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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部(上) ...

  •   这是一条料子有些差的手帕,上面的颜色已经洗的掉色了,此时,这小小的棉手帕,正放在一只骨骼分明的手心中。

      安瑾顺着那只手向上一看,便瞧到了斯摩格略带担忧的脸,“你还好吧?”

      虽说被颠簸的有些难受恼怒,但是她还是伸手拿起了那旧手帕,将嘴擦干净,然后慢条斯理的说:“咳,还可以,就是差点把肝吐出来了!”

      “……”肝?斯摩格有些纠结,富人家的小姐真难伺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街面上的商贩们,在心里暗暗数了下兜里的钱,然后便伸手拉住了那小女孩的手,走到了一家冰激凌店前,哎,心累啊,从天而降一个海贼也就罢了,现在还要哄孩子。

      安瑾感觉到他掌心的老茧,不由抬头向他看去,当年香克斯的手上也有茧子,每次他用揉她的脸时,她虽然感觉很粗糙,但是却莫名的心安。

      这时只听头顶传来了斯摩格低沉的声音,“老板,来一份五层的冰激凌。”

      然后,安瑾的手里,便多了一份五层高、颜色各异的甜筒,她愣愣的看着,陷入了回忆之中。

      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后,便再也没有吃过这种甜品,当年在黄金杰克逊号上时,因为她年龄小,那群糙汉子们便只给她买玩具玩。

      而等她到了养父母家里后,他们只给她买稀罕的吃食,再之后,她家变成了土豪,她吃的便更精致了。

      已经有多少年没吃过冰激凌了?大概八年了吧。

      那种丝滑香甜的味道,她差点都要忘记了,上辈子,她的父母从来都没有为她买过一根甜筒,记得那时她曾眼巴巴的看着弟弟舔着冰激凌,但是她后妈和父亲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只顾着宠着小儿子。

      后来,等她长大了,自己赚了钱,终于买了一根冰激凌,但她没有吃,只是静静的看着,因为舍不得,直到它要融化了,她才仔细的品味。

      她是第一次尝到那种香甜的味道,甜的人心里发酸,而如今她活了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为她买这个……

      斯摩格看着怔住神的女孩,不由微微的蹙起了眉,她是不喜欢吗?可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子,就很喜欢吃,不,不对,这个女孩是富人家的孩子,吃惯了山珍海味,又怎么会吃路边廉价的东西呢!

      心里自嘲的一笑,正当他想将空空如也的钱包收好时,斯摩格却看到,那女孩突然凑近了冰激凌舔了下,然后脸上露出了享受般的表情,像是餍足的小猫咪一样可爱。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冰激凌!”那女孩抬头对他一笑,清澈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的形状,她脸上红扑扑的很是兴奋,然后又激动的加了一句,“谢谢你,斯摩格!我很喜欢它!”

      “啪嚓”一声,斯摩格手里的钱包掉在了地上,他呆呆的看着女孩那如小太阳般的灿烂笑容,等过了几秒后才反应过来。

      像是掩藏尴尬似得,他伸手握拳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然后再用那双大手用力的揉搓了下安瑾柔软的金发,别扭的说:“你个小鬼!”他顿了下,“你要是喜欢,下次再给你买。”那语气里带着一丝暖意。

      “好!我要吃十层高的!”安瑾一点也没客套,因为她已经认可了斯摩格,虽然有些丢脸,但是不得不说,她被一根冰激凌收买了。

      囊中羞涩的斯摩格:“……咳咳,十层太高了。”他有点后悔说了那句话。

      “那九层呢?”

      斯摩格看着安瑾双眼发亮的眼睛,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他又揉了下那柔顺的金发,带着一丝他还没有察觉到的宠溺,无奈的说:“算了,就十层吧。”

      就这样,安瑾忙碌而又平淡无波的生活里,突然多了一个人,虽然让人措不及防,但是她那张总是淡定的脸上,露出笑容的次数,却变多了。

      她,也算是有朋友了。

      斯摩格:恩,没错,我们是忘年交。

      安瑾:……小子,我心理年龄比你大!

      ……

      话说自从上次的绑匪事件后,安瑾安抚了受了重伤的保镖后,并且亲自带着礼品和一沓子贝利,去医院探望他们。

      安瑾很感谢他们的拼死相护,尽管他们根本没救到她。保镖们受宠若惊,因为大小姐一直以来性子都是淡淡的,就算是微笑也只是微微弯下唇角,眼里根本就没有笑意的,这用俗话说,那就是公式化的假笑。

      但是突然看到大小姐真诚的笑容,他们简直惊呆了好不!原来大小姐是个小天使啊~好温暖QAQ~好想为她赴汤蹈火怎么办!

