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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纸黑字:你是我一生抹不去的字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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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世界上没有字迹相同的两个人。可是我不信,因为我的字是你教的!!我很骄傲,因为在我们走散的那些时光中,我一直认为你就在我身边,不曾分离。
我叫白纸,不要认为我写错了,就是“白纸”的“白”,“白纸”的“纸”。当时母亲生产我的时候,父亲不在身边,就让我那“迂腐”的爷爷取的名字。爷爷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于是我就成了白纸!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没有给我取名叫“白痴”“白丁”嘛!
林墨是我一同长大的邻家小哥哥,他只比我大了29天,却把那一个月的运气都抢走了@#¥@他长得可真是人神共愤啊:眼眸清澈如同人间四月天,而光洁白皙的脸庞又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高挺的鼻梁和像棉花糖般粉嫩的薄唇,笑起来的时候又会显现出的小酒窝。小时候的我经常望着美如白瓷的他流口水,想起来真是惭愧啊,好没出息。不过长那么好看,不就是让看的么?不能浪费“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好风景啊,想想小时候的我就已经如此机智了!
但是,说起来我真想哭!!长得肤白俊美成功的衬托了我的长相普通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比我聪明,就没天理了吧!同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居然还不能给我点生存的骄傲,我就不服气了!!可是不能不说人的智商真的差距拉起来也太·········大了吧:林墨两岁的时候就认识了3000个汉字了,《三字经》什么的也都能倒背如流了。。。可是他旁边的我真是给我们老白家丢脸啊!!!长到四岁了,亏得我额娘没指望我有啥大出息:天天教我唱’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可是我这榆木疙瘩的脑袋就是学不会!更别说会写字了!
可是,小林墨还是很够义气的。他居然不嫌弃我,我们坐在院里的大柳树下,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刻画着时光。他的字有一种清冽的味道,利落的洒脱镌刻在字里行间,很别致的清隽有力。那个夏天,阳光不是特别的热烈,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懒惰又安详的气息,我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时光太好,我竟不敢打扰。
很久以后,有人夸我的字写得很好,只是字的气质好像与我很不符,我都会告诉他们是林墨教的。我不是特别有耐心的孩子,可是,从他教我写字之后,我都是按照他写过的作业本逐字描红。后来,我们走散的五年,想念他的时候,我都会静静地坐在桌旁练字。写到手指发痛,手腕发酸,可是看着那些字觉得好亲切,好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林墨,就算我们走散之后,你还是出现在我想念你的任何。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没涨的文字会有点少,但我会保持每天都更新的,(*  ̄3)(ε ̄ *)室友说读我的文章感觉我是个情场老手,你觉得呢?