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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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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上就是我和王子安从认识到见面的全部过程。
现在寻思起来我那个时候真叫那个阴险歹毒啊。最毒妇人心后来被子安说成最毒飞飞心。想来我余飞飞也有破解真理那一天我就乐翻了,证明本姑娘知名度那个高,达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和小布什有得拼。
扯了这么远,现在言归正传。
子安拉着我说要给我一惊喜。我迷迷糊糊的说你现在给我一冰镇大西瓜那才证明你体贴然后给我惊喜呢。他从冰箱里翻出一块冰镇西瓜塞住我嘴巴。
他从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玻璃瓶,像几年前流行那个烂情剧叫什么《熏衣草》的那个装熏衣草的瓶子。但是里面没装熏衣草,我就想他没那么浪漫。但仔细一看,Y比电视剧还浪漫,瓶子里面居然装着一条鱼!
这瓶子是盖着塞子的,我就要把这塞子拔开,边想动手边说:“王子安你来北京没几天怎么混得这么残忍了啊?学人家小流氓折磨人是吧,现在你居然来折磨幼小没有反抗力的生灵——鱼。”
他握住我的手:“飞飞你误会了。这是无氧鱼。是必须要塞着塞子的。你看到里面的泡泡没?那就是固态氧气泡泡,里面的水是营养液,所以它不用吃东西也无须把塞子打开。”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对我微笑。
我想这小子厉害知道怎么讨本姑娘欢心。再看那鱼也真是漂亮,周身有着蓝紫色的花纹,瓶底除了氧气泡泡还有几颗有颜色的小石头。忒美忒灵了。
我看着他。我说:“子安,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唔。就叫它飞鱼好不好?飞飞和她的鱼。”
子安看着我笑。他点头,然后说好的。
只是我忘记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飞鱼会死掉吗?
四
飞鱼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现在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现在非常的饿,饿得头昏眼花像一干扁豆芽菜一样躺在床上幻想美食。想我余飞飞一世英明却是饿死的那多遗憾。最可恶的是我没做成烈士,那也叫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啊。再者烈士子女高考还给优惠政策呢。我成烈士了我孩子还沾光,那我也算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但我连老公都没得一个何来孩子。所以说这话题有够郁闷。
现在我告诉你,我很爱撒谎。例如说我妈给我拿一苹果告诉我去给我爸送去我就走半路上自己偷吃了回来告诉我妈妈说我爸爸吃得很开心。喏,我就这样一小破孩儿。但是现在我对你说几句我有生以来难得的真话。我真饿了。
就这会儿我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我马上把眼一闭,心想管你进来的是谁,我先装死再说。
脚步声近了。一双大手开始揉我的头,轻喊:“飞飞,起来吃饭咯。”
我从床上跳起来拿起他放在床边的东西开吃。心想Y真了解我,趁我心灵脆弱极度饥饿时带来美食贿赂我。要在古代Y肯定倾国倾城啊。
“飞飞。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这就是王子安体贴而温柔的一面。
我看着王子安帮我整理房间,我开始照镜子。大言不惭的说本姑娘长得那也算是标志。长发大眼小鼻小嘴。曾经我爱的那男人就说飞飞你是我交往过的女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我把飞鱼捧在手心里,手指在瓶子上来回抚摸。它是一条很漂亮的鱼,我把它拿到镜子前,我想把它养成一条美丽的鱼,而且和它的主人一样的自恋。
余飞飞是个自恋的女人。
这是我在长了十八年后终于明白的道理。
五
现在来说说王子安。
王子安的名字其实有三层深意。
其一:他是安静的王子。王子,安。那个安字是他朋友给他名字的缩称。
其二:他妈妈姓王。他是他妈妈的宝贝儿子,让自己平安。
其三:沾一下王勃的光。
Y对我说起这个的时候我斜眼看他,心里真是个惊讶。想这小子年纪轻轻这城府深不可测呀。想本姑娘这名字就没什么大讲究。如您所知,王子安在著名的北京大学读书,而且是前途无量的法律系,名字又如此考究……我头壳坏掉了才会把他甩了。所以本姑娘决定从此和Y白头偕老安乐一生。呵呵其实安乐是对我而言,套一句时髦的话来说,遇到我这祸害是王子安这家伙的劫难。
是的,他们都说我是祸害。
祸害就祸害呗。祸害可以贻千年,祝福本姑娘长寿也没什么不好的。其实我也挺阿Q的。
和王子安比较要好的一同学名字叫马岳。我不晓得Y是谁,王子安说是他在系里最铁的哥儿们。马岳那厮忒阴险,自从王子安那笨蛋说他有个貌美如花温柔似水柔情无限亭亭玉立体贴入微……的女友名叫余飞飞后,那厮硬从我们这儿磨噌免费饭菜累计¥250元。想来就有够郁闷,真够二百五的。
