明皮裘从何而来。柯尔坤擅断妄为,确有不是,在这向额驸赔礼了。”他深深一鞠躬,又道:“望请额驸雅涵,不予追究。”
追究?
柯尔坤寥寥数语,姿态虽低,话中意思却硬,自担下所有责任,轻描淡写抹去一切,将他堵得一句话也说不了。除了精美的容貌,见惯世面的柯尔坤有着同年龄之人与兄长索额图无法企及的沉稳。未语先笑,将所有的心绪与计算深深掩在春风般的神采里。
“舐犊之爱,人之常情,聚忠岂能究责。”他顿了顿,瞥过女孩,又道:“只是羡慕姑娘福气,有长辈垂爱。”
他话中有话,柯尔坤只是一笑,没有接话,宠昵地摸摸女孩脑袋,便让他的妒恨失了准头。
“芳儿不是和二阿哥约好去玩的吗?也该出发了,别让二阿哥久候。”
女孩望向他,笑意灿烂,邀请道:“额驸也一块去吧,福全哥哥说那是个好玩的地方。”
“那地方额驸可去不得。”许是记恨他先前的言语挤兑,索额图先一步代答,话中有着嘲讽的尖刺。
“聚忠是先皇亲封的和硕额驸,京城里有什么地方去不得?”他冷冷反问。
“关厢。”这两个字索额图说得得意洋洋。“二阿哥要带芳儿去朝阳门外关厢的码头看船,额驸能作陪吗?”
不能──
在京质子,不许擅出京城。他自来京那年,就再也没能踏出城门一步。
女孩疑惑瞅着他,想开口问为什么去不得,让身旁的四叔以眼神阻止。她看着他的眼光充满担心,大概……是因为他此刻的脸色很糟吧。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是不能出城罢了,他才不希罕关厢的码头,福建的海更要辽阔万倍。虽然……他已经几乎记不住海的颜色与浪潮的声音了。
深吸口气,他平静道:“我是败兴之人,小姑娘不必算上我。”
见他没发作脾气,柯尔坤一笑揭过兄长的莽撞,支开索额图,要他去马厩为女孩换匹马,因为原本这匹闹性子,不宜长途奔驰。话说到这份上,女孩也察觉四叔知道方才坠马的事,眼神游移,心虚地眨着眼。虽然胀红了脸,仍咬紧牙根,在面上写明了“不管四叔你怎么问,我什么都不会答”的坚持。
仅仅只是一时半刻的相处,他就明白女孩心性好,不作伪。虽是首辅一家搁在心窝里的明珠,却难得的没有半点骄傲气焰,总是笑得像无云晴空般明亮澄净,让他感觉──
非常厌恶。
要养出一个性子好的孩子,远比养出一个心绪不好的孩子要难上百倍。得时刻捧着、爱着,替她先一步免除一切的困苦艰难,呵护她,不让她沾染上溢流人世间的贪邪恶念。要有寸步不离、一刻不歇的周延保护,才能让她能够绽放这般真实纯粹的笑容。
他打从心底憎恨着,拥有家人如此疼爱的女孩。当他于不幸中挣扎时,那样被爱着的她,残酷地见证他的不幸,是世上他最想抹煞的存在。
“芳儿,妳喜欢坐大船吗?”柯尔坤低着头,温柔地问着身高只到他腰际的女孩。
“喜欢!坐在大船上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女孩的笑容,明亮的碍眼。
“那么,芳儿想不想坐着大船,到那些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呢?记得四叔和妳说过,这世上有一年到头都在下着雪的寒冷地方,也有一整年都开着花的温暖土地,妳希不希望有天能够离开京城,自己亲自去瞧瞧?”
