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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再别(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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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在流星酒店!”
“现在去,应该还来得及吧!”
看到夏夜离开后,瞧着刘晓星那怅然若失的眼神,殷桃拉上了窗帘,慢悠悠的说到。
仿佛,这块窗帘能够挡去刘晓星所有的忧伤。
“去了又能怎样?”
“回不去了,不是吗?”
刘晓星突然发现,所有的矜持与颜面,在爱情的面前,一文不值。
她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就在夏夜刚刚躺过的地方,享受着夏夜留下的余温,他的余温,让刘晓星觉得,他们加强了联系。
“你干嘛要那么悲观呢?”
“我都还没放弃追逐爱情的勇气呢!”
殷桃似有所悟,她更多的是羡慕,羡慕夏夜和刘晓星,分开那么久,他们居然还能遇见,还能如此相爱,还能为彼此孤独的等下去。
可是自己呢?
虽然有那么多人追求,可是却没能遇到一个能如夏夜痴情的人。
“我悲观吗?”
刘晓星反问道。
“我只是……”
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刘晓星觉得她难以原谅夏夜。
“因为你心里有个结。”
“所以你无法原谅夏夜!”
殷桃说出了刘晓星心里的想法。
“难道,你就没想过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吗?”
樱桃知道夏夜和刘晓星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她不明白五年前那个雨夜,夏夜为什么要故意露出那个厚厚的信封,他明明看到了她和梵语,他不可能不知道她们一定会把这个秘密告诉刘晓星的。
可是,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那样做?
除非他们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现在看来夏夜是深爱着刘晓星的,所以他不可能为了钱抛弃刘晓星。
夏夜会不会有什么把柄在赵云手上?
其实,殷桃也去赵云那里旁敲侧击过。只是每次,赵云要么回答得躲躲闪闪,要么直接推辞连面都不见了!
由此可见,赵云这家伙必定有问题。殷桃是对的,赵云心里有鬼,这也成了后来赵云怕她的原因。
“误会?能有什么误会!”
刘晓星疑惑的看着殷桃。
“凭我作为久经情场的女人的直觉吧!”
被刘晓星一看,殷桃心虚的笑了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心虚。
自己所知的一切都是猜测罢了,也算不得向姐妹隐藏了什么秘密,都怪夏夜,昨晚本来是想从他那里套出点秘密的,谁知,却反被夏夜上套了。
“女人的直觉?”
“我怎么没有?”
“怎么说我也算正宗的女人了!”
刘晓星笑了笑,道。
上天作证,她的确算得上正宗的女人,爱过,也恨过!她还有了自己的孩子,她说自己是正宗的女人,这就是绝佳的证明。
不是有句话这样讲吗,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就算不得真正的女人。
“没听过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
殷桃言之有理,作为当局者的他们,是什么也看不清的。
“好吧,那你这个旁观者看到了什么啊?”
刘晓星闭着眼,她的心里乱得紧。
“我看到你眼睛里满是夏夜!”
殷桃也闭上眼睛,她在揣度着刘晓星那烦乱的心。
“不要再提他!”
“心里乱的很,容我暂时做个安静的美女子吧!”
刘晓星闭着眼,她在努力的忘记夏夜,可是,越想忘记,反而比以往又深刻了些。
“好,好,美女子!”
“夏夜什么的就让他滚蛋去吧!”
“滚蛋去吧……去吧?”
原来每个人都有孩子气的一面,殷桃也一样,真是调皮!
刘晓星瞪了殷桃一眼,又闭上了眼睛,去吧?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夏夜到了酒店后,先冲了一个澡,不过,这次,他选择了热水。
他从包里拿出了一件修身的白衬衣,那是五年前自己要参加市里的一个创业点子大赛辩论时,刘晓星特意为自己准备的。
五年来,这件衬衫,夏夜仅仅也只穿过三次而已。
第一次就是在那次的创业点子辩论赛上,下一次是自己公司刚刚成立时的宣誓会上,而最后一次就是在回到Q市后,那个省级知名杂志的采访上。
他穿上这件白色的衬衫,在镜子前站了好一会儿,也许,这是最后一次穿这件衬衫了吧。
他点了一支烟,却发觉口中苦味难挡,差点就呕了出来。
其实,在吃雪姨递给自己的感冒药时,夏夜就发觉口中的异样,只是他还不敢确定。
为了确定是否真如自己所想,夏夜去了楼顶的餐厅,华灯初上,整个城市的夜景尽收眼底,加上远处夜空下绵延的月亮山。
别说,这里确实是一个观景的好地方,怪不得即使没有流星的日子,这酒店的生意也丝毫不差。
夏夜要了一些吃的在蔷薇旁边坐了下来,蔷薇袭来,夏夜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产生的错觉。
他不仅尝出了蔷薇的味道,而且还尝出了食物的味道。
有些甜,又有些酸。
有点苦,还夹杂着些涩。
还有些辛辣,只辣得人泪流满面。
在露天餐厅站了好大一阵,有好几个颇有姿色的美女来邀请夏夜跳舞,夏夜却好像没听到似的,弄得那几个打赌的美女感到甚是没趣。
终于,夜空里一颗流星划过,夏夜眼里终于有了些神采,他要了好大一盘东西后,这才快步了天台餐厅。
“原来是来骗吃骗喝的啊!”
看到夏夜那副莽夫的样子,之前邀请夏夜跳舞没有成功的那几个美女露出鄙夷的神采,不屑的笑道。
夏夜一边有滋有味的品尝着盘中的食物,一边掏出手机,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分享出去,只是看到手机屏幕时,他才发现,最想告诉的那个人,居然就在手机的屏幕上,却不在他的生活里的刘晓星。
他放下电话,突然想起了那个高僧的话: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他也不知道是他惹了那颗尘,还是那颗尘惹了他。
自己本就是一颗漂浮的尘埃,漂浮不定,阴差阳错,有一天却遇到了那颗落入凡间的星。从此,星与尘居然就交织在一起,难以离分。
现在想来,是尘惹了星,是自己惹了刘晓星才是。
夏夜躺在床上,翻着以前和刘晓星一起去过的美景,还有他替她拍的照片。
刘晓星是幸运的,因为夏夜真的很有拍照的天赋,居然没把刘晓星拍丑,反而因为取景和角度处理得很好,更为刘晓星增色不少。
但是,在夏夜心里,刘晓星不管怎么看都好看,不管看多久,都看不够。
这一切,应该归结于刘晓星本就让人喜爱,更多的还有夏夜本性的执着,一旦爱上,便是永恒。
情本世间物,休怪惹尘埃。
看着看着,夏夜居然睡着了,手机里还在播放着那些老旧照片,照片里,最多的是刘晓星的笑脸,照片到了最后一张终于停了,那是一张夏夜和刘晓星的合照。
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梦里,城市中,多了一家叫做“夏夜里的流星”的主题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