      安瑾:……好吧,以后还是少露点笑容,要低调。

      ……

      靠人不如靠自己——这是安瑾在此事件中得出的经验,就算之前绑架她的乌莱海贼团被海军抓住了,但是就算没了乌莱,还会有别的贪心的海贼把她当做肥肉!

      关键时刻,不管是花多大价钱雇来的保镖,她被保护的弱者姿态还是没有改变,只有自己变强了,才不会再遇到这种胆战心惊的事。

      她决定要修炼了!

      于是,她打开了一个精致长条形的金檀木的盒子,拿出了里面一把朴素的没有任何装饰品的木刀。

      安瑾细细的摩挲着刀,从刀柄到刀尖,手指轻柔的仿佛是对着一件稀世的珍品,她的眼神柔和,还带着一丝悲伤和怀念,雷利大大爷,你现在在哪里呢?过得,还好吗?

      当初船上的家人们,如今你们又在何方?还有,香克斯,你还记得我吗?

      已经八年过去了,你们现在,已经四散天涯了吧。

      安瑾心里被时光掩藏的痛,又被翻了出来,她苦笑一声,便拿出了放在抽屉里的白纸本,那本子已经泛黄了,甚至纸边都微微的卷起,看得出来,这本子经常被人翻看。

      她手里拿着炭笔,翻开了新的一页,细细的描绘着,不过一个小时,上面便浮现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生活画。

      安瑾看着那画,情不自禁的一笑,随即便拿起身侧的木刀,转身出门,开始训练。

      而那被她放在桌子上的画里,有着一群笑容满面的男子,他们正站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大笑的举着酒杯干杯。

      时光回溯,那天,是一场热闹至极的宴会——

      夜晚将至,傍晚时分,火红的夕阳沉在天涯,在海面上拉出了一道耀眼迷醉的倒影,一艘海贼船搅乱了此刻的宁静,它载着欢声笑语,驶向了那天边的夕阳。

      “哈哈哈!”罗杰站在船头,手里拿着啤酒杯,笑的满脸兴奋,“小的们!来,我们一起为小家伙有了新名字干杯!”

      “干杯——!”酒杯的碰撞下,酒水倾洒了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熠熠生辉,一如他们灿烂的笑容。

      这时,有人问道:“船长,你起的这名字,小家伙喜欢不?”

      罗杰听到这话,笑的更开心了,“当然,她很喜欢的,不信你看!”他话音一顿,随即大喊了一声,“安——!”那声音中气十足,豪爽万分。

      正趴在香克斯怀里的安瑾,‘嗖’的抬起了头,然后看向了船头的人,露出了一抹欢喜的笑容,“咿呀呀哟!”

      “哇!看来她真的很喜欢啊!”之前说话的男子,瞬间被这二人的默契惊呆了。

      “那是当然!我起的名字嘛!哈哈哈……”罗杰叉腰,自得的大笑了起来,

      看到自家船长自恋的幼稚样子,众人不由爆发出了一阵哄笑声。

      就在这样热闹的时刻,香克斯笑着放下酒杯,宠溺揉了下怀里小家伙的脸,“以后,你就是我的安了!”

      ——是啊,我是你的安,可是现在,你大概,已经忘了我吧。

      ……

      安瑾找了一个剑师,在他的指导下,每天练习挑、劈、刺这三种基础刀法,直到胳膊酸痛她才会停下来。

      之后,脚上带着沙袋饶着别墅跑三十圈,累的她脚步虚软,浑身的衣衫都被汗水浸透,休息一会后她再进行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等等一堆的体能训练,直到累的每一个细胞都提不起精神时,她才会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休息。

      每天早上她起的很早,五点天微微亮时,便已经在别墅的后花园里拿起了木刀练习了。

      等修炼完后,已经是上午八点了,她还要回到书房翻阅各种关于企业的资料,签单子,核对账本,要忙到很晚,毕竟罗格镇是‘菲凯’公司的总部,每天从东海各分店发来的消息,简直多的让人头疼。

      有时安瑾不忙的话,她也会通过电话虫和远在东海某岛上的法耶斯和布兰妮问声好,告诉他们企业运营的状况,顺便问问布兰妮什么时候回来?

      然后她便会听到她父亲法耶斯委屈的声音——“安宝贝,你妈咪走了,我一个人在这里,就不幸福了……”

      “……”

      安瑾: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说的是性.福两个字!

      秀恩爱的真是够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本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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