女孩用力点头,顺着叔叔的意思答道:“芳儿想。”
“好芳儿,待会儿见到二阿哥时,记得和二阿哥说,妳希望有天能坐着大船离开京城,顺着河水游览天下。二阿哥会把妳的心愿放在心上,帮妳实现的。”
在雪中目送女孩离开,当她纯白的身影融化在巷道尾端的远方时,重耳才注意到,雪花落了没有打伞遮蔽的柯尔坤一身,在单薄的玄衣上种出点点白花。
“原来……你就是那个在她院外种梨花树的人。”初见女孩院落外围绕的梨花树时他曾疑惑,梨花虽美,却因音同“离”,有着家人离散之意,京城人绝不可能会将之种植在自己的宅子里。本以为是赫舍里一族为关外满人,不通汉人风俗而误植。但方才柯尔坤交代女孩转达给二阿哥福全的话里,清清楚楚写明了希望女孩能够离开京城的心愿。
“那孩子和额驸是同一种命运的人。”目光停留在女孩远去的方向,柯尔坤静静说着。“打从出生那一刻,因着姓氏、因着血缘,一辈子的命运都写好了。是个被线牵扯着的傀儡娃娃,悲喜与生死都只由人不由己。身为首辅之孙、领侍卫内大臣之女,兼之与皇上年岁相近,入宫是她注定的命运,只是为后或为妃的差异罢了。可惜这京城里,越尊贵的身分是越沉重的枷锁,不论哪一个身分,都只会为她带来不幸,相信在这一点……额驸也深有同感。”
嗤笑一声,柯尔坤收回视线:“这孩子为我所喜,自不愿她戴着枷锁过一辈子,额驸也说过‘舐犊之爱,乃人之常情’。是故,既然预见前路非善,为她另做安排乃是我应做之事;眼见他人对她见死不救,替她讨回公道亦为我分内之事。”
他心底一寒,防备地瞪视柯尔坤:“你既然目睹,又为何不现身相救?”
“额驸见我身上的装束,自然就能明白答案。”柯尔坤抬手轻轻拂去肩头上的雪花,淡声回答。
是了,柯尔坤一身单薄玄衣出现在雨雪里,既未着皮裘、皮靴等御寒衣物,也没有撑把可以遮风避雪的伞,只是若无其事的让雨雪沁了一身冻冷的湿。这并非出于潇洒,而是心急火燎、匆促而至的慌忙。柯尔坤见着方才凶险,急忙赶来,仍不及在第一时间奔至女孩身边护她,只能眼睁睁目睹他的见死不救。
“我做生意,一向有个规矩。”柯尔坤也不急着添衣,就这么在雪中对他不疾不徐说道:“恩报双倍,怨索十倍。今日额驸欠芳儿一条命,非还不可。”
“她毫发无伤。”
“那是她自己的本事,额驸沾不得光。放心,我不会让你以命抵债,做无理的要求。我是生意人,不兴鱼死网破,喜欢放债收利。只要你在将来她需要的时候,为她做一件事,咱们就两免了。”
“就这样?”他不明白。
“就这样。”
“若我不从?”
柯尔坤一笑,淡声道:“那我只好对不住额驸,把方才之事转告父兄。他二人对那孩子爱逾性命,若知额驸的冷情之举,必定影响额驸在他们心中的评价。日后额驸在京中行走,只怕……会多有不便。”
“我必须先知道你想要我为她做什么事,才能答应。”
“现在还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谁知道呢?我只是尽力预先帮她备下有用之人,仅此而已。”
“二阿哥也是你备下的有用之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身分,进可左右朝政,退有固守一方的潇洒自在,想来是柯尔坤心中,女孩最佳的婚配人选。
“你问的太多了。”柯尔坤的脸冷了下来,让他知道他们的谈话已经结束。
康熙四年九月,大红灯笼的喜气自禁城午门,一路蔓延至皇城西北角的兴花寺胡同索尼宅邸。柯尔坤的期望落空,女孩没有坐上离开京城的船,而是坐着十六抬的黄缎子盘金绣凤大礼舆,沿着御路嫁进了樊笼里。同他一样也成了别人的棋,一天天被推上死路。
康熙八年五月,鳌拜覆,赫舍里一族重用。所以,价值已尽的皇后也该让出她的位置了。
长年在外奔波的柯尔坤自康熙七年的秋天匆匆回京后,再也没有离开京城。然后,约莫是在鳌拜入狱后的不久,柔嘉公主就没有再收到来自坤宁宫,惯例一月一封的书信。内务府托言皇后正在病中修养,书写耗费心神,暂时不便与公主通信。柔嘉为此躲在房里哭了很久,因为她知道,她再也不会收到来自皇后的书信。
“艳色随朝露,馨香逐晚风。何须待零落,然后始知空。”
皇后最后一封信的末尾,写了这样的句子。安静的,向一同长大的柔嘉公主做了告别。
信中她的墨字圆润柔媚,看得出习字临的是元人赵孟俯的字帖。但若非他亲眼见她字迹,定无法相信皇后竟会以赵孟俯为习字的对象。
一是,赵字太媚。二则,文人对其人品评价不高。
赵孟俯乃宋朝宗室,却臣服于亡宋的蒙古人,并做了元朝的官,因为二臣,遭后世人看轻。但若从艺术的角度而言,无论是书法的篆隶楷行草,绘画的山水、人物、花鸟、牛马、屋宇,无一不精的全才赵孟俯,在异族的统治下担负起传承书法与绘画艺术的责任,用笔墨无声传递他对故国山水的眷恋。所谓的气节,不见得必须要像文天祥或史可法那般,用血肉之躯的奉献和声嘶力竭的吶喊表现。
赵孟俯的字如其人,外柔内刚,要极有修养的人才体会得出其中精髓。而他不得不说,皇后的字,写得极好。
字句当中,又以最后一个“空”字写得尤其出色。
结字平衡,收笔饱满,似一记没有余韵的钟声,清楚了结。
那样的平静,让他想起了记忆中的女孩,藏起差点害她送命的银叉时所说的话:
“我想她不要讨厌我、可以喜欢我,所以不做让她不高兴的事,我不委屈。”
她似乎,总能为某个人付出得无怨无悔,即使以性命为代价亦不觉委屈。
但是他做不到。
铲除鳌拜这颗挡在御座之前的大石后,皇帝的目光看向了南方,千里之遥的三藩。
抗拒着不愿交出兵权与政权的平西王吴三桂与他的父亲靖南王、长兄耿精忠,在藩内悄悄展开建军动作,企图在必要时以武力捍卫自己的权势。
父兄拥兵自重的同时似乎忘了,有他这么个人质正押在京城里。一旦他们起兵抵抗,他将会是皇帝祭旗的最佳人选。
再不甘不愿,他这颗弃子都已经走在了死路上。
抗拒不能,面对亦不愿。
他的人生难道就只能这样吗?一辈子任人摆布,生死为人操弄,做不得一件由己的事。
在外城酒楼独自喝着闷酒的时候,柯尔坤一声不响地坐在他的对面,隐在兜帽里的脸色苍白的吓人,原本春风般的神采在脸上寻不着半点痕迹。
“那个你所疼爱的孩子现在在哪里呢?”借着醉意,他大着胆子问。
“……去了我再也见不到她的地方。”
“那你现在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
“讨你对她欠下的债。”
他扬起头,讽刺的笑了:“人死债灭。何况我已经是半只脚踏入棺材的人,连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胆可通天,根本不须要被你的威胁而驱使。”
柯尔坤也不理睬他的无礼,在桌上摊开一张字迹细若微蚁的图纸,静静地注视着他突然迸出的惊讶。
“你疯了──”
那是护卫皇帝去月坛祭月的兵力部属图。
“我没疯。恩报双倍,怨索十倍,是我一贯的作法。疯了的人,是你。”柯尔坤为他斟满酒杯,微笑道:“你是将死之人,有通天之胆,有什么事做不得?又何必惊讶呢?”
“你要我帮皇后报仇?”
“我想你为自己出一口恶气。”将酒杯推向他,柯尔坤垂眼注视图纸,用指尖细细描绘图中轮廓。“额驸七岁那年入京,到今天也有十三年了……我只问一个问题,这十三年当中,可曾有为自己而活的一瞬间?”
他沉默。
“处在皇帝与靖南王之间,日子一定不好过。偏生这两个主,只把你当作颗棋子,搬来挪去,为的都是自己的权谋与计算,那管你的死活。生已由不得自己了,至少……”
“怎么死的,该由自己决定一回吧。”
“……为什么?”他不明白。“你不是赫舍里家的人吗?”事君四朝,忠贯白日,以危难不能移、威逼不能屈的赤诚忠心获得皇族完全信任的赫舍里家,竟然出了一个诱使他弒君的人?
柯尔坤站起身,漠然注视他半晌。那眼神,像是他问了个极蠢的问题。
“你去过哈达吗?”终于,柯尔坤开口了。“在你眼里,我是个满人。错了,我不是满人。我的故乡在都英额,我的家在哈达的草原上。是努尔哈赤率领军队,强行打开了哈达的大门,把河岸边自由自在的赫舍里一族,框进了满州八旗的框架里头。我家孩子册立为皇后之时,还记得那些开国五大功臣之后是怎么说的?‘满州下人之女,何以立为皇后?’”
“开国五大功臣?哼,在我眼里不过是一群穿着盔甲的野蛮人。赫舍里家为什么非得是爱新觉罗家忠心耿耿的奴才?必须无怨无悔的付出所有?谁负了我的家人,我定会连本带利找他讨回来。”
他不记得柯尔坤什么时候离开酒楼的,只知道自己握着留下的图纸,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记诵其中的每一个细节,推演出最适当的路线与时机。
忐忑不安、谨小慎微的过了十三年,他早已经绝了回归故土的心愿,唯一的期盼不过是能够让自己活下去而已。可是仅仅这样卑微的乞求,也只能是奢望。
皇帝和父亲这局定天下的棋局本无他事,硬是将他搅和进来后,还要他听话安静的死在棋盘上,办不到!
最后一步他要自己走,赢了报却生恩,死亦痛快。
以侍卫的服色隐藏自己,柯尔坤提供的图纸帮了他大忙,让他能够不为人注意的巧妙行走于侍卫班队交错之间
他差一点就成功了──
在周围侍卫不及应变的惊呼声中,他矮身窜至御驾之前,挑起轿帘,剑尖直指轿中人心口而去。
“哐当”声响,剑刃交击,对方持剑力道猛的令他虎口一震。赶紧回神抓牢剑柄,手中重量却只剩下原本的一半,这才发现方才交击的剎那中,对方的剑竟然已经一举削去他的大半剑刃。
在迟疑于持断剑再上或弃剑另夺新剑的转瞬间,轿中之人趁胜追击,撩锋击刺,用锐利的破空之声划开了他的胸膛。
然后,除了剧痛,他再也没有任何的感觉。
周围侍卫急而不乱地将他团团包围住,静候轿中人的旨意。
用力摀着血液直淌的胸口,撑着一口气站直身不让自己跪倒。这辈子他已经跪得太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要堂堂正正的站着死去。
不该是这样的!
目光死死的瞪着再度阖上的轿帘,他恨恨的想。
一切发生得太快,还来不及看清到底对方使用什么武器能在交击的瞬间断他剑刃,就已经彻底败了。
他不甘心啊!
“皇上,刺客要如何处置?”
这温文的声音他认得,是刑部尚书明珠的长子成德,小名冬郎,又是一个被父亲所爱的孩子。
轿旁侍卫掀起帘子,月白色的龙袍步下銮轿慢慢进入他的视线。他别开眼,瞪视着皇帝握在手中的青铜剑。
狭长剑体,前锋作两度弧曲内敛成锋。剑身呈柳叶形、光亮平滑,刃部磨纹细腻,在阳光下依旧寒光耀目,刃薄锋利。
他不须再细看,就知道那剑身上饰满黑色菱形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分别以蓝色琉璃与绿松石镶嵌纹饰,剑柄用丝线缠绕,剑首饰有十一道同心圆。
那是一把越王剑。
“肉试则断牛马,金试则截盘匜;薄之柱上而击之,则折为三,质之上而击之,则碎为百。”
这般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自然能断他长剑。
他忍不住笑了。
忘记了胸腹间的剧痛,无视于所有人的惊异,他咳着血,不能自己的放声大笑。
他很难忘记,皇宫中仅藏有一把越王剑,名为“纯钧”。在前一年的千秋节中,皇帝亲自赐给皇后作为生辰贺礼。
不是珠玉首饰、美馔华服,而是其利断金的越王句践佩剑。这般不寻常的破格赏赐所象征的无上荣宠,当时震撼了整座京城。
可惜象征,毕竟只是象征而已。
明眸皓齿今何在?血污游魂归不得……
到头来,皇宫中有资格拥有越王剑的人,终究只能是至尊的帝王。
“你笑什么?”
