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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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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你欺负俊秀!我叫你欺负有仟!你们都去死吧!”
黑暗的小巷里,少年站在微红的路灯下与一群小混混对峙着。
“哼!你以为你是谁?!兄弟们,上!”随着不知哪来的一声令下,打头的几个人抓起脚边的纸箱子就冲了上去。
少年抬手挡住他们扔来的箱子,踏上墙一记旋踢。又随手抄起有仟递过来的棒子朝一群人抡去,打到了几个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有仟和俊秀躲在墙角看不远处的少年飘渺的身影。
有仟用双臂把俊秀护在更里面的位置,担心少年会不会出什么问题。“秀秀,你在这儿好好呆着!”
“有仟……我害怕,你不走行不行?”
“……好,我不走。”
打斗声持续到最后,模糊的灯光下就只剩下一个屹立的身影。有仟肯定那是他的,拉着俊秀跑了过去。
“警察来了!”不知是谁好心通报了一声。
“哥!我们快走吧!你听!警察来了!”
“哥!你怎么了?!”
“有仟,带俊秀先走!我有办法的!快走!”
有仟犹豫着不肯走。警笛的声音越来越近,少年使劲把有仟和俊秀往小巷的另一端一推,自己冲出去挡在警车前。
被打昏的前一秒他看到的是一张看不出任何美的潜质的男孩的脸,除此之外他便什么也不记得了。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警局的,不记得警察是怎么把自己放回来的……他只记得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身边坐着有仟和俊秀,两个他最最亲爱的弟弟。
坐在少管所里的男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帮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年抗下这一切过失。其实从他们一开始打架时他就在场,他羡慕那个拼命保护弟弟们的少年,因为他有自己想要为其付出的人。而他没有。所以他要救他,他要让他能够继续留在那两个男孩身边。
他把他打晕了,告诉警察这一切都是自己一人所为。然后……他被关来这里。……而那个少年……应该已经安全地和他的弟弟在一起了。或许……他会把这件事当作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梦。
“嘿,新来的,你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一个大块头挡住了他的阳光,他抬起头,冲他摇摇脑袋。
“哼!要想在这儿过得舒坦就必须有点真本事!来,让我看看!”
他乖乖地走过去,下巴被大力捏起。
“对了,以后都要像这么乖才行!”
少管所里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跟进了监狱的成年人没什么两样。但在这里他学会了坚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谁都是靠不住的。所以他必须变得比别人都强。他开始拼命练习,在其他人面前仍保持一副柔弱的样子,他在等,等待某一天的爆发。
然而,这一天可以是任何一天。
他们让他把衣服撩起来然后蹲下。他们正在抽烟,他们要把抽完的烟头在他的身上熄灭,把他当作一个活烟灰缸……因为他是那么的胆小,那么弱不禁风……
所以,当大块头的脸上被刀子划出一个大口子的时候,鲜红色的血液争着往外跑。所有人都呆在了原地。没有人敢出声,也没有人敢去找教官。大家都觉得这个男孩疯了,不要惹他,听他的话,不然他会杀了自己,他真的会!
从那一天起直到男孩走出少管所的那一天,他都是这里的老大,没有人有胆量惹他。于是当他看到下雨天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叫做沈昌珉的孩子时,他就像是在看当初的自己——那么无辜,那么无助。那一刻,他找到了这个可以让自己心甘情愿去保护的人。
“喂,想什么呢?!”在中站在离允浩大约五米的地方喊他。
“哎,在中,我们是不是早就见过?”允浩追上去与他并肩而行。
“是呀!在巴黎也许早就见过。”
“不是!我是说比巴黎还早的时候,比如……12岁的时候?我们见没见过?”
“还早?!没见过。我没印象啊!”
“是么……”
“嗨,别想了!我们马上就要到山顶了!”手指着前方,山顶真的离他们不远了。
阳光一片一片飘落,斜斜地拍打着他们的脸。在中兴冲冲地一个劲儿往上爬,允浩跟在他身后也到了山顶。
“郑允浩爱金在中!”在中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高声喊着,回声一遍遍地在空中回荡,传遍整座高山的每一个角落。
“呵呵,小傻瓜。”接住正从大石头上往下仰的人儿,在他耳边轻语,脸上是和他一样的幸福。
他们就这样一直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直到天边的云朵开成红艳的玫瑰花。
在中站起身从山顶上往下望:华美的楼盘,妖冶的灯盏,川流的车辆,在城市的肌肤上如性感的纹身,细细蔓延……
当我站在人生的顶端,尝试过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之后,猛然发现,那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追逐。金钱,权势,一切都抵不过你的一句我爱你。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我,我知道,我的身边还有你。在中,就这样吧,我们会到永远……
就在几乎全世界都接受了这两个完美男人之间的爱情时,金在中得了不治之症——记忆力丧失。
允浩把Begin和Black fire都转手了,只留下Secrecy——他和金在中曾经合作过的地方。也是为了能抽出更多时间陪在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身边。
允浩无微不至的体贴与关怀给了在中最大的安心和幸福。虽然已经失去了正常记忆的能力,但那份沉沉的爱,在中依然感受得到。他相信他是爱自己的,而自己,也爱着他。这就够了,他们不需要过往,只要将来,未来,明天就好。
每天早上醒来,在中都会依偎在允浩胸前,抬起一张无辜的小脸看着他,然后冲他浅浅地笑。“我爱你,可是你可不可以再告诉我一遍你的名字?”
而每当这时,允浩都会宠溺地捏一下他的鼻子,然后把他在怀里搂紧,亲吻着他墨黑色的秀发。“宝贝儿,记住了,我叫郑允浩。”
“允浩……我记住了,我爱你!”
“我知道。我也爱你!”
朦胧色的白鸽从天边飞过,微红的晨光懒懒地躺在一片沙滩上,如梦中所想。昏沉的人在海边留下一串串脚印,悉数着启航的船只,眺望明黄色的远方。
“他得的是不治之症,病因可能是压抑自己太久。”
郑允浩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他13岁生日的十天前代替他去警察局的男孩叫金在中;而金在中永远也不会再记起来他13岁生日那天所救的孩子是郑允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