再来说一下马岳那厮的女友心心。
其实这厮女友不得不提。很少有女的衬我脾胃,这小姑娘纯真可爱善良活泼温柔大方,我就奇怪这美好女子居然会看上马岳,感叹世道不公啊。就跟我和王子安在一起一样,在我看来那可真叫白瞎啊。(东北话。意为可惜了。)
心心这小姑娘温柔可欺。呃,应该是温柔可爱才对。嘿嘿。自从认识她后,我休息时间整天和她厮混在一起,搞得王子安和马岳俩人在旁干瞪眼。
其实总体来说王子安对我倒真是好。人嘛,得拍着肚皮说良心话。好坏自有分辨。于我余飞飞来说,王子安对我实在好。说句良心话,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飞鱼只有一个人,像是曾经的余飞飞。只有一个人,现在余飞飞有王子安,她就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余飞飞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神经质是和爱情有直接关系的,前面已经提到过,所以各位看官您得多多原谅多多包涵呐。
转眼我和王子安马岳心心三人厮混两年。余飞飞大四了,王子安大三。
六
大四的余飞飞已不必上课,整天忙着去一法院实习。我就这么穿著正式的制服过枯燥而乏味的生活,您就说我这急性子如何适应这生活。但好歹我得忍了,本姑娘能屈能伸。好歹这时代解决温饱问题是关键,我不能让时代适应我,怎么着我也得适应这时代。
我就这么每天隐忍着苟活。
老妈开始频繁来电话催促我交个男朋友。我知道她的暗示在说姑娘你也不小了该找个男的稳定点把你嫁了。说嫁了是好的。她是想把我推销出去吧。
说说我的家境吧。
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我家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太爷爷是厉害的地主,轮到我爷爷这儿因为土地革命财产全部被没收光光,还挨批斗啊什么的。后来多亏我光荣的无产阶级代表人——我外公。当时我外公在这里是位高权重的人,他出生在沈阳,年轻时下乡去这城市附近一小村子,后来返城他嫌拖家带口的麻烦就留在这城市做官。他提拔我爷爷。然后就这么一点一点两家家势开始相当。然后我爸爸爱上我妈妈我妈妈爱上我爸爸,就这么着两个高干子弟结婚,这样顺理成章我就降生了。
想当然尔,本姑娘是在北方最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降生的。北方的十二月,大连飘雪,我就这么降生在这世上,十几年后成为一些人口中的“祸害”。
我爸妈是商人。世俗而精明。
我从小在外公外婆身边长大,父母生意忙。我遗传了他们的精明或者也可以说是奸诈,又经过我外公外婆的悉心调教成有模有样有板有眼的大家闺秀型女子。
所以您知道我性格为什么这么复杂了吧,其实并非全是我的错。家庭环境的熏陶与后天的培养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外公和外婆用书香来熏陶我。搞得我四岁已把唐诗三百首全部背完。您想那么一丁点儿小破孩儿整天坐那儿就那么背啊背啊愁啊情啊什么的。那么一丁点儿大明白个什么劲儿啊。实在有够佩服我小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就背。不晓得这和后来学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是否有直接关系。
我可以拍胸脯光荣的说我余飞飞儿时没一个朋友。
唯一可以称得上朋友的是我外婆家里那只一只眼睛蓝一只眼睛绿的白色长毛波丝猫。后来她死了,我唯一的朋友也没了。
那年我六岁,开始读小学。
原则上来说北方的孩子上学都较晚,虚岁八岁方可读小学。本人那时虚岁七岁,但迫于我外公和爷爷的双重压力,校长勉强把我弄进学校进了语文实验班,当然这校长要负很大责任以至于我后来严重偏科语文可高居榜首数学可落于榜尾。
六岁的余飞飞在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小学读书。那是全市唯一的一所省重点小学。
就这么着混着混着时间如流水的过。十二年过去,余飞飞读大学。
省略了一些事,在这期间父亲生意越做越大家里房子越换越大车越换越好。家里物品一律专卖店,说实话,虚荣是虚荣,又有点俗气。
父母办厂,从小到大我只去过那儿一次,就是高二的暑假百无聊赖坐车去那里。那群工人带着憨厚的笑容望着他们老板的女儿,她白皙细致的皮肤和他们黝黑粗糙的皮肤在阳光下形成强烈的对比。父亲给她在那里做了一个秋千,父亲总是懂得怎样讨好她。父亲租下一座山,期限是20年。山上有一间很古老的庙。那里有两个老和尚,每次她去朝拜时老和尚都对她真诚的笑,她给他们很多香火钱。她相信,她的诚心佛祖会保佑她平安。
如您所见,她信仰佛教。
后来,父亲开始和姨丈做生意,姨丈是台湾人,生活在日本。生意越做越大,后来跨越国界。她却越来越沉默。然后她开始频繁的换男友,一个接一个,没有一个超过三个月。直到遇见那个她爱的男人,抛弃她。使原本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变成这么一个毫不在意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余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