皇帝平静的注视着他,情绪没有被他的放肆与无礼掀起分毫波澜。
他笑什么?
因为他虽然输了,可其实是赢了。
他当然要笑!他所有的言不由衷、无法由心的喜怒哀乐和不能暂歇的心机计算,即将随着他的生命一并结束,他就要得到自由了!
反倒是踩着弃子一路向前的皇帝,注定要戴着面具孤独一生。
生命有多长,孤独就有多长。
皇帝以为自己赢了,可其实输得彻底。
实在是太好笑,太好笑了!
“笑完了吗?”皇帝淡漠的语调,漫不经心,彷佛面对的不是意图置他于死地的刺客。
笑完了。
收起笑容,他记得最后一件该做的事是什么。
摸出袖中火折点燃,他不愿牵连任何人,虽然行前已用化妆掩盖容貌本色,但唯有把自己烧成灰烬才能完全隐藏身分。
“你还不能死。”
剑尖闪烁,将他手上的火折削成粉碎。
“放他走。”
皇帝的旨意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周遭纷纷出声劝谏。
“皇上!”
“朕不要他的命。朕还要谢谢他,给了朕一个可以光明正大进行搜索的理由。”
皇帝缓步踱至他面前,用只有他听得到的音量轻声说道:“你该感激她的。”
感激谁?
“逃吧。用尽气力逃到天涯海角吧,给朕一个可以搜遍天涯海角找回她的借口──耿聚忠。”
皇帝知道他是谁!
他还以为自己可以当一回下棋的人,没想到,始终都是这个人手中的棋……
侍卫没有拦阻他离开,错过他的路线,向四面八方扰攘着散去搜索刺客。天涯海角?他的伤重到让他连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逃离京城根本是妄想。至多,只能为自己捡一个可以安静死去的地方。
皇帝一定知道他活不了,所以才让他逃的。
皇帝要一个发动搜索的借口,而他要一方最后的宁静之地。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他记得外城的市集里,有一个卖咸菜粥的小摊子。
他曾经经过几回,却总是不敢坐在摊子里点一碗粥尝尝。他怕自己会因为家乡的味道,忍不住在闹市里痛哭失声。
现在,他终于可以不用忌讳他人眼光,好好吃上一碗粥了。
如果在家乡的味道中死去,他的魂魄是不是……就能够归乡了?
可是他没死成。
因为他遇见了既离。
因为遇见了既离,他想要活下来。
活着为她砍柴烧水、活着看她平安的把小馒头生下来。
砍一辈子的柴、烧一辈子的水,然后在这小小的房子里宁静终老,是他现在唯一的愿望。
望向炉火对面专注绣着小袜子的既离,他不自觉有了微笑。
这时他们都不知道,差点废了她右手与差点要了他命的一剑都是拜同一个人所赐。
隐微的钟声在黑暗中自北方的钟鼓楼传来……紧十八声、慢十八声,不紧不慢又十八声。重复两遍,共一百零八下钟声,代表着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与七十二候,足足是一年。
“……四更了。”
既离停下手中针线,喃喃低语。
“什么?”他听不清楚。
“四更了……”芳儿抬起头,望向窗外未明的天色。
有一个人,总在每天的这个时刻起身,为她摘来一朵沾着露水的花朵。
“妳比花还美。”
她相信这么说着的他。但就算比所有花都美,也留不住他的心。
只输给了一样,便万劫不复。
江山娇艳多姿,岂是她能比拟的……
争不过,她唯一能舍弃的只有自己。
低头注视泡在冷天冰水中洗碗而冻伤龟裂的双手,这不是皇后的手,是属于母亲的手。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此生再不愿见他。”
……但来世,盼为他窗前柳,为他遮荫送风,朝暮相伴。
再也不要做他的妻子。
再也不要做他的棋子。
闭上眼,就能看见他长身玉立于坤宁宫前的月台上,袖袂翻飞,眉清目秀、神情轩昂。那幅画面,美的让她痛彻心腑,想起小时候阿玛教她念的诗句──
“只今江海上,钧天梦觉,清泪如丝。”
12/26表姊订婚,没有更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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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118章 番外-钧天